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社会保险制度面临哪些挑战

2024-05-18 09:01

1. 我国社会保险制度面临哪些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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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中国劳动保障科学研究院、社科文献出版社发布的蓝皮书认为,未来中国社保制度发展面临四大挑战。一是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对参保和政府投入带来影响;二是人口老龄化加速,可持续发展问题凸显;三是城镇化加快,对制度适应流动性提出更高要求;四是人民群众对公平享有社会保障的诉求日益增强。供参考。

我国社会保险制度面临哪些挑战

2. 我国社会保险制度面临哪些挑战

由中国劳动保障科学研究院、社科文献出版社发布的蓝皮书认为,未来中国社保制度发展面临四大挑战。一是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对参保和政府投入带来影响;二是人口老龄化加速,可持续发展问题凸显;三是城镇化加快,对制度适应流动性提出更高要求;四是人民群众对公平享有社会保障的诉求日益增强。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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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在完善社会保险制度过程中应坚持哪些方针

所谓社会保险制度,是指由法律规定了的、按照某种确定的规则实施的社会保险政策和措施体系。社会保险属于社会性事业。我国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
特征和重要意义
1.保障基本生活:国家建立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免除劳动者的后顾之忧,不仅是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需要,也是人权保障的重要内容,是社会进步的体现。
2.维护社会稳定: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国家的本质是解放、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实现共同富裕。实行社会保障,有利于缩小社会贫富差距,增进社会整体福利,是社会主义国家实现共同富裕目标的一项重要手段,从而从根本上维护社会稳定。
3.促进经济发展:首先,社会保障可以调节社会总需求,平抑经济波动。其次,社会保障基金的长期积累和投资运营有助于完善资本市场。第三,社会保障确保劳动者在丧失经济收入或劳动能力的情况下,能维持自身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保证劳动力再生产进程不致受阻或中断。同时,国家还可以通过生育、抚育子女和教育津贴等形式对劳动力再生产给予资助,以提高劳动力资源的整体素质。
4.保持社会公平:社会保障是市场经济国家保持社会公平的一个重要手段。其作用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通过保障全体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在一定程度上消除社会发展过程中因意外灾害、失业、疾病等因素导致的机会不均等,使社会成员在没有后顾之忧的情况下参与市场的公平竞争;二是通过在全体社会成员之间的风险共担,实现国民收入的再分配,缩小贫富差距,减少社会分配结果的不公平。
5.促进国民福利:现代社会保障不仅承担着“救贫”和“防贫”的责任,而且还要为全体社会成员提供更广泛的津贴、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从而使人们尽可能充分地享受经济和社会发展成果,不断提高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质量。
社会保险是我国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和必要保证,它能够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的安定;社会保险还能够增进劳动者的体质,促进劳动者的身体健康;社会保险还能促进生产的发展,保证经济的正常运行;它能够服务于基层和社会,方便群众的生活;通过社会保险,可以实现收入的再分配,可以调节劳动的分配,保障低收入者的基本生活。因此社会保险是我国必不可少的一项制度,在新的时期,我国还必须继续实施社会保险制度,并且优化和发展社会保险制度,以保证社会的稳定,为构建和谐社会打好基础和贡献一份力量。
方针
《社会保险法》第三条规定,我国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
(1)广覆盖。就是社会保险制度的覆盖面要广,使尽可能多的人纳入到社会保险制度中来。这是维护《宪法》和《社会保险法》赋予公民的社会保险权益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从我国推进社会保险制度建设的发展过程看,各项社会保险的覆盖面都是逐渐扩大的;从国有单位到非国有单位,从单位职工到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从就业相关人员到非从业人员,从城镇人口到农村人口。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覆盖全体居民,其目标是做到使人人“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与就业相关,主要覆盖职业人群。
(2)保基本。就是社会保险待遇以保障公民基本生活和基本需要为原则。这是由我国现阶段经济发展水平决定的。确定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既要防止超出现实可能的过高标准造成国家财政、用人单位和个人负担过重,又要避免有劳动能力的人过分依赖社会保险而妨碍其主动性、创造性的发挥。“保基本”是相对的,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应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而逐步提高。
(3)多层次。就是社会保险除了基本保险之外,国家还鼓励和支持建立补充保险(如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补充医疗保险等)和发展各类商业保险,以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
(4)可持续。就是社会保险制度应当能够长期稳定的发展。特别是应对人口老龄化高峰的影响,努力实现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长期平衡,以保证社会保险制度的稳定良性运行,也不给用人单位和个人造成过重的缴费负担。
以上“12字方针”具有重大意义。第一,明确了建立社会保险制度的立足点。第二,明确了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制度的实现路径。就是要优先解决制度“从无到有”的问题,弥补制度缺失;继而解决覆盖面“从小到大”的问题,将更多的人纳入社会保险体系;在此基础上,稳步解决保障水平“从低到高”的问题,让人民群众更好地分享社会经济发展成果。第三,明确了社会保险待遇水平的确定,要以保障公民基本生活和基本需要为原则。
基本要素
社会保险制度的基本要素主要包括社会保险当事人、社会保险结构、社会保险待遇的享受条件、社会保险待遇的计算依据和社会保险基金统筹等。
(1)社会保险当事人包括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保险人又称承保人,是指依法经办社会保险业务的主体;投保人又称要保人,是为被保险人利益向保险人投办社会保险的主体,一般为用人单位;被保险人又称受保人,是直接对社会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的主体;受益人是基于同被保险人的一定关系而享有一定保险利益的主体。
(2)社会保险一般由国家基本保险、用人单位补充保险和个人储蓄保险三个部分所构成。其中,国家基本保险是由国家统一建立并强制实行的为全体劳动者平等的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社会保险;用人单位补充保险是由用人单位根据自己的经济实力,自主的为劳动者建立,旨在使本单位劳动者在已有基本生活保障的基础上进一步获得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个人储蓄保险是由劳动者个人根据自己的收入情况自愿以储蓄形式为自己建立的社会保险。
(3)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必须具备法定条件。社会保险待遇的享受条件一般包括具备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主体资格和实际发生法定的社会保险事故。
(4)社会保险待遇的计算依据主要包括工资、工龄、保险费、特殊贡献和经济社会政策等。
(5)社会保险基金统筹是在社会范围内,对社会保险基金的各种来源和用途做出统一的规定,规划和安排,并据此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统一的收支、管理和运营,以保证其收支平衡、合理使用和安全、保值、增值,充分发挥其社会保障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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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完善社会保险制度过程中应坚持哪些方针

4. 社会保障应对风险的机制具有

法律分析:(1)社会保障风险的普遍性。由于每个人都可能面临生病、早逝、残疾、失业或老年生活发生困难的状况,因而社会保障风险是难以完全避免的。对于每个人而言,社会保障风险发生的概率之高,是其他任何风险无法比拟的,危及到每个人的基本生活和生活质量。(2)社会保障风险的严重性。社会保障风险不仅会引发经济上的损失,也可能是人的健康和生命的损失,甚至是心理的损伤,从个体角度看社会保障风险具有严重性。(3)社会保障风险的社会性。在微观层面,社会保障风险可能会危及到个人的生存与生活;而在宏观层面,社会保障风险可能会对社会的稳定和安全产生负面作用,甚至会影响社会的劳动力生产和再生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5. 谈谈哪些措施来应对社会保险制度

一、我国社会保障制度面临的挑战 1."未富先老",加大社会保障压力。如何健全老龄组织机构、加强老年法制建设,使老年人自身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都将是我国今后面对的难题。 2.不断递增的城镇化率,挑战现有社会保障模式。如何适应城镇化进程中数以亿计农村转移劳动力的需求,是一个重大的理论和实践课题。 3.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问题亟待解决。制订统一规范的参保政策有一定难度,同时也存在一些忽视甚至逃避社会保险责任的因素。 4.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呼唤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目前我国农村人口老龄化速度快于城市,而家庭养老功能日益弱化,空巢家庭增多,传统的土地保障功能面临严峻挑战。二、采取措施应对挑战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是:"建立起一个全社会统一的、覆盖面广的、筹资用资渠道畅通的、保障有力的、管理科学规范的社会保障制度和保障体系"。它要求具备合法的筹资机制、稳定的保障机制、严格的管理机制、有效的运行机制. 1.加快社会保障立法进程。2.扩大社会保障基金来源,充实社会保障基金。3.搞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实现保值增值。4.要结合"十一五"规划,加紧深入研究一些重大问题。

谈谈哪些措施来应对社会保险制度

6. 社会保障是一种什么的应对措施和应对体系?

  社会保障是指国家和社会在通过立法对国民收入进行分配和再分配,对社会成员特别是生活有特殊困难的人们的基本生活权利给予保障的社会安全制度。社会保障的本质是维护社会公平进而促进社会稳定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一般来说,社会保障由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组成。其中,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的核心内容。

  社会保障的具体内容

  (一)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目的是使劳动者因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而减少或丧失劳动收入时,能从社会获得经济补偿和物质帮助,保障基本生活。从社会保险的项目内容看,它是以经济保障为前提的。一切国家的社会保险制度,不论其是否完善,都具有强制性、社会性和福利性这三个特点。按照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社会保险项目分为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社会保险的保障对象是全体劳动者,资金主要来源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的缴费,政府给予资助。依法享受社会保险是劳动者的基本权利。 (二)社会救济 社会救济,是指国家和社会对生活在贫困线以下的低收入者或者遭受灾害的生活困难者提供无偿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从历史发展看,社会救济先于社会保险。早在1536年,法国就通过立法要求在教区进行贫民登记,以维持贫民的基本生活需求。1601年,英国制定了济贫法,规定对贫民进行救济。中国古代的“义仓”也是一种救济制度。这些都是初级形式的社会救济制度。维持最低水平的基本生活是社会救济制度的基本特征。社会救济经费的主要来源是政府财政支出和社会捐赠。 (三)社会福利 广义的社会福利,是指国家为改善和提高全体社会成员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所提供的福利津贴、福利设施和社会服务的总称。狭义的社会福利,是指国家向老人、儿童、残疾人等社会中需要给予特殊关心的人群提供的必要的生活保障。 (四)优抚安置 优抚安置,是指国家对从事特殊工作者及其家属,如军人及其亲属予以优待、抚恤、安置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在我国,优抚安置的对象主要是烈军属、复员退伍军人、残疾军人及其家属;优抚安置的内容主要包括提供抚恤金、优待金、补助金,举办军人疗养院、光荣院,安置复员退伍军人等
  

7. 社会保障是一种什么的应对措施和应对体系

法律分析:社会保障制度(social security system)是在政府的管理之下,以国家为主体,依据一定的法律和规定,通过国民收入的再分配,以社会保障基金为依托,对公民在暂时或者永久性失去劳动能力以及由于各种原因生活发生困难时给予物质帮助,用以保障居民的最基本的生活需要。社会保障制度是通过集体投保、个人投保、国家资助、强制储蓄的办法筹集资金,国家对生活水平达不到最低标准者实行救助,对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的人提供基本生活保障,逐步增进全体社会成员的物质和文化福利,保持社会安定,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社会保障制度是国家通过立法而制定的社会保险、救助、补贴等一系列制度的总称。现代国家最重要的社会经济制度之一。作用在于保障全社会成员基本生存与生活需要,特别是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伤残、失业、生育、死亡、遭遇灾害、面临生活困难时的特殊需要。由国家通过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实现。由社会福利、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优抚和安置等各项不同性质、作用和形式的社会保障制度构成整个社会保障体系。现代国家必须制定社会保障法律规范,保证社会保障制度真正得到贯彻实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第六条 国家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严格监管。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有效运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

社会保障是一种什么的应对措施和应对体系

8. 社会保险西方国家的社会保险制度运行中碰到了哪些难题

社会保障制度最早产生于欧洲。进入20世纪以后,资产阶级社会改良主义和社会民主党的"福利社会主义"成为西方国家社会保障的理论基础。也有人说,世界各国的社会保障体系是从福利制度开始的,具体说是从1601年英国伊利莎白女皇的《济贫法》开始的。根据这一法律,国家对解决贫民负有责任,在全国普遍设立了救济贫民的济贫院,收容救济老人、孤儿以及残疾人等失去劳动能力的贫民。可以说,在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中,英国是第一个实行社会福利政策并建立起一套社会保障制度的国家。尤其是经历了本世纪30年代的经济大危机和第二次世界大战的重创,英国政府开始迎合工人运动中出现的改良主义趋势,通过国家来主持收入的再分配,满足较低收入阶层的广泛要求。实际上,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夕,英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已具有一定规模,英国政党也把建立"福利国家"作为竞选口号,自诩要建立"福利国家"的政府。二战后,英国政府开始对社会保障的内容和形式进一步的调整扩充,广泛地介入贫困、疾病、失业等社会问题,并相继颁布了一系列相关的社会立法,其中比较重要的有:1906年颁布的《教育法》,1908年颁布的《儿童法》和《养老金法》,1909年颁布的《劳工介绍法》,1911年颁布的《国民保险法》,1918年颁布的《教育改革法》,1919年颁布的《住房和城市规范法》,1926年颁布的《失业保险法》等等。西方社会保险制度则首推德国的俾斯麦政府,早在19世纪80年代俾斯麦政府就建立了《社会保险法》。战败后的联邦德国几乎以占DNP1/3的财力建立社会保障体系,通过了许多有关法律和条例,涉及到了社会保障、养老保险、疾病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照顾等诸多方面。在东西德国统一之前成为西方国家社会保障事业最为发达的国家之一。但是,如果把福利与保险都纳入社会保障的大概念之中,那么,社会保障制度的创始时间还是以英国最早。目前,欧洲国家都形成了一套从"摇篮到坟墓"的无所不包的社会保障体系。这种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在很大程度上缓和了劳资关系和阶级矛盾,相对地维持了政治和社会的稳定,保证了经济的持续发展,明显地提高了人民的生活水平。如,50年代至80年代初,英国的人口增加了20%,住房增加了57%,男人的平均寿命提高了19%,多数人拥有了自己的住宅、汽车、家电等等。当然,资本主义制度并不能靠社会保障注入新的血液,相反,引起了诸多的问题,比如70年代后英国经济发展中出现的"英国病"。欧洲国家的社会保障是各国政府的一种职能。社会保障制度涉及的内容极其广泛,它主要包括:政府和由政府支持、组织的社会力量,对因灾祸和其他原因陷入困境的个人和家庭给予救助;对因年老、伤残、疾病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因失业等原因失去生活来源者给予生活保障;对为国捐躯,对社会有特殊贡献者的个人和家庭给予优抚;为提高公民的身体、文化素质、丰富公民的精神、文化生活,兴办教育、体育、卫生、环保和其他公益事业等,国家通过立法手段把这些保障措施和政策法律化,按法定规则在社会实施,即为社会保障制度。按照以上社会保障的内容,大体上可分为四类:一是从收入方面提供支持和援助的项目,主要包括老年退休和失业补助、贫困救济和伤病补助、退伍军人安置和遗属抚恤;二是从开支方面提供支持和补助的项目,主要包括健康医疗、住房、社会服务、儿童照顾和解决家庭问题的补助;三是教育和培训方面的支持和补助项目;四是对遭受某种损失者给予支持和补助的项目,如劳动保护和保健、食品和医药、环境保护、少数民族照顾等。社会保障是欧洲各国政府的重要职能和社会政策。不管各国社会制度有多么的不同,社会保障都是为公民年老、残疾而丧失工作能力,因失业、生病或供养家人死后而减少或丧失收入时提供最基本的生活保障,解除后顾之忧,从而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被人称之?quot;减震器"。当然,资本主义国家实施社会保障制度的最终目的是为了维护资产阶级的统治地位,缓和阶级矛盾。20世纪在英国,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中成长起来的社会生产力同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本身发生了剧烈冲突,30年代大危机和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冲击,使社会生产遭到了极大的破坏,国内矛盾白热化,工人阶级的大量失业和由此引发的一系列问题,使政府面临的不再仅仅是贫民救济,而是如何解决日益剧增的失业大军和更多人的低收入问题。全社会动荡,弥漫着饥饿、绝望、恐慌、犯罪等。英国政府迫于不得已,找到了工人运动中的改良主义,主?quot;收入均等化",向富人征税,再分给穷人,创造"福利国家",有计划地对国民收入进行了一下再分配,再分配领域进行了一下宏观调整,出现了一大堆社会福利法案,从而使阶级矛盾得到了缓和,使资本主义社会得到了稳定。这就是为什么社会保障制度能够在欧洲国家得到顺利发展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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