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上市公司的一季度,二季度,三季度,四季度业绩预告,规定需要在哪个时间段内完成公告?谢谢

2024-05-04 10:32

1. 请问上市公司的一季度,二季度,三季度,四季度业绩预告,规定需要在哪个时间段内完成公告?谢谢

半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的披露时间最迟不能晚于7月15日,前三季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的披露时间最迟不能晚于10月15日,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的披露时间最迟不能晚于1月31日。
每年11月1日至来年1月31日之间,上市公司若复合下列两项条件之一,要对全年业绩进行预告。有条件的公司可以主动披露全年业绩快报(非强制性)。只有在上市公司全年业绩被提前泄露,或者因业绩传闻导致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下,上市公司才必须披露业绩快报。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上交所业绩快报的披露规定: 不做强制性要求。但是如果公司财务部门已经汇总完毕当期财务数据,只是因为审计或者年度报告未完成,可以自行决定是否对外披露业绩快报。
深交所主板对业绩预告的披露规定 深交所主板上市的企业,如果上市公司预计全年可能出现以下任意五类类情况中的一种:亏损、扭亏为盈、净利润较前一年度增长或下降 50% 以上,期末净资产为负、年度营业收入低于 1 千万元的,应该进行业绩预告。如果不存在上述五类情况中的任意一种,则可以不披露年度业绩预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业绩预告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1239家上市公司年报业绩预告出炉 近八成“报喜”

请问上市公司的一季度,二季度,三季度,四季度业绩预告,规定需要在哪个时间段内完成公告?谢谢

2. 上市公司半年度业绩预告是必须在7月15日前吗?

一、深圳主板,上海:
上市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预计中期和第三季度业绩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进行业绩预告:
(一)净利润为负值;    
(二)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    
(三)实现扭亏为盈。    
二、深圳创业板:
上市公司预计全年度、半年度、前三季度经营业绩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进行业绩预告:    
(一)净利润为负值;    
(二)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 50%以上;    
(三)与上年同期或者最近一期定期报告业绩相比,出现盈亏性质的变化;    
(四)期末净资产为负。
三、业绩预告的情况
1、从上面的规定可以看出,如果是年度业绩出现规定的情况,必须在1个月内预告,也就是在每年的1月份进行业绩预告。而年报的报告时间是在1-4月份,一般都在2月以后,因为审计需要的时间不短。所以业绩预告比年报“提前”的说法是成立的,但“提前量”是不确定的,因为只规定了两个时间段,而没有规定两者的时间距离。
2、如果是中期、第三季度预先规定的情况,“可以”进行业绩预告,也可以不预告。

3. 我国A股上市公司有没有强制要求出业绩预告的相关规定?


我国A股上市公司有没有强制要求出业绩预告的相关规定?

4. 我国A股上市公司有没有强制要求出业绩预告,如果有相关规定,请提供出处。

第二行,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
第五行,股东人数要求已经取消。
第七行,总股本4亿以上的,公开发行比例不低于10%
看看   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管理办法》

5. 什么情况下应该发布业绩预告

根据深圳交易所《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第一节第一条规定:上市公司如预计公司本公告期或未来报告期(预计时点距报告期不应超过12个月)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进行预告:
(1)净利润为负值;
(2)实现扭亏为盈;
(3)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
(4)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5)年度营业收入低于一千万元。
根据深圳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及其修正》(2019年3月修订)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如预计公司第一季度、半年度、前三季度、全年度经营业绩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及时披露业绩预告:
(1)净利润为负值;
(2)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
(3)与上年同期相比实现扭亏为盈。

扩展资料:一般而言,业绩预告有两种披露形式:一种叫做业绩预告,另一种叫做业绩快报。根据上交所和深交所有关规则有一定的不同,H股更是有不同。
业绩预告主要是对公司当期净利润情况的预计;业绩快报更加全面,一般应披露公司主要的财务数据。
业绩预告披露的时间规定为: 一季度业绩预告 : 报告期当年的 4 月 15 日前;半年度业绩预告 : 报告期当年的 7 月 15 日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 报告期当年的 10 月 15 日前;年度业绩预告 : 报告期次年的 1 月 31 日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业绩快报

什么情况下应该发布业绩预告

6. 上市公司年报、季报的披露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年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中期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季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

7. 上市公司业绩预报时间分别是什么时候

一、上海:上市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预计中期和第三季度业绩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进行业绩预告。
二、深圳主板:上市公司预计全年度、半年度、前三季度经营业绩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进行业绩预告。
三、深圳创业板:上市公司预计全年度、半年度、前三季度经营业绩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进行业绩预告。
拓展资料:1、主板:如预计公司本报告期或未来报告期(预计时点距报告期末不应超过12个月)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进行预告(以下统称“业绩预告”):
(一)净利润为负值
(二)实现扭亏为盈
(三)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
(四)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五)年度营业收入低于一千万元
2、上市公司业绩增减超过50%,是需要提前预报。深交所制定的《上市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披露工作指引,三种情况下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有三种情况是:
3、预计公司本报告期或未来报告期(预计时点距报告期末不应超过12个月)业绩将出现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业绩出现大幅变动(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的;
4、在公司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经财务核算或初步审计确认,公司该年度经营业绩将出现亏损、实现扭亏为盈、与上年同期相比业绩出现大幅变动(上市或者下降50%以上)的;
5、其他深交所认为应披露的情形。但当比较基数较小时,上市公司可向深交所申请豁免披露业绩预告。

上市公司业绩预报时间分别是什么时候

8. 如果上市公司半年报或年报业绩有大幅度变化,业绩预报要提前多少时间出?

一、有关规则
根据沪、深交易所的《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版)规定,上市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预计中期和第三季度业绩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进行业绩预告:
1、净利润为负
2、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
3、扭亏为盈

二、回答问题
1、从上面的规定可以看出,如果是年度业绩出现规定的情况,必须在1个月内预告,也就是在每年的1月份进行业绩预告。而年报的报告时间是在1-4月份,一般都在2月以后,因为审计需要的时间不短。所以业绩预告比年报“提前”的说法是成立的,但“提前量”是不确定的,因为只规定了两个时间段,而没有规定两者的时间距离。
2、如果是中期、第三季度预先规定的情况,“可以”进行业绩预告,也可以不预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