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内容

2024-05-13 07:20

1. 有限公司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内容

法律分析:两种公司形式具体差异表现在: 1、股权表现形式差异:有限责任公司里,权益总额不作等额划分,股东的股权是通过所认缴的出资额比例来表示,股东表决和偿债时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比例享有权利和承担责任;而股份公司的全部资本分为数额较小、每一股金额相等股份,股东的表决权按认缴的出资额计算,每股有一票表决权。2、设立方式及流程差异: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发起人集资,不能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也不能发行股票,不能得上市。设立流程为 :订立公司章程——股东缴付出资——验资机构验资——设立登记;股份有限公司除了可以使用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方式外,还可以向社会公开筹集资金并上市融资,但设立流程比较复杂:订立公司章程——发起人认购股份和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验资——召开创立大会——设立登记。3、股东人数限制: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得多于50人,保护了公司的封闭性;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有2-200发起人,股东人数无限制,上市公司拥有上百万人的股民都是公司股东。4、公司资本规模:除了上海自贸区内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取消最低注册资本要求外,其余地区的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三万元,股份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五百万元,上市公司五千万元。目前国务院已经开会要求全国推广取消最低注册资本制度,貌似各地尚未执行细则。5、组织机构设置规范化程度不同:有限公司比较简单、灵活,可以通过章程约定组织机构,可以只设董事、监事各一名,不设监事会、董事会;股份有限公司的要求高,必须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定期召开股东大会,而上市公司在股份公司的基础上,还要聘用外部独立董事。6、股权转让与股权的流动性: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出资额。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时,必须经股东会过半数股东同意,因而股权的流动性差,变现能力弱;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公开发行,转让不受限制,上市公司股票则流动性更高,融资能力更强7、社会公开:有限责任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只需按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向股东公开,供其查阅,无须对外公布,财务状况相对保密;股份有限公司,并且要定期公布财务状况,上市公司要通过公共媒体向公众公布财务状况,相比较更难操作,公司财务状况也难于保密,更容易涉及信息披露、内幕交易等问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五条 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有限公司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内容

2.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是什么

法律分析:1.股东人数的限制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为1至50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为2到200人,且必须半数以上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2.就股东权力而言,有限责任公司自主性更强,可以按出资比例行使权利,也可以按人数计算,股东间也可以彼此让渡或代行投票权,只要在章程中明确约定就可以。但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一股一票”,股东拥有多少股,就代表他拥有多少投票权。3.除此之外,两种公司在设立标准、内部机构设置、股权转让等许多方面也有所不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二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第二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七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3.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4.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是什么

1、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者在规模、设立方式、管理要求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因此适合不同需求的投资者。在选择公司形式时,应考虑发起人的财产能力、经营能力、长远需求。总体特点上,有限责任公司作为规模较小、私密性高的公司形式,保护股东之间的信任关系,是人合性与资合性的结合,公司运营上具有灵活性,其设立、运作步骤简单;2、股权表现形式差异:有限责任公司里,权益总额不作等额划分,股东的股权是通过所认缴的出资额比例来表示,股东表决和偿债时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比例享有权利和承担责任;而股份公司的全部资本分为数额较小、每一股金额相等股份,股东的表决权按认缴的出资额计算,每股有一票表决权。3、设立方式及流程差异: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发起人集资,不能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也不能发行股票,不能得上市。设立流程为 :订立公司章程——股东缴付出资——验资机构验资——设立登记;股份有限公司除了可以使用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方式外,还可以向社会公开筹集资金并上市融资,但设立流程比较复杂:订立公司章程——发起人认购股份和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验资——召开创立大会——设立登记。4、股东人数限制: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得多于50人,保护了公司的封闭性;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有2-200发起人,股东人数无限制,上市公司拥有上百万人的股民都是公司股东。5、公司资本规模:除了上海自贸区内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取消最低注册资本要求外,其余地区的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三万元,股份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五百万元,上市公司五千万元。目前国务院已经开会要求全国推广取消最低注册资本制度,貌似各地尚未执行细则。6、组织机构设置规范化程度不同:有限公司比较简单、灵活,可以通过章程约定组织机构,可以只设董事、监事各一名,不设监事会、董事会;股份有限公司的要求高,必须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定期召开股东大会,而上市公司在股份公司的基础上,还要聘用外部独立董事。7、股权转让与股权的流动性: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出资额。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时,必须经股东会过半数股东同意,因而股权的流动性差,变现能力弱;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公开发行,转让不受限制,上市公司股票则流动性更高,融资能力更强8、社会公开:有限责任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只需按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向股东公开,供其查阅,无须对外公布,财务状况相对保密;股份有限公司,并且要定期公布财务状况,上市公司要通过公共媒体向公众公布财务状况,相比较更难操作,公司财务状况也难于保密,更容易涉及信息披露、内幕交易等问题。

5. 有限公司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内容

两种公司形式具体差异表现在:
1、股权表现形式差异:有限责任公司里,权益总额不作等额划分,股东的股权是通过所认缴的出资额比例来表示,股东表决和偿债时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比例享有权利和承担责任;而股份公司的全部资本分为数额较小、每一股金额相等股份,股东的表决权按认缴的出资额计算,每股有一票表决权。
2、设立方式及流程差异: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发起人集资,不能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也不能发行股票,不能得上市。设立流程为:订立公司章程——股东缴付出资——验资机构验资——设立登记;股份有限公司除了可以使用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方式外,还可以向社会公开筹集资金并上市融资,但设立流程比较复杂:订立公司章程——发起人认购股份和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验资——召开创立大会——设立登记。
3、股东人数限制: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得多于50人,保护了公司的封闭性;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有2-200发起人,股东人数无限制,上市公司拥有上百万人的股民都是公司股东。
4、公司资本规模:除了上海自贸区内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取消最低注册资本要求外,其余地区的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三万元,股份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五百万元,上市公司五千万元。目前国务院已经开会要求全国推广取消最低注册资本制度,貌似各地尚未执行细则。
5、组织机构设置规范化程度不同:有限公司比较简单、灵活,可以通过章程约定组织机构,可以只设董事、监事各一名,不设监事会、董事会;股份有限公司的要求高,必须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定期召开股东大会,而上市公司在股份公司的基础上,还要聘用外部独立董事。
6、股权转让与股权的流动性: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出资额。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时,必须经股东会过半数股东同意,因而股权的流动性差,变现能力弱;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公开发行,转让不受限制,上市公司股票则流动性更高,融资能力更强
7、社会公开:有限责任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只需按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向股东公开,供其查阅,无须对外公布,财务状况相对保密;股份有限公司,并且要定期公布财务状况,上市公司要通过公共媒体向公众公布财务状况,相比较更难操作,公司财务状况也难于保密,更容易涉及信息披露、内幕交易等问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条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五条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有限公司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内容

6. 关于有限责任公司和有限公司的区别

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股东的数量不同;注册的资本不同;股本的划分方式不同;发起人筹集资金的方式不同;股权转让的条件限制不同;公司组织机构的权限不同;股权的证明形式不同;财务状况公开程度不同;其他。
一、什么是股权结构
谈到股权,大家可能有一定的理解。股权,指的是民事主体因对企业的投资行为而获得股东身份,基于股东身份而享有的对企业的各种权利。股权的表现形式为投票权、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分红权等等。股权结构是指公司的总股本中不同性质的股份所占的比例及其相互关系。一是体现在股东之间的持股比例和数量上的不同,股东的持股比例直接影响到投票权的大小,因股东之间投票权大小的不同而对公司的控制权产生各种不同的影响,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的控制权表现在股权比例上,如持股比例达到51%就会形成对公司的相对控制、达到67%会对公司形成绝对控制,这是公司的控制权在股权结构上的体现方式之一。二是体现在现金、知识产权、其他资产等形式的持股比例。《公司法》规定了股东在履行投资义务时可以以现金、知识产权、其他资产等形式进行投资,那么因为投资方式的不同,在股权结构上也可以进行体现。不同的股权结构决定了不同的企业组织结构,决定了企业的治理结构,最终决定了企业的行为和绩效。
二、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规定有哪些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规定如下:
1、有限责任公司内部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股权;
2、若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3、应当以书面方式向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接到书面通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
4、若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股权;
5、若不购买,则视为同意。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
三、公司加责任和不加责任有什么不同
公司加责任和不加责任,定义不同,特点不同,组织结构不同。具体如下:
1、定义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是我国企业实行公司制最重要的一种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2、特点不同: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程序比较简单,不必发布公告,也不必公布账目,尤其是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一般不予公开,公司内部机构设置灵活;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总额平分为金额相等的股份;公司可以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筹资,股票可以依法转让。
3、组织结构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有:股东会、董事会、经理、法定代表人、监事会;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有:决策机构、执行机构、监督机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第七十八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7.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是什么

我国《公司法》把“公司”分为两种,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这意味着,我们在分析公司具体行为和责任前,必须先明确它属于哪一种类型,对应的法律规定是什么。那这两种公司主要有哪些区别呢?第一,两种公司股东人数限制不同。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为1至50人,而股份有限公司,则是2至200人,其中还得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这是因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过程比有限责任公司复杂,只有当半数以上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才更利于国家对发起过程进行管理和监督。第二,法律允许的出资物不同。有限责任公司因为人合性更强,所以允许股东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进行出资;但是股份有限公司则是资合性为主,只允许以货币出资。第三,就股东权力而言,有限责任公司自主性更强,可以按出资比例行使权利,也可以按人头数计算,只要在章程中明确约定即可。但是后者不同,法律明确规定了,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一股一票”,股东拥有多少股,则代表他拥有多少票表决权。
一、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哪个好
(一)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这类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
(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股份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这类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样。
无论有限公司还是股份公司,他们最大的特点就是股东对公司承担的责任是有限的,并以其出资额为限。也就是说,当公司资产不足以偿还其所欠债务时,股东无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即不需股东替公司还债。
相对于承担有限责任的公司(包括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而言,无限责任公司是指股东对公司及其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公司不能偿还债务时,由股东承担清偿责任。在我国,是不允许设立无限责任公司的,但却允许设立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这些企业不是独立法人,所以不能成为公司,并且由企业业主直接承担无限的企业责任。
二、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共同点
(一)两种企业类型都是公司制的,都属于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
(二)股东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无论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还是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有限责任”的范围,都是以股东公司的投资额为限。比如公司的注册资本是100万,那么公司的需要承担债务责任就需要承担100万。
(三)股东的财产与公司的财产是分离的,股东将财产投资公司后,该财产即构成公司的财产,股东不再直接控制和支配这部分财产。同时,公司的财产与股东没有投资到公司的其他财产是没有关系的,即使公司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股东也只以其对公司的投资额承担责任,不再承担其他的责任。
(四)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都是以公司的全部资产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公司对外也是只承担有限的责任,“有限责任”的范围,就是公司的全部资产,除此之外,公司不再承担其他的财产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是什么

8.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是怎样的

有限责任公司又称“有限公司”,它是指由两个以上股东共同出资,每个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行为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
股份有限公司又叫股份公司,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一、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
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相对应的是很早以前的无限责任公司,但现在这样的公司在中国还没有,据我所知外国也不多了。有限责任公司的简称就叫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没有实质的区别。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我国的“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1.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这类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2.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股份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这类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样。无论有限公司还是股份公司,他们最大的特点就是股东对公司承担的责任是有限的,并以其出资额为限。也就是说,当公司资产不足以偿还其所欠债务时,股东无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即不需股东替公司还债。
二、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与联系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股东人数较少,不发行股票,股份不得随意转让,股东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的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全部资本划分成等额的股份,其股份以股票形式依法公开发行和自由转让的一种公司企业形式。股份有限公司最本质的特点就是其股票是公开发行和自由转让的。我国公司法对股份有限公司的定义为: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承担责任。
两者具有公司的一些共性特征:
(一)都遵守公司资本三原则,即公司资本确定、资本维持、资本不变原则;
(二)都贯彻了有限责任原则,无论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还是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有限责任的范围,都是以股东公司的投资额为限,区别于无限责任公司和合伙组织等经济实体。在投资公司后,东的财产与公司的财产是分离的,股东将财产投资公司后,该财产即构成公司的财产,股东不再直接控制和支配这部分财产;
(三)都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对外都是以公司的名义从事;
(四)一本都是盈利性的组织,和非盈利性的社会团体、事业机构有明显区别。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