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南通公积金贷款新政策

2024-05-01 15:31

1. 2022年南通公积金贷款新政策

2022年南通公积金贷款新政策:1、贷款期限: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用于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及购买现住公有住房,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0年。借款人年龄加贷款期限,男最长不超过65周岁,女最长不超过60周岁;2、贷款额度:(1)住房公积金缴存80-100元/月(含100元/月)的职工,可贷款额度6万元;(2)住房公积金缴存100-150元/月(含150元/月)的职工,可贷款额度8万元;(3)住房公积金缴存150-200元/月(含200元/月)的职工,可贷款额度9万元;(4)住房公积金缴存200-250元/月(含250元/月)的职工,可贷款额度11万元;(5)住房公积金缴存250-300元/月(含300元/月)的职工,可贷款额度12万元;(6)住房公积金缴存300-400元/月(含400元/月)的职工,可贷款额度14万元;(7)住房公积金缴存400-500元/月(含500元/月)的职工,可贷款额度16万元;(8)住房公积金缴存500-600元/月(含600元/月)的职工,可贷款额度18万元;(9)住房公积金缴存600-700元/月(含700元/月)的职工,可贷款额度20万元;(10)住房公积金缴存700-800元/月(含800元/月)的职工,可贷款额度22万元;(11)住房公积金缴存800-900元/月(含900元/月)的职工,可贷款额度25万元;(12)住房公积金缴存900-1000元/月(含1000元/月)的职工,可贷款额度28万元;(13)住房公积金缴存1000-1200元/月(含1200元/月)的职工,可贷款额度31万元;(14)住房公积金缴存1200-1400元/月(含1400元/月)的职工,可贷款额度34万元;(15)住房公积金缴存1400-1600元/月(含1600元/月)的职工,可贷款额度37万元;(16)住房公积金缴存1600元/月以上的职工,可贷款额度40万元。每户最高可贷款额度:购买新建商品房或二手房的,最高不超过所购住房价值和抵押物价值的80%;借款人如果以国库券、银行定期存单等有价证券作质押,贷款额度加贷款利息不得超过有价证券价值。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2022年南通公积金贷款新政策

2. 2022年南通公积金贷款新政策

一、贷款期限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用于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及购买现住公有住房,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0年。借款人年龄加贷款期限,男最长不超过65周岁,女最长不超过60周岁。二、贷款额度1、住房公积金缴存80-100元/月(含100元/月)的职工,可贷款额度6万元;2、住房公积金缴存100-150元/月(含150元/月)的职工,可贷款额度8万元;3、住房公积金缴存150-200元/月(含200元/月)的职工,可贷款额度9万元;4、住房公积金缴存200-250元/月(含250元/月)的职工,可贷款额度11万元;5、住房公积金缴存250-300元/月(含300元/月)的职工,可贷款额度12万元;6、住房公积金缴存300-400元/月(含400元/月)的职工,可贷款额度14万元7、住房公积金缴存400-500元/月(含500元/月)的职工,可贷款额度16万元;8、住房公积金缴存500-600元/月(含600元/月)的职工,可贷款额度18万元;9、住房公积金缴存600-700元/月(含700元/月)的职工,可贷款额度20万元;10、住房公积金缴存700-800元/月(含800元/月)的职工,可贷款额度22万元;11、住房公积金缴存800-900元/月(含900元/月)的职工,可贷款额度25万元;12、住房公积金缴存900-1000元/月(含1000元/月)的职工,可贷款额度28万元;13、住房公积金缴存1000-1200元/月(含1200元/月)的职工,可贷款额度31万元;14、住房公积金缴存1200-1400元/月(含1400元/月)的职工,可贷款额度34万元;15、住房公积金缴存1400-1600元/月(含1600元/月)的职工,可贷款额度37万元;16、住房公积金缴存1600元/月以上的职工,可贷款额度40万元。每户最高可贷款额度:购买新建商品房或二手房的,最高不超过所购住房价值和抵押物价值的80%;借款人如果以国库券、银行定期存单等有价证券作质押,贷款额度加贷款利息不得超过有价证券价值。三、贷款利率贷款利率按我国有关法规执行。若遇法定利率调整,从下年初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法规。一、南通首套房公积金贷款额度1、在职职工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放宽至原可贷额度的两倍,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40万元/人,80万元/户。2、取得硕士研究生或高级职称及以上的在职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80万元/人,160万元/户。二、住房公积金对职工的好处1.增加个人收入。单位和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全部归个人所有,职工可按规定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用于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等。2.享受税收优惠。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3.可以低息贷款。缴存职工购房时,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4.账户存款结息。缴存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目前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计息。5.可作养老金补充。缴存职工退休时,可一次性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本息余额,相当于积累了一笔补充养老金。法律依据:《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为30%。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由最低40%降低到30%。公积金贷款额度:在职职工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放宽至原可贷额度的两倍,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40万元/人,80万元/户。在职职工购买第二套普通商品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40万元/人,80万元/户。取得硕士研究生或高级职称及以上的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80万元/人,160万元/户。

3. 2022年南通公积金缴存基数是多少

  一、缴存基数
   
      各单位和职工的缴存月工资基数最低不低于南通市人社局公布的最低月工资标准;最高不超过28000元。
   
      南通市最低工资标准:南通市市区、启东市执行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228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22元;海安市、如皋市、如东县执行二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207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20元。
   
      二、调整范围
   
      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
   
      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由单位支付工资的各类人员,以及有工作岗位,但由于病伤产假(六个月以内)等原因暂未工作,仍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包括与单位签定劳动合同或符合劳保部门认定的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在岗职工,不包括已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离岗人员。
   
      三、住房公积金的暂存
   
      为切实解决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的住房公积金业务问题,减轻企业社会化管理的负担,因单位撤消、解散等原因,职工住房公积金需整体转入的单位,其职工可进入中心住房公积金暂存户。原单位或结算组织提供法院或工商部门出具的单位撤消、解散等的文书,填写住房公积金《转移通告书》。

2022年南通公积金缴存基数是多少

4. 2022年南通市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多少

  一、南通公积金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单位和职工各5%-12%,缴存单位可在5%-12%区间内自主确定缴存比例。
   
      二、南通公积金缴存
   
      1、 汇缴
   
      单位在办妥职工开户手续后,即可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汇缴。住房公积金一般采取按月缴存方式,即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职工存缴的住房公积,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
   
      2、 预缴
   
      为了节约往返银行的时间,简化手续,单位亦可采取预缴的方式,即在年初、半年初、季度初单位可将本年度、本半年度、本季度的住房公积金一次性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
   
      3、 补缴
   
      (1)单位补缴:单位由于种种原因未能及时办理缴存登记和本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设立手续并汇缴的,应按法规办理补缴,标准由中心或各地管理部核定;撤消、解散的单位在结算期间因资产冻结无法缴存的,结算结束后,应按法规办理补缴;原缴存确有困难的单位,在经济效益好转后,应按法规办理补缴,住房公积金年度内的补缴可以直接去开户银行办理,跨年度的补缴应去中心或各地管理部办理相关手续。
   
      (2)个人补缴:职工个人因工作调动未及时缴存或启封原封存帐户按法规需补缴的,单位应在《南通市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中注明个人补缴,相关手续办理同上款。

5. 南通公积金2021年缴存基数

法律分析:1、缴存的月工资基数按职工本人2012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工资总额)核定。根据国家统计局统制字(1990)1号文件规定,职工工资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计六部分构成。
2、各缴存单位的职工月工资基数最低不低于南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最低月工资标准;最高不超过南通市统计局公布的市区2012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3、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含按企业化管理的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仍为单位和职工各8-12%,缴存比例未达到各8%的应调至8%,在8-12%幅度内未达到上限的,可继续上调至12%。
4、对于1998年12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新职工,其由单位逐月发放的住房补贴参照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可在12%-14%幅度内确定,住房补贴参照住房公积金进行管理和使用。
5、单位和职工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月缴存额应分别四舍五入精确到元。
6、对仍未为部分在职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的单位,单位在办理调整时,可一并为这部分职工办理汇补缴手续。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南通公积金2021年缴存基数

6. 南通公积金政策

法律分析:住房公积金的领取情形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以下材料:
1、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先由所在单位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2、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3、准予提取的,到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7. 南通公积金贷款政策2021

法律分析:1、在南通市合法稳定就业、自主创业、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准予本人、配偶和未婚子女落户。2、在南通市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房屋的),准予本人、配偶和未婚子女落户。3、在落户方面,南通有人才引进、稳定就业、拥有稳定住所、投靠等多种落户方式。从2020年开始,南通已经全面放开落户。
法律依据:《关于全力应对疫情支持企业发展保障城乡有序建设的政策意见》 公积金贷款,贷款条件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并且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及以上”,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为最低30%,二套房40%。
《南通市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调整意见》 用于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及购买现住公有住房,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0年。借款人年龄加贷款期限,男最长不超过65周岁,女最长不超过60周岁。

南通公积金贷款政策2021

8. 南通公积金调整

南通公积金调整如下:1、调整范围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由单位支付工资的各类人员,以及有工作岗位,但由于学习、病伤产假六个月以内等原因暂未工作,仍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包括与单位签定劳动合同或符合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在岗职工,不包括已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离岗人员。2、调整内容住房公积金缴存月工资基数按职工本人2019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工资总额核定。具体口径按国家统计局现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执行。各单位和职工的缴存月工资基数最低不低于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最低月工资标准;最高不超过南通市统计局公布的市区219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南通市2020年度缴存月工资基数上限为25000元。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单位和职工各5%到12%,缴存单位可在5%到12%区间内自主确定缴存比例。对于1998年12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新职工,其由单位逐月发放的住房补贴14%部分仍参照住房公积金进行管理和使用。【法律法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  职工、单位有权查询本人、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不得拒绝。职工、单位对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受委托银行复核;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新复核。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给予书面答复。职工有权揭发、检举、控告挪用住房公积金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