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利润分配能否不按持股比例分配?

2024-05-04 16:35

1. 有限责任公司利润分配能否不按持股比例分配?

可以,《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摘要】
有限责任公司利润分配能否不按持股比例分配?【提问】
可以,《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回答】

有限责任公司利润分配能否不按持股比例分配?

2. 公司法中为什么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能分配利润

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扩展资料:
企业利润分配的对象是企业缴纳所得税后的净利润,这些利润是企业的权益,企业有权自主分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企业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一般次序和重大比例也作了较为明确的规定,其目的是为了保障企业利润分配的有序进行,维护企业和所有者、债权人以及职工的合法权益,促使企业增加积累,增强风险防范能力。
利润分配在企业内部属于重大事项,企业的章程必须在不违背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对本企业利润分配的原则、方法、决策程序等内容作出具体而又明确的规定,企业在利润分配中也必须按规定办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利润分配

3.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是否可以分配利润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可以分配利润。因为公司原则上是不能收购本公司的股份的。公司的股份应当由股东持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上市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第一百四十二条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上市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因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是否可以分配利润

4.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是否可以分配利润

法律分析:根据公司发的相关规定,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在特殊情况下,公司才可以自己持有自己公司的股份,但是这时其即使持有股份,也不可以分配利润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二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5.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是否可以分配利润?

法律分析:
根据公司发的相关规定,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在特殊情况下,公司才可以自己持有自己公司的股份,但是这时其即使持有股份,也不可以分配利润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二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是否可以分配利润?

6.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是什么意思??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是什么意思??2018年10月26日第四次修正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66条第六款规定“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意思是在公司利润分配中,公司自持的股份不参与分配。1、公司的股东是分配利润的,但公司一般不会是本公司的股东,因为《公司法》第142条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2、《公司法》第142条还规定,在特殊情况下公司可以自己持有自己公司的股份的。但是这时其即使持有股份,一般没有表决权,也不参与分配利润的。这样规定的目的是公司作为股东分配利润后还是需要把自己的利润再分配给自己其他的股东,没有意义。这就是关于您问题的相关法律。

7. 如何处理有限责任公司长期不分配股利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二)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四)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一、公司强制解散之诉的条件是什么?
公司强制解散之诉的条件如下:
1、由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2、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且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
3、股东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
二、哪些情况下股东可以提起解散公司诉讼?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股东可以提起公司解散之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1)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2)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3)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4)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以及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一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二)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四)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以及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如何处理有限责任公司长期不分配股利

8. 有限责任公司利润分配能否不按持股比例分配?

您好亲亲,很荣幸为您解答哦~[开心]有限责任公司利润分配能否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第一种情形,不按照股权比例进行分配,有的多分,有的少分。第二种情形,对个别或部分股东施行固定利润分配,剩余利润(若有)则分配给其他股东。这种情形又可细分为两种情形:不论企业是否盈利,均给予固定利润分配;2、只有企业盈利并可分配时,才给予固定利润分配。第三种情形,对个别或部分股东施行优先分配权.【摘要】
有限责任公司利润分配能否不按持股比例分配?【提问】
您好亲亲,很荣幸为您解答哦~[开心]有限责任公司利润分配能否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第一种情形,不按照股权比例进行分配,有的多分,有的少分。第二种情形,对个别或部分股东施行固定利润分配,剩余利润(若有)则分配给其他股东。这种情形又可细分为两种情形:不论企业是否盈利,均给予固定利润分配;2、只有企业盈利并可分配时,才给予固定利润分配。第三种情形,对个别或部分股东施行优先分配权.【回答】
以下相关拓展,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比例是一个总体中各个部分的数量占总体数量的比重,用于反映总体的构成或者结构。比例分为比例尺和比例两种.表示两个比相等的式子叫做比例。判断两个比能不能组成比例,要看它们的比值是不是相等。组成比例的四个数,叫做比例的项。两端的两项叫做比例的外项,中间的两项叫做比例的内项。在比例里,两个外项的积等于两个内项的积,这是比例的基本性质。求比例其中一个未知项,叫做解比例。【回答】
还有问题吗?亲亲,可以具体讲讲吗?或者有什么想聊的吗?[微笑][微笑]【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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