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公积金中心电话号码是多少

2024-05-06 02:35

1. 甘肃省公积金中心电话号码是多少

甘肃省公积金中心电话号码是0931-12329。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具体职责是:1、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2、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3、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统一核算,指导、监督分支机构的内部核算;4、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5、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6、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7、拟订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8、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标准主要如下:1、员工的月平均工资总额计算为员工年工资总额除以实际发放的月工资;2、员工住房公积金每月缴纳的基数不能低于社会保障局公布的本市工资标准;3、事业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为百分之十二,其它性质单位为百分之八至百分之十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七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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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兰州公积金电话

兰州公积金电话是:0931-8730782(大厅) 0931-8730768(汇缴)0931-4633588(提取)0931-4637966(贷款)。
公积金缴纳的比例是“单位+个人”部分合计的,具体范围是单位5%到12%,也就是单位和个人均不可以低于5%,也不可以高于12%,合计的话,则缴纳比例是10%至24%之间。
公积金缴纳的基数是个人的上一年度工资总额,例如,小明去年的工资(应发)总额是X,那么今年小明的公积金缴纳月基数就是:X/12,则小明的公积金最低缴纳:X/12*10%,最高缴纳额:X/12*24%。

缴存比例:
国家规定的公积金缴存比例为5%-12%,单位和个人可以自行选择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和个人所选择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高不得超过12%,合计缴存比例不超过24%,单位和个人所选择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分别为5%。
住房公积金和社保不同,没有统筹账户,单位和个人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全部都会进入到个人账户,归缴存者个人所有。我们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在一些特定条件下,我们是可以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里的余额取出的,可见公积金对于大家来说是一项非常不错的福利政策。
以上内容参考:甘肃政务服务网-公积金服务热线

3. 兰州公积金中心咨询电话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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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甘肃省住房公积金网上提取

法律主观:打开公积金网站,点击网上办事大厅,点击个人登录,在界填写资料,选择个人提取业务中支付本市范围内住房租金提取。
法律客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上的存款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6、租房自住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在北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商品房,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7、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8、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9、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10、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11、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1、5、6、7、8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配偶可以同时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6、租房自住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在北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商品房,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7、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8、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9、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10、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11、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1、5、6、7、8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配偶可以同时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5. 甘肃公积金提取

首次提取病患者有效身份证;缴存人的户口簿,已婚还需提供结婚证;家庭所有成员的收入证明原件;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社保特定门诊批复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病患者没参医保不需提供);医院相关治疗费用的凭证,如住院费用清单。
一、在本市购买商品房住房公积金的提取      1、提取范围:可同时提取购房职工本人和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      2、申请资料:      (1)购房职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须提供:单位介绍信、身份证、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销售)合同》、不低于房款总额20%的付款凭证(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全额付款凭证或契税发票)。      (2)购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提取住房公积金须提供:提取职工的单位介绍信、身份证,配偶出具与购房职工的结婚证,父母和子女出具家庭成员关系证明(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需要提供购房资料的,应同时提供购房职工的上述购房资料。      3、提取时限:购房合同为要件的,以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同时生效日期为准,两年内可以提取,且最多提取两次;《房屋所有权证》为要件的,以《房屋所有权证》登记日期、发证日期、契税发票日期任一日期为准,一年内可以提取,且只能提取一次。      4、提取额度:职工本人和配偶、父母、子女的提取额合并计算,累计提取额不得超过房款总额(房款总额以购房合同总价、全额付款凭证金额、契税发票计税金额中的任一金额为准)。二、在本市购买经济适用房、保障房住房公积金的提取      此类房屋的购房人中有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如果购房合同没有在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建设单位应先向管理中心提供该项目的建设资料做提取备案,购房职工再办理提取手续。      1、备案资料:省、市房改办或者发改委对该建设项目的批复(立项)文件、《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购房人备案清册(以上资料建设单位因故无法提供原件的,可提供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建设单位鲜章)。      2、提取范围:可同时提取职工本人和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      3、申请资料:      (1)购房职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须提供:单位介绍信、身份证、购房合同、房款总额20%以上的付款凭证(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全额付款凭证或契税发票)。      (2)购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提取住房公积金须提供:提取职工的单位介绍信、身份证,配偶出具与购房职工的结婚证,父母和子女出具家庭成员关系证明(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需要提供购房资料的,应同时提供购房职工的上述购房资料。      4、提取时限:购房合同为要件的,以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同时生效日期为准,两年内可以提取,且最多提取两次;《房屋所有权证》为要件的,以《房屋所有权证》登记日期、发证日期、契税发票日期任一日期为准,一年内可以提取,且只能提取一次。      5、提取额度:职工本人和配偶、父母、子女的提取额合并计算,累计提取额不得超过房款总额(房款总额以购房合同总价、全额付款凭证金额、契税发票计税金额任一金额为准)。三、在本市购买二手住房住房公积金的提取      1、提取范围:可同时提取职工本人和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      2、申请资料:      (1)购房职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须提供: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已过户于本人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发票。      (2)购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提取住房公积金须提供:提取职工的单位介绍信、身份证,配偶出具与购房职工的结婚证,父母和子女出具家庭成员关系证明(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需要提供购房资料的,应同时提供购房职工的上述购房资料。      3、提取时限:以《房屋所有权证》登记日期、发证日期、契税发票日期任一日期为准,一年内可以提取,且只能提取一次。      4、提取额度:职工本人和配偶、父母、子女的提取额合并计算,累计提取额不得超过房款总额(房款总额以契税发票上的“计税金额”为准)。四、在本市购买拆迁安置房住房公积金的提取      在拆迁安置时因超面积部分需要补交差价款的购房人中有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拆迁安置单位应先向管理中心提供拆迁安置资料做提取备案,购房职工再办理提取手续。      1、备案资料:政府部门对该地段进行拆迁的许可证明或拆迁公告、拆迁安置方案、拆迁范围内的拆迁户备案清册(以上资料拆迁安置单位因故无法提供原件的,可提供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拆迁安置单位鲜章)。      2、提取范围:可同时提取职工本人和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      3、申请资料:      (1)购房职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须提供:单位介绍信、身份证、《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拆迁还建超面积部分需补交差价款20%以上的付款凭证(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全额付款凭证或契税发票)。      备注:在拆迁安置补交差价款时,如果拆迁安置单位直接将过渡费等应发放给被拆迁人的费用以转账方式抵顶差价款,则由拆迁安置单位或者还建单位出具抵顶证明,金额可计入已交差价款,做为要件中的付款凭据,同时计入应提取的差价款总额。      (2)购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提取住房公积金须提供:提取职工的单位介绍信、身份证,配偶出具与购房职工的结婚证,父母和子女出具家庭成员关系证明(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需要提供购房资料的,应同时提供购房职工的上述购房资料。      4、提取时限:《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为要件的,以协议和差价款收据同时生效日期为准,两年内可以提取,且最多提取两次;《房屋所有权证》为提取要件的,以《房屋所有权证》登记日期、发证日期、契税发票日期任一日期为准,一年内可以提取,且只能提取一次。      5、提取额度:职工本人和配偶、父母、子女的提取额合并计算,累计提取额不得超过购买拆迁安置房屋应补交的差价款总额(差价款总额以《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签订的补交金额或差价款全额付款票据为准)。五、在本市购买其他住房      本条所称的其他住房是指除以上购房行为以外,购房职工以前年度购买的各类自住住房近期内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或者通过购买形式将本人居住的部分产权住房变更为所有权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1、提取范围:可同时提取职工本人和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      2、申请资料:      (1)购房职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须提供:单位介绍信、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全额付款凭证或契税发票。      (2)购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提取住房公积金须提供:提取职工的单位介绍信、身份证,配偶出具与购房职工的结婚证,父母和子女出具家庭成员关系证明(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需要提供购房资料的,应同时提供购房职工的上述购房资料。      3、提取时限:以《房屋所有权证》登记日期、发证日期、契税发票日期任一日期为准,一年内可以提取,且只能提取一次。      4、提取额度:职工本人和配偶、父母、子女的提取额合并计算,累计提取额不得超过房款总额(房款总额以职工购买该房屋时的付款凭证金额或契税发票计税金额为准)。六、在本市以租代购租赁单位周转房、公寓房住房公积金的提取      对于本市各科研院所、大中专院校在本单位自有土地上建设住宅楼,做为专家、教师公寓,采取以租代售的方式向职工提供住房的情形,根据《甘肃省住房保障及住房公积金监管领导小组会议纪要》(甘住房组要【2014】1号)精神,可以给购房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此类房屋的购房职工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建设单位应先向管理中心提供该项目的建设资料做提取备案,购房职工再办理提取手续。      1、备案资料:由建设单位提供建设项目批复(立项)文件等建设手续、购房人备案清册(以上资料建设单位因故无法提供原件的,可提供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建设单位鲜章)。      2、提取范围:可同时提取职工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3、申请资料: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公寓房租房协议和房款总额20%以上的交款票据,租房协议在提取职工配偶名下的还需出具结婚证、配偶身份证。      4、提取时限:租房协议和交款票据同时生效之日起,两年内可以提取,且最多提取两次。      5、提取额度:职工本人和配偶的提取额合并计算,累计提取额不得超过支付的房款(租金)总额(房款总额以租房合同签定的价格或全额付款凭证金额为准)。      公共租赁住房按以租代售方式租赁的,比照本款规定执行。      备注:提取职工因在本市购买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如果在我市房管部门网站或者中心提取备案信息系统中无法链接查询,但提取人申明购房行为真实的,应要求申请人到房管部门出具该购房行为真实性的证明,中心再予以办理提取手续。七、异地购房住房公积金的提取      本条所称的异地购房是指职工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在兰州地区以外购买住房的情形。      1、提取范围:可同时提取职工本人和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      2、申请资料:      (1)购房职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须提供:单位介绍信、身份证,能上网查询到的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销售)合同》、不低于购房总价20%的首付款凭证(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供能够上网查询的《房屋所有权证》、全额付款凭证或契税发票)。      如果《商品房买卖(销售)合同》、《房屋所有权证》都不能上网查询的,房款发票或者契税发票能够上网查询也可以办理。      查询的购房信息应该与购房职工个人身份信息相关联,购房信息不能查询或者查询到的信息与购房职工个人身份信息不关联的不予办理。      异地购房行为的网上查询结果必须抓屏、打印,经管理部主任(或副主任)签字确认,与购房资料一起存档;异地购房的提取审批业务由管理部主任(或副主任)在信息系统授权办理。      (2)购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提取住房公积金须提供:提取职工的单位介绍信、身份证,配偶出具与购房职工的结婚证,父母和子女出具家庭成员关系证明(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需要提供购房资料的,应同时提供购房职工的上述购房资料。      3、提取时限:购房合同为要件的,以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同时生效日期为准,两年内可以提取,且最多提取两次;《房屋所有权证》为要件的,以《房屋所有权证》登记日期、发证日期、契税发票日期任一日期为准,一年内可以提取,且只能提取一次。      4、提取额度:职工本人和配偶、父母、子女的提取额合并计算,累计提取额不得超过房款总额(房款总额以购房合同总价、全额付款凭证金额、契税发票计税金额任一金额为准)。八、购房职工补办提取      前述七种购房情形中,职工购买(租赁)自住住房行为时间超过了中心规定的提取时限,且职工本人和配偶、父母、子女均未因该套住房在本中心提取过住房公积金的,可以在规定时限基础上顺延一年,为职工补办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申请资料和提取额度与所购买住房对应的购房类型相同。九、在本市建造、翻建自住住房住房公积金的提取      1、提取范围:可同时提取职工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2、申请资料:      (1)在城镇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须提供:单位介绍信、身份证、职工本人在建房所在地的户口簿、职工本人名下的土地使用证或原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或原房屋所有权证在提取职工配偶名下的还需提供配偶在建房所在地的户口簿、结婚证、配偶身份证)、规划部门出具的用地批复或报建批复、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明、购买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票据。      (2)在农村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须提供:单位介绍信、身份证、职工本人在建房所在地的户口簿、职工本人名下的宅基地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宅基地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在提取职工配偶名下的还需提供配偶在建房所在地的户口簿、结婚证、配偶身份证)、乡镇政府(街道)出具的建房证明、购买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票据。      (3)购买乡镇政府统一建设的新农村住宅须提供:单位介绍信、身份证、职工本人在建房所在地的户口簿、上级政府部门对该新农村建设项目的批复文件、乡镇出具的职工购买该新农村住宅的证明、购房合同、购买该住宅总价20%以上的付款票据,该住宅在提取职工配偶名下的还需提供配偶在建房所在地的户口簿、结婚证、配偶身份证。      3、提取时限: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以政府部门的建房批复日期为准,购买新农村建设住宅的以购房合同和付款票据同时生效日期为准,两年内可以提取,且最多提取一次。      4、提取额度:职工本人和配偶的提取额合并计算,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建造、翻建该房屋的总价或者购买新农村住宅的总价(建造、翻建房屋的总价以职工购买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票据合计金额为准,购买新农村住宅的总价以购房合同总价或付款票据金额为准)。十、在本市大修自住房屋住房公积金的提取      1、提取范围:可同时提取职工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2、申请资料:单位介绍信、身份证、职工本人或者配偶名下需要大修的自住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在提取职工配偶名下的还需出具结婚证、配偶身份证)、该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需要大修的证明或危房鉴定证明、购买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发票或分摊到本户的修缮费用清册、收款凭证。      3、提取时限:以购买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发票或分摊到本户的修缮费用付款凭证的日期为准,一年内可以提取,且只能提取一次。      4、提取额度:职工本人和配偶的提取额合并计算,累计提取额不得超过房屋大修总价(房屋大修总价以职工购买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发票或分摊到本户的修缮费用付款凭证金额为准)。      不论是用于何种用途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都必须满足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条件才可,然后携带所需要的申请材料到公积金管理机构进行审核,而具体的提取办法可参考上述甘肃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所介绍的办法。需要注意的是,提取公积金是有额度限制的,具体的提取额度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而定。

甘肃公积金提取

6. 甘肃省公积金提取条件

 甘肃省公积金提取条件
                      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能够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职工帮助无房职工的机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积金在资金方面为无房职工提供了帮助,体现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接下来由我为大家整理出甘肃省公积金提取条件,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甘肃省公积金提取条件 
    1、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提取。
    2、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提取。
    3、支付房租(租赁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提取。
    4、支付房租(租赁普通住宅)提取。
    5、无房提取。
    6、退休提取。
    7、出境定居提取。
    8、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取。
    9、本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
    10、缴存职工死亡提取。
     拓展: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的一些注意事项
    1、不得通过离职方式提取。严格落实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有关政策,离职的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封存和转移。
    2、租房提取。按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起租首月起12个月内申报,超过12个月申报的,只能按申报当年(自然年)的1月份起计算提取额,以前的部分不作计提。
    3、无房提取。申报提取当年度额度(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为一个提取年度),不往前追溯。
    4、加强异地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审核。在外市购建住房等申报提取的,办理时限调整为7个工作日。
    二、 申请条件 
    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一线医务人员等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支付房租压力较大的,职工可提供租赁自住住房提取要件及受疫情影响的相关证明材料申请提高2020年1月至6月的租房提取额度,单身职工每月最高可多提取1570元,已婚职工夫妻双方合计每月最高可多提取31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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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甘肃公积金 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特点:
一是贷款利率低。公积金贷款比银行贷款利率平均低1个百分点。
1—5年期公积金贷款利率为:月利率3.0‰,年利率3.6%;银行贷款利率为:月利率3.975‰,年利率4.77%。5年以上期公积金贷款利率为:月利率3.375‰,年利率4.05%;银行贷款利率为:月利率4.2‰,年利率5.04%。
二是保险费低。投保额低:公积金贷款按贷款额投保,银行贷款按购房款全额投保;保险费率低:公积金贷款保险费率为:1-10年,0.5‰;11-20年,0.4‰。其计算公式:保险费
=
贷款本金×费率×贷款年限。
三是公证费低。公积金贷款每笔只收费80元。
四是工本费低。公积金贷款每笔只收取工本费35元。
五是公积金贷款无律师费或代理费
 
贷款主要是根据你实际贷款的用途来决定你的贷款方式!你可以在线提交一份贷款申请,在2到3个工作日之内(周末节假日除外),你可以查看你的贷款进度的!点击在线贷款申请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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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公积金 贷款

8. 甘肃公积金最少交多少钱啊

缴纳住房公积金:
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工资的5%,初始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县(市)可适当低于此比例。单位缴存比例最高可以提高到职工工资的15%,个人缴存比例可以提高到职工工资的10%;
1998年12月15日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比例最高可以达到职工工资的25%,个人缴存比例不得低于职工工资的10%,但不高于15%。
单位如何缴存公积金:
老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新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合并、分立、撤销或者破产的单位,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
个人如何缴存公积金: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注意事项:
对住房公积金的缴纳问题的了解很重要,缴纳人员需要根据缴纳规定进行费用缴纳,以保证公积金缴存顺利进行;
住房公积金兼有福利性与返还性,是为现代人减压的一种好的政策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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