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法司法解释

2024-05-04 13:29

1. 合伙企业法司法解释

法律解析:法律规定,新 合伙人 入伙,除 合伙协议 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 合伙企业 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十七条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第一百零二条非法人组织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第一百零三条非法人组织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登记。设立非法人组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合伙企业法司法解释

2. 合伙企业法司法解释

合伙企业的司法解释,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申请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登记申请书、合伙协议书、合伙人身份证明等文件; 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中有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该项经营业务应当依法经过批准,并在登记时提交批准文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四条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有书面合伙协议;(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十六条  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第十七条  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

3. 论述合伙企业的法律关系

1.合伙企业分为有限合伙和普通合伙,这两种不同的制度下,合伙人承担的责任不同。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九条规定,合伙人的出资、因合伙事务依法取得的收益和其他财产,属于合伙财产。3.合伙合同终止前,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合伙财产。

论述合伙企业的法律关系

4. 合伙企业法属于什么法律?

法律分析: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三条 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第四条 合伙协议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
第五条 订立合伙协议、设立合伙企业,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
第六条 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
第七条 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
第八条 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合法财产及其权益受法律保护。

5. 合伙企业法属于什么法律

法律分析: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三条 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第四条 合伙协议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第五条 订立合伙协议、设立合伙企业,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第六条 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第七条 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第八条 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合法财产及其权益受法律保护。

合伙企业法属于什么法律

6. 一个法律问题(关于合伙企业)

分类:  社会民生 >> 法律 
   问题描述: 
  
 甲乙丙三人组成一个合伙企业。
 
 一段时间后,甲强烈要求退伙。乙丙坚决不同意。
 
 并且,丁愿意接受甲的转让加入这个合伙企业。
 
 乙丙还是不同意。
 
  
 
 问,按照法律,这样的情况该如何处理。
 
   解析: 
  
 根据合伙企业法处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第二款.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的.本案中合伙人已丙不同意,所以退伙不成立.因此产生的法律后果是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它义务,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给你们造成损失可以要求赔偿)二,第五十四条: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它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即使你们默认其退伙,其仍要承担在合伙期间的债务).
 
  二,丁不能加入该合伙.因为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合伙协议.合伙是人合性组织,个人的信誉成度决定了合伙企业的成功和发展.所以新入伙人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方可加入合伙组织.

7. 合伙企业相关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1、有2个以上的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
即合伙企业必须有2个以上的合伙人;他们共同投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的上限,法律并未明确规定,而是允许当事人自行选择。
合伙人必须都是依法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普通合伙人。所谓无限责任,是指合伙人应以自己所有的全部财产,而非仅限于其投资的财产,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所谓连带责任,是指任何一个合伙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合伙企业债务的义务,而不以其根据合伙协议的约定或其它的债务承担方案中确定的对合伙企业债务的承担比例为限。
在合伙企业中,所有的合伙人都应对合伙企业的债权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法不允许有有限合伙人人伙。所谓有限合伙人,是指仅以其向合伙企业的出资为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的合伙人。
《合伙企业法》第9条规定了:合伙人应当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尽管这里未具体说明人,是指法人还是自然人,但从整个条文内容看,应当指的是自然人。
2、有书面合伙协议,即有书面合伙合同
它是合伙企业成立的基本文件。合伙人的权利、义务、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利润分配和亏损负担、合伙事务执行、人伙和退伙、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以及违约责任等均应在合伙协议中加以约定。按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协议为要式合同,需要以书面方式订立,而且还要向企业机关在申请登记时提交。
3、有各合伙人实际出资的份额、实物
作为合伙企业成立的前提条件之一,合伙人应向合伙企业投入合伙协议中约定的出资,作为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财产组成部分。合伙人可以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其它财产权利出资。每个合伙人应出资的具体份额,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处理。当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合伙人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
在其存续期间,合伙企业只有有自己的名称,才能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事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并参与诉讼,成为诉讼当事人。
5、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所谓经营场所,是指合伙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所在地。合伙企业一般只有一个经营场所,即企业登记机关登记的营业地点,但它也可以在主要经营场所之外有多个经营场所。
所谓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是指就一特定的合伙企业而言,根据其从事的业务的特点和要求,它正常开展业务所需的条件和设施。以上便是合伙企业法对设立合伙企业所规定的法定条件,是每一个合伙企业,无论它从事何种行业,都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合伙企业相关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8. 合伙企业法全文主要内容

法律分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条 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