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茂南区社保局在那?

2024-05-08 19:11

1. 茂名市茂南区社保局在那?

办公地址:茂名市茂南大道一方新苑南侧区人社局培训大楼。
茂名市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其它公开信息:
联系电话:0668-2536988
传真号码:0668-2536911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工作日)
电子邮箱:mn2263168@163.com
邮政编码:525000

扩展资料: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全区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拟订本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拟订人才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加快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以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为重点,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实施人才开发和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健全就业援助制度,负责技工学校管理,执行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实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础养老金统筹办法。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本区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    
五、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管理政策,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负责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八、贯彻执行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负责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和教育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落实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九、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综合管理和职位设置,组织实施公务员法工作,贯彻执行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区荣誉制度和政策奖励制度;负责全区政府聘员管理工作。  
十、负责全区城乡医保的行政管理工作,承担城乡一体化医疗保障体系建设职责。  
十一、负责全区劳动力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劳动就业管理,实施境外人员入境就业的政策,归口管理境外企业驻我区办事机构雇请劳务人员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负责集体合同审查、劳动合同鉴证和管理工作;对企业工资和职工工资及其他劳动报酬进行宏观管理;组织实施全区劳动监察和劳动年审工作,做好企业劳动年审和工资支付监控工作;组织实施全区工伤保险、伤残等级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  
十三、负责社会力量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技术等级培训的教育机构,举办实施劳动就业职能培训的教育机构的审批。  
十四、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劳动工资、劳动标准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落实禁止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五、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
茂名市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指南
茂名市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职能

茂名市茂南区社保局在那?

2. 茂名社保局电话是多少

广东省社保局一般指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电话是:020-12333-9-0。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周五下午为内部学习时间,不对外办公)。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是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设立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为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包括:1、贯彻执行有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本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2、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条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第八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第九条工会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有权参与社会保险重大事项的研究,参加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对与职工社会保险权益有关的事项进行监督。

3. 关于社保问题(茂名地区的)

你妈妈可以申请一次性缴费,然后缴费完后,次月就可以领取养老金了 因为按照你妈妈的年龄,应该是1998年前参加社保的,所以是符合规定的 这个是广东省关于贯彻国务院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决定的通知(粤府[2006]96号) 规定(一)享受基本养老金条件。为 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13年6月30日前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 这个是茂名市关于解决早期离开国有集体企业人员社会保险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中,对养老保险缴费办法的规定,你妈妈属于可以一次性补缴的范围 养老保险缴费办法 早期离开企业人员原在本市国有、县以上集体企业的工作年限经审核确认后,可申请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 (一)早期离开企业人员可根据需要及经济能力,在本意见实施之日起一年内申请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 一次性缴费年限最长为当地社会保险公司经办机构审核确认的其在当地实施粤府[1993]83号文前的本市国有、县以上集体企业不符合国家和省计算连续工龄政策规定的工作年限。 (二)一次性缴费的基数为743元,缴费比例为20%。一次性缴纳的费用从2001年1月1日起,按银行同期一年期存款利率及方式收取利息。 (三)一次性缴费后,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达不到《关于贯彻国务院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决定的通知》(粤府[2006]96号,以下简称“粤府[2006]96号文”)的规定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早期离开企业人员,可按粤府[2006]96号文的规定申请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直至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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