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村财务监督主任一定要村党支委员担任吗

2024-05-18 21:56

1. 农村村财务监督主任一定要村党支委员担任吗

不一定。
根据我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二条 村应当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或者其他形式的村务监督机构,负责村民民主理财,监督村务公开等制度的落实,其成员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中推选产生,其中应有具备财会、管理知识的人员。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务监督机构成员。村务监督机构成员向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可以列席村民委员会会议。

农村村财务监督主任一定要村党支委员担任吗

2. 村财务监督委员会有那些权利?具体成员如何产生?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务监督委员会;其成员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中推选产生;,监委会成员必须依法选举产生。村监委会由主任、副主任和成员根据村委会的总人数由3-7人组成,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2名。监委会根据各村实际情况可下设村务公开、财务、重点工程、治保安全、环境卫生等监督小组,组长一般由监委会成员担任。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务监督机构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任职条件(1)本村村民代表,为人正派,无违法乱纪行为;(2)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及基层各项涉农政策,且有协调议事能力;(3)能正确运用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有效监督;(4)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廉洁奉公,热衷于公益事业。村务监督委员会主要职责(1)组织村民代表听取村民委员会工作汇报;(2)组织村民代表对村民委员会执行工作情况进行监督;(3)组织村民代表对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进行半年度和年度述职评议;(4)受理村民委员会成员辞职,并督促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表决;(5)组织协调村民委员会成员罢免工作;(6)引导督促村民代表支持村民委员会的工作,协助做好村民的思想政治工作;(7)应当由村民委员会依法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讨论决定的有关事项,而村民委员会不组织召集,或擅自作出决定并拒绝更正的,可由监委会召集并主持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讨论表决。村务监督委员会产生的权源(法律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村应当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或者其他形式的村务监督机构,负责村民民主理财,监督村务公开等制度的落实,其成员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中推选产生;,;民主评议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由村务监督机构主持。村民委员会成员连续两次被评议不称职的,其职务终止。;

3. 村书记如何监管财务

  下面就是最好的财务监管制度。 
  2015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1、村级资金“乡代管”制。
  村级收取的各项资金全部交乡农经中心代管,当月实现的收入要及时报帐,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不得坐收坐支、私设“小金库”。做到日清月结。
  2、村级资金使用实行备用金制度。
  每个村核定的日备用金为1000元,超出部分必须全部上交乡农经中心存入银行,不得白条抵库。
  3、村级一切经济收支活动,都要进入会计过程,按规定程序和会计制度记账核算。
  超过时限不履行相关程序进入会计过程的,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4、村级收入包括所有资产、资源经营收入
  企业上缴利润,“四荒”拍卖收入,上级财政转移支付划拨,救济扶贫资金,征用土地补偿费,超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返还收入,以及向农民收取的“一事一议”资金、回收债权等,都要全部进账核算,不得设立账外账。
  5、村级支出一般包括生产性经营支出、公益事业性支出、干部报酬、五保户供养、办公费用以及偿还债务等。
  必须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支出标准,出现扩大范围和超标准的支出,谁支出谁承担,谁批准谁负责。村级支出凡是能够取得正规发票的必须取得正规发票。工程类支出必须取得税务发票,且附有工程合同、材料清单及验收报告等资料。村级小额零星支出可以使用统一印制的支出报销单或“内部结算凭证”。严禁“白条”入账。5000元以下的工程项目经村支两委集体讨论审批,后面附集体研究意见。5000元以上的工程款须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支付款项时发票的后面要附村民代表会议诀议书,出席会议人员要在表决表上签字,村民会议表决结果报乡农经中心备案。
  6、要规范使用票据。
  属于农民负担范畴资金的收取,必须开具“农民负担专用票据”,其它方面的收入一律使用印有江苏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监制章的内部结算凭证,不得以表代据或使用“白条”据。票据实行统一管理、专人保管。严格实行验旧领新,限量使用制度。
  7、村干部报酬按组织、人事部门核定的定编人数
  标准按照相关规定,年初由村委会制定补贴计划到人,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报乡组织、人事部门审核批准并备案建档。村办公经费包括村干部的差旅费、培训费、办公用水电费、电话费、取暖费、办公用品、报刊杂志征订、账册账簿和凭证订购等。取消村级行政性招待费,压缩非生产性开支。
  8、村级开支审批实行“两笔一章”制度
  即开支发票先交村居会计审核其内容的规范性、计算正确性、金额的标准性,签署“符合规定”字样,再交村居委会主任审定其支出的规定性,签署“准报”,然后再交村支部书记审查,盖上“同意入账”印章。“两笔一章”不全者视为不合格票据,会计不得付款。后由民主理财组进行审核,并盖章。
  9、村级资金管理实行账、权、钱分管制度
  即乡农经中心负责计划审核、票据记账和核算,使用权由村集体按照规定程序决定(重大项目投资还要实行单独报告制度),村会计负责收款上解、现金支取、结算和报账;
  10、加强村级债务管理,逐步化解沉淀债务,严格控制新增债务。
  化解沉淀债务,要认真执行有关法规政策,及时履行相关结算或变更手续。不经批准,严禁随意举债,杜绝高息举债。
  11、规定每月28-30日为报帐日,1-5日为记帐日。
  所有报账会计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处理完各村的当月账务。乡农经中心每月10日前要将村级上月资金收支结余情况告知到村,每季度初要将上季度村级财务核算情况书面告知到村,接受村级和群众监督。
  12、理财小组成员要秉承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
  积极维护集体和群众利益。如发现把关不严,不负责任,串通弄虚作假等情况,将取消理财资格并视情节追究责任。

村书记如何监管财务

4. 村监督委员会可否查看村企业财务

村民监督委员会的职责有哪些? 
 村民监督委员会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独立行使监督权,对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其主要职责: 
 1、对村务管理工作及村民自治章程、村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实行监督; 
 2、对村民大会、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事项的实施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 
 3、监督检查村务、财务公开情况,对村务、财务公开清单进行审核。对村级财务实行重点监督,督促村委会以明细方式进行财务公开; 
 4、监督检查村集体经济合同的执行情况,参与和监督村集体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及验收,集体土地出让、转让及使用,村集体资源、资产处置等工作; 
 5、积极听取和收集村民的意见建议,及时向村两委会转达,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6、支持村两委会的正确决策,配合村两委会向村民做好解释工作; 
 7、当村党组织有关村务管理工作的行为和村委会的行为违反法律、法规、政策和村民自治章程,损害村民根本利益时,要求村两委会予以纠正; 
 8、提议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 
 9、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5. 村民如何监督村书记

村民可以通过日常生活中村书记的行为对村书记进行监督,一旦发现有不合理的地方,那么就可以向上级报告村书记的行为,从而使得村书记的上级对村书记作出处罚。法律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二条 村应当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或者其他形式的村务监督机构,负责村民民主理财,监督村务公开等制度的落实,其成员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中推选产生,其中应有具备财会、管理知识的人员。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务监督机构成员。村务监督机构成员向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可以列席村民委员会会议。第三十四条 村民委员会和村务监督机构应当建立村务档案。村务档案包括:选举文件和选票,会议记录,土地发包方案和承包合同,经济合同,集体财务账目,集体资产登记文件,公益设施基本资料,基本建设资料,宅基地使用方案,征地补偿费使用及分配方案等。村务档案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

村民如何监督村书记

6. 村主任村支书有权私自任命村会计吗?

村会计在农村举足轻重,管理着农村财物,承包合同,经济往来,参加农村管理会议,是名副其实的村干部。
村干部必须经过村民选举产生,或在当选的村委成员中分工兼职。村主任,村书记无权擅自任命。

7. 村委副书记,兼村委监督主任,请问这样是不是违规

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务监督机构成员”,大部分地区的监委会成员的选定也按照此项回避制度实施,但从搜集情况看来也有部分地区的监委会主任是由两委成员担任的。【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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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的主要成员不能担任村务监督委会成员或主任的。村务监督委员会一般由村民会议选举产生。【回答】
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务监督机构成员”,大部分地区的监委会成员的选定也按照此项回避制度实施,但从搜集情况看来也有部分地区的监委会主任是由两委成员担任的。【回答】
村民代表会议还可以产生村监察委员会,其成员必须具有一定的文化程度,对村务、党务和财务有一定的了解。根据每个村的实际情况,督导会可以成立村务公开、财政、重点工程、行政安全、环境卫生等督导组,督导组组长一般由督导会成员担任。【回答】

村委副书记,兼村委监督主任,请问这样是不是违规

8. 村级财务监督委员会如何产生?

法律分析:
由村党组织按照任职条件从党员、村民代表或村民中推荐提名村监会成员候选人,推荐提名的候选人比应选人数多1至2名。村监会成员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2、选举时有选举权的村民代表应超过2/3 参加投票,选举有效;3、候选人应获得全体村民代表过半数赞成票始得当选;4、获得全体村民代表过半数赞成票的候选人超过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十二条 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 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和委员组成,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提名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应当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或者因其他原因出缺的,按照原推选结果依次递补,也可以另行推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