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对公司的影响

2024-05-07 16:38

1. 股东对公司的影响

法律分析:股东就是公司的出资人。公司的运作并不一定要股东来管理,可以由总经理来经营。只有当重大问题出现时,才由这些有决策权的股东参与。这也就是所说的经营权与所有权分开。但从国家实际情况来看,多数股东都在公司中工作并参与了公司的经营。所以股东必须明确的是权限,如果没有权限的区分就难以有效的管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股东对公司的影响

2. 股东对公司的影响

股东就是公司的出资人。公司的运作并不一定要股东来管理,可以由总经理来经营。只有当重大问题出现时,才由这些有决策权的股东参与。这也就是所说的经营权与所有权分开。但从国家实际情况来看,多数股东都在公司中工作并参与了公司的经营。所以股东必须明确的是权限,如果没有权限的区分就难以有效的管理。
一、董事长和总经理有什么不同
一个公司的董事长代表了公司董事会,也就是公司所有者的权益,是股东利益的最高代表,理论上讲是公司管理层所有权力的来源。
董事长董事长可能在董事会中持有最大股份,也可能在公司中德高望重、拥有丰富的人脉关系。
董事会由董事长召集,非例行的股东大会一般也只能由董事长召集。
而一个公司的总经理属于公司雇员范畴,由董事长经董事会通过任命,接受董事会监督,承担了经营公司和执行董事会决策的重任。
董事会拥有所有权、监督权和决策权,而总经理拥有经营权和部分决策权,掌握公司的日常行政权。
总经理可由董事长兼任,总经理也可兼任董事会董事。
二、一人公司内部治理该怎样比较合理
一人公司内部治理合理的内容是:
1、任命执行董事和总经理,一般来说,一人公司的绝大多数股东都会担任公司的执行董事,从而整合公司的决策权和执行权。为了分散权力,可以考虑任命股东以外的第三人担任执行董事和总经理;
2、设立监事会。只有监事会才能在公司内部监督股东权力和执行权。我们强调的是,监事会的成立仍然略显薄弱,很难形成有效的监督。同时,为了促进监事会有效发挥监督职责,必须限制监事会成员的身份。首先,公司股东不得入选监事会成员,也不得干预监事会行使监督权;
3、建立财产登记制度、对于一人公司,股东往往更担心财产混合,可以建立合理的股东和公司财产登记管理制度,有效区分各自的财产。
三、两股东控股的有权罢免小股东吗
两股东控股的是无权罢免小股东的。作为有限公司的股东,是享有股东身份权、参与决策权、选择、监督管理者权、资产收益权和知情权这些股东的权利。公司是属于法人组织的,是股东出资进行设立的,只要小股东履行了出资的责任,那么他就会取得公司的股权。股东大会在选举董事的时候可以按公司的规定进行累积投票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 注册的公司做为股东有什么影响

注册的公司做为股东的影响: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应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就其实缴的出资额享有利润分配权,新股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权。但股东滥用股东权益造成公司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摘要】
注册的公司做为股东有什么影响【提问】
注册的公司做为股东的影响: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应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就其实缴的出资额享有利润分配权,新股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权。但股东滥用股东权益造成公司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回答】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二十一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回答】

注册的公司做为股东有什么影响

4. 成为一家公司的股东有什么好处

成为公司所有者,拥有股东身份,享有公司长远发展利益。
拥有股东身份除拥有股东尊贵地位外,实质好处是拥有通过股东投票权控制公司的能力,确保自身利益的可预见性,而作为普通员工很难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
享有公司长远发展利益除享有公司利润分红外,实质好处是享有股权溢价带来的巨大增值。普通员工如果贡献很大,所能获得的奖金可能不比股东当期利润低,甚至可能高于股东利润,但股东因此获得公司股权增值的好处,普通员工却一点享受不到。
那么该怎么成为股东呢?
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股东权力有哪些?
1、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2、请求法院撤销权: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
3、知情权、查账权:(有限责任公司)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的权利,查阅公司会计账簿权,(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议权:(有限公司)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股份公司)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5、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议权:(有限公司)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份公司)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6、请求回购权:股东会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股东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7、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8、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优先股股东除外);
9、以股东名义起诉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他人损害公司利益时,为了公司利益以自己名义起诉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损害股东利益时的起诉权;
10、请求法院解散公司权: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11、依法转让出资或股份的权利;
12、股利分配权;
13、公司发行新股的认股权;
14、公司终止后对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权。
以上是关于“成为一家公司的股东有什么好处”的相关回答,您了解了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三条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第四十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5. 作为公司股东的利弊

 作为公司股东的利弊
                    作为公司股东的利弊,如今社会竞争和压力的与日俱增,企业管理者必须加强各方面的管理,尤其是对员工的行为规范管理 ,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下面具体来看看作为公司股东的利弊。
  作为公司股东的利弊1   一、当公司股东有什么风险 
  通常来说作为股东有这样一些风险:
  (1)投资损失的风险:如果公司倒闭,股东投入的越多,损失的风险就越大。
  (2)得不到投资回报:如果经营得不好,公司没有收入或者亏损,股东就不会有收益。
  (3)承担法律风险:违法经营等。
  (4)内部风险:内斗、信任危机等。
   二、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因此公司法定代表人首先要承担作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详见公司法“第六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
  此外,还需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四十九条规定的责任。[第四十九条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二)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三)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四)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五)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六)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三、公司股东的义务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2、按时足额缴纳出资,不得抽逃出资.
  3、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我为大家带来当公司股东有什么风险?需要承担什么责任的全部内容。成为公司股东也需要遵守一定的义务的,一切要从公司的发展考虑。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了解专业的解答。
   文章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章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三章 第二节 第四十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作为公司股东的利弊2   公司作为股东入股到另外一个企业的利弊 
   一、公司作为股东入股到另外一个企业的利弊? 
  公司可以作为股东,投资其他公司,不会出现重复纳税的问题.至于这样做的利弊,很难简单说明.如果是个人控股的公司,一般看发展需要来确定是否需要这样做.
  公司投资,这类问题建议你在所在地就近聘请律师,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现在比较全面的律师团队型服务,也是比较便宜的.
  所谓员工入股,系指企业提供各种有利条件,使员工取得所属企业的股票而成为企业的股东.由于股权代表着损益的负担,员工愿意承担企业经营成败的风险,惟员工入股仅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
    
   二、入股相关内容 
  农户入股:
  大路边镇5000多农户享受分红还领工资
  本报连州讯 通讯员陈楚然报道:村民以土地经营权入股公司发展油茶种植,成为公司的股东,除享受股东分红外,还可以为公司种植、管理油茶,领取工资报酬--连州大路边镇的这种"股份公司+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成为当地农业发展的新模式.
  根据这一模式,公司与村民签订了为期30年的合作联营合同.合同规定,油茶基地的全部生产资金由公司负责筹集投入;公司统一规划、管理入股土地,安排种植.
  组织购买种苗、肥料;负责油茶产品的加工和营销.农户则以土地入股,享受本份土地所获产品的10%(以基地为单位);入股土地上的劳作,优先本股份农户承担完成;合同期满,茶树归农户所有.
  大路边镇过去一直有种植油茶的习惯,2006年初山马农林发展有限公司进入该镇发展油茶种植.截至2007年,与山马农林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土地入股合同的农户有5000多户,面积达五万多亩.
  作为公司股东的利弊3   法人股东的优缺点 
  优点:为公司出谋划策、分担风险。
   一、指代不同 
  1、自然人股东:是具有公民身份的个人投资者,进行公司的投资以后通过公司所在地的工商局注册,进行公司股权登记,就成为自然人股东。
  2、法人股东:亦称单位股东,是指以公司或集团(机构)名义占有其他企业股份的股东。
   二、利弊不同 
  1、自然人股东:为—个具体的人,个人享有并直接行使股东权利并承担义务,如参加股东会,查阅财务会计资料、领取股红等。
  2、法人股东:作为抽象的依法拟制的实体,其权利义务的行使承担,需通过具体人的行为来完成,方式为派出股东代表,凭授权委托手续代表其完成,后果由组织承担。
   三、主体资格不同 
  1、自然人股东::股权交易各方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完成股权转让交易以后至企业变更股权登记之前,负有纳税义务或代扣代缴义务的转让方或受让方,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扣缴)申报。
  2、法人股东:企业法人对公司出资成为公司股东的前提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该企业法人必须依法存续,即企业法人应当具备《民法通则》规定的条件,未依法办理核准登记手续,不存在被撤销、解散、宣告破产或其它终止企业法人的情况
    
   自然人股东的优势: 
  1、个人直接享有并行使股东权利,同时承担相应的义务。
  2、股权投资程序上较为简单,且出资自由
  3、账务较单一,减少与法人公司的关联关系
  4、转让股权时税赋相对较低
   法人股东的优势: 
  1、公司实力较个人雄厚,风险管控较严
  2、公司分红时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因此在股权架构的选择上: 
  当投资者以转卖股权获利为投资目标,最好选择自然人直接持股的模式。一般来说,这类公司较常见的如风投公司,首先将企业包装上市,随即转卖股权。
  但如果投资者以稳定的分红为投资目标,准备对股份长期持有时,则选择法人持股更佳。一般来说,这类公司多以企业长期经营为目标。
  因此,参股股东或者财务投资人,以自然人名义亦或以个人有限责任公司名义,孰优孰劣,还需首先明确自己的投资目的,再掌握参股公司的目标定位,提前做好对公司的尽职调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股权架构设计,从而获取最大的投资利益。

作为公司股东的利弊

6. 公司是否能成为股东

法律分析:公司可以作为其他公司的股东。公司可以作为一个整体以其公司的独立财产、拥有的实物、可以入股的权利等成为另一个公司的股东。我国法律也没有对公司作为股东进行限制性的规定。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公司不能承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五十七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五十八条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7. 成为公司的股东需要注意哪些

成为已成立公司的股东要注意以下事项:1、明确股权变动手续的办理主体和责任承担;2、明确股东权利和义务;3、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利润分配;4、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出资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条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第三十四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成为公司的股东需要注意哪些

8. 如何能成为一个公司的股东

成为一家公司股东的方法:公司设立时,作为发起人实际出资或认购股份;公司成立后,依法取得公司已有股东的出资或股份,包括依法转让、继承、赠与或法院强制执行等;公司增资时通过向公司投资而成为该公司的新股东;其他方法。
一、股东权利有哪些?
1、参与决策权:《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
2、选择、监督管理者权:《公司法》规定: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
3、资产收益权:《公司法》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
4、退股权。当公司招募说明书中出现不真实或隐瞒事实时,投资者拥有的退出投资的权利。购买互惠基金投资者的权利。在收到成交确认(confirmation)后48小时内按认购额或低于认购额的市值撤回所有投资,基金销售和管理公司不得收取包括管理费、佣金在内的任何费用。
5、知情权。股东知情权是指公司股东了解公司信息的权利。按照公司类型不同,股东知情权可分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知情权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知情权。
6、优先受让和认购新股权。《公司法》规定: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公司法》规定: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7、股东身份权。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股东的出资额和出资证明书编号。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但是,未经工商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因此,股东应当重视股东名册的登记和工商登记,这些是主张股东权利的直接证据。
二、股东资格原始取得是哪些
股东资格原始取得:
1、设立时的原始取得。即基于公司的设立而向公司投资,从而取得股东资格。通过这种方式取得股东资格的人包括有限公司设立时的全部发起人,股份公司设立时的发起人和认股人。
2、设立后的原始取得。即在公司成立后,增资时,通过向公司出资或者认购股份的方式而取得股东资格。
三、股东主要分类
按不同的标准,公司股东可以分类如下:
1、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
以出资的实际情况与登记记载是否一致,我们把公司股东分为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隐名股东是指虽然实际出资认缴、认购公司出资额或股份,但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等材料中却记载为他人的投资者,隐名股东又称为隐名投资人、实际出资人。显名股东是指正常状态下,出资情况与登记状态一致的股东。有时也指不实际出资,但接受隐名股东的委托,为隐名股东的利益,在工商部门登记为股东的受托人。
2、个人股东和机构股东
以股东主体身份来分,可分机构股东和个人股东。机构股东指享有股东权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机构股东包括各类公司、各类全民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各类非营利法人和基金等机构和组织。个人股东是指一般的自然人股东。
3、创始股东与一般股东
以获得股东资格时间和条件等来分,可分为创始股东与一般股东。创始股东是指为组织、设立公司、签署设立协议或者在公司章程上签字盖章,认缴出资,并对公司设立承担相应责任的人。创始股东也叫原始股东。一般股东指因出资、继承、接受赠与而取得公司出资或者股权,并因而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的人。
4、控股股东与非控股股东
以股东持股的数量与影响力来分,可分为控股股东与非控股股东。控股股东又分绝对控股股东与相对控股股东。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资本总额50%或依其出资额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另外,公司股东还可以分为大股东和小股东,当然,这是一组相对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