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后几个月申请生育津贴

2024-05-04 02:51

1. 产后几个月申请生育津贴

产后申请贴报销生育险一般是第二个月,最晚当年内报销即可。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生完孩子报销生育险一般是第二个月,最晚当年内报销即可。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产后几个月申请生育津贴

2. 产后几个月申请生育津贴

一、产后几个月申请生育津贴1、产后申请贴报销生育险一般是第二个月,最晚当年内报销即可。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生完孩子报销生育险一般是第二个月,最晚当年内报销即可。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二、产假最晚从哪一天开始算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包括产前休假15天,产假最晚从产前休假开始计算。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产假。

3. 产后申请生育津贴时间是多久?

一、产后申请生育津贴时间是多久 生完孩子报销 生育险 一般是第二个月,最晚当年内报销即可。 二、 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 职工享受 生育保险 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三、 生育保险报销 范围: 1、生育 医疗费 。 女职工 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业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 医疗保险 待遇的规定办理。 女职工产假 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 病假 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2、生育津贴。 女职工依法享受 产假 期间的生育津贴,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 工资 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四、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一)生育津贴 1、所需材料: 《 结婚证 》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须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注:以上复印件必须用A4纸。 2、提交时间:每月1-10日(婴儿出生后的2个月后办理)。 3、经办流程:单位经办人持以上材料上报 社保 中心,受理审批后30个工作日支付生育津贴费用。 符合享受晚育(满二十三岁)奖励津贴条件的,夫妻双方应在《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中选择享受晚育津贴的对象,且夫妻双方本人签字确认,并由双方单位盖章。 夫妻双方均已参加生育保险的,由女方单位填报《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女方未参加生育保险,男方已参加生育保险,且由男方享受晚育津贴,则男方单位须填报《 北京 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并进行申报工作。 (二)生育 医疗费用 (产前检查) 1、所需材料: 《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婴儿出生证明复印件一份; 医学诊断证明书复印件一份; 所有收据、处方(中、西药费)原件,按日期先后顺利整理齐,(诊疗费4元可报销); 《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一份(须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2、提交时间:每月1-10日(婴儿出生后的2个月后办理)。 3、经办流程:参保单位经办人持以上材料上报社保中心,受理审批后30个工作日支付生育医疗(产前检查)费用。 (三)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住院费) 1、所需材料: 《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婴儿出生证明复印件一份; 医学诊断证明书复印件一份; 所有收据、处方(中、西药费)、住院费用明细、住院结算清单的原件,按日期先后顺序整理,(诊疗费4元可报销); 《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一份(须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2、提交时间:每月1-10日(婴儿出生后的2个月后办理)。 3、经办流程:单位经办人持以上材料于每月1-20日上报社保中心,受理审批后30个工作日支付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产后申请生育津贴时间是多久?

4. 产后申请生育津贴时间是多久

产后申请贴报销生育险一般是第二个月,最晚当年内报销即可。
二、提交生育津贴多长时间可以辞职
辞职不影响生育险的报销。生育险是以生育安全为目标。已生育的女职工,可以依据生育险的法律规定,在标准范围内报销有关生育费用。生育津贴是社保局由统筹基金支付、企业代为支付,非企业原因的劳动者离职不享受失业金和经济补偿金待遇。产假结束后6个月内都可以办理的。原则是每个月的12号之前交进去材料,当月的20号审批完毕,当月的最后一两天钱打到公司账户的。如果12号之后叫进去的话,就要次月底打钱了。
三、男方生育险报销流程及比例有哪些
一、男方生育险报销标准1.妊娠满7个月施行剖宫生产的1500元;2.妊娠满7个月顺产的1000元;3.多胞胎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200元。二、2018年男职工生育保险报销流程1、按照我国生育保险条例参保男职工的配偶未列入本办法参保范围,其配偶生育时,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2、配偶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产后,男职工持以下材料到当地社保局办理一次性生育补贴申领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特别保护法》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5. 产后申请生育津贴时间是多久?

生完孩子报销生育险一般是第二个月,最晚当年内报销即可。
一、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二、生育保险报销范围:
1、生育医疗费。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业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2、生育津贴。
女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三、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一)生育津贴
1、所需材料: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须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注:以上复印件必须用A4纸。
2、提交时间:每月1-10日(婴儿出生后的2个月后办理)。
3、经办流程:单位经办人持以上材料上报社保中心,受理审批后30个工作日支付生育津贴费用。
符合享受晚育(满二十三岁)奖励津贴条件的,夫妻双方应在《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中选择享受晚育津贴的对象,且夫妻双方本人签字确认,并由双方单位盖章。
夫妻双方均已参加生育保险的,由女方单位填报《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女方未参加生育保险,男方已参加生育保险,且由男方享受晚育津贴,则男方单位须填报《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并进行申报工作。
(二)生育医疗费用(产前检查)
1、所需材料:
《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婴儿出生证明复印件一份;
医学诊断证明书复印件一份;
所有收据、处方(中、西药费)原件,按日期先后顺利整理齐,(诊疗费4元可报销);
《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一份(须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2、提交时间:每月1-10日(婴儿出生后的2个月后办理)。
3、经办流程:参保单位经办人持以上材料上报社保中心,受理审批后30个工作日支付生育医疗(产前检查)费用。
(三)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住院费)
1、所需材料:
《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婴儿出生证明复印件一份;
医学诊断证明书复印件一份;
所有收据、处方(中、西药费)、住院费用明细、住院结算清单的原件,按日期先后顺序整理,(诊疗费4元可报销);
《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一份(须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2、提交时间:每月1-10日(婴儿出生后的2个月后办理)。
3、经办流程:单位经办人持以上材料于每月1-20日上报社保中心,受理审批后30个工作日支付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产后申请生育津贴时间是多久?

6. 产后几个月申请生育津贴

根据当地生育保险实施细则,应该在生育90天内向单位或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生育保险待遇申请,也就是申请生育津贴。
相关的单位或是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在20日内审核并作出核发决定,并一次性发放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补助。值得注意的是,有些地方的生育津贴申请必须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超过时间可能申请不到,所以要注意申请时间。

7. 产后几个月申请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须在分娩后60天至180天之间申请办理。生完孩子报销生育险一般是第二个月,最晚当年内报销即可。
一、适用条件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二、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产后几个月申请生育津贴

8. 产后几个月申请生育津贴

产后申请贴报销生育险一般是第二个月,最晚当年内报销即可。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生完孩子报销生育险一般是第二个月,最晚当年内报销即可。产假最晚从哪一天开始算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包括产前休假15天,产假最晚从产前休假开始计算。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产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