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行政许可若干问题的公告》的解读

2024-05-10 02:34

1.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行政许可若干问题的公告》的解读

为规范税务行政许可行为,保护税务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国务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行政许可若干问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一、《公告》出台的主要背景是什么?按照国务院审改办的统一部署,税务总局持续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开税务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0号)公布的87项税务行政审批事项中。截至当前,税务总局保留7项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其余80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已清理完毕,包括取消57项,调整为其他权力23项。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4年国家税务总局制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税务行政许可若干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随着10多年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不断推进,《通知》明确的6项税务行政许可事项中,有4项已经取消,保留的2项是:指定企业印制发票、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通知》迫切需要作出修改。二、《公告》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明确了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实施机关、实施程序和监督检查措施,公布了《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等14项税务行政许可文书样式,并设置了《税务行政许可项目分项表》,列明了7项行政许可的实施依据、实施机关、条件、数量、申请材料目录及申请期限。三、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税务行政许可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73号)比较,《公告》在哪些方面进行了修改?一是,加入了国务院要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简政放权的背景;二是,根据行政审批改革审批情况,重新明确了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包括7项行政许可;三是,融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意见》关于行政许可事项办理要求的规定;四是,结合国家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强对被许可人的服务和监管;五是,对行政许可文书式样进行了细化更新;六是,根据公开的行政许可事项,重新设计了《税务行政许可项目分项表》,增加了条件、数量、有效期限、申请材料目录及申请期限。四、《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税务行政许可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73号)是否继续有效?本公告实施之日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税务行政许可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73号)同时废止。扫一扫下方二维码,轻松关注曼德企服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行政许可若干问题的公告》的解读

2. 2015取消了那几项税务行政审批

  (一)对取消的“对纳税人申报方式的核准”事项,要求税务机关应当告知纳税人申报期限和申报方法,畅通申报渠道,确保纳税人可以根据实际生产经营情况,自主选择办税大厅、邮寄或网上申报等多种申报方式。

  (二)对取消的“印制有本单位名称发票的审批”事项,要求税务机关对用票单位使用印制有本单位名称发票不再设置条件限制,并明确用票单位办理印制有本单位名称发票的具体程序,规定发票印制企业应当按要求印制有用票单位名称发票,确保用票单位正常使用。

  (三)对取消的“对办理税务登记(开业、变更、验证和换证)的核准”事项,要求税务机关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推进税务登记方式多样化和手续简便化,按规定即时办理税务登记,提高办理效率,并在税务登记环节和后续环节采集相关数据信息,加强信息比对和确认,逐步实现对税务登记信息完整率、差错率等的实时监控。

  (四)对取消的“扣缴税款登记核准”事项,税务机关在办理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或其他涉税事项时直接办理扣缴义务人登记,并按照有关规定对扣缴义务人是否如实申报代扣代缴税款有关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防范税收管理风险。

  (五)对取消“以上市公司股权出资不征证券交易印花税认定”事项,证券市场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在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营业部柜台建立《以上市公司股权出资不征证券交易印花税股权过户情况登记簿》(以下简称《登记簿》),明确了具体操作要求:第一步,申请人(转让方,下同)在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柜台办理股权过户前填写《登记簿》;第二步,由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对申请人填写的《登记簿》内容进行逐笔验证核对;第三步,主管税务机关定期核对《登记簿》内容;第四步,年度终了后,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将《登记簿》交付主管税务机关备查。

  (六)对取消的“在营企业完成改组改制、符合豁免条件的东北老工业基地企业历史欠税豁免审批”事项,要求税务机关加强对欠税的事后备案等管理,及时对备案资料进行核实,发现条件不符的,应当立即纠正。

3. 工商注册: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行政许可若干问题的公告》的解读

为规范税务行政许可行为,保护税务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国务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行政许可若干问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一、《公告》出台的主要背景是什么?按照国务院审改办的统一部署,税务总局持续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开税务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0号)公布的87项税务行政审批事项中。截至当前,税务总局保留7项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其余80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已清理完毕,包括取消57项,调整为其他权力23项。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4年国家税务总局制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税务行政许可若干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随着10多年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不断推进,《通知》明确的6项税务行政许可事项中,有4项已经取消,保留的2项是:指定企业印制发票、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通知》迫切需要作出修改。二、《公告》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明确了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实施机关、实施程序和监督检查措施,公布了《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等14项税务行政许可文书样式,并设置了《税务行政许可项目分项表》,列明了7项行政许可的实施依据、实施机关、条件、数量、申请材料目录及申请期限。三、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税务行政许可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73号)比较,《公告》在哪些方面进行了修改?一是,加入了国务院要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简政放权的背景;二是,根据行政审批改革审批情况,重新明确了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包括7项行政许可;三是,融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意见》关于行政许可事项办理要求的规定;四是,结合国家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强对被许可人的服务和监管;五是,对行政许可文书式样进行了细化更新;六是,根据公开的行政许可事项,重新设计了《税务行政许可项目分项表》,增加了条件、数量、有效期限、申请材料目录及申请期限。四、《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税务行政许可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73号)是否继续有效?本公告实施之日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税务行政许可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73号)同时废止。扫一扫下方二维码,轻松关注曼德企服

工商注册: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行政许可若干问题的公告》的解读

4. 主管机关对税费减免的审批是不是许可

法律分析:主管机关对税费减免的行为不是许可,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二条本法所称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第十二条下列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一)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二)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三)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四)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五)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
第十三条本法第十二条所列事项,通过下列方式能够予以规范的,可以不设行政许可:(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二)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三)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四)行政机关采用事后监督等其他行政管理方式能够解决的。

5. 某税务局拟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对外发布选用的文种

亲,很高兴为您解答!某税务局拟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对外发布选用的文种1.对取消的“对办理税务登记(外出经营报验)的核准”事项,要求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提交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即时办结;纳税人提交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税务机关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一次xing告知纳税人需补正的内容。同时,各部门要切实履行对纳税人的告知义务,及时提供咨询服务,强化内部督查和社会监督,提高登记办理效率。按照企业不重复填报登记申请文书内容和不重复提交登记材料的原则,加强部门之间及跨部门信息、数据共享工作。【摘要】
某税务局拟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对外发布选用的文种【提问】
亲,很高兴为您解答!某税务局拟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对外发布选用的文种1.对取消的“对办理税务登记(外出经营报验)的核准”事项,要求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提交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即时办结;纳税人提交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税务机关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一次xing告知纳税人需补正的内容。同时,各部门要切实履行对纳税人的告知义务,及时提供咨询服务,强化内部督查和社会监督,提高登记办理效率。按照企业不重复填报登记申请文书内容和不重复提交登记材料的原则,加强部门之间及跨部门信息、数据共享工作。【回答】
2.对取消的“偏远地区简并征期认定”事项,要求税务机关对实行偏远地区简并征期申报的纳税人进行严密的ri常管理及监控,实行税源跟踪管理,及时掌握纳税人经营变化情况。加快征管信息系统在纳税人中的推广,强化计算机管税,采取“人机结合”的方式,提高征期申报率和入库率,以防止漏征漏管现象的出现。简化办税程序,建立纳税服务新机制,降低纳税人办税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3.对取消的“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变更”“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注销”以及“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退税资格的认定”等事项,要求税务机关取消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按备案管理。【回答】

某税务局拟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对外发布选用的文种

6. 关于税务行政许可若干问题的公告属于税收规范行为文件吗

关于税务行政许可若干问题的公告属于税收规范行为文件。

   为规范税务行政许可行为,保护税务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国务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现将税务行政许可若干问题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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