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对残疾人有什么照顾

2024-05-18 12:40

1. 事业单位对残疾人有什么照顾

【法律分析】:用工单位在职工的招用、聘用、职称评定、劳动报酬、生活福利、劳动保险等方面,不得歧视残疾人,并应当为残疾职工提供适应其特点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坐火车享受半价优惠,如果是伤残军人还可享受抚恤金及医疗求助;经商办企业可以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另外对吸纳残疾人就业的单位还可享受税收不同比例的减免照顾。 各地市区都有不同的优惠,有证就有可能得到更多的优惠、优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对安排残疾人就业达到、超过规定比例或者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和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依法给予税收优惠,并在生产、经营、技术、资金、物资、场地等方面给予扶持。国家对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免除行政事业性收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确定适合残疾人生产、经营的产品、项目,优先安排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并根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生产特点确定某些产品由其专产。政府采购,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购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或者服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公益性岗位。对申请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有关部门应当优先核发营业执照。对从事各类生产劳动的农村残疾人,有关部门应当在生产服务、技术指导、农用物资供应、农副产品购销和信贷等方面,给予帮助。

事业单位对残疾人有什么照顾

2. 事业单位对残疾人有什么照顾

亲,很高兴为您解答:事业单位对残疾人有什么照顾答:亲亲符合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供养条件的残疾人,由民政行政部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和供养范围。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后仍不能保障基本生活的残疾人家庭,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其基本生活。对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规定给予护理补贴。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举办残疾人供养、托养机构。  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规定,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给予补贴。农村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县级人民政府补助。符合城乡大病医疗救助条件的残疾人,按照规定享受城乡大病医疗救助。感谢您的耐心等待。以上是我的全部回复如果对我的服务满意,请给个赞哦,再次祝您事事顺心!平安喜乐!【摘要】
事业单位对残疾人有什么照顾【提问】
亲,很高兴为您解答:事业单位对残疾人有什么照顾答:亲亲符合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供养条件的残疾人,由民政行政部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和供养范围。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后仍不能保障基本生活的残疾人家庭,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其基本生活。对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规定给予护理补贴。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举办残疾人供养、托养机构。  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规定,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给予补贴。农村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县级人民政府补助。符合城乡大病医疗救助条件的残疾人,按照规定享受城乡大病医疗救助。感谢您的耐心等待。以上是我的全部回复如果对我的服务满意,请给个赞哦,再次祝您事事顺心!平安喜乐!【回答】

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定义

社会福利企业是集中安置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的特殊性经济组织。其福利特征表现为安置残疾人的人数按政府规定占企业生产人员总数的一定比例,80年代中国为35%以上;国家对这类经济组织酌情减免产品税、营业税、增值税等,所减免的税金全部作为企业发展基金和集体福利基金;企业的利润主要用于扩大再生产、职工的集体福利设施和奖金;有条件地提取少部分用于社会福利事业。一、中国社会福利企业常按以下方法分类:1、按照所有制分为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社会福利企业。2、按照产业类型分为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社会福利企业。3、按照兴办单位分为民政部门直接办的社会福利企业(骨干示范企业);街道办的社会福利企业;厂矿企业办的社会福利企业(以解决本厂矿企业中盲、聋、哑、残子女就业为主)4、乡镇办的社会福利企业;中国工业合作协会办的社会福利企业。二、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其主要特征是:1、服务对象主要是社会公众中的特殊层面,即需要给予特别帮助、救助、援助的人;2、以国家举办、财政投入、政府管理为主,鼓励多渠道投资,社会各界资助;3、一般按行政区划设置,划分服务范围和服务对象,实行分级管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一条 为了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平等地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 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的人。残疾标准由国务院规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定义

4.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定义

社会福利企业是集中安置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的特殊性经济组织。其福利特征表现为安置残疾人的人数按政府规定占企业生产人员总数的一定比例,80年代中国为35%以上;国家对这类经济组织酌情减免产品税、营业税、增值税等,所减免的税金全部作为企业发展基金和集体福利基金;企业的利润主要用于扩大再生产、职工的集体福利设施和奖金;有条件地提取少部分用于社会福利事业。
一、中国社会福利企业常按以下方法分类:
1、按照所有制分为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社会福利企业。
2、按照产业类型分为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社会福利企业。
3、按照兴办单位分为民政部门直接办的社会福利企业(骨干示范企业);街道办的社会福利企业;厂矿企业办的社会福利企业(以解决本厂矿企业中盲、聋、哑、残子女就业为主)4、乡镇办的社会福利企业;中国工业合作协会办的社会福利企业。
二、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其主要特征是:
1、服务对象主要是社会公众中的特殊层面,即需要给予特别帮助、救助、援助的人;
2、以国家举办、财政投入、政府管理为主,鼓励多渠道投资,社会各界资助;
3、一般按行政区划设置,划分服务范围和服务对象,实行分级管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第一条 为了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平等地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的人。残疾标准由国务院规定。

5.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定义

政府和社会依法兴办的残疾人福利企业、盲人按摩机构、工疗机构和其他福利性单位(以下统称“集中使用残疾人的用人单位”),应当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 集中使用残疾人的用人单位中从事全日制工作的残疾人职工人数,应当占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25%以上,并且实际安置的残疾人人数在10人以上。 集中使用残疾人的用人单位的资格认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福利性单位,主要包括残疾人福利企业、盲人按摩机构以及其他福利性单位。(一)残疾人福利企业。是以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为目的具有社会福利性质的特殊企业,既可以由政府举办,也可以由社会力量举办。根据2007年民政部《福利企业资格认定办法》的规定,福利企业是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安置残疾人职工占职工总人数25%以上,残疾人职工人数不少于10人的企业。福利企业安置的残疾人职工,应当是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上注明属于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和精神残疾的人员,或者是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残疾人。(二)盲人按摩机构。是以主要解决盲人就业为目的的福利性单位,包括在卫生行政部门登记的盲人医疗按摩机构和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盲人保健按摩机构两种,是盲人集中就业的主要途径。根据1999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原劳动保障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的要求,饭店、浴室、保健康乐机构、美容美发场所等有按摩业务的服务行业和社会医疗机构的按摩、推拿科室,应优先录用具有按摩技术并持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盲人按摩人员。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采取具体措施扶持盲人按摩人员举办个体、私营及其他形式的按摩机构;鼓励、扶持社会力量开办盲人按摩院所,集中安排盲人按摩人员就业。(三)其他福利性单位。是指残疾人福利企业、盲人按摩机构之外的,其他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达到一定比例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服务机构等,如工疗机构。即集就业和康复为一体的,组织精神、智力等残疾人员参加适当生产劳动和实施康复治疗与训练的集中安置残疾人单位,包括精神病院附设的康复车间、企业附设的工疗车间、基层政府和组织兴办的工疗站等,以及托养服务工场、职业康复工场等集中安置残疾人达到规定比例和条件的单位。根据《盲人按摩机构工疗机构及其他集中安置残疾人单位资格认定办法》(残联发〔2007〕29号)的规定,其他福利性单位的认定办法同盲人按摩机构的资格认定办法。法律依据《残疾人保障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对安排残疾人就业达到、超过规定比例或者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和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依法给予税收优惠,并在生产、经营、技术、资金、物资、场地等方面给予扶持。国家对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免除行政事业性收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确定适合残疾人生产、经营的产品、项目,优先安排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并根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生产特点确定某些产品由其专产。政府采购,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购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或者服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公益性岗位。对申请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有关部门应当优先核发营业执照。对从事各类生产劳动的农村残疾人,有关部门应当在生产服务、技术指导、农用物资供应、农副产品购销和信贷等方面,给予帮助。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定义

6.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定义

法律解析:残疾人福利是国家和社会在保障残疾人基本物质生活需求的基础上,为残疾人提供的生活、工作、教育、医疗和康复设施、条件和服务。残疾人福利是社会福利的重要项目。其主要内容和任务是:(1)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开拓残疾人就业道路,扩大就业范围,提供就业机会,保障残疾人的工作权和自我实现权。(2)大力发展残疾人特殊教育,提高其文化素质和自立能力。(3)开展立法、宣传和教育,保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提供特殊保护,呼吁社会尊重、关心和帮助残疾人。(4)建立残疾人生活、工作、教育、文化娱乐设施和设备的生产。(5)在社会事业的各个领域尽可能为残疾人提供便利,等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7.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定义

社会福利企业是集中安置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的特殊性经济组织。其福利特征表现为安置残疾人的人数按政府规定占企业生产人员总数的一定比例,80年代中国为35%以上;国家对这类经济组织酌情减免产品税、营业税、增值税等,所减免的税金全部作为企业发展基金和集体福利基金;企业的利润主要用于扩大再生产、职工的集体福利设施和奖金;有条件地提取少部分用于社会福利事业。一、中国社会福利企业常按以下方法分类:1、按照所有制分为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社会福利企业。2、按照产业类型分为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社会福利企业。3、按照兴办单位分为民政部门直接办的社会福利企业(骨干示范企业);街道办的社会福利企业;厂矿企业办的社会福利企业(以解决本厂矿企业中盲、聋、哑、残子女就业为主)4、乡镇办的社会福利企业;中国工业合作协会办的社会福利企业。二、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其主要特征是:1、服务对象主要是社会公众中的特殊层面,即需要给予特别帮助、救助、援助的人;2、以国家举办、财政投入、政府管理为主,鼓励多渠道投资,社会各界资助;3、一般按行政区划设置,划分服务范围和服务对象,实行分级管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一条 为了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平等地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 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的人。残疾标准由国务院规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定义

8. 事业单位残疾职工可享受哪些待遇

法律分析:除了一至四级的工伤退休金低于伤残待遇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外,其它工伤退休仍按本人应得的退休金享受工伤待遇的。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