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可以起诉分公司负责人吗

2024-05-21 05:29

1. 总公司可以起诉分公司负责人吗

总公司欠债,一般是不可以起诉分公司的。总公司和分公司各自承担各自的债务。总公司的债务若要承担,应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关于总公司欠债是否可以起诉分公司的问题,下面由小编为您详细解答。一、总公司欠债可以起诉分公司吗      1、一般是不可以起诉分公司的。      2、总公司和分公司各自承担各自的债务。总公司的债务若要承担,应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3、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分公司可以作为诉讼主体吗      1.分公司可以作为诉讼主体。      2.分公司虽然不具有法人资格,也没有独立的公司章程、名称和财产,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但分公司可以依法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民事活动,包括以自己的名义参与诉讼活动,作为诉讼主体。      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三、分公司是否能代表总公司起诉      1.分公司不能代表总公司起诉。      2.因为分公司仅仅只是总公司设立的一个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因此也就没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所以在民事诉讼中就会出现诉讼主体不适格的问题,因此分公司是不能代表总公司起诉的。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咨询专业律师。

总公司可以起诉分公司负责人吗

2. 分公司的负责人可不可以起诉自己的分公司

亲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六条规定,公司的负责人不得滥用职权,侵犯他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因此,分公司的负责人可以起诉自己的分公司,只要他们的行为确实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并造成了损害。【摘要】
分公司的负责人可不可以起诉自己的分公司【提问】
亲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六条规定,公司的负责人不得滥用职权,侵犯他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因此,分公司的负责人可以起诉自己的分公司,只要他们的行为确实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并造成了损害。【回答】
分公司做工程项目是总公司没给拨款,都是我个人垫付的,现在甲方要给分公司薄款,我能不能代位诉讼,甲方给我 付款【提问】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您可以代位诉讼,要求甲方给您付款。但在此之前,您需要先向分公司提供有效的证明,证明您个人垫付的资金是用于分公司做工程项目的,并且您有权要求甲方给您付款。【回答】
我现在现在是甲方给做了工程造价鉴定书在我这里,鉴定书的钱是是1400万我垫付的是900万,公司当时给我写借条了【提问】
如果您是甲方,建议您应该及时向乙方提出要求,要求乙方按照约定的时限按照借条的约定向您归还垫付的900万元。您也可以要求乙方提供有关借款的相关证明,以证明乙方按照约定的时限归还了垫付的资金。如果乙方不能按照约定的时限归还垫付的资金,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方按照借条的约定支付欠款。【回答】

3. 分公司负责人可以起诉吗

不可以,因为分公司没有法人主体资格,因此分公司负责人不可以起诉,但是可以作为诉讼参加人旁听参加诉讼。
一、分公司有法人吗?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公司的法人是指法定代表人,是企业的负责人,享有经营管理的权利,并承担企业的法律责任。分公司是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产、经营管理由总公司支配的组织机构,在性质上,分公司并不是真正的公司,分公司设立时也不用安全照搬公司设立程序。分公司并不具有法人资格,只是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其对外产生的责任都由总公司来承担。因此,分公司负责人不是法人。分公司负责人虽然不是法人,但是如果在非授权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那么也将因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分公司管理员的权利和义务
分公司负责人在法律上一般不对外承担责任,只是相当于总公司一个部门。分公司是企业主体形式中一个特别的存在,其虽无独立法人资格,但是对外却往往有独立经营资格,须领取营业执照方可对外经营,而分公司的负责人,相应亦是属于法定登记的内容,但由于现行公司法对分公司负责人的法律地位及具体权利义务并无具体规定,导致实务中对于分公司负责人的具体权限及相关问题,难以有明确法律指引。
三、分公司与我公司签订的合同怎么看效力?
分公司签订的合同一般都是有效的。因为虽然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的地位,但也是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证照齐全的机构。因此只要合同内容合法且没有超出经营范围的,都是具有法律处效力的。但是若日后发生合同纠纷的,则由总公司来承担法律责任。根据《公司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

分公司负责人可以起诉吗

4. 总公司起诉分公司负责人

总公司是可以起诉分公司负责人的,如果分公司负责人的行为影响了总公司的利益,总公司完全可以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

5. 分公司负责人可不可以起诉

不可以起诉,因为 分公司 没有法人主体资格,因此分公司负责人不可以起诉,但是可以作为 诉讼 参加人旁听参加诉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 设立分公司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 营业执照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 民事责任 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 子公司 ,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分公司负责人可不可以起诉

6. 分公司负责人可以起诉吗

法律分析:不可以,因为分公司没有法人主体资格,因此分公司负责人不可以起诉,但是可以作为诉讼参加人旁听参加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十八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

7. 总公司可以起诉分公司吗

分公司是可以单独作为被告的,这是由明确法律依据的:根据民事诉讼法 第四十八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及第五十二条 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一)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人独资企业;(二)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企业;  (三)依法登记领取我国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  (四)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五)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的分支机构;(六)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七)经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企业、街道企业;(八)其他符合本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可见,凡依法设立,有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是可以作为被告或原告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一)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人独资企业;(二)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企业;  (三)依法登记领取我国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五)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的分支机构;(六)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七)经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企业、街道企业;(八)其他符合本条规定条件的组织。第五十三条 法人非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或者虽依法设立,但没有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以设立该分支机构的法人为当事人。

总公司可以起诉分公司吗

8. 分公司能起诉总公司吗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四条规定,分公司是总公司设立的分支机构,不具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因此,分公司不能起诉总公司。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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