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迁户口到东莞

2024-05-05 23:05

1. 怎么迁户口到东莞

法律分析: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就业、经商的非本市户籍人员,且已办理《广东省居住证》、缴纳社会保险的,可申请积分制入户。
(一)基本条件。申请入户我市城镇,须同时符合以下五项条件:
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就业、经商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2、无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生的,夫妻双方必须接受处理完毕满5年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夫妻双方必须接受处理完毕。
3、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4、在广东省内参加社会保险。
5、持我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
(二)积分条件。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建立积分指标体系,对申请人申请入户的条件进行量化评分,当申请人累计积分达到规定分值100分时,经公示无异议的,获得入户资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怎么迁户口到东莞

2. 从老家迁户口到东莞的步骤

申请人持上述有关证件(及A4纸复印件)、证明材料到入户地公安分局户政办证窗口(莞城、虎门公安分局辖下派出所)申请,填写《入户申请审批表》和《入户申请调查登记表》,按规定时限逐级审定,最长不超过25个工作日要将结果通知申请人。经市公安局批准同意迁入的,自接到通知之日起90天内,申请人凭受理单位签发的《受理户政业务登记表》(第二联)、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的原件到市公安局治安户政办证厅领取户口准迁证,并持户口准迁证回原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证,再凭两证到迁入地公安分局户政办证窗口(莞城、虎门公安分局辖下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东莞户口迁入方式:1.东莞夫妻投靠入户2.东莞父母投靠子女入户3.东莞子女投靠父母入户4.东莞收养小孩入户5.东莞民营企业投资申办常住户口(投资入户)6.东莞民营企业投资申办常住户口(纳税入户)7.东莞引进人才入户8.东莞事业单位聘用人才迁户9.“东莞市见义勇为好市民”入户10.“优秀新莞人”入户11.东莞学生入学(退学)、毕业生入户12.东莞录用干部、招收职工及干部、职工工作调动入户13.入伍注销户口及复员、退伍、转业军人入户14.东莞办理随军家属入户15.东莞国(境)外人员定居入户16.东莞刑满释放、解除劳教、被监外执行人员入户东莞户口迁入流程需要申请人持有关证件及其复印件、证明材料到入户地公安分局户政办证窗口提出申请、填写表格、办理相关一系列手续。还需要去市公安局治安户政办证厅领取户口准迁证,并持户口准迁证回原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3. 如何把户口转到东莞?谢谢

转到东莞手续如下:
1、在东莞入户当地社区办事处领取计划生育表。同时申请户口转入(一张表);
2、回到增城市当地的村,镇,市,的生育计划中心做好妇检加盖单位公章;
3、做好后就回到东莞入户的生育计划中心盖章;
4、做好后就去区(镇)生育计划中心盖章;
5、回到东莞当地去交表;
6、回增城申请户口转出;
7、到区公安局办理户口转入(带上之前盖好章的表和同意户口转移表)。
收费:《准迁证》工本费4元/张,《户口迁移证》工本费4元/张。

扩展资料
到达居住地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申报登记
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以下简称国条例)已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解决《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省条例)与国条例不相适应的问题,目前,省有关部门已着手启动省条例修订工作。为严格贯彻实施国条例,根据省公安厅要求,结合东莞市实际,东莞市公安机关对辖区内居住证的办理流程作出相应调整。
在关于居住登记管理方面,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警务室申报居住登记。流动人口变更居住地址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警务室申报居住变更登记。流动人口在宾馆、酒店、旅店、招待所等旅馆业住宿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可以不再办理居住登记。
居住证发放范围为全部流动人口,省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四类可以不发证对象不再适用。
居住证有效期一年每年延期签注一次
此次受人关注的是申领条件的变化。按照国条例第二条规定,“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因此,流动人口办理居住登记时,不再当场受理居住证,需办理居住登记后居住满半年并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才可以申办居住证。故公安派出所或者警务室在受理流动人口办理居住证申请后,需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居住证发放条件(如居住登记是否满半年等),对符合要求的,自受理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发给居住证。
居住证有效期限统一为一年,每年延期签注一次。而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警务室办理延期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在此之前办理的仍有效的居住证,应在证件有效期截止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警务室办理延期签注手续。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东莞调整流动人口政策 登记后居住满半年才可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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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把户口迁到东莞需要什么条件

【法律分析】同时满足基本条件和任意一项人才条件,即可通过人才入户的方式入户东莞。即为下列条件中的(一)的全部条件+(二)任意一个条件。(一)基本条件包括:1.在东莞市就业、经商的非本市户籍人员(不含港澳台人员和外国人)。2.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3.依法参加东莞市社会保险。(二)准入条件包括:1.国外学习经历——在国(境)外学习并获得硕士以上学位,年龄未满50周岁的人员;或在国(境)外学习并获得学士学位,年龄未满45周岁的人员。2.国内全日制院校学习经历——具备国内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未满50周岁的人员;或具备国内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学历,年龄未满45周岁的人员;或具备国内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专学历,年龄未满40周岁的人员。3.国内非全日制学习经历——具备国家承认学历的非普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在我市连续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满3年,年龄未满35周岁的人员。4.职业、技工院校学习经历——广东省内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制教育毕业两年内的人员。5.职称——具备高级职称,年龄未满50周岁的人员;或具备中级职称,年龄未满45周岁的人员;或具备初级职称,年龄未满40周岁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应当同时具备中技或中等教育以上学历。6.国家职业资格——具备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年龄未满45周岁的人员;或具备技师国家职业资格,年龄未满40周岁的人员;或具备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年龄未满35周岁的人员;或具备中级工国家职业资格,在我市连续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满3年,年龄未满30周岁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的职业资格应当与现时所在的工作岗位相匹配,证书工种应当同时符合我市紧缺急需职业(工种)目录。7.获奖人才——5年内,在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或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东莞市技术能手”东莞市“首席技师”“莞邑工匠”称号,年龄未满50周岁的人员。8.与你上班的公司相关——企业自评人才。(三)东莞两个五年入户申请条件:同时符合以下两项条件的,可申请入户东莞:(一)持东莞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且累计时间满5年(60个月)。(二)在东莞市正常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且累计时间满5年(60个月,不含一次性缴费年限)与申请人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18周岁以下)可随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5. 把户口迁到东莞需要什么条件

【法律分析】同时满足基本条件和任意一项人才条件,即可通过人才入户的方式入户东莞。即为下列条件中的(一)的全部条件+(二)任意一个条件。(一)基本条件包括:1.在东莞市就业、经商的非本市户籍人员(不含港澳台人员和外国人)。2.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3.依法参加东莞市社会保险。(二)准入条件包括:1.国外学习经历——在国(境)外学习并获得硕士以上学位,年龄未满50周岁的人员;或在国(境)外学习并获得学士学位,年龄未满45周岁的人员。2.国内全日制院校学习经历——具备国内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未满50周岁的人员;或具备国内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学历,年龄未满45周岁的人员;或具备国内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专学历,年龄未满40周岁的人员。3.国内非全日制学习经历——具备国家承认学历的非普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在我市连续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满3年,年龄未满35周岁的人员。4.职业、技工院校学习经历——广东省内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制教育毕业两年内的人员。5.职称——具备高级职称,年龄未满50周岁的人员;或具备中级职称,年龄未满45周岁的人员;或具备初级职称,年龄未满40周岁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应当同时具备中技或中等教育以上学历。6.国家职业资格——具备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年龄未满45周岁的人员;或具备技师国家职业资格,年龄未满40周岁的人员;或具备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年龄未满35周岁的人员;或具备中级工国家职业资格,在我市连续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满3年,年龄未满30周岁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的职业资格应当与现时所在的工作岗位相匹配,证书工种应当同时符合我市紧缺急需职业(工种)目录。7.获奖人才——5年内,在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或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东莞市技术能手”东莞市“首席技师”“莞邑工匠”称号,年龄未满50周岁的人员。8.与你上班的公司相关——企业自评人才。(三)东莞两个五年入户申请条件:同时符合以下两项条件的,可申请入户东莞:(一)持东莞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且累计时间满5年(60个月)。(二)在东莞市正常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且累计时间满5年(60个月,不含一次性缴费年限)与申请人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18周岁以下)可随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把户口迁到东莞需要什么条件

6. 外省迁户口到东莞需要什么资料

法律分析:迁入条件:随父母,投亲,或购房等可以迁入。办理步骤:1.在东莞办理准迁证;2.带准迁证到小孩户口所在也办理户口迁移;3.带户口迁移到东莞办理落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7. 把户口迁到东莞需要什么条件

东莞市迁户口的条件是公民必须在东莞市内有购买房屋。东莞市户籍居民在市内购买商品房且居住其中的房主及其直系亲属可申请办理市内搬迁入户。户口迁移,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我国户口迁移政策内容十分广泛,涵盖了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学生、军人及其家属等各类群体。
二、东莞市迁户口的办理材料
1.申请入户报告;
2.申请人及随迁人员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16周岁以下可不用提供);
3.《房产证》,未办理《房产证》的提供已备案的购房合同或三个月内的《房屋产权信息查询单》;
4.申请人属已婚(或离婚)的,需提供相应的婚姻登记证件(或婚姻关系法律文书);申请人已生育小孩的,需提供未成年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或《收养证》、《收养公证书》);
5.属育龄人员的提供迁入地镇(街)计生部门开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6.申请人与迁入地村(居)委会签署的承诺书或迁入地村(居)委会意见。
三、东莞市迁户口的办理流程
(一)市内跨镇街迁移的
1.申请人持上述证件(及A4纸双面复印件)和证明材料到入户地公安分局户政办证窗口(莞城、虎门公安分局辖下派出所)申请并填写《入户申请审批表》和《东莞市入户人员信息表》;
2. 经市公安局批准同意办理后,申请人凭身份证、户口簿和受理单位签发的《受理户政业务登记表》到市公安局办证大厅户政窗口领取《准予迁入证明》;
3. 申请人持《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入地公安分局户政办证窗口(莞城、虎门公安分局辖下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二)镇街内迁移或市内迁入石龙和塘厦的
1.申请人持上述证件(及A4纸双面复印件)和证明材料到入户地公安分局(莞城、虎门公安分局辖下派出所)户政办证窗口申请并填写《入户申请审批表》和《东莞市入户人员信息表》;
2.公安分局批准后在申请窗口办理入户手续。
需要迁户口的公民可以带上户口本原件以及身份证原件,到公安机关办理申请迁移。办理户口迁移一般需要本人亲自办理,如果有结婚的公民还需要带上结婚证办理。迁移户口就可以享受当地的优惠政策,也方便将来孩子上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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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户口迁到东莞需要什么条件

8. 把户口迁到东莞需要什么条件

1,申请人同时满足东莞市五年社保和五年居住证即可申请入户,不需要任何学历前提条件。2,申请条件准入的人才,须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一)在我市就业、经商的非本市户籍人员(不含港澳台人员和外国人)。(二)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三)依法参加社会保险。3,夫妻其中一方为东莞户籍,另一方可以选择投靠入户。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也可通过投靠入户方式入户东莞。4夫妻其中一方为东莞户籍,生下的小孩可以办理入户东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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