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现状

2024-05-11 23:02

1. 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现状

浅析城市社区治理中的居民参与问题摘 要:社区建设是顺应社会转型的大背景而展开的,是政府由权力、责任中心脱离出来,通过培育社区,形成政府与社区组织共同服务和管理社区的过程,其核心就是实现由行政一体化社区管理向多元合作化社区治理转变。在这种转型过程中,一方面,社区居民作为社区参与中最重要的主题,其参与处于处级阶段,参与热情欠缺和参与能力有限等参与不足的问题,严重制约了其参与社区治理的进程;另一方面,我国社区居民的参与问题已经成为制约社区治理顺利推进的“瓶颈”,使得社区与居民之间、社区管理者与社区居民之间的利益矛盾得不到有效地协调,社区治理矛盾丛生、举步维艰。关键词:城市社区;社区治理;居民参与目前,我国城市社区建设中,居民作为社区建设的主体和社区利益的分享者,却不能有效地参与到社区治理中来,真正发挥其应有的功效。居民参与从总体上说尚处于一个初级阶段,社区尚未成为一个把居民凝聚起来的社会共同体。社区参与的主体大体可分为三类。社区居民、非政府组织和驻社区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在这三类主体中,社区居民参与的地位最为重要,毕竟人是社区建设中的决定性因素。没有社区居民的广泛参与,社区资源得不到利用,社区与人的和谐发展也只能是一句空话。一、社区居民参与的主要途径近年来,随着社区参与内容的多样化发展,居民参与有了更大的空间。在中国城市社区中居民的政治参与、经济参与、文化参与和社会参与四大基本领域共同构成社区居民参与的整体框架。1、社区居民的政治参与。社区政治参与指的是社区居民对社区政治事务的关注和参与的行动过程,如选举社区自治组织、参与民主评议等。政治参与程度是很多国家用来评判民主程度最常见的一个测量指标。一个社区中的成员对社区政治事务参与度越高,说明这个社区的发展程度和民主化程度越高。2、社区居民的经济参与。社区是以共同的经济利益为基础的,社区发展中的主要现象都可以从经济方面得到根本的说明。没有经济发展和经济增长取得的成果,没有较强的经济实力,社区相对落后的局面是难以得到改变。在社区经济参与这一阶段中,社区参与者从自身和对社区共同体的经济利益和福利关心出发,以参与社区生活、服务他人为中心参与社区的经济事务关系和活动,如参与兴办社区经济、招聘物业公司等。
3、社区居民的文化参与。社区参与者不仅参与各种类型的文化娱乐活动,而且能够培养居民的社会公德和市民精神。社区文化活动包括两方面内容:群众性文化、体育、娱乐活动和社区教育活动。社区文化参与中通过发展社区教育和相关文化活动,不仅能够提高社区居民的文化水平,长远来看,能够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和社会环境,促进社区的社会、文化层面的发展。4、社区居民的社会参与。包括社区生活参与和社区环境的参与。社区参与比较典型的就是社区居民参与志愿者服务活动,如参与社区治安、社区救援、参与社区环境整治等。居民对社区社会参与意识经常是自发的,这类居民往往是道德觉悟高、具有爱心奉献意识的志愿服务者。二、我国城市社区居民参与的现状和问题(一)我国城市社区居民参与现状城市社区居民参与较前正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当前我国城市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的领域越来越广,人数越来越多,积极性越来越高,社会效益也越来越显著。这集中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首先居民参与渠道有所拓宽。除了三年一次的居民委员会选举外,日常议事和决策的参与制度也有所完善。其次,居民参与的形式和内容得以扩展,从参与形式来看,居民不再只是被动地响应居委会的号召、执行居委会的决定,已经可以通过自己的代表主动地参与到社区公共事务的决策中来;从参与的内容来看,不再仅限于一些简单的健身娱乐活动,而是逐步向社区政治、社区文化、社区服务等多方面发展。最后居民参与的制度化和组织化方面进行了深入的探索,建立了一大批社区志愿者组织,培育促进了一些社区中介组织的建设,从而推进了社区建设中互助型组织结构的完善和规范化发展。(二)我国城市社区居民参与存在的问题我国城市社区的居民参与从改革开放初期的被动参与时期发展到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的弱参与时期,虽然呈现出比较积极的发展形势,但问题也是客观存在而不容忽视的。1、居民社区治理意识认识不够。社区居民自觉自愿参与社区事务或活动的意愿达到怎样的状况,是社区民主程度、健全水平和活动效率的反映,是社区发展的一项重要指标,但目前我国社区居民参与的主动性还很薄弱。居民虽然生活在社区,但却没有意识到自己是社区建设与发展的主体,没有意识到自己对社区应尽的责任与义务。广大居民群众对社区建设的重要意义认识不够,社区意识比较淡薄,参与度不够高。目前居民参与的主要形式是被动式执行参与,即受到社区管理机构邀请后才参与社区治理中。
2、社区居民对社区居委会认同不高。社区中的成员具有某种共同一致的志向,把全体成员连接在一起形成联结力。而在现实的社区中,社区居委会与社区居民之前的相关性不高。在城市社区,由于大部分居民工作不在社区,其经济收入来源并不在社区,只是需要一个安定、便利的居住环境,因此,居民与社区治理的利益关系度不是很高。居委会工作目前不能吸引更好的人才加入,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居委会工资待遇不理想。另外,社区大部分居民,特别是居住在商品房社区的居民因平常与居委会联系少,参与社区选举的主动性较低。该小区很多居民对候选人不认识,也都不了解。出现这一现象的原因是平时物业已满足了该小区居民大部分的日常生活需要,居民与居委会利益关系薄弱。3、社区居民参与组织化程度低。就社区组织在社区参与中的作用表现为不同的社区组织提供给社区成员不同的参与渠道和多样化的利益表达载体;讲个体参与转变为团体参与,促进社区成员的合作,增强参与效能感,这将会对社区组织成员形成社区参与规范,最大限度的延长社区工作触角,将面向居民个体的参与动员变成面向社区组织的动员,从而提高社区动员效率。但是实际情况是居民的社区参与以个体性参与居多,团体性参与较少。社区居民的组织化程度低,社区组织在社区治理中缺位。居民更多地是对个人或自己家庭问题的关心,对于社区公共事务很少关心。三、完善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对策1.改进政府管理方式,发挥政府治理职能。就社区建设来说,政府职能转变是改革城市管理体制的关键。在新型社区组织治理结构下,政府的职能是“导航而非划桨”。政府主要是为社区各种组织的发展提供制度保证、资金支持,以及对各种社会组织进行整体宏观上的规划协调、监督保障,以保证社区组织的健康发展。政府职能转变首要的问题是理清行政事务和社区自治事务、政府委托事务和社区自治事务的边界;其次要本着职、责、权、利统一的原则,该由社会行使的职能交还给民间组织、社区自治组织等社会组织行使,政府职能转移、权力下放不仅意味着权力仅仅在政府系统内部流动,更重要的是权力在政府内外部流动。
2.建立管理框架,完善社区自治组织的建设。我国政府提出了以人为本、资源共享、建设社区、促进社区发展的工作目标。为此有必要加强居民自治组织建设,建立起以地域性为特征、以认同感为纽带的新型社区。完善社区自治组织和治理机制对于摆脱我国城市社区当前面临的社区发展行政化的问题有重要作用。社区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居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建立和完善这些社区自治组织,加强它们在社区治理中的地位,纠正强政府、弱社会的社区治理模式,使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渠道更为畅通,是目前应着重关注的问题。3.克服居民自身意识及能力问题,拓宽参与渠道。居民参与行为的发生取决于其被激励的程度,而激励居民的重要因素就是利益的驱动。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的程度与参与行为的预期收益成正比,预期收益大,参与就强。讲个人利益融入社区利益,使社区真正成为居民利益共同体,是促进居民参与、重构社区治理主体间互动关系的根本举措。拓宽和完善居民参与社会治理的渠道,可以增强社区居民间的交流和沟通,加强治理主体间的互动,激发社区居民的参与意识。主要可以拓宽文化参与渠道、社区信息交流平台、社区事务参与渠道。参考文献:[1]汪大海,魏娜,郇建立.社区管理 [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2]张玉枝.转型中的社区发展 [M].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3。[3]孙金富.社区服务与社区工作 [M].北京百家出版社,1991。[4]黄序.城市发展中的社区建设 [M].中国城市出版社,2002。[5]陈喜强.城市社区服务范畴新论 [J].广西社会科学,1999.(3)。[6]刘福荣.社区政府作用与市场机制 [J].江西社会科学,1996.(2)。[7]周沛.社区社会工作 [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8]夏学奎.社区发展的理论探讨 [J].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01.(4)。[9]党秀云.论公共管理中的公民参与 [J].中国行政管理,2003.(10)。
[10]薄贵利.中国公共管理中的公民参与[J].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00.(5)。[11]丁茂站.我国城市社区管理体制改革研究[M].中国经济出版社,2009。[12]邹乐.扩大公共决策过程中的公民参与[J].宁夏党校学报, 2003.(11)。[13]郭斌.我国城市社区管理模式研究 [M].中国法制出版社,2007:38。[14]郑康,刘秀清,城市社区管理体制改革新探 [J].经济与管理,2006.(4)。[15]吴鹏森,章友德,城市社区建设与管理 [M].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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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城市社区治理中的居民参与问题
浅析城市社区治理中的居民参与问题
摘 要:社区建设是顺应社会转型的大背景而展开的,是政府由权力、责任中心脱离出来,通过培育社区,形成政府与社区组织共同服务和管理社区的过程,其核心就是实现由行政一体化社区管理向多元合作化社区治理转变。在这种转型过程中,一方面,社区居民作为社区参与中最重要的主题,其参与处于处级阶段,参与热情欠缺和参与能力有限等参与不足的问题,严重制约了其参与社区治理的进程;另一方面,我国社区居民的参与问题已经成为制约社区治理顺利推进的“瓶颈”,使得社区与居民之间、社区管理者与社区居民之间的利益矛盾得不到有效地协调,社区治理矛盾丛生、举步维艰。

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现状

2. 居民如何参与社区治理

法律分析:(一)以需求为载体,提升居民参与意识,实现居民信息知晓同步
1.宣讲述主题:促进居民了解院落打造,激发居民参与兴趣
2.走访建联系:加深居民的信息同步率
3.参访提兴趣:挖掘居民骨干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第五条 立法应当体现人民的意志,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保障人民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

3. 居民如何参与社区治理?

法律分析:
(一)以需求为载体,提升居民参与意识,实现居民信息知晓同步
1.宣讲述主题:促进居民了解院落打造,激发居民参与兴趣
2.走访建联系:加深居民的信息同步率
3.参访提兴趣:挖掘居民骨干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第五条 立法应当体现人民的意志,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保障人民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

居民如何参与社区治理?

4. 居民如何参与社区治理?

法律分析:
树立社区的问题需要社区居民自身解决的意识,鼓励、引导及协调居民有能力解决问题,而不是从一开始便一肩挑,包揽全部。其次,在社区治理中,让居民参与到治理的全过程,从社区建设的决策、实施、管理到最后的利益分享,都需要社区居民参与介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十九条 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组织,不参加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但是应当支持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的工作。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讨论同这些单位有关的问题,需要他们参加会议时,他们应当派代表参加,并且遵守居民委员会的有关决定和居民公约。前款所列单位的职工及家属、军人及随军家属,参加居住地区的居民委员会;其家属聚居区可以单独成立家属委员会,承担居民委员会的工作,在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和本单位的指导下进行工作。家属委员会的工作经费和家属委员会成员的生活补贴费、办公用房,由所属单位解决。

5. 居民如何参与社区治理?

法律分析:树立社区的问题需要社区居民自身解决的意识,鼓励、引导及协调居民有能力解决问题,而不是从一开始便一肩挑,包揽全部。其次,在社区治理中,让居民参与到治理的全过程,从社区建设的决策、实施、管理到最后的利益分享,都需要社区居民参与介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十九条 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组织,不参加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但是应当支持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的工作。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讨论同这些单位有关的问题,需要他们参加会议时,他们应当派代表参加,并且遵守居民委员会的有关决定和居民公约。前款所列单位的职工及家属、军人及随军家属,参加居住地区的居民委员会;其家属聚居区可以单独成立家属委员会,承担居民委员会的工作,在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和本单位的指导下进行工作。家属委员会的工作经费和家属委员会成员的生活补贴费、办公用房,由所属单位解决。

居民如何参与社区治理?

6. 居民如何参与社区治理

法律分析:树立社区的问题需要社区居民自身解决的意识,鼓励、引导及协调居民有能力解决问题,而不是从一开始便一肩挑,包揽全部。其次,在社区治理中,让居民参与到治理的全过程,从社区建设的决策、实施、管理到最后的利益分享,都需要社区居民参与介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十九条 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组织,不参加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但是应当支持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的工作。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讨论同这些单位有关的问题,需要他们参加会议时,他们应当派代表参加,并且遵守居民委员会的有关决定和居民公约。前款所列单位的职工及家属、军人及随军家属,参加居住地区的居民委员会;其家属聚居区可以单独成立家属委员会,承担居民委员会的工作,在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和本单位的指导下进行工作。家属委员会的工作经费和家属委员会成员的生活补贴费、办公用房,由所属单位解决。

7. 社会工作在社区治理中的作用表现在哪些方面

1. 引导社区居民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培养积极向上的精神;
2. 培训社区互帮互助;
3. 照顾老幼病残,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帮助与支持;
4. 宣传防火、防盗,保护社区安全;
5. 排查闲杂人员,避免犯罪分子在社区流窜;
6. 丰富设计居民的文化生活,开展健康的娱乐、健身等活动;

社会工作在社区治理中的作用表现在哪些方面

8. 社区治理包括哪些方面

法律分析:社区治理是指政府、社区组织、居民及辖区单位、营利组织、非营利组织等基于市场原则、公共利益和社区认同,协调合作,有效供给社区公共物品,满足社区需求,优化社区秩序的过程与机制。社区治理除了明确的任务目标之外,过程目标更是其所注重的因素。社区治理要解决社区存在的问题,完成特定的、具体的经济社会发展任务。
法律依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二条 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指导管理、组织实施社区矫正工作。人民法院对符合社区矫正适用条件的被告人、罪犯依法作出判决、裁定或者决定。人民检察院对社区矫正各执法环节依法实行法律监督。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和重新犯罪的社区矫正人员及时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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