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资本金结汇可以用于偿还境内关联企业的人民币借款吗?如何操作?

2024-05-17 09:15

1. 外资企业,资本金结汇可以用于偿还境内关联企业的人民币借款吗?如何操作?

应该可以,如果你要企业以资本金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偿还人民币贷款,须提交该笔贷款资金已按合同约定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使用的说明。
下面是资本金结汇的概念。
资本金结汇是必须专款专用,具体见汇综发[2008]142号《关于完善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支付结汇管理有关业务操作问题的通知》。

  如结汇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一)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IC卡。
  (二)资本金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的支付命令函。
  支付命令函是指由企业或个人签发,银行据以将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进行对外支付的书面指令。
  (三)资本金结汇后的人民币资金用途证明文件。
  包括商业合同或收款人出具的支付通知,支付通知应含商业合同主要条款内容、金额、收款人名称及银行账户号码、资金用途等。企业以资本金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偿还人民币贷款,须提交该笔贷款资金已按合同约定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使用的说明。
  (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最近一期验资报告(须附外方出资情况询证函的回函)。
  (五)前一笔资本金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按照支付命令函对外支付的相关凭证及其使用情况明细清单(格式见附件2)和加盖企业公章或财务印章的发票等有关凭证的复印件。若该笔结汇为一次性或分次结汇中的最后一笔,企业应当于结汇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银行提交前述材料。
  (六)银行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材料。

  等值5万美元(含)以下企业备用金结汇的,企业无需提交第(三)、(五)项文件,其资本金账户利息可凭银行出具的利息清单直接办理结汇。

  资本金结汇原则:一是资金已验资,二是实用实结,不允许提前结汇

外资企业,资本金结汇可以用于偿还境内关联企业的人民币借款吗?如何操作?

2. 境内企业可以购汇还境外借款吗

可以的。
《经济通通讯社15日专讯》国家外汇局下发通知,明确从2012年7月1日起,境内企业可使用境内外汇贷款进行境外放款,境外放款可以作为境外债权的一部分,共同构成境外投资。分析认为,此举有助于解决「走出去」企业境外融资难的问题,进一步促进投资贸易便利化。
此前,境内企业仅获准在一定限额内使用自有外汇资金、人民币购汇资金以及经外汇局核准
的外币资金池资金,向借款人进行境外放款。
通知还适当放宽了个人对外担保管理。境内企业为境外投资企业境外融资提供对外担保时,
允许境内个人作为共同担保人,以保证、抵押、质押及担保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为同一笔债务提供担保。

3. 外商投资的投资性公司的未汇出利润是否可以用来发放企业间委托贷款?

如果借款方是被投资企业的(外商投资的投资性公司所投资的),根据《商务部关于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规定(2004第二次修订)》可以,但是必须通过银监会批准;
如果是其他企业,根据《贷款通则》,不可以。
依据:
《商务部关于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规定(2004第二次修订)》
第十三条 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投资性公司可向其所投资设立的企业提供财务支持。
《贷款通则》
第二十一条 贷款人必须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贷款业务,持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

外商投资的投资性公司的未汇出利润是否可以用来发放企业间委托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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