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补偿标准最新

2024-05-11 13:41

1. 失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补偿标准最新

失地农民指因政府统一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而导致失去全部或部分土地,且征地时对所征土地享有承包经营权的人员。规定年满18周岁及以上的失地农民方可自愿参保,年龄以居民身份证登载的出生日期为准,征地时间以征地批文为准。不同地区补助标准不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关于西安市失地农民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若干规定的通知》第二条:按以下原则向区财政部门设立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基金财政专户(以下简称“财政专户”)注入财政补助资金,
(一)本区范围内当年需财政补助的被征地农民参保的财政补助资金(不含市财政补助部分)总和小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由本区财政将财政补助资金一次性注入财政专户。按本规定财政补助部分市、区分担比例需要市财政承担的,由区财政向市财政提出专项资金申请,市财政审核后通过市社会保障财政专户将财政补助资金一次性注入该区财政专户。
(二)本区范围内当年需财政补助的被征地农民全年参保的财政补助资金(不含市财政补助部分)总和大于50万元的,每年区财政补助不少于50万元,分年度注入财政专户(最长不能超过10年)。按本规定财政补助部分市、区分担比例需要市财政承担的,由区财政向市财政提出专项资金申请,市财政根据全市的资金需求情况审批并可分年度(最长不超过10年)按比例通过市社会保障财政专户注入该区财政专户。

失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补偿标准最新

2. 失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偿政策

法律分析:失地农民指因政府统一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而导致失去全部或部分土地,且征地时对所征土地享有承包经营权的人员,而为了保障失地农民的权益,我国各地相继出台了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险制度来保障失地农民的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3. 失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补偿标准最新

失业农民的养老保险在各省的政策是不一样的。建议你还是咨询你当地的社保。
一、申请农村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条件

1.土地被国家依法批准被征后,人均耕地面积不足0.3亩的失地农民;

2.年满16周岁且未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民,能提供相关材料证明。

必须要满足这两个条件,不然不能申请参保。

二、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领取标准

男性在45周岁以下,女性在40周岁以下,采取劳动就业培训的方式;

男性在45~60周岁,女性在40~55周岁的,年缴费额度是100~800档次,政府缴纳50%以上,集体缴纳30%,失地农民个人承担20%;

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在失去土地当月就可以领取养老保险金,个人无需缴费。

三、失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助

被征地30%以上的,每人基础养老金补助增发10元/月。

被征地30%~50%的,每人基础养老金补助增发32元/月。

被征地50%~70%的,每人基础养老金补助增发64元/月。

被征地70%~100%以下的,每人基础养老金补助增发97元/月。

被完全征收土地的,每人基础养老金补助增发129元/月。

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1、按月缴费:20元、40元、60元、80元;

2、按年缴费:每年100元至800元;

3、按档次缴费:A档每人4000元、B档每人7000元、C档每人10000元、D档每人18000元、E档每人26000元。

五、失地农民怎么交养老保险?

以村为单位,由农民本人向集体提出申请,然后村里张榜公开申请人名单,公开期内没有异议的农民领取失地养老保险登记表,填写完成后由村集体盖章上报上级部门审批。

失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补偿标准最新

4. 失地农民最新补偿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修正)》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第六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拓展资料:
征地补偿费是指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时, 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被征地单位的补偿各项费用。是指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总和。
征用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在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土地补偿费是因国家征用土地对土地所有者在土地上的投入和收益造成损失的补偿。
补偿的对象是土地所有权人。安置补助费是国家建设征用农民集体土地后,为了解决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并取得生活来源的农业人口因失去土地造成生活困难所给予的补助费用。青苗补偿费是指征用土地时,对被征用土地上生长的农作物,如水稻、小麦、玉米、土豆、蔬菜等造成损失所给予的一次性经济补偿费用。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是对被征用土地上的各种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如房屋、水井、道路、管线、水渠等的拆迁和恢复费以及被征用土地上林木的补偿或者砍伐费等。
其他补偿费是指除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外的其他补偿费用,即因征用土地给被征用土地单位和农民造成的其他方面损失而支付的费用,如水利设施恢复费、误工费、搬迁费、基础设施恢复费等。
百度百科_征地补偿费

5. 失地农民社保补偿标准

法律分析:失地农民社保补偿标准:建立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农民能够每月领取一定的养老金,让农民老来无忧,对于土地被征收的农民,在养老保险基础上,又一次补贴,申请条件:土地承保合同、征地协议、个人身份证、户口薄、近期2寸彩照、《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申报表》,就可以到当地政府申请办理,当月起就可以领取养老保险金,个人不再缴费,政府交纳50%,集体交纳30%,个人负担20%。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第二十一条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按月领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失地农民社保补偿标准

6. 失地农民社保补偿标准

失地农民社保补偿标准如下:1、男性在45周岁以下,女性在40周岁以下,采取劳动就业培训的方式;2、男性在45到60周岁,女性在40到55周岁的,年缴费额度是100到800档次,政府缴纳50%以上,集体缴纳30%,失地农民个人承担20%;3、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在失去土地当月就可以领取养老保险金,个人无需缴费;4、失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助:(1)被征地30%以上的,每人基础养老金补助增发10元/月。(2)被征地30%-50%的,每人基础养老金补助增发32元/月。(3)被征地50%-70%的,每人基础养老金补助增发64元/月。(4)被征地70%-100%以下的,每人基础养老金补助增发97元/月。(5)被完全征收土地的,每人基础养老金补助增发129元/月。5、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1)按月缴费:20元、40元、60元、80元;(2)按年缴费:每年100元至800元;(3)按档次缴费:A档每人4000元(已取消)、B、每人7000元、C档每人10000元、D档每人18000元、E档每人26000元。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偿条件如下:1、征地后户人均耕地不足0.3亩,包括0.3亩在内;2、年满16周岁(含16周岁)以上被征地农民,在校学生不在保障范围内;3、失海渔民以及整建制农转非的城镇居民也在保障范围内;4、在认定被征地户中,因婚嫁原因户口迁入或者未迁出、现役军人在退出现役后回原籍自主就业的被征地农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条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第二十一条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按月领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7. 失地农民的补偿标准政策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失地农民养老保险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该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得超过15年。失地农民养老保险领取标准;1、年满60周岁,未有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老年人可领取失地养老金。2、已年满60周岁,未有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老年人,不用缴费即可领取失地农民养老金。一、失地补偿款的领取条件通常如下:1、土地被国家按照法律批准被征收后,人均耕地面积在0.3亩以下的失地农民;2、年满16周岁,并且还没有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民,可以提供相关的材料证明。3、领取实地补偿的农民,必须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否则是不可以申请领取失地补偿款的。二、农村征地补偿流程是怎样的:1、县级或者市级国土资源部门发布征地公告。2、征地公告发布后要征询村民意见。3、实地调查与登记。4、拟好后再组卷报省级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批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失地农民的补偿标准政策

8. 失地农民的补偿标准政策

失地农民补偿规范全新要求:政府部门征用土地或征收有集体用地的,务必付款相关补偿花费,实际包含三项:土地补偿费、安家费、地上青苗的补偿费。

后二项发至住户手上。征收耕地的补偿花费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及其地面上附属物和青苗费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均值年销售额的六至十倍。
征收土地资源的,依照被征收土地资源的原主要用途给与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花费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及其地面上附属物和青苗费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均值年销售额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依照必须布置的农牧业人口总数测算。必须布置的农牧业人口总数,依照被征收的耕地总数除于征收土地前被征收企业均值每个人占据耕地的数目测算。每一个必须布置的农牧业人口数量的安置补助费规范,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均值年销售额的四至六倍。
可是,每公亩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大不能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均值年销售额的十五倍。 征收别的土地资源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规范,由省、自治州、市辖区参考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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