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月营业额在10万元以下免征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其中的营业额包括免税收入的部分吗?

2024-05-04 04:25

1. 小规模纳税人月营业额在10万元以下免征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其中的营业额包括免税收入的部分吗?

一、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的缴纳义务人,免征两个教育附加。其中缴纳义务人是包括一般纳税人。
二、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教育部、水利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规定:
1、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2、该通知已经无“小微企业”的限制条件,把范围扩大到所有符合条件的“缴纳义务人”,只要应纳税的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规定金额的所有纳税人都可以享受此优惠政策。故包括了一般纳税人企业。
3、能否减免主要看销售额是否超过10万元,与是否缴纳增值税没有必须联系。即使销售额在3万元--10万元之间,不能免增值税的,也可以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小规模纳税人月营业额在10万元以下免征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其中的营业额包括免税收入的部分吗?

2. 月销售额10万以下免征教育费附加

一、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的缴纳义务人,免征两个教育附加。其中缴纳义务人是包括一般纳税人。
二、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教育部、水利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规定:
1、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2、该通知已经无“小微企业”的限制条件,把范围扩大到所有符合条件的“缴纳义务人”,只要应纳税的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规定金额的所有纳税人都可以享受此优惠政策。故包括了一般纳税人企业。
3、能否减免主要看销售额是否超过10万元,与是否缴纳增值税没有必须联系。即使销售额在3万元--10万元之间,不能免增值税的,也可以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3. 我企业属于一般纳税人,每月的月销售额没有超过10万,在征收附加税时可以免征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

你好,《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第一条规定:“将免征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三万,季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月销售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季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的缴纳义务人。”

因此,一般纳税人可以享受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免征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优惠政策。【摘要】
我企业属于一般纳税人,每月的月销售额没有超过10万,在征收附加税时可以免征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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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
你好,《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第一条规定:“将免征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三万,季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月销售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季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的缴纳义务人。”

因此,一般纳税人可以享受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免征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优惠政策。【回答】
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十万元的,不需要缴纳增值税吗?【提问】
仅仅免交教育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提问】
嗯嗯是的,其他的不免。【回答】

我企业属于一般纳税人,每月的月销售额没有超过10万,在征收附加税时可以免征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

4. 请问一般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但一个季度销售额超过30万,还可以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账务处理上能否不计提?问题的关键在于第一个。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第一项规定: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5. 一般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足3万元,可否免征教育费附加

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2016年5月1日起停征)的税额为计费 依据并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申报时一并申报交纳。
一般纳税人不享受月销售额不足3万元免征增值税优惠,所以,一般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足3万元,仍然据实交纳增值税,教育费附加不能免征,与增值税一并申报交纳。

一般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足3万元,可否免征教育费附加

6. 请问一般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但一个季度销售额超过30万,还可以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第一项规定: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那么接下来我们把这个问题延伸下:营改增一般纳税人(一)应税服务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提供应税服务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二)混业经营小规模纳税人,应根据申报的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销售额和提供的应税服务销售额分别计算年应税销售额。无论哪项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均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申请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申请不认定一般纳税人。(三)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成为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以上就是律师为大家整理的内容,请仔细阅读。

7. 当期免抵的增值税是否缴纳 地方教育费附加 以及 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

免抵部分要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水利基金是按销售额计算的。
 
例如:1、某月销项税额1000元、进项税额(包括期初进项税额)1200元,不予免抵税额100,免抵退税额300元,则免抵税额为100元 。应纳税额=1000-(1200-100)=-100,当期免抵税额=300-100=200.
 
2、某月销项税额1000元、进项税额(包括期初进项税额)1500元,不予免抵税额100,免抵退税额300元,则免抵税额为0元 。应纳税额=1000-(1500-100)=-400,当期免抵税额=300-300=0.
 
3、某月销项税额1000元、进项税额(包括期初进项税额)600元,不予免抵税额100,免抵退税额300元,则免抵税额为300元 。应纳税额=1000-(600-100)=500,当期免抵税额=300-300=0.

当期免抵的增值税是否缴纳 地方教育费附加 以及 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

8. 月收入10万以下免征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会计分录

目前减免规定月入3万才免征,月入10万不符合免征条件。
政策适应范围
1.“缴纳义务人”的一个条件: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
在总局未出具体公告的前提下的解读,也就是说只需要满足一个条件,即“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条件,没有所谓的小微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等条件限制,如一般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也可享受该项政策。
2.兼有增值税应税项目和营业税应税项目的纳税人: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应该分别核算。
【例】某兼有增值税应税项目和营业税应税项目的纳税人,则:
(1)2月份增值税全月销售额9万元,营业税全月营业额9.5万元,则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全免;
(2)2月份增值税全月销售额9万元,营业税全月营业额10.5万元,则增值税全月销售额对应的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免;营业税全月营业额对应的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不免;
(3)2月份增值税全月销售额10.8万元,营业税全月营业额10.5万元,则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全部不免;
3.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是“按月”或“按季”享受 
按月申报的纳税人,哪个月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则哪个月免征政府性基金;哪个月不符合,则哪个月征征政府性基金;
按季度申报的纳税人,哪个季度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则哪个季度免征政府性基金;哪个季度不符合,则哪个季度征政府性基金;
4.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不仅仅是指营业收入销售额或营业额,应包含营业外收入中销售额或营业额,如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的销售额等。
5.对应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是不含税额
6.销售额或营业额:含代开发票和自开发票
7.未明确的口径:适用差额政策的销售额或营业额,是差额扣除前的,还是差额扣除后的销售额或营业额。
免征的政府性基金范围
免征的政府性基金仅指: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不包括城建税、文化事业建设费等其他政府性基金。
会计处理
满足规定的免征的政府性基金(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条件的,所免征的政府性基金不作相关会计处理。
如:已经计提,原分录冲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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