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维修基金可以不交吗

2024-05-07 03:42

1. 物业维修基金可以不交吗

法律分析:不行。根据规定业主购房的时候维修基金是必须要缴纳的。维修基金一般使用在这些地方:公共设备、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等等,而具体的维修金额要根据投票权确定好的分摊费用比例来决定。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物业维修基金可以不交吗

2. 物业维修基金必须交吗

法律分析:按照国家规定,不缴纳维修资金,不予交房。
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商品住宅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第十三条 未按本办法规定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开发建设单位或者公有住房售房单位不得将房屋交付购买人。

3. 物业费里有维修基金吗

物业费是保安服务费,保洁服务费等的统称,是根据物业合同来制定的。
维修基金是买房时依法缴纳的,存在指定银行,属于集体财产。如果要动用的话需要双过半划票通过才能使用。
如果房子产权比较特殊,没有维修基金,可能会以特殊方法来制定维修方法。基本上没有物业原意接维修大楼的工作,另外物业费如果含维修基金的话,那物业费可能就会翻上几翻了。

物业费里有维修基金吗

4. 交物业费交维修基金吗

维修基金是在交房的时候缴纳的
房屋维修基金缴纳规定如下:业主应当在房屋交房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首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可以直接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也可以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收到房屋维修基金之日起30日内,将代交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5. 没有物业和维修基金,有规定维修谁拿钱吗

房屋维修基金不交是不可以办理出房产证的,办理房产证时必须出具维修基金的缴款凭证。
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第十二条
商品住宅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已售公有住房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或者交由售房单位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应当在收到售房款之日起30日内,将提取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第十三条
未按本办法规定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开发建设单位或者公有住房售房单位不得将房屋交付购买人。

没有物业和维修基金,有规定维修谁拿钱吗

6. 物业没有房屋维修基金个应该收物业费?

物业管理费和维修基金是完全不同的交费种类。 

物业管理费是小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应当支付物业管理公司的费用,而这些费用由小区业主按照建筑面积分摊。这部分费用包括小区的垃圾清运、保洁卫生等费用。 

维修基金是小区业主按照法律规定交付的公共建筑、设施的维修管理的费用,这部分费用由银行专户列支,由业主委员会管理,而不是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这是小区业主的公共财产

所以还是要交物业费的

7. 物业费包括维修基金吗

物业费 ,是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对居住小区内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等项目进行日常维护、修缮、整治及提供其他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公共维修基金是在办理房产证前一次性缴清的,暂时存放于业主委员会,但如果没有业主委员会,就会由房管局代为保管。
一、物业费包含哪些项目
1.公共物业及配套设施的维护保养费用,包括外墙、楼梯、步行廊、升降梯(扶梯)、中央空调系统、消防系统、保安系统、电视音响系统、电话系统、配电器系统、给排水系统及其他机械、设备、机器装置及设施的管理费用等。
2.聘用管理人员的薪金,包括工资、津贴、福利、保险、服装费用等。
3.公用水电的支出,如公共照明、喷泉、草地淋水等。
二、物业费收取标准
1.一级收费标准是1.00元/月每平方米(已包含税、费)
2.二级收费标准是0.75元/月每平方米(已包含税、费)
3.三级收费标准是0.50元/月每平方

法律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 第十七条 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装、改造、维修以及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改造、维修,必须由依照本条例取得许可的单位进行。

物业费包括维修基金吗

8. 物业维修基金必须交吗

房屋维修基金是必须要交的。买房子是必须要缴纳维修基金的,维修基金又称公共维修基金专项维修基金,是指住宅物业的业主为了本物业区域内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戚卜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事项而缴纳一定标准的钱款至专项帐户,并授权业主委员会统一管理和使用的基金。下列物轮仔敬业的业主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1、住宅,但一个业主所有且与其他物业不具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除外;2、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或者住宅小区外与单幢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八条 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一)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二)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第九条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 从公有住房售房款中提取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所有。第九条 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从公有住房售房款中提取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所有。第十条 业主大会成立前,商品住宅业主、非住宅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物业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代管。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委托所在地一家商业银行,作为本行政区域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专户管理银行,开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应当以物业管理区域为单位设账,按房腊慎屋户门号设分户账;未划定物业管理区域的,以幢为单位设账,按房屋户门号设分户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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