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农业补贴政策,2019年四川农业补贴查询及补贴项目

2024-05-04 15:52

1. 四川农业补贴政策,2019年四川农业补贴查询及补贴项目

  川农业[2015]50号
  各市(州)、扩权县(市)人民政府: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四川省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按照方案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当地具体实施方案,确保改革任务顺利推进。
    附件:四川省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实施方案
    四川省农业厅四川省财政厅
    5月26日
    附件:
    四川省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革完善农业补贴制度,中央启动调整完善农作物良种补贴(含花生和马铃薯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以下简称农业“三项补贴”)改革试点工作,并将四川纳入全国首批试点省范围。根据《财政部农业部关于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的指导意见》(财农〔2015〕31号)精神,结合四川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政策调整背景和目标
    (一)政策调整背景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完善农业补贴政策、改革农业补贴制度,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决策部署,财政部、农业部安排四川、安徽、山东、湖南、浙江等5个省开展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试点。
    (二)政策目标
    在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基础上,坚持兼顾“生产与生态、公平与效率、指向性与操作性”的原则,完善农业补贴政策,改进农业补贴办法,增强农业补贴政策精准性、指向性和实效性,提高农业补贴政策效能。
    二、实施范围和内容
    从起,在全省范围开展农业补贴制度改革,将农业“三项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目标调整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
    (一)加强耕地生产能力建设,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1.资金来源。各县(市、区)将原农资综合补贴的80%、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清算后的农作物良种补贴,用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2.补贴对象。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享受补贴的农民要做到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
    3.补贴方式。“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与耕地面积挂钩。耕地面积的核定,以土地承包或土地确权面积为基础,按排除法进行调整。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给予补贴。
    4.补贴标准。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补贴资金总额和补贴面积统筹确定。
    5.兑付时间。经严格核实相关面积后,通过“一折(卡)
    通”直接发放到土地承包户,在6月底前兑付完毕。
    (二)支持适度规模经营,实施“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
    1.资金来源。各县(市、区)将原农资综合补贴的20%,用于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
    2.补贴对象及界定。主要粮食作物(包括小麦、水稻、玉米、马铃薯、大豆、青稞、荞麦等)的适度规模生产经营者,重点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倾斜。在一个县(市、区)区域内新型经营主体作为补贴对象需达到的主要粮食作物种植面积门槛为:种粮大户30亩(其中成都平原地区50亩),家庭农场100亩,土地股份合作社200亩(其中成都平原地区300亩),农民专业合作社300亩(其中成都平原地区500亩),直接从事粮食种植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500亩(其中成都平原地区1000亩)。
    3.补贴方式。各地要结合实际,坚持因地制宜、简便易行、效率与公平兼顾的原则,采取积极有效的支持方式,促进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方式为:
    重点支持建立完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通过农业信贷担保的方式为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主体贷款提供信用担保和风险补偿,推动形成全省性的农业信用担保体系,逐步建成覆盖粮食主产县的农业信贷担保网络。
    也可以采取贷款贴息、现金直补、重大技术推广与服务补助等多种补贴方式。
    ——贷款贴息:对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直接从事粮食生产、收储、加工方面贷款利息予以补助。如,对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开展大型农机金融租赁的,可对购置大型农机产生的贷款利息予以补助。年度贷款贴息补贴比例不超过贷款利息的50%。
    ——现金直补:补贴与水稻、玉米、小麦(民族地区增加马铃薯、荞麦、青稞)的种植面积挂钩,对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主体进行直接补贴。种植大、小春两季,补贴面积不重复计算,按种植面积大的一季进行申报、补贴。补贴资金原则上实行当年补上年。单户补贴要设置合理的补贴规模上限,防止“垒大户”。
    ,省级种粮大户补贴政策继续实施。起,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现金直接补贴部分将与省级种粮大户补贴政策合并实施,种粮大户补贴资金由县(市、区)在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资金中统筹安排,各地今年要继续按照川财建〔2014〕143号文件做好种粮大户补贴面积核实工作。
    ——重大技术推广与服务补助:补贴与技术推广服务面积挂钩,可采取“先服务后补助”、提供物化补助等方式。
    4.操作办法及补助标准。各市(州)、县(市、区)可在上述环节中自行选择具体支持方式,并确定操作办法、补助标准。采取农业信贷担保、贷款贴息支持方式的县(市、区)要单独编制具体实施细则。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采取包干使用方式,各市(州)、县(市、区)要合理统筹安排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产生资金缺口的,由各市(州)、县(市、区)自行解决。
    (三)中央安排增量资金部分
    中央安排的增量资金由省统筹,一部分用于解决省级种粮大户补贴缺口;一部分用于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补助;剩余资金对省级和市(州)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进行支持,将结合省级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及时修订资金管理办法,采取资本金注入、农业信贷担保财政以奖代补和农业信贷担保财政风险补助方式予以支持。
    三、资金分配与拨付
    省上按照下达各地“三项补贴”资金数额对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据实测算,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各市(州)、扩权试点县(市)同级农业发展银行开设的粮食风险基金专户,同时追加预算支出指标,由各县(市、区)列支。各市(州)、扩权县(市)要及时分配拨付。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改革试点关系到广大农民切实利益和农业农村发展大局。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作为责任主体,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成立领导小组,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财政、农业、宣传、审计、农业发展银行、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等部门(单位)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补贴相关工作。县级人民政府对本区域内的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全面负责,主要负责制定实施方案、确定补贴标准、组织核实补贴面积、兑付资金、监督检查及信访等工作,并落实乡(镇)、村、社基层干部和委托代理发放机构必不可少的工作经费;乡(镇)政府对辖区内的补贴工作具体负责,主要负责面积的申报、核实和张榜公示、信息的审核和录入。各级财政、农业、宣传、审计等部门和有关金融机构要按照实施方案和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各项工作。
    (二)广泛宣传引导。各地要采取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多种宣传形式,将政策宣传到村到户,让基层干部和农民充分了解中央改革政策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实施过程中要做好执行新政策与老政策的口径解释等问题。同时,要加强直接参与政策宣传和操作落实有关人员的培训,明确政策在补贴对象、面积认定、操作方式等方面的调整变化,确保调整完善后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落到实处。
    (三)强化补贴信息管理。各地要通过现有统计渠道,建立农业补贴信息管理档案,对列入补贴的农户逐户登记,立档管理,做到将补贴对象与耕地面积一一对应。乡镇负责组织所在行政区域补贴面积具体核实工作,县级负责补贴面积最终审核确认,市级主要负责汇总上报。补贴资金发放实行乡、村两级公示制,公示内容包括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资金数额等,两级公示责任主体均为乡政府,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公示期间,应当充分听取农民群众的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四)开展监督检查。各地要加强监督检查,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政策执行不力的要及时发现纠正;对骗取、套取、贪污、挤占、挪用农业“三项补贴”资金,或违规发放农业“三项补贴”资金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骗取、套取农业“三项补贴”的补贴对象,取消其3年农业“三项补贴”和其他相关支农政策享受资格,并列入诚信“黑名单”。
    (五)落实工作经费。与补贴工作相关的经费,如宣传费、资料费、纸张印刷费,基层干部登记、申报、核实补贴面积等信息的误工补贴及金融机构代理手续费等所需的必不可少的经费,原则上由地方财政保障,按照中央财政有关规定予以适当补助。
    各市(州)、扩权县(市)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认真细致地制定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具体实施方案,因地制宜研究制定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的范围、支持方式、补助标准、明确时间节点、任务分工和责任主体等,明确政策实施的具体要求和组织保障措施,保证补贴改革工作的顺利实施。各市(州)对本辖区内(包括扩权试点县)实施方案汇总后,于6月20日前报农业厅、财政厅备案。采取农业信贷担保、贷款贴息方式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的县(市、区)将单独编制的农业信贷担保、贷款贴息实施细则于9月底前,经市(州)汇总后报农业厅、财政厅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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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农业补贴政策,2019年四川农业补贴查询及补贴项目

2. 四川省养猪补贴政策

下面对现有的涉及生猪发展的三项扶持政策作具体介绍:
一、生猪调出大县奖励政策。该政策从2007年开始实施,已连续实施8年,这项政策没有覆盖全省,只对国家确定的生猪调出大县进行奖励,奖励资金主要用于调出大县内的规模化养猪场(户)的猪舍改造、良种引进、粪污处理的支出,生猪养殖大户购买种猪饲料等的贷款贴息、防疫服务费用支出,支持发展猪肉生产、流通和加工等方面的贷款贴息以及能繁母猪保险保费补助等方面的支出等。截至2014年,我省共有65个县获得国家生猪调出大县资格。二、生猪良种补贴政策。此政策也是从2007年开始实施,只对国家确定的项目县的部分能繁母猪使用良种精液配种进行补贴。补贴标准为:按每头能繁母猪每年繁殖两胎,每胎配种使用两份精液,每份精液补贴10元计算,每头能繁母猪年补贴40元
。三、畜禽标准化健康养殖项目。2014年中央将我省定为全国四个金融支持畜牧业创新试点省份之一,安排资金7050万元。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重点支持养殖场新改扩建,全省共确定项目场186个。这里面也包含有部分标准化规模养猪场。目前,各项目场正在按照要求进行建设

3. 2019年四川省养殖家禽有补贴吗?

根据我国2017年、2018年养牛补贴政策,2019年农民还是会获得补贴的,但具体补贴多少钱,国家还未出相关的政策,所以根据以往的政策来看,2019年的补贴标准应该跟2018年差不多。不过,要想拿到补贴,就需要有一定的规模,且必须符合当地的相关政策。下面一起来看看2018年养牛补贴标准(2017年补贴跟2018年补贴是一样的):

1、个体养殖户规模养牛补贴标准:

(1)30头以上的,每头牛补贴50元。

(2)50头以上的,每头牛补贴100元。

(3)100头以上的,每头牛补贴200元。

(4)200头以上的,每头牛最高可获得当地政府补贴500元。

2019年四川省养殖家禽有补贴吗?

4. 四川农村养殖补贴有哪些 四川农村养殖补贴有什么项

1、肉牛。一年肉牛出栏育肥牛500头以上,或存栏能繁母牛50头以上,国家补贴25-50万。
 
 2、肉羊。肉羊存栏一年能繁母羊250只以上,或年出栏肉羊500只以上的养殖大户;其中对于内蒙古肉羊养殖称为牧区,一般牧区存栏能繁母羊400只以上,或年出栏肉羊1000只以上,国家补贴25-50万。
 
 3、肉鸡。在农村进行肉鸡养殖量在5000只以上,一年出栏量10万只以上,国家补贴35万。
 
 4、生猪。生猪一年能繁母猪并存栏300头以上的,且出栏肥猪5000头以上,国家补贴25-100万。
 
 5、奶牛。奶牛一年年存栏300-499头的农村养殖场,每个中央补助投资80万;奶牛一年存栏500-999头的农村养殖场,每个中央补助投资130万;奶牛一年年存栏1000头以上的农村养殖场,每个中央补助投资170万。
 
 6、蛋鸡。蛋鸡指的是能生蛋的鸡,在农村养殖规模在1万只以上,国家补贴35万。其中关于特种养殖水禽、蜜蜂、兔等,在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湖北、广西、四川和青海8省区已经启动相关补贴政策,具体补贴标准需咨询当地政府。

5. 四川省关于农牧养殖业有哪些惠民政策?

  一、以产业基地建设为重点,加快农业发展方式转变
  1.大力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全面实施新增1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规划,集中抓好88个粮食生产重点县建设。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大力优化品种结构,深入开展高产高效创建活动,提高单产,改善品质,确保全省粮食供需自求平衡。大力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加快建设60个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强县,突出抓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大规模开展果园、茶园和菜园等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建设一批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主导产业集中发展区。切实搞好25个现代林业产业基地强县建设,加快培育优质高产高效木质工业原料林和木本油料等特色经济林,培育现代林业产业基地375万亩。优化特色效益农业布局。重点抓好以柑桔、茶叶和蔬菜等为代表的川中丘陵系列,以烟叶和石榴等为代表的大凉山系列,以晚季蔬菜、松茸和川贝母等为代表的川藏高原系列,以猕猴桃和菌类山珍等为代表的大巴山系列 “四大系列”特色农产品的规划和开发。
  2.加快现代畜牧业提质扩面。以加速品种改良、提高生猪品质为重点,继续实施新增1000万头优质生猪生产能力工程。新增出栏优质生猪250万头,促进生猪产业稳定发展。加大畜禽养殖结构调整力度,大力发展牛、羊、鹅、兔等草食畜禽。以50个现代畜牧业重点培育县为重点,实施标准化养殖工程,支持农户建设(改造)标准化圈舍;发展一批以种畜禽场为核心、农户为主体的养殖专业合作社;加快建设“种畜禽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标准化适度规模养殖农户”养殖小区,推进农户发展以标准化为基础、以适度规模为主导、种养结合的畜牧业循环经济。结合退牧还草等草原保护建设重大工程,加大草地和牲畜改良力度,探索牦牛和藏绵羊等草原特色现代畜牧业发展路子。积极发展水产健康养殖,突出抓好稻鱼轮作、名优水产品养殖和冷水鱼养殖工程。
  3.切实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按照建设西部农产品精深加工基地的要求,围绕主导产业发展,支持各地引进和培育一批农产品精深加工龙头企业,形成有特色、规模大的产业都有龙头企业带动、都有利益机制联结的格局。规模以上龙头企业达到3000户以上,其中销售收入上亿元的龙头企业增加15%以上。对销售收入产业排位靠前、利益联结机制完善的重点龙头企业,给予重点支持。支持龙头企业开展技术、产品和管理创新,争创全国知名品牌,搞好知识产权保护。建立农业产业化示范区。引导龙头企业建立农产品原料基地,带动周边区域原料基地发展。依托龙头企业和原料生产基地,新培育一批粮油、肉类、果蔬、烟草、中药材、水产和林竹等农产品加工企业基地。强化利益联结机制,不断完善“订单保护”、“二次返利”和“风险保障”等利益联结模式,积极推广 “六方合作+保险”、“股份合作”等更为紧密的利益联结方式,切实保障农民利益。
  4.进一步开拓农产品市场。实施“双百市场工程”,新建、改造一批大型区域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加快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步伐。积极发展电子商务、直销配送和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推进“村村农家店建设”,新建和改造农家店1.3万个。大力发展农村社区综合服务社,继续实施“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服务工程”,加快建设农资连锁经营网点和农副产品现代购销网络。突出抓好“农超对接”试点,培育农产品经纪人、营销组织和大户。支持农村邮政物流发展。继续开展在对口支援省(市)开拓农产品市场行动,不断扩大我省农产品在北京、上海、广东、江苏和浙江等地的市场,发展农业会展经济,把“川字号”农产品打进上海世博会。引导和鼓励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在国内各大区域中心城市开设四川农产品展示直销店,建立四川特色农产品长期性外销平台。加快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健全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搞好农产品商标注册和品牌认证,推进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大力培育地域品牌。
  5.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和转化推广。围绕优势特色农业产业,集聚优质科技资源,构建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开展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研究。组织开展科技创新产业链示范,突破良种繁育、标准化种植养殖和精深加工等核心技术,构建技术链。继续完善以涉农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为主体的基础性、公益性创新平台。推进产学研紧密结合,建设一批服务基层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产学研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继续强化粮油、蔬菜、水果、茶叶、生猪、牛羊、水产等农畜育种攻关,加快突破性品种培育和良种产业化,扎实推进粮食丰产、现代节水农业和循环农业科技工作。加速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组织开展科技特派员到基层创业活动,抓好农村信息化科技示范。结合新农村示范片建设,建设一批农业科技园区。大力组织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培养发展特色产业的骨干力量。完善农业科技专家大院、龙头企业技术创新中心和区域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等基层科技服务平台,发挥其助农增收作用。加强灾害预测预报和预警应急体系建设,建立以村级为重点、群专结合的农村防灾减灾运行机制,提升依靠科技抗灾减灾的能力。
  6.积极发展现代设施农业。在城市郊区、新农村建设示范片、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和其他有条件的地区大力发展现代设施农业。以特色蔬菜、食用菌、应时鲜果和花卉苗木等设施化生产为重点,因地制宜发展钢架大棚、塑料大棚、滴灌喷灌和遮阳网覆盖,加快培育设施园艺产业。以规模养殖为重点,建设农户适度规模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加快发展圈舍标准、设施配套、品种优良、管理规范、产品安全和环境友好的现代养殖业。以实施水产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为重点,加快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建设。结合新农村示范片和现代农业、林业、畜牧、水产基地建设,高起点、高标准发展设施农业,建设一批产业特色鲜明、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带动能力强的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区。加大农机化新技术新机械推广力度,加快研发适合丘陵地区特点的农业机械,扩展农业机械化作业区域,支持农机跨区作业,提升农机化综合水平。
  7.继续促进劳务经济提质增效。实施劳务精品战略,转变劳务经济发展方式,促进农村劳动力多渠道转移就业。全年转移输出2100万人,培训技能人才100万人,劳务总收入增长10%以上。继续加大技能培训力度。积极开展农村新增劳动力、存量劳动力和重灾区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切实抓好在岗农民工技能提升、失业农民工转岗择业和农民工创业等多种培训,提高技能化输出比重。抓好劳务公司等龙头企业、劳务中介机构和劳务经纪人等市场组织建设,开发劳务市场。积极发展乡村旅游业,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多渠道促进农民就业。强化农民工权益维护。改善农民工就业、工资待遇、居住、子女上学等工作和生活条件。提高农民工参加保险的覆盖面,切实解决农民工养老保险转移接续问题,加强农民工职业病防治和健康服务。在省外川籍农民工集中地和省内农民工集中城市加快建立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提高对农民工的公共服务水平。
  二、以重大项目建设为抓手,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
  8.突出抓好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围绕“再造一个都江堰灌区”目标,认真实施农业发展上台阶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规划。全年新增有效灌溉面积70万亩。突出抓好亭子口、武都、二郎庙和永定桥等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尽快开工建设小井沟、白岩滩等重点水库工程和武引二期、升钟二期等大型灌区工程。安排前期工作经费,继续做好向家坝灌区一期、毗河一期、红鱼洞水库和大桥灌区二期等重大项目的前期工作。加快震损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启动病险水闸除险加固,继续实施“五江一河”堤防工程,推进重点地区中小河流治理。加快推进都江堰等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全面启动中小型灌区续建配套建设,认真实施大型泵站更新改造。加大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重点县建设力度,支持山丘区建设雨水集蓄等小微型水利设施。通过“一事一议”和财政补助等办法,鼓励农民自愿投工投劳建设直接受益的小型水利设施。推广农民用水户参与管理的模式,加大财政对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的扶持力度。
  9.大力建设高标准农田。围绕粮食生产重点县和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强县,突出粮田建设,集中连片治理。新建高标准农田200万亩。实施以“优粮项目”为重点的标准粮田工程、以“农发项目”为重点的土地治理工程、以“测土配方施肥和土壤有机质提升行动”为重点的育土工程,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加大力度推进以机耕道入土到田为主、“金土地工程”为重点的土地整理工程。实施以耕地质量建设为重点的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实现“四网”(田网、水网、路网、电网)配套。加快推进地震重灾区造地和灾毁耕地复垦整理工作,推广以测土配方施肥和秸秆还田为重点的土壤培肥技术。建立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新机制,确保建设进度和质量。
  10.切实加强生态重点工程建设。继续推进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建设,巩固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成果。以“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为核心,切实加强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大力实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建设。抓好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工程建设,加快大熊猫栖息地恢复重建。继续抓好川西北草原沙化和石漠化治理工程,不断改善生态环境。加速推进城乡造林绿化,大力推动重点区域造林,广泛开展义务植树活动。
  11.加快地震灾区农村产业恢复重建。把农村产业恢复重建作为地震灾区农村重建的重要内容,坚持农村产业恢复重建与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发展特色效益农业紧密结合,加快恢复提高灾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基本完成灾区农村产业恢复重建的投资和项目建设任务。加快特色效益农业重建,优化特色农业区域布局和品种结构,增加复种指数,提高品质和效益。抓好畜牧业和水产业重建,发展特色养殖业。加快林业重建,发展特色林产品和林下种(养)业,挖掘林业增收潜力。探索土地整理和耕地建设与管理的新机制,鼓励农民参与造地和土地整理,引导和支持灾区因地制宜发展食用菌、特色蔬菜和鸡、鸭、鹅、兔等“短平快”项目,千方百计增加灾区农民收入。
  12.扩大农业对外开放与合作。突出发展特色效益农业基地,建设一批出口农产品基地和示范区。建立健全农业招商新机制,强化以农业大项目和农产品精深加工项目为中心的主题招商。完善外资农业项目跟踪落实责任制,提高外资实际到位率。加强与对口支援省 (市)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方面的长期合作。积极实施农业“走出去”战略,鼓励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技术、管理和劳务等多种形式开展对外农业合作,建立海外农业发展基地。

四川省关于农牧养殖业有哪些惠民政策?

6. 四川有哪些养殖扶持项目

法律分析:一、种养殖类:
尤其是种养结合的项目会成为的发展重点,比如适度规模种养殖,水产养殖、特色养殖等将成为补贴重点,数额也巨大。
二、生态:
近日国家发出《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快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的指导意见》,不难看出国家一直很重视提出的“可持续”“生态”的概念,因此对绿色、生态类农业项目会加大扶持力度,而往往这类项目也成为地区优先发展的项目。
三、农产品加工:
这也是个重点发展的产业,特别是在供给改革后,我国对于农产品从生产到销售没有中间产业,使得农产品的价值和价格都不高。因此,农产品加工业将是农业重点发展的一个产业。
四、三产融合:
其中休闲农业最典型的产业,也是最快能拉动城乡一体化的项目,其产业升值空间也很大。而且三产融合项目是国家大力发展的项目之一。
五、农业补贴
是指一国政府对本国农业支持与保护政策体系中最主要、最常用的政策工具,是政府对农业生产、流通和贸易进行的转移支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第三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开展以下一种或者多种业务:
(一)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使用;
(二)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
(三)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等;
(四)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设施建设运营等服务。
第十条 国家通过财政支持、税收优惠和金融、科技、人才的扶持以及产业政策引导等措施,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国家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帮助和服务。
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

7. 四川的养猪有些什么补贴?

下面对现有的涉及生猪发展的三项扶持政策作具体介绍:
一、生猪调出大县奖励政策。该政策从2007年开始实施,已连续实施8年,这项政策没有覆盖全省,只对国家确定的生猪调出大县进行奖励,奖励资金主要用于调出大县内的规模化养猪场(户)的猪舍改造、良种引进、粪污处理的支出,生猪养殖大户购买种猪饲料等的贷款贴息、防疫服务费用支出,支持发展猪肉生产、流通和加工等方面的贷款贴息以及能繁母猪保险保费补助等方面的支出等。截至2014年,我省共有65个县获得国家生猪调出大县资格。二、生猪良种补贴政策。此政策也是从2007年开始实施,只对国家确定的项目县的部分能繁母猪使用良种精液配种进行补贴。补贴标准为:按每头能繁母猪每年繁殖两胎,每胎配种使用两份精液,每份精液补贴10元计算,每头能繁母猪年补贴40元
。三、畜禽标准化健康养殖项目。2014年中央将我省定为全国四个金融支持畜牧业创新试点省份之一,安排资金7050万元。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重点支持养殖场新改扩建,全省共确定项目场186个。这里面也包含有部分标准化规模养猪场。目前,各项目场正在按照要求进行建设

四川的养猪有些什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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