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推进新型城镇化的着力点

2024-05-07 07:14

1. 把握推进新型城镇化的着力点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取得重要进展。推进新型城镇化,既能让越来越多的群众享受城市文明,又能促进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进而推动高质量发展。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以城市群为主体构建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格局”。这为新时代我国推进新型城镇化指明了方向和路径。根据我国城镇化实际,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需要把握好以下几个着力点。
推动城镇体系优化与城市群发展,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城镇体系是在一个国家或一定区域,由不同职能分工、规模结构的城镇组成的空间分布有序且联系密切、相互依存的城镇群体。城镇体系优化与城市群发展程度是衡量一个国家城镇化水平的重要标志。我国推进新型城镇化面临的现实国情是人口众多和资源环境约束趋紧,因此,需要合理规划、科学布局,不断优化城镇体系,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一方面,中小城市和小城镇需要立足所处城镇体系或城市群,找准定位,优化产业结构、拓展发展空间、提升发展水平;另一方面,大城市和特大城市需要充分发挥区域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努力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更好带动城市群发展,走出一条符合我国国情的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新型城镇化道路。
推动产城融合,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高质量的城镇化,需要坚实的产业支撑,依靠产业发展集聚人口和其他资源要素,提升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促进新型城镇化持续健康发展,提高城镇化质量,需要高度重视产城融合。形成有利于产城融合发展的宏观经济环境,通过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步伐,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创新推动产业升级,协调处理好产业园区与城镇的空间关系,推进区域产业布局与城镇空间格局有机融合,实现新型城镇化与新型工业化同步发展。城镇化既要建立在坚实的产业基础上,又要不断提升综合承载能力,大力发展城镇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努力吸引人、留住人,让各级各类人才和广大劳动者都能充分发挥作用,避免出现只见楼房不见人的状况,努力做到产业集聚和人口集聚同步、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发展同步,形成以产兴城、以城带产、产城融合、城乡一体的新局面。
推动制度创新,促进人的城镇化。新型城镇化是城乡融合发展的过程,最终目标是满足人的需要、促进人的发展。2019年末,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60.60%,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为44.38%,二者仍存在较大差距。人的城镇化与相关制度安排密切相关。要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加强相关制度创新,积极推进人的城镇化。现阶段需要致力于研究推进土地制度、户籍管理、人口流动、就业准入等方面的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破除城乡二元结构,推动城乡融合发展,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让城乡居民共享改革发展和城镇化的成果。突出抓好已经在城镇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工作,全面提升市民化质量,完善以居住证为载体的城镇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可及性。

把握推进新型城镇化的着力点

2. 新型城镇化的推进措施

尽管我国的城镇化率已经超过50%,但离发达国家的水平还有相当距离,若考虑农民工尚未真正融入城镇的因素,则差距更大。差距也是潜力。尤其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持续发酵、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国内经济稳增长、调结构任务紧迫而艰巨的情况下,多方着力,挖掘城镇化的潜力,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可以有效扩大内需,促进我国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进步。一要以人为本,加快农民工等城市边缘人群的城市融入。农民工是我国城乡二元结构的特殊产物,这一群体已达到2.53亿人(2012年)。尽管政府已经采取不少措施改善农民工境遇,但由于涉及长期积累的深层矛盾,许多农民工还是难以较好地融入城市。接下来,要进一步推进城市经济尤其是服务业发展,为农民工等群体创造更多就业和提高收入的机会;要持续加强保障房建设,为农民工等群体在城市安家提供基本条件;要大幅提高农民工社保水平和覆盖面,减少其在城市落户生活的后顾之忧;要尽快把农民工纳入城市财政保障,使其与市民平等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加速农民工融入城市的进程。二要统筹城乡,促进城镇和农村良性互动、共同发展。城镇化不能以牺牲“三农”为代价。粮食等农产品的安全供给始终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包括城镇化的基础,时刻不能放松;广大农村地区即使再经过二三十年仍将有数亿人口居住,丝毫不能忽视。因此,新型城镇化必然是“以城带乡”的城镇化,要大力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缩小城乡生活水平和生产条件的差距:要加快推进农村征地制度等相关制度改革,使农民在工业化、城镇化过程中分享更多收益:要进一步调动农业生产积极性,夯实农业发展基础,确保粮食等农产品供应安全,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打下坚实基础。三要大小并重,形成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格局。当前许多城市面积急剧扩大,而管理服务水平则相对较低,不少大城市交通拥挤、环境恶化、资源紧缺,而人口仍在不断涌入:一些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则由于经济实力较弱、公共服务不足而发展迟缓。据统计,目前我国还有20%的小城镇无集中供水,86%的小城镇无污水处理设施,小城镇的人均市政公用设施投入仅为城市的20%。接下来,一方面要推进城市建设从外延扩张向内涵提升转变,提高城市管理服务水平;一方面则要根据我国人口众多的现实,引导产业在不同规模城市间合理布局,降低城镇化的门槛,避免形成畸大畸小、畸重畸轻的城镇格局。四要集约节约,在资源能源有效利用的前提下推进城镇建设。我国规模庞大的城镇化既是空前的机遇,也必将伴随资源环境的巨大挑战。以土地资源为例,2000年至2011年,我国城镇面积增长幅度大大超过人口的增长幅度,城镇人口密度不升反降,土地资源浪费严重。显然,若继续以类似方式使用资源能源,我国城镇化将难以持续。为改变这一现状,要尽快推进资源能源的价格改革,使其能合理反映资源能源的稀缺程度;要鼓励引导形成循环利用资源、节约使用能源的生活方式和产业体系;要加快节能建筑发展、推动新能源的普及应用,使我国城镇化走上绿色、低碳的健康发展之路。毫无疑问,我国城镇化已经取得了巨大成绩,也毋庸讳言,我国城镇化还存在着很大不足,但只要我们把握住新型城镇化的方向,采用日益先进的管理理念和技术手段,全力推进,相信城镇化一定能给广大民众带来生活的巨变,也给经济发展提供持久的动力。

3. 如何以新型城镇化来引领城乡发展一体化

城乡一体化发展要以新型城镇化引领 黄祖辉 摘要:我国正处在改革攻坚期,城乡一体化发展是中国现代化和城镇化发展新阶段的要求,城乡一体化发展不仅要破除城乡二元结构,而且要以新型城镇化 为引领。本文从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关系与现状,阐述了以新型城镇化引领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必要性,并提出了以新型城镇化引领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三个关键,即把握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的关系;推进城乡、区域、上下三大联动改革;加快中小城市的发展。 一、我国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背景与态势 城乡一体化发展是中国现代化和城镇化发展新阶段的要求,城乡一体化发展就是要把工业与农业、城市与乡村、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作为一个整体,统筹谋划、通过体制改革和政策调整,促进城乡在规划布局、要素配置、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生态保护、社会发展的一体化,改变长期形成的城乡二元经济和社会结构,实现城乡居民基本权益的平等化,城乡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城乡居民收入的均衡化,城乡要素配置的合理化和城乡产业发展的协调化,让农民享受到与城镇居民同样的文明和实惠,使整个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党的十六大提出统筹城乡发展战略以来,我国以工支农,以城带乡,新农村建设等新举措频频出手,城乡关系开始走上健康发展轨道。十八大进一步提出了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方针,并首次提出,城乡发展一体化是解决中国“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则进一步阐述城乡发展一体化问题,指出城乡二元结构是制约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主要障碍。强调必须健全体制机制,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同时,提出了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的举措,如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当前,我国正处在改革攻坚期,总体发展思路与目标趋于清晰,核心是要通过改革深化、内外协调、结构调整,推进“四化”同步协调和城乡发展一体化,实现经济社会健康、稳定的发展和民富国强的现代化目标。在这一新形势下,我国经济社会将会突显三大态势。一是围绕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体制机制创新与改革深化将加快。因为既然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障碍是城乡二元结构,那么破解或消除城乡二元结构的改革将势在必行。二是围绕产业转型与升级的结构调整将持续进行,并且具有长期性。一方面,我国目前的资源与环境状况已难以支 撑粗放和高耗的经济增长,增长方式的转变势在必行,但另一方面,由于我国的粗放增长对人力资源的使用也很粗放,导致我国的人力资本状况并不理想,非农产业劳动力中有2/3 是文化层次较低的农民工,这些劳动力与粗放型增长方式相适应,短期内难以适应产业转型与升级的要求,如果产业转型不恰当,会带来高失业率和社会动荡的风险。这意味着,我国的经济转型是处于两难境地,不转不行,要转又会面临人力资本状况的制约,因此转型任务长期而艰巨。三是围绕“四化”同步协调的城镇化进程将加速,并且将成为近中期我国经济能否保持较快发展的重要抓手与突破口。城镇化加速发展不仅是因为长期来我国城镇化发展一直处于滞后状态,而且也因为实现我国“四化”同步协调的基本路径就在于城镇化。但是,加快城镇化进程,不能走过去那种城乡分割和牺牲“三农”的城镇化道路,而是要走新型城镇化的道路,这种新型的城镇化道路,就是要突出人的城镇化,是大中小城市协调的城镇化,是体现城市群架构的城镇化,是人与自然、人与人和谐和城乡一体的城镇化道路。 二、以新型城镇化引领是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正确路径选择 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不仅要消除影响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体制阻碍,即城乡二元结构,而且还应选择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正确路径,这条路径应该是以新型城镇化引领城乡一体化发展。 以新型城镇化引领城乡一体化发展是我国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和“四化”同步发展的内在要求。撇开信息化不论,从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这“三化” 关系看,我国现阶段是城镇化滞后于工业化,农业现代化滞后于工业化和城镇化, “三化”总体上不同步、不协调。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2013 年我国的城镇化率为53.7%,工业化率是43.9%。城镇化率与工业化率的比值是1.22(53.7% /43.9%)。但从全球来看,根据世界银行的数据,2010 年全球平均的城市化率为50.9%,而工业化率为26.1%,两率的比值是1.95(50.9%/26.1%),中国的两率比值要低于世界的平均水平。与发达国家比较,2010 年两率的比值,美国为4.1,法国为4.11,英国为4.09,德国为2.64,日本为2.48,均呈现出城市化率远远高于工业化率的特征。即便是“金砖五国”中的巴西、俄罗斯、南非和印度,该项指标也分别达到了3.22、1.97、1.38 和1.15,中国仅比印度略高。从动态角度看,尤其从改革开放以来这段历史考察,相对于工业化的发展,我国城镇化的滞后性在逐步缓解。我国城镇化滞后性的减缓主要归咎于我国近年来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但需要指出的是,我国不断加快的城镇化存在明显的偏差,集中体现在进城就业农民的身份转变滞后于其职业转变,农村劳动力转移进城速度滞后于城镇空间扩张速度,农民非农化滞后于土地非农化,这些偏差的核心是土地 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的不协调,本质是农村转移进城人口的市民化进程过于滞后。我国城镇化的滞后与偏差意味着加快以人为本新型城镇化的紧迫性,意味着提高城镇化水平,不仅要加大农业剩余劳动力向城镇的转移,而且还应着力解决转移进城人口的市民化问题。值得高度关注的是,我国农业现代化水平不仅滞后于工业化与城镇化,而且从动态看,这种滞后性还呈现加剧的态势。这可从两个方面来判断。一是从静态的国民经济产业结构与就业结构的关系看。2012 年,我国三次产业结构比重为10.1、45.3、44.6,三次产业的就业比重为33.6:30.3: 36.1。这两组数据反映了一个基本问题,就是我国农业劳动力的比重大大高于农业GDP 的比重,表明我国产业结构和就业结构不很协调,非农产业的发展对农业的带动,尤其是对农业剩余劳动力的吸纳不充分。此外,从三次产业部门的劳动生产率或劳动力对GDP 的贡献率看(用“产业增加值比重/产业劳动力比重”的比值来测算),结果是:一产为0.30(10.1/33.6);二产为1.49(45.3 /30.3);三产为1.23(44.6/36.1)。很显然,在三次产业中,农业劳动力的生产率或农业劳动力对GDP 的贡献率最低,大体上是全社会1/3 的劳动力贡献了1/10 的GDP,其次是三产,二产最高。二是从动态的产业结构与就业结构的关系看。1978 年,我国农业占GDP 的比重是28.2%,农业劳动力占全社会劳动力的比重为70%。用这组数据与2012 年时我国的农业GDP 比重与农业劳动力的比重相比较,可以明显看出,尽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已转移出大量的农业劳动力,但我国农业GDP 的比重下降速度要大大快于农业劳动力的比重下降速度。前者从28.2%降到 10.1%,后者从70%降到33.6%,进而,我国农业劳动力对GDP 的贡献率,或者说是部门比较劳动生产率,不是在提高,而是进一步下降了,已由改革开放1978 年的0.4(即28.2%除以70%)下降为2012 年的0.3(10.1/33.6),可见,相对于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发展,我国农业发展的滞后性是在加剧,而不是缓和。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不协调的后果必定是产业结构的不协调,产业结构与就业结构的不协调以及城乡关系的不协调,要改变这种状况,从我国的现实情况看,加快新型城镇化发展无疑是正确途径。一是我国产业结构进一步演进的需要。我国目前三次产业结构的比重排序是二、三、一,进一步演进的趋势必然是三、二、一,而加快第三产业发展的主要路径是城镇化,因为第三产业的核心是服务业,服务业的发展与人口的集聚密切相关,人口的集聚又依赖于城镇化的发展。二是我国就业结构演进的需要。我国农业发展滞后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农业产出比重与农业就业比重不协调,使其协调的办法不是提高农业产出比重,而是降低农业劳动力比重,唯一的途径是进一步转移农业剩余劳动力,从我国目前三次产业对劳动力的吸纳状况和产业结构的演进趋势看,今后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去向主要 是第三产业,而这也必须加快城镇化的发展。以上分析可以给出的结论是:如果说过去30 多年来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主要是依靠工业化推动的话,那么到现阶段,无论从“三化”同步协调,还是从产业结构与就业结构的演进看,我国都已进入了新型城镇化加速发展,新型城镇化引领城乡一体化发展和整个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 三、以新型城镇化引领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几个关键 新型城镇化能否引领城乡一体化发展,还需把握几个关键。 1、把握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的关系。以人为本的城镇化是新型城镇化的核心内容,这不仅是城镇化的本质要求,而且是中国城乡二元结构背景下城镇化必须关注和解决的问题。此外,四化同步、环境友好,产城融合、大中小城市以及城市群的合理分布与协调、城乡一体化均是新型城镇化的题中之义。城乡一体化既是新型城镇化的特征体现,又是目标所在,但城乡一体化并非城乡无差异、城乡同一化,而是城乡经济社会关系的高度协调与融合、城市与乡村的各具特色和共同繁荣。在城乡一体化发展过程中缩小城乡发展差距,不能做简单的加减法,而是要在新型城镇化引领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基础上缩小城乡差距。也就是说,我们既要摒弃过去那种城乡分割、牺牲“三农”的城镇化思路,又要防止放缓城镇化发展进程的“三农”发展思路,只有通过新型城镇化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才能既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又实现城乡整体经济协调发展,才能做到人口城镇化与土地城镇化相协调,才能真正解决好“三农”问题,实现经济社会的现代化目标。 2、推进城乡、区域、上下三大联动改革。以新型城镇化引领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最大制度障碍是城乡二元结构,因此,消除城乡二元结构是基本前提。我国城乡二元结构由来已久,其本质是对广大农村居民不平等的权利结构,这种不平等的权利结构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公共权益的城乡不平等,二是财产权益的城乡不平等,消除城乡二元结构,必须从公共权益和财产权益两个方面同时入手。还需要认识的是,消除城乡二元结构不仅仅是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基本前提,而且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制度基础,是市场能否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前提,因为微观主体基本权利的平等性是市场经济体制最为基本的属性和要求。最近,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改革的意见(国发〔2014〕25 号),就统筹户籍制度改革和相关经济社会领域改革,合理引导农业人口有序向城镇转移,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作出了具体的部署,对于我国城乡二元结构的破解具有重要意义。但我们还要意识到,我国的城乡二元结构是由相关制度锁定的,这种制度不仅与城镇户籍制度有关,而且与农村的产权制度和我国基本公共 权益的供给制度有关。城镇户籍制度的改革主要是解决基本公共权益的均等化问题,而财产权益的城乡不平等问题要靠农村产权制度的改革来解决。农村产权制度与农村户籍制度,与农村社区集体经济制度密切有关,具有相当复杂性,涉及农村土地(承包地与集体建设用地)产权、农民宅基地与住房产权,农村集体经济收益与其它资产等产权问题。公共权益的供给制度则与教育、医疗、养老等社保制度有关,这一制度不仅存在城乡二元的特性,而且带有明显的地方化供给特点。这表明,在我国数亿人口跨地区流动,同时基本公共权益又带有地方化供给特征的背景下,我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真正难点不是本地的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而是非本地的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因此,要彻底消除城乡二元结构,实现新型城镇化引领城乡一体化发展,必须同步推进三大联动的改革。一是推进城乡联动的制度改革。“城乡联动”改革就是要推进城镇户籍制度与农村户籍制度的联动改革,以实现区域性公共权益和财产权益的城乡一体,进而实现本地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二是推进区域联动的制度改革。“区域联动”改革就是要推进与跨地区(主要是跨省)人口流动有关的流入地和流出地的联动改革,以实现按人享有的地方公共品(权益)的跨地区流动与交易,进而推进非本地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三是推进上下联动的制度改革。“上下联动”改革就是要实行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联动改革,以理顺中央和地方在财权与事权上的关系,实现基本公共权益的全国一体化或全国通兑,进而真正实现非本地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在上述三大联动的制度改革中,属于地方范围的城乡联动改革,只要国家给予明确的赋权,地方应该可以自行探索解决,但区域联动改革和上下联动改革需要通过相关地区的改革协同,尤其是中央政府对这些改革的顶层设计,相关改革的整体推进来解决,否则,会阻碍区域新型城镇化引领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进程。这次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改革的意见中涉及了相关制度的设计与改革,如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完善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公共财政体系,逐步理顺事权关系,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中央和地方按照事权划分相应承担和分担支出责任。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完善地方税体系。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加大财力均衡力度,保障地方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财力等。此外,还应探索人口流入地与流出地在住房建设等用地指标的交易。鼓励地方性社保、义务教育等基本公共权益的跨地区携带与置换。 3、加快中小城市的发展。现阶段加快中小城市发展的必要性在于,尽管从总体上看,相对于工业化的发展,我国城镇化的发展仍处在滞后状态,但具体分析看,我国城镇化的滞后主要不是大城市,而是中小城市,尤其是那些在改革开放30 多年来农村工业化发展较快,劳动密集型加工业迅速发展的乡镇与地市县, 其城镇化的进程明显滞后。而北京、上海等特大城市和一些省会城市,其城镇化不仅不是滞后,反而是过度了。把中小城市作为现阶段我国城镇化的重点,首先能真正改变我国城镇化滞后的局面,并且有助于引领和带动所在区域的产业转型升级。其次,中小城市解决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成本比较低,有助于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和农业剩余劳动力的就地就近市民化和城镇化,同时缓解大城市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方面的压力。再次,大多数中小城市与农村连接相对紧密,城乡行政体制比较顺,其发展有助于城乡统筹,有助于城镇化和现代农业,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互促共进,进而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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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以新型城镇化来引领城乡发展一体化

4. 推动城镇化建设

城镇化是农业人口占很大比重的传统农业社会向非农业人口占多数的现代文明社会转变的历史过程,是伴随工业化进程的一种经济现象,也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现代化程度的重要标志。
推进城镇化,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具有重要意义。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必然要求。按照科学发展观五个统筹的要求,在进入工业化中期阶段的基础上继续积极推进工业化进程,消除城乡二元结构带来的矛盾,实现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关键就在于大力推进城镇化进程;加快城镇化建设,让更多的农民实现身份、职业和观念的全新转换,能够缩小社会成员在财富分配、发展机会、享受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差距,增强社会认同感,促进社会和谐;加快城镇化建设,把大量的农村人口变为城市居民,既可以转变旧有的生产生活方式,提高收入水平,享受现代城市文明,也可以使留在农村的人口提高资源占有水平,实现规模化和集约化经营,提高劳动生产率,改善生活质量,实现共同富裕。

5. 新型城镇化建设是如何贯彻落实

落实“新型城镇化规划”在当前具有重要的意义,这个规划不仅是全国城镇化健康发展的宏观性、战略性、基础性规划,更是解决当前诸多问题的一个关键,是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重要途径,是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有力支撑,是扩大内需和促进产业升级的重要抓手。意义重大,毋庸置疑,关键是如何落实。
  《规划》指出,要努力走出一条以人为本、四化同步、优化布局、生态文明、文化传承的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笔者认为,在这五个特色里面,最重要的是以人为本。以人为本正是落实“新型城镇化规划”的牛鼻子。

新型城镇化建设是如何贯彻落实

6. 如何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2016

新型城镇化是适应国内外的发展大势和新时期、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促进产业和人口向城镇集聚为核心,以统筹城乡发展为手段,以城乡一体化发展为目标的历史过程。 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是我省现代化建设的伟大战略选择和艰巨的历史性任务,是我省不断扩大内需的长期动力之源,是推动我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加速器,是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强力引擎。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有助于推动河北省经济健康持续发展。 首先,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是扩大内需的战略选择,是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持久动力。它将促进大量农村人口涌入城镇,拉动消费增长的同时增加对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住房建设等的投资需求。我省最大的内需是城镇化,最雄厚的内需潜力在城镇化,因为城镇化既能增加投资,又能拉动消费,是扩大内需的必然选择。 其次,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是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途径。通过推进城镇化,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有利于解决三农问题和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城乡共同繁荣发展。统筹城乡,必须把城市做大做强,把中心镇做大做强。解决“三农”问题,必须加快推进城镇化,使农村富裕劳动力从传统农业生产中解放出来,推动农业的规模化、产业化和现代化,增加农民人均拥有资源量,从而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商品化率,还可以提升城镇经济实力,增强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能力,带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第三,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内容,是促进资源要素集约开发的着力点。一方面,城镇化促进工业化,影响着工业结构调整;城镇化积聚产业,特别是服务业,影响着产业结构升级;城镇化带动区域发展,影响着区域结构优化;城镇化决定城乡一体化进程,影响着城乡结构完善。另一方面,城镇化是空间利用集约化最充分的体现,城镇化把资源要素聚集到一个载体,进行合理配置,形成放大功能。通过集约化发展,形成合理的城镇布局和形态,才能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才能有效地发挥城镇功能,也才能用较少的资源要素消耗,取得最大的效益。 最后,新型城镇化将带来人们生活方式的改变,推动消费结构和消费方式升级。新型城镇化将带来人力资源和信息知识聚集,促进市场竞争、技术创新和改善管理,有利于提高资源集约利用,降低工业排放,实现低碳、绿色发展。 智能、绿色、低碳的新型城镇化道路是我省城镇化的未来发展方向。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有助于我省跨越中等收入陷阱,构建两型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

7. 新型城镇化的推进措施

1、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的原则,根据各地不同情况,实时地制定符合各地实情的发展规划和具体的实施措施。
  
 2、提高城镇化规划水平,完善城镇规划管理体系。
  
 3、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消除“二元结构”制约。
  
 4、完善城镇配套设施,提高城镇容纳能力。
  
 5、注重工业化与城镇化同步发展。
  
 6、提升创新驱动能力,增强城市发展后劲。
  
 7、城乡统筹协调发展,逐步缩小城乡差距。
  
 8、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深化试点内容,扩大试点范围,加大试点支持力度。
  
 9、健全新型城镇化工作推进机制,强化政策协调,加强监督检查,强化宣传引导。

新型城镇化的推进措施

8. 城镇化推进的要求

法律分析:坚持点面结合、统筹推进。统筹规划、总体布局,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坚持纵横联动、协同推进,坚持补齐短板、重点突破。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走以人为本、四化同步、优化布局、生态文明、文化传承的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提高质量为关键,以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紧紧围绕新型城镇化目标任务,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制定完善土地、财政、投融资等配套政策,充分释放新型城镇化蕴藏的巨大内需潜力,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持久强劲动力。
  坚持点面结合、统筹推进。统筹规划、总体布局,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着力解决好“三个1亿人”城镇化问题,全面提高城镇化质量。充分发挥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作用,及时总结提炼可复制经验,带动全国新型城镇化体制机制创新。
  坚持纵横联动、协同推进。加强部门间政策制定和实施的协调配合,推动户籍、土地、财政、住房等相关政策和改革举措形成合力。加强部门与地方政策联动,推动地方加快出台一批配套政策,确保改革举措和政策落地生根。
  坚持补齐短板、重点突破。加快实施“一融双新”工程,以促进农民工融入城镇为核心,以加快新生中小城市培育发展和新型城市建设为重点,瞄准短板,加快突破,优化政策组合,弥补供需缺口,促进新型城镇化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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