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货物付汇

2024-05-08 14:59

1. 进口货物付汇

最合法的做法当然是改报关单,重新申报,再对外付汇。但在实际操作中,是非常麻烦的,不仅是海关删单重报的手续繁琐,而且外汇核销后改数据也是及其复杂的。
所以最好的办法是用其他方法冲抵这300美元。因为300美元不是什么太大的金额,具体可操作的方法很多,比如:
1)如果公司进口货物较多的,可以以其他合同名义对外付款,然后几笔一起核销,300 美元的差额是不算什么的。
2)可以做个假的佣金合同,以佣金的方式对外支付
3)以其他名目对外付汇,比如信息费啊,物流费啊,都不算在贸易付汇,不必核销, 只要做点相关的文件就行。
方法很多,为了这么点钱不要太麻烦就行了

进口货物付汇

2. 关于进口付汇

泊林会计事务所回复您:
    首先想了解下您的设备是从日本-香港,还是日本-中国?按照您的说法,我们的理解是设备应该是直接运到香港即香港公司所在地,那么香港公司属于本土业务了。
1:已经付的外汇需要去现场核销吗?--进出口退税这一块不太了解具体操作,需另咨询他人。
2:
按合同我还需付27万美金出去,但实际上我只需要付17万美金(香港公司是我们关联公司),但去年申请外汇额度时都是按60万美金合同申请的,我是不是一定要把27万美金都付出去吗?--要履行国内公司与香港公司签订的合同,是应该支付27万美金的,这样才符合国内账目的流程和外汇管理局的进出口退税的流程。
而27万美金支付到关联的香港公司了,那么香港公司根据与日方签订的合同,把剩余的17万美金支付给日方就可以了。剩下的10万美金当做是香港公司的利润,香港公司做账有合同是凭证,对账目处理不会有影响。如上面所提,货物经过香港海关了,那么做账时需要缴纳香港本土的利得税16.5%。
    不知道描述是否清楚,如有相关的问题,很高兴可以继续为您服务。谢谢!

3. 关于产品进口国家和付汇国家不同的问题。

1、B发货到南京海关,不可以以A的名义申报进口——因为香港公司不是国内企业,不能够直接在国内做报关,且在报关单上显示A为供应商,报关单上的收货人为C。至于将来由A对B付汇,那是另外一回事。

2、B发货到南京,以C的名义申报进口,但是报关的合同可以是C与A签订的,即A相当于中间商做转口贸易,那么,将来付汇是C对A付汇,然后A在对B付汇——这种情况是常见的现象。

关于产品进口国家和付汇国家不同的问题。

4. 进口货物不要付汇,进口报关时按一般贸易进口的,缴纳了关税和增值税

我没有找到3-30万这一条款。
相对符合的也只有外汇管理条例 第四十八条 第一条
第四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机构可以处3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的;
  (二)未按照规定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统计报表等资料的;
  (三)未按照规定提交有效单证或者提交的单证不真实的;
  (四)违反外汇账户管理规定的;
  (五)违反外汇登记管理规定的;
  (六)拒绝、阻碍外汇管理机关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或者调查的。

但我个人认为你的行为并不造成任何坏的后果。外管局也是够阴的。

真的要罚你可以向海关申请改单,或者就直接付汇吧,到时候再通过其他途径让国外汇过来。

5. 进口货物向境外实际支付的货款低于进口报关价格的差额部分以及从境外供应商取得的退还或返还的资金,不作

A公司在实际业务中,从A国进口货物2474.30KG,收到的报关单也是2474.30KG,但是实际数量与进口数量少6.63KG,经与对方公司协商,对方同意我们少支付6.63KG的价款,并开具了6.63KG的贷项通知,这样话,A公司不需要将这6.63KG对应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作进项转出   
或者其他的一些返还情况,请注意这句话的上一句话是这样的,纳税人进口货物取得的合法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是计算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唯一!!唯一!!!唯一!唯一!!唯一!!依据,说白了就是进了关之后不用再改税了。

你也是在准备税务师跟CPA考试吗?是的话可以加个好友2281318139

进口货物向境外实际支付的货款低于进口报关价格的差额部分以及从境外供应商取得的退还或返还的资金,不作

6. 关于出口贸易、报关、收汇的问题。

一、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
    二、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
    三、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四、邮运进出口的商业性邮件,应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7. 出口外汇问题?

逐个回答你的问题。
1.先报关出货,再开户。对你很不利。国外客户汇款,必须提供出口商银行资料,银行才会受理。也就是说,你货发了,但客户还没有汇款,风险很大。
2. 开外汇帐号,步骤应该是先到当地外汇管理局建档--银行开户(我们是在中国银行)。具体办事流程,需要的资料和手续咨询当地外汇管理局和银行。
3. 出口收汇不需要办理收汇备案。只要在外汇管理局领取核销单。货物出口前在电子口岸系统对该单核销单进行口岸备案。即使是客户款汇到你的外汇账户上你也不能结汇,需要等海关有了出口信息后才能到银行办理结汇。
还有一种办法就是买单报关了。相关信息网上可以搜到。

出口外汇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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