保险与证券投资

2024-05-05 02:47

1. 保险与证券投资

您好。
保险从业证,也就是保险从业代理认证,俗称代理证。该证件只有对从事保险销售的人员有用,也就是保险业务员。在现实中,进入保险公司做销售前都要考取的,都有公司统一安排培训和考试。当然您若已经考取了,那么入司手续就会简单许多。
目前,做保险销售只能对应一家保险公司,除非你去保险中介机构。
目前,能从事证券业务,还能有资格销售保险的公司还没有。只能从事证券或者保险,另一个是做中间业务。目前,只有在中国平安保险公司,似乎将来的趋势是每个业务员都要考取相应金融业务的资格证书。
当然,对于年轻人,多学点知识,对自己未来肯定没坏处。
以上回答希望对你有用。

您若在北京,我可以帮您。

保险与证券投资

2. 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投资于实业的方式与信托公司有何不同?

信托公司较之于前两者更为灵活,在产品结构,投资方向种种方面面临的政策限制较少,但是保险公司的资金量比较大,最近政策上又有所放宽,新出台的规定允许保险金进行投资,到时候保险业可以通过购买理财产品,购买信托的方式创造收益。信托业的资金量马上就要超越保险业成为金融业第二,不过上面那个规定的出台应该会让两个行业有一番竞争,至于证券公司是不能投资实业的,主要是靠ipo,承销证券,证券经纪人收取佣金等方式创收的,不知您对回答是否满意。

3. 保险与证券的区别吗

最大的区别是:业务经营范围不同。1.银行是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以利润为主要目标的金融机构。主要的作用(业务):存款业务、贷款业务、结算业务2.证券公司是专门从事有价证券买卖的法人企业。3.保险是以合同形式确立双方经济关系,以缴纳保险费建立起来的保险基金,对保险合同规定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进行经济补偿或给付的一种经济形式。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保险与证券的区别吗

4. 保险公司怎么进行股票投资?

1、什么是一般股票投资、重大股票投资和上市公司收购?
一般股票投资,是指保险机构或保险机构与非保险一致行动人投资上市公司股票比例低于上市公司总股本20%,且未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股票投资行为。
重大股票投资,是指保险机构或保险机构与非保险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比例达到或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20%,且未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股票投资行为。
上市公司收购,包括通过取得股份的方式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者通过投资关系、协议、其他安排的途径成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或者同时采取上述方式和途径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
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标准、一致行动人和一致行动关系,执行国务院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定。本通知所称保险机构,包括保险公司、保险集团(控股)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等保险业内机构。本通知所称非保险一致行动人,是指在上市公司股票投资中与保险机构构成一致行动关系的保险机构以外的投资者。
2、保险公司进行股票投资要满足什么条件?
(1)保险机构开展一般股票投资的,上季末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应当不低于100%;开展重大股票投资和上市公司收购的,上季末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应当不低于150%,且已完成股票投资管理能力备案,符合有关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的监管要求。
保险机构可以使用保险资金投资上市公司股票,自主选择上市公司所属行业范围,但应当根据资金来源、成本和期限,合理选择投资标的,加强资产负债匹配管理,服务保险主营业务发展。
(2)保险机构收购上市公司,应当使用自有资金。保险机构不得与非保险一致行动人共同收购上市公司,不得以投资的股票资产抵押融资用于上市公司股票投资。
保险机构与非保险一致行动人共同开展重大股票投资,经备案后继续投资该上市公司股票的,新增投资部分应当使用自有资金。
国务院银行业监管机构对保险机构投资银行业金融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保险公司进行股票投资怎么披露相关信息?
保险机构开展一般股票投资发生举牌行为的,应当按照证券监管法规要求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并在信息披露义务人发布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保监会提交包括投资研究、内部决策、后续投资计划、风险管理措施等要素的报告。
4、保险公司进行股票投资要提交哪些备案材料?
保险机构应当在达到重大股票投资标准且按照证券监管法规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保监会报送包括本通知第四条规定材料及以下内容的备案材料:
(1)投资资金来源、后续投资方案、持有期限、合规报告、后续管理方案等;
(2)符合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的自查报告,涉及本次投资的董事会或投资决策委员会决议纪要等材料;
(3)按照《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信息披露准则第3号:举牌上市公司股票》进行信息披露的基本情况;
(4)中国保监会基于审慎监管原则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中国保监会严格限制保险机构收购上市公司行为。保险机构收购上市公司的,应当在事前向中国保监会申请核准。申请报告除包括本通知第五条所列文件外,还应包括以下材料:
(1)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投资决议;
(2)主营业务规划及业务相关度说明;
(3)专业机构提供的财务顾问报告、尽职调查报告及法律意见书;
(4)业务整合方案;
(5)投资团队及管理经验说明;
(6)资产负债匹配压力测试报告;
(7)附有经监管机构或者部门核准生效条件的投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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