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税区外企业转口区内企业核销问题

2024-05-14 03:37

1. 保税区外企业转口区内企业核销问题

确实是这样的。
A公司作为报税区外企业,在货物未经国内非保税区域的情况下,是没有资格将货物直接在保税区内卖给C公司的。
从严格意义上讲,货物进了保税区,如果没有交易,物权还是B的,但如果B想卖给A,只能选择正常进口,或者出保税区。
因为你的交易关系本来就是有问题的,不符合中国进出口相关规定的,因此核销有问题是肯定的。
只是有一个问题,你前面提到的预付款两笔,按照你的说法是都操作了。而其实在国内,你没有相关报关单或合同,是没法打款的。

保税区外企业转口区内企业核销问题

2. 为什么保税区内的企业卖出从国外进口来的货物仍就要向海关申报,

保税区是海关特殊监管区,有“境内关外”的部分含义,进入保税区的货物是暂免关税的。
暂免的意思,就是如果货物在保税区加工或暂存后出口国外的,就免进口税;如果销往国内非保税区,就要补缴进口税,所以出保税区进国内的时候才算做“进口”。
所以你的货物在刚进口的时候进的是保税区,而你要卖的时候出了保税区就要补交税了,其实就是进口子,只不过货物在保税区保留了一段的时间

3. 关于保税区商品出货的报关手续

以福田保税区流程供您参考

一、境外货物进区流程: 
1.加工贸易所需进境料件、转口货物、仓储货物适用进境备案手续。
2.货物到达港后,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到预录入点办理进境货物备案清单预录入手续(加工贸易进境料件在加工企业预录入,仓储、转口货物在仓库预录入),预录入按“进出境备案清单填制规范”填写。 
3.将预录入数据向海关发送申报,待接到接受申报回执后,打印进境货物备案清单 
4.在备案清单上签署报送员名字,并加盖报关章,随附报送员证、提单(包括小提单)、相关商业单证、运输单证、原产地证书、《进口信用证、托收承兑/付汇情况表》、审批单证及其他海关认为必要时需交验的有关单证和资料到海关里书面交单申报手续 
5.海关接单后,经审核符合申报条件、手续齐全有效的,予以放行,并在有关单证上加盖放行章或验讫章,将盖单证返还报关员办理提货手续 
6.货物须由海关监管车辆从码头(机场等)承运至保税区内
 
二、区内货物出境流程:
1.保税区运往境外的货物适用出境备案手续 
2.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到预录入点办理出境备案清单预录入手续,预录入按“进出境备案清单填制规范”填写。 
3.将预录入数据向海关发送申报,待收到申报加执后,打印出境货物备案清单 
4.在备案清单上签署报关员名字,并加盖报关章,随附报关员证、相关商业单证、运输单证、审批单证及其他海关认为必要时需交验的有关单证和资料到海关办理书面申报手续。 
5.海关接单后,经审核符合申报条件、手续齐全有效的。予以放行,并在关单证上加盖放行章或验讫章,将盖章单证返还报关员办理货物装船出运手续。 
6.货物须由海关监管车辆从保税区承运至码头(机场等)。
 
三、其它境外货物进区或货物出区流程:
1.除加工贸易进境料件、转口货物和仓储货物外的从境外运入保税区,或者从保税区运往非保税区,或者从境外通过保税区报关直接运往非保税区的货物适用进出报送手续。 
2.收(发)货人或其他代理人到预录入点办理进口报关单预录入手续,按“报关单填制规范”填写; 
3.将预录入数据向海关发送申报,待接到接受申报回执后,打印进口报关单; 
4. 在报送单上签署报关员名字,加盖报关章,随附报关员证、相关商业单证、运输单证、审批单证及其他海关认为必要时需交验的有关单证和资料到海关办理书面交单申报手续;
5.海关接单后,经审核符合申报条件、手续齐全有效的,予以放行,并在相关单证上加盖放行章或验讫章,将盖章单证返还报关员输提货手续; 
6.入区货物须由海关监管车辆从码头(机场等)承运至保税区。
 
四、货物从非保税区出口到保税区流程:
1、从非保税区运往保税区的货物适用出口报送手续
2、货物先运入保税区或直接运入码头后,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到预录入点办理出口报关单预录入手续,预录入按“报关单填制规范”填写;
3、 
将预录入数据向海关发送申报,待接到申报回执后,打印出口报关单
4、在报关单上签署报关员名字,加盖报关章,随附报关员证、相关商业单证、运输单证、审批单证及其他海关认为必要时需交验的有关单证和资料到海关办理书面交单申报手续 
5、海关接单后,经审核符合申报条件、手续齐全有效的,予以放行过机,并在相关单证上加盖放行章或验讫章,将盖章单证返还报关员输货物进区手续

关于保税区商品出货的报关手续

4. 货物进出保税区如何办理核销手续?

  货物进出保税区视同进出口
,由保税区外的企业办理核销手续,保税区内的企业不办理核销手续。具体办法是:货物从保税区以外进入保税区或从保税区进入区外,由保税区外的企业按照《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和《进口付汇核销管理暂行办法》办理出口收港发进口付汇核销手续。货物从保税区运到境外,或人境外运抵保税区,区内企业不办理核销手续。区内企业委托区外企业代理出口的,由区外企业按照规定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后,持代理协议将外汇原币划转区内企业;区内企业委托区外企业代理进口的,区内企业持代理协议和外汇局的核准件将外汇汇往区外企业,由区外企业按照规定办理进口付汇核销手续。

5. 进出保税区的货物报关应注意哪些问题?

  报关程序
  一、进出境报关:
  1.保税区与境外之间进出境自用货物——报关制,填写进出口报关单
  2.保税区与境外之间进出境非自用货物(加工出口、转口、展示、仓储)——备案制,填写“进出境货物备案清单”
  二、进出区报关
  进区,报出口,填写出口报关单,要有“加工贸易登记手册”或“加工贸易电子账册”,提供有关许可证件,不签发“出口货物报关单”退税证明联
  出区,报进口,按实际流向办理进口海关手续
  三、进出区外发加工
  进区提交外发加工合同向海关备案,加工出区后核销,不填写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免缴纳关税,应设立“银行保证金台账”的设立台账,加工期限半年,可延长半年
  四、设备进出区
  投资设备进出区向海关备案,进区不填写报关单,免缴纳关税,不签发“出口货物报关单”退税证明联;设备从国外进口已征收进口税的,不退进口税;设备退出区外的,不填写报关单,但需向海关销案
  五、监管与报关要点
  1.不实行进口许可证件管理,免交验许可证件,开展加工贸易,不实行“银行保证金台账”制度
  2.国家明令禁止或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不得进入保税区
  3.从非保税区进入保税区货物,按出口货物办理,出口退税在货物实际报关离境后办理
  4.对转口货物开展流通性简单加工,如分级、挑选、印刷运输标志、改换包装
  5.制成品和边角余料运往境外,免交出口关税;内销,办理进口手续,依法纳税,但免交缓税利息
  6.含有境外保税料件的制成品内销,按进口料件数量征税;对所含品名、数量、价值申报不实,按制成品征税
  参考:http://www.e-to-china.com.cn/Trade/tgbk/maoyizhishi/2012/0618/103149.html

进出保税区的货物报关应注意哪些问题?

6. 请教下,我公司做进口贸易的。货物到了保税区後再销往国内的超市里。当货物出保税区时就要交关税和增值税

你可能不太明白保税区的作用,有一点你知道进口货报进保税区以后是不用缴纳关税的,只要他不出保税区就不需要缴纳关税,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还要设置保税区呢?
第一个作用:转口贸易,有的货并不是进口到中国,只是在中国进行一个中转,或者是说,并不是以保税区的港口做为最终港,还有其他港口,货只是在保税区短暂的存放。
第二个作用:跨境购,不知道你有听说过这个贸易方式没,这种方式,就是把货物报进保税区,然后拿着很多张身份证去刷(每张身份证每年是有固定购买额度的),用这种方式,钻海关漏洞,这样可以不用缴纳关税和增值税。
第三个作用:用于退运返修、或退运再出口的货物。中国出口国外很多商品,包括机械,这些东西坏了以后要拉回国内维修,但是进关是要缴纳关税、或者是保证金的,所以就会把退运回来的货拉到保税区,在保税区进行维修、存放,等修好以后、或者是找到新的买家以后,在把货物报出去。
第四个作用:针对大宗货物或者是货值高的货,这些货都用一个共同点,需要缴纳很高的关税,那么企业一时可能用不到全部的量,加上关税很多,现金流的一些问题,就会选择把货报进保税区,然后分批报出来,这样,用一批报一批,就会节约很多成本,和流动资金。
第五.....后面好处还多的很,写不下了,就这么多吧。

7. 国内的保税区生产的产品,经过正常报关进来,可以在商业宣传上称为"进口"吗?

国内的保税区生产的产品,经过正常报关进来,理论上来讲在商业宣传上可以称为“进口”。拓展资料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即进口产品。进口商品结构,一国资源、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的比较劣势的集中体现。进口商品结构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反映一国的产业结构水平,因此进口商品结构的变动也必然最终会由产业结构的变化反映出来。产业结构优化的动力来自于生产要素的积累,技术进步和创新以及产业政策所提供的价格倾斜,即来自于发达的生产机制与政府调控机制。《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规定,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条件一是报关入境,条件二是在境外生产,主要以“关境”和原产地为认定标准。应该说标准明确,执行中也易于把握。拓展资料保税区的功能定位为“保税仓储、出口加工、转口贸易”三大功能。保税区具有进出口加工、国际贸易、保税仓储商品展示等功能,享有“免证、免税、保税”政策,实行“境内关外”运作方式,是中国对外开放程度最高、运作机制最便捷、政策最优惠的经济区域之一。保税区能便利转口贸易,增加有关费用的收入。运入保税区的货物可以进行储存、改装、分类、混合、展览和加工制造,但必须处于海关监管范围内。外国商品存入保税区,不必缴纳进口关税,尚可自由出口,只需交纳存储费和少量费用,但如果要进入关境则需交纳关税。各国的保税区都有不同的时间规定,逾期货物未办理有关手续,海关有权对其拍卖,拍卖后扣除有关费用后,余款退回货主。

国内的保税区生产的产品,经过正常报关进来,可以在商业宣传上称为"进口"吗?

8. 保税区内的企业,其转口贸易需要申报免抵退吗?

保税区是一国海关设置的或经海关批准注册、受海关监督和管理的可以较长时间存储商品的区域。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海关实施特殊监管的经济区域。
保税区的功能定位为“保税仓储、出口加工、转口贸易”三大功能。保税区具有进出口加工、国际贸易、保税仓储商品展示等功能,享有“免证、免税、保税”政策,实行“境内关外”运作方式,是中国对外开放程度最高、运作机制最便捷、政策最优惠的经济区域之一。
保税区如果是内销货物,当然还是要向海关申报,缴纳关税的。保税是为了放别转口,两头在外的贸易,而不是说进口免税。
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5号)规定,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可以放弃全部适用退(免)税政策出口货物劳务的退(免)税,并选择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或征税政策。放弃适用退(免)税政策的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出口货物劳务放弃退(免)税声明》(附件2),办理备案手续。自备案次日起36个月内,其出口的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或征税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