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规定:证券金融公司的融券余额不得超过流通市值5%。我对这句话里提到的“余额”二字无法理解。

2024-05-19 02:07

1. 证监会规定:证券金融公司的融券余额不得超过流通市值5%。我对这句话里提到的“余额”二字无法理解。

主要是根据一些财务指标进行风险控制 以下是粘贴的

第十八条 证券公司经营证券经纪业务的,其净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

  证券公司经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其他证券业务等业务之一的,其净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证券公司经营证券经纪业务,同时经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其他证券业务等业务之一的,其净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1亿元。

  证券公司经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其他证券业务中两项及两项以上的,其净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2亿元。

  第十九条 证券公司必须持续符合下列风险控制指标标准:

  (一)净资本与各项风险准备之和的比例不得低于100%;

  (二)净资本与净资产的比例不得低于40%;

  (三)净资本与负债的比例不得低于8%;

  (四)净资产与负债的比例不得低于20%;

  (五)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例不得低于100%。

  第二十条 证券公司经营证券经纪业务的,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一)按托管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总额的2%计算风险准备;

  (二)净资本按营业部数量平均折算额(净资本/营业部家数)不得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第二十一条 证券公司经营证券自营业务的,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一)自营股票规模不得超过净资本的100%;

  (二)证券自营业务规模不得超过净资本的200%;

  (三)持有一种非债券类证券的成本不得超过净资本的30%;

  (四)持有一种证券的市值与该类证券总市值的比例不得超过5%,但因包销导致的情形和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违反规定超比例自营的,在整改完成前应当将超比例部分按投资成本的100%计算风险准备。

  前款所称自营股票规模,是指证券公司持有的股票投资按成本价计算的总金额;证券自营业务规模,是指证券公司持有的股票投资和证券投资基金(不包括货币市场基金)投资按成本价计算的总金额。

  证券公司创设认购权证的,计算股票投资规模时,证券公司可以按股票投资成本减去出售认购权证净所得资金(不包括证券公司赎回认购权证所支出资金)后的金额计算。

  第二十二条 证券公司经营证券承销业务的,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一)证券公司承销股票的,应当按承担包销义务的承销金额的10%计算风险准备;

  (二)证券公司承销公司债券的,应当按承担包销义务的承销金额的5%计算风险准备;

  (三)证券公司承销政府债券的,应当按承担包销义务的承销金额的2%计算风险准备。

  计算承销金额时,承销团成员通过公司分包销的金额和战略投资者通过公司签订书面协议认购的金额不包括在内。

  证券公司同时承销多家发行人公开发行证券,发行期有交叉、且发行尚未结束的,应当按照单项业务承销金额和对应比例计算风险准备。

  第二十三条 证券公司经营证券资产管理业务的,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一)按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管理本金的2%计算风险准备; 

  (二)按集合资产管理业务管理本金的1%计算风险准备;

  (三)按专项资产管理业务管理本金的0.5%计算风险准备。

  第二十四条证券公司为客户买卖证券提供融资融券服务的,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一)对单一客户融资业务规模不得超过净资本的5%; 

  (二)对单一客户融券业务规模不得超过净资本的5%; 

  (三)接受单只担保股票的市值不得超过该股票总市值的20%;

  (四)按对客户融资业务规模的10%计算风险准备;

  (五)按对客户融券业务规模的10%计算风险准备。

  前款所称融资业务规模,是指对客户融出资金的本金合计;融券业务规模,是指对客户融出证券在融出日的市值合计。

  第二十五条证券公司应当按上一年营业费用总额的10%计算营运风险的风险准备。

  第二十六条中国证监会对各项风险控制指标设置预警标准,对于规定“不得低于”一定标准的风险控制指标,其预警标准是规定标准的120%;对于规定“不得超过”一定标准的风险控制指标,其预警标准是规定标准的80%。



一、财务风险量化管理的基本策略
借鉴国外券商风险管理的基本框架,结合中国证券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文提出几点策略:(1)全面风险管理原则;(2)必须保证财务风险的可测、可控、可承受;(3)建立风险预算,实施风险预算管理;(4)以净资本指标为核心识别和评估总风险,以风险价值(VaR)模型计量和管理金融资产的市场风险,以“压力实验”方法来作为VaR风险测度方法的必要补充;(5)规模经营与资产结构并重,业务发展与财务约束并重;(6)静态指标与动态监测兼顾;(7)风险防范和经营风险相统一。 
关于净资本:目前我国证券公司净资本计算规则与国际规则仍有一定的差距,需要进行完善,如特定长期负债如何计入净资本问题、预计负债(如应诉事项的金额)核算不规范、资产管理业务的或有损失没有扣减、对外担保未完全扣减等。净资本计算的真实和准确性非常关键,为实现净资本指标的核心作用,下文提到的净资本指标是在现有净资本标准上考虑上述因素重新计算的金额。
关于VaR(Vaule-at-Risk):VaR是指在正常的市场条件和给定的置信度内,用于评估和计量任何一种金融资产或证券投资组合在既定时期内所面临的市场风险大小和可能遭受的潜在最大价值损失。其风险管理技术是对市场风险的总括性评估,它考虑了金融资产对某种风险来源(例如利率、汇率、商品价格、股票价格等基础性金融变量)的敞口和市场逆向变化的可能性。VaR模型是近年来在金融市场发达国家(主要在欧美)兴起的一种金融风险评估和计量模型,目前已被全球各主要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等)、公司和金融监管机构广泛采用。
关于“压力测试”(stress testing):VaR值的最大优点就是能科学准确地预测在正常市场波动下,券商所面临的市场风险的大小。但是,VaR值方法也有缺陷,因为它无法预测到一些极端情形的出现,如股市的大起大落。所以,国外证券公司往往采用另外一种比较流行的市场风险管理技术—“压力测试”方法来作为VaR风险测度方法的必要补充,以检验券商在特别不利的市场行情出现时,是否具有继续生存的能力。实践证明,压力试验特别适用于那些不规范的新兴市场中的金融企业(如我国的证券公司)。
二、财务风险管理的指标体系设计
1.证券监管部门关于证券公司财务风险监控指标。
中国证监会在《证券公司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规中规定了对证券公司的财务风险监控指标,主要指标见表1(适用于综合类券商)。
表1 证券公司的风险监控指标
评价指标 计算公式 监管线 
1.净资本 =∑(资产余额×折扣比例)-负债总额-或有负债 低于2亿元 
2.净资本增长率 =(期末净资本余额/期初净资本余额)-1 下降20% 
3.净资本负债比 净资本/(负债总额-受托资金-代买卖证券款) 低于8% 
4.净资产负债率 =(负债总额-受托资金-代买卖证券款)/净资产 大于9倍 
5.流动比率 =(流动资产-受托资金-代买卖证券款)/(流动负债-受托资金-代买卖证券款) 小于1 
6.客户资金安全性指标 (代买卖证券款+受托资金)-(客户资金存款+客户结算备付金+交易保证金+受托资产) 大于0 
7.权益类自营证券比例 权益类自营证券成本/期末净资产 高于80% 
8.拨付下属机构占注册资本的比例 期末拨付所属资金/注册资本 高于40% 
9.对外担保占净资产的比例 期末对外担保金额/期末净资产 高于20% 


2.内部全面风险管理指标体系。
我们认为,上述风险监管指标是非常宽松的,也不够全面,达标非常容易,且没有体现净资本指标的核心地位,不能真正起到识别和评估风险的作用。证券公司需在上述监管指标的基础上,根据上述风险管理策略,以净资本指标(调整后)为逻辑起点和核心,按照风险可测、可控、可承受的原则,设计内部全面风险管理指标体系。证券公司内部全面风险管理指标体系可分为两个层次。一是公司层次上的,反映整个公司整体风险状况,见表2。二是各个业务部门的风险指标,作为二级指标,可进行实时监控。见表3。
 
表2   一级指标体系
评价指标 计算公式 预警线(区域) 
一、资本充足性指标     
1.净资本额 =∑(资产余额×折扣比例)-负债总额-或有负债+特定长期负债-应承担的资产管理业务浮动亏损 低于净资产的60-70% 
2.净资本增长率 =(期末净资本余额/期初净资本余额)-1 下降10% 
3.净资本相对指标1:净资本率 期末净资本/期末净资产 低于60-70% 
4.净资本相对指标2:净资本负债比 净资本/(负债总额-受托资金-代买卖证券款) 低于20% 
5.净资本相对指标3:净资本充足率 净资本/(自营权益类证券净额+证券包销金额+非规范资产管理业务协议规模+拆出资金+买入返售证券+其他风险资产) 15-20% 
二、资产流动性指标     
6.资产负债率 (负债总额-受托资金-代买卖证券款)/(资产总额-受托资金-代买卖证券款) 高于45-55% 
7.流动比率 (流动资产-受托资金-代买卖证券款)/(流动负债-受托资金-代买卖证券款) 低于1.2 
8.现金流量指标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流动负债-代买卖证券款-受托资金) 低于10% 
三、风险资产规模指标     
9.自营证券比例 权益类自营证券成本/期末净资本 大于1倍 
10.受托资金比例 承担风险受托资金余额/期末净资本 高于60-80% 
11.或有负债比例 期末或有负债/期末净资本 高于10-20% 
四、财务绩效风险指标     
12.净资产收益率 净利润额/(期初净资产额+期末净资产额)/2 小于公司平均融资成本或低于同业平均水平 
13.营业费用收入率 期末营业收入/期末营业费用 低于1.5 
五、资产结构风险指标     
14.长期投资比例 (期末长期投资余额—购买国债及金融债余额)/期末净本 高于20-30% 
15.固定资本比例 (期末固定资产净值+在建工程余额)/期末净资本 高于30-40% 


 
 
表3 二级指标体系
评价指标 计算公式 预警线(区域) 备注 
一、承销业务风险指标       
1.净资本包销比例 证券包销总金额/净资本 高于60% 监管线为60% 
2.净资本单项包销比例 单项包销总金额/净资本 高于30% 监管线为30% 
3.承销股票毛利率 承销股票业务净收入/承销股票业务总金额 低于3%   
4.项目收入费用率 项目费用合计/项目总收入 高于30%   
5.失败项目费用率 失败项目费用/项目费用合计 高于10%   
二、经纪业务风险指标       
1.市场份额 当期股票基金交易量/两市当期交易总额 低于上年度水平   
2.客户保证金挪用比率 挪用金额(含T O)/客户保证金总额 大于零   
3.交易佣金率 当期交易佣金/当期交易量 (1)低于保本点佣金标准;或:(2)低于上年水平   
4.客户保证金变动率 期末保证金余额/期初保证金余额-1 低于-20%   
5.三方监管风险指标 监管账户资产市值/融资金额 低于120%   
6.经纪业务收入费用率 营业费用/营业收入 高于75%   
三、证券自营业务风险指标       
1.股票自营比例 自营股票成本/净资本 高于80-90%   
2.单只股票自营比例 持有单只股票成本/净资本 高于20-30% 监管线为不高于净资产20% 
3.单只股票市场份额 持有单只股票市值/该股票流通市值 高于10% 监管线为20% 
4.自营证券投资组合的VaR值 Var值 高于净资本的20%   
5、自营证券投资组合的压力测试值 ST值 高于净资本的50%   
6.自营证券收益率 (差价收入+期末浮动盈亏-期初浮动盈亏)/自营证券投入额 (1)低于资金成本;或:(2)低于市场指数增幅   
7.自营证券浮动收益率 单只自营证券浮动盈利/自营证券成本 高于10%   
8.自营证券浮动亏损率 单只自营证券浮动亏损/自营证券成本 高于7%   
四、资产管理业务风险指标       
1.受托资产率 期末受托资产余额/期末受托资金 高于70%   
2.承担风险资产管理组合的VaR值 Var值 高于净资本的30%   
3.承担风险资产管理组合的压力测试值 ST值 高于净资本的50%   
4.受托资产市场份额 所管理客户资产投资于一家公司的证券的面值/该证券流通总量 高于10% 监管线为10% 
5.受托资产增值率 (本期实现增值额+期末浮动盈亏-期初浮动盈亏)/受托资金金额 低于预期收益率   
6.资产管理业务总或有损失占净资本的比例 (期末已实现未结算亏损+受托资产浮动亏损+应付客户收益)/期末净资本 高于40%   
7.受托资产损失率 (期末已实现未结算亏损+受托资产浮动亏损)/期末受托资产 高于15%   
五、资金营运风险指标       
1.股票质押贷款比例 期末股票质押贷款余额/实收资本 高于15% 监管线15% 
2.资金拆借比例 拆入、拆出资金余额/实收资本 高于80% 监管线为80% 
3.债券回购比例1 债券回购资金余额/净资产 高于50%   
4.国债回购比例2 债券融资回购未到期余额/自有债券标准券总额 高于80%   
5.现金留存比率 (期末现金余额+银行存款余额+结算备付金)/期末净资产 低于5%   


当然,确定指标体系及其预警界限,难免带有主观意向,需在实践中作进一步检验,并不断进行修正和完善,使指标本身及其预警界限更科学、更合理。
三、财务风险指标的动态监测
证券公司的财务风险管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在建立全面风险管理指标体系基础上,还必须建立风险监测系统, 这样才能完善证券公司的风险量化管理。
(1)风险状态设定:为综合反映风险程度并方便进行处理,可将指标值统一映射为百分数范围内表示的分数值。设定的风险状态有四种,分别用安全、基本安全、风险、较大风险表示,对应的分数范围:0-20、20-50、50-80、80-100,分数值越大,表示对应的风险越大。
具体做法为:对于每一个指标值,根据其在不同风险状态的预警区域上限和下限以及对应的分数段范围,按照线性映射函数:y=a2·[(x-b1)/a1] b2,可以计算出相应的分数。(其中b1、b2分别表示某风险指标警界状态的下限及所对应的分数段的下限,a1、a2分别为该风险指标警界状态的上限与下限之差所对应的分数段的上限与下限之差,x为风险值,则y即为映射后的分数值。)
(2)风险监测框架:可以设计两个层次的风险监测系统,把一级风险指标作为一个系统,对每项指标赋予相应的权重,根据上述映射方法计算每项指标的风险分数值,加权平均后可计算出公司综合风险值;把二级风险指标作为一个系统,数据处理方法同上。公司综合风险值与实时风险值是互补的,前者是定期、静态的、综合的,后者是动态的、具体的,在风险评估和管理上要结合使用。

证监会规定:证券金融公司的融券余额不得超过流通市值5%。我对这句话里提到的“余额”二字无法理解。

2. 单一证券市值占信用账户证券总市值的比例不得超过 什么意思

持有一种权益类证券的市值与该证券总市值的比例不得超过5%

市值:股票的市值就是按市场价格计算出来的股票价值,数量上等于该公司当前的股票价格乘以该公司所有的普通股数量

持有:还要解释吗?

3. 【证券公司财务风险案例】

  主要是根据一些财务指标进行风险控制 以下是粘贴的

  第十八条 证券公司经营证券经纪业务的,其净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

  证券公司经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其他证券业务等业务之一的,其净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证券公司经营证券经纪业务,同时经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其他证券业务等业务之一的,其净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1亿元。

  证券公司经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其他证券业务中两项及两项以上的,其净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2亿元。

  第十九条 证券公司必须持续符合下列风险控制指标标准:

  (一)净资本与各项风险准备之和的比例不得低于100%;

  (二)净资本与净资产的比例不得低于40%;

  (三)净资本与负债的比例不得低于8%;

  (四)净资产与负债的比例不得低于20%;

  (五)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例不得低于100%。

  第二十条 证券公司经营证券经纪业务的,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一)按托管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总额的2%计算风险准备;

  (二)净资本按营业部数量平均折算额(净资本/营业部家数)不得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第二十一条 证券公司经营证券自营业务的,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一)自营股票规模不得超过净资本的100%;

  (二)证券自营业务规模不得超过净资本的200%;

  (三)持有一种非债券类证券的成本不得超过净资本的30%;

  (四)持有一种证券的市值与该类证券总市值的比例不得超过5%,但因包销导致的情形和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违反规定超比例自营的,在整改完成前应当将超比例部分按投资成本的100%计算风险准备。

  前款所称自营股票规模,是指证券公司持有的股票投资按成本价计算的总金额;证券自营业务规模,是指证券公司持有的股票投资和证券投资基金(不包括货币市场基金)投资按成本价计算的总金额。

  证券公司创设认购权证的,计算股票投资规模时,证券公司可以按股票投资成本减去出售认购权证净所得资金(不包括证券公司赎回认购权证所支出资金)后的金额计算。

  第二十二条 证券公司经营证券承销业务的,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一)证券公司承销股票的,应当按承担包销义务的承销金额的10%计算风险准备;

  (二)证券公司承销公司债券的,应当按承担包销义务的承销金额的5%计算风险准备;

  (三)证券公司承销政府债券的,应当按承担包销义务的承销金额的2%计算风险准备。

  计算承销金额时,承销团成员通过公司分包销的金额和战略投资者通过公司签订书面协议认购的金额不包括在内。

  证券公司同时承销多家发行人公开发行证券,发行期有交叉、且发行尚未结束的,应当按照单项业务承销金额和对应比例计算风险准备。

  第二十三条 证券公司经营证券资产管理业务的,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一)按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管理本金的2%计算风险准备;

  (二)按集合资产管理业务管理本金的1%计算风险准备;

  (三)按专项资产管理业务管理本金的0.5%计算风险准备。

  第二十四条证券公司为客户买卖证券提供融资融券服务的,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一)对单一客户融资业务规模不得超过净资本的5%;

  (二)对单一客户融券业务规模不得超过净资本的5%;

  (三)接受单只担保股票的市值不得超过该股票总市值的20%;

  (四)按对客户融资业务规模的10%计算风险准备;

  (五)按对客户融券业务规模的10%计算风险准备。

  前款所称融资业务规模,是指对客户融出资金的本金合计;融券业务规模,是指对客户融出证券在融出日的市值合计。

  第二十五条证券公司应当按上一年营业费用总额的10%计算营运风险的风险准备。

  第二十六条中国证监会对各项风险控制指标设置预警标准,对于规定“不得低于”一定标准的风险控制指标,其预警标准是规定标准的120%;对于规定“不得超过”一定标准的风险控制指标,其预警标准是规定标准的80%。


  一、财务风险量化管理的基本策略
  借鉴国外券商风险管理的基本框架,结合中国证券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文提出几点策略:(1)全面风险管理原则;(2)必须保证财务风险的可测、可控、可承受;(3)建立风险预算,实施风险预算管理;(4)以净资本指标为核心识别和评估总风险,以风险价值(VaR)模型计量和管理金融资产的市场风险,以“压力实验”方法来作为VaR风险测度方法的必要补充;(5)规模经营与资产结构并重,业务发展与财务约束并重;(6)静态指标与动态监测兼顾;(7)风险防范和经营风险相统一。
  关于净资本:目前我国证券公司净资本计算规则与国际规则仍有一定的差距,需要进行完善,如特定长期负债如何计入净资本问题、预计负债(如应诉事项的金额)核算不规范、资产管理业务的或有损失没有扣减、对外担保未完全扣减等。净资本计算的真实和准确性非常关键,为实现净资本指标的核心作用,下文提到的净资本指标是在现有净资本标准上考虑上述因素重新计算的金额。
  关于VaR(Vaule-at-Risk):VaR是指在正常的市场条件和给定的置信度内,用于评估和计量任何一种金融资产或证券投资组合在既定时期内所面临的市场风险大小和可能遭受的潜在最大价值损失。其风险管理技术是对市场风险的总括性评估,它考虑了金融资产对某种风险来源(例如利率、汇率、商品价格、股票价格等基础性金融变量)的敞口和市场逆向变化的可能性。VaR模型是近年来在金融市场发达国家(主要在欧美)兴起的一种金融风险评估和计量模型,目前已被全球各主要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等)、公司和金融监管机构广泛采用。
  关于“压力测试”(stress testing):VaR值的最大优点就是能科学准确地预测在正常市场波动下,券商所面临的市场风险的大小。但是,VaR值方法也有缺陷,因为它无法预测到一些极端情形的出现,如股市的大起大落。所以,国外证券公司往往采用另外一种比较流行的市场风险管理技术—“压力测试”方法来作为VaR风险测度方法的必要补充,以检验券商在特别不利的市场行情出现时,是否具有继续生存的能力。实践证明,压力试验特别适用于那些不规范的新兴市场中的金融企业(如我国的证券公司)。
  二、财务风险管理的指标体系设计
  1.证券监管部门关于证券公司财务风险监控指标。
  中国证监会在《证券公司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规中规定了对证券公司的财务风险监控指标,主要指标见表1(适用于综合类券商)。
  表1 证券公司的风险监控指标
  评价指标 计算公式 监管线
  1.净资本 =∑(资产余额×折扣比例)-负债总额-或有负债 低于2亿元
  2.净资本增长率 =(期末净资本余额/期初净资本余额)-1 下降20%
  3.净资本负债比 净资本/(负债总额-受托资金-代买卖证券款) 低于8%
  4.净资产负债率 =(负债总额-受托资金-代买卖证券款)/净资产 大于9倍
  5.流动比率 =(流动资产-受托资金-代买卖证券款)/(流动负债-受托资金-代买卖证券款) 小于1
  6.客户资金安全性指标 (代买卖证券款+受托资金)-(客户资金存款+客户结算备付金+交易保证金+受托资产) 大于0
  7.权益类自营证券比例 权益类自营证券成本/期末净资产 高于80%
  8.拨付下属机构占注册资本的比例 期末拨付所属资金/注册资本 高于40%
  9.对外担保占净资产的比例 期末对外担保金额/期末净资产 高于20%


  2.内部全面风险管理指标体系。
  我们认为,上述风险监管指标是非常宽松的,也不够全面,达标非常容易,且没有体现净资本指标的核心地位,不能真正起到识别和评估风险的作用。证券公司需在上述监管指标的基础上,根据上述风险管理策略,以净资本指标(调整后)为逻辑起点和核心,按照风险可测、可控、可承受的原则,设计内部全面风险管理指标体系。证券公司内部全面风险管理指标体系可分为两个层次。一是公司层次上的,反映整个公司整体风险状况,见表2。二是各个业务部门的风险指标,作为二级指标,可进行实时监控。见表3。

  表2   一级指标体系
  评价指标 计算公式 预警线(区域)
  一、资本充足性指标
  1.净资本额 =∑(资产余额×折扣比例)-负债总额-或有负债+特定长期负债-应承担的资产管理业务浮动亏损 低于净资产的60-70%
  2.净资本增长率 =(期末净资本余额/期初净资本余额)-1 下降10%
  3.净资本相对指标1:净资本率 期末净资本/期末净资产 低于60-70%
  4.净资本相对指标2:净资本负债比 净资本/(负债总额-受托资金-代买卖证券款) 低于20%
  5.净资本相对指标3:净资本充足率 净资本/(自营权益类证券净额+证券包销金额+非规范资产管理业务协议规模+拆出资金+买入返售证券+其他风险资产) 15-20%
  二、资产流动性指标
  6.资产负债率 (负债总额-受托资金-代买卖证券款)/(资产总额-受托资金-代买卖证券款) 高于45-55%
  7.流动比率 (流动资产-受托资金-代买卖证券款)/(流动负债-受托资金-代买卖证券款) 低于1.2
  8.现金流量指标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流动负债-代买卖证券款-受托资金) 低于10%
  三、风险资产规模指标
  9.自营证券比例 权益类自营证券成本/期末净资本 大于1倍
  10.受托资金比例 承担风险受托资金余额/期末净资本 高于60-80%
  11.或有负债比例 期末或有负债/期末净资本 高于10-20%
  四、财务绩效风险指标
  12.净资产收益率 净利润额/(期初净资产额+期末净资产额)/2 小于公司平均融资成本或低于同业平均水平
  13.营业费用收入率 期末营业收入/期末营业费用 低于1.5
  五、资产结构风险指标
  14.长期投资比例 (期末长期投资余额—购买国债及金融债余额)/期末净本 高于20-30%
  15.固定资本比例 (期末固定资产净值+在建工程余额)/期末净资本 高于30-40%


  表3 二级指标体系
  评价指标 计算公式 预警线(区域) 备注
  一、承销业务风险指标
  1.净资本包销比例 证券包销总金额/净资本 高于60% 监管线为60%
  2.净资本单项包销比例 单项包销总金额/净资本 高于30% 监管线为30%
  3.承销股票毛利率 承销股票业务净收入/承销股票业务总金额 低于3%
  4.项目收入费用率 项目费用合计/项目总收入 高于30%
  5.失败项目费用率 失败项目费用/项目费用合计 高于10%
  二、经纪业务风险指标
  1.市场份额 当期股票基金交易量/两市当期交易总额 低于上年度水平
  2.客户保证金挪用比率 挪用金额(含T+O)/客户保证金总额 大于零
  3.交易佣金率 当期交易佣金/当期交易量 (1)低于保本点佣金标准;或:(2)低于上年水平
  4.客户保证金变动率 期末保证金余额/期初保证金余额-1 低于-20%
  5.三方监管风险指标 监管账户资产市值/融资金额 低于120%
  6.经纪业务收入费用率 营业费用/营业收入 高于75%
  三、证券自营业务风险指标
  1.股票自营比例 自营股票成本/净资本 高于80-90%
  2.单只股票自营比例 持有单只股票成本/净资本 高于20-30% 监管线为不高于净资产20%
  3.单只股票市场份额 持有单只股票市值/该股票流通市值 高于10% 监管线为20%
  4.自营证券投资组合的VaR值 Var值 高于净资本的20%
  5、自营证券投资组合的压力测试值 ST值 高于净资本的50%
  6.自营证券收益率 (差价收入+期末浮动盈亏-期初浮动盈亏)/自营证券投入额 (1)低于资金成本;或:(2)低于市场指数增幅
  7.自营证券浮动收益率 单只自营证券浮动盈利/自营证券成本 高于10%
  8.自营证券浮动亏损率 单只自营证券浮动亏损/自营证券成本 高于7%
  四、资产管理业务风险指标
  1.受托资产率 期末受托资产余额/期末受托资金 高于70%
  2.承担风险资产管理组合的VaR值 Var值 高于净资本的30%
  3.承担风险资产管理组合的压力测试值 ST值 高于净资本的50%
  4.受托资产市场份额 所管理客户资产投资于一家公司的证券的面值/该证券流通总量 高于10% 监管线为10%
  5.受托资产增值率 (本期实现增值额+期末浮动盈亏-期初浮动盈亏)/受托资金金额 低于预期收益率
  6.资产管理业务总或有损失占净资本的比例 (期末已实现未结算亏损+受托资产浮动亏损+应付客户收益)/期末净资本 高于40%
  7.受托资产损失率 (期末已实现未结算亏损+受托资产浮动亏损)/期末受托资产 高于15%
  五、资金营运风险指标
  1.股票质押贷款比例 期末股票质押贷款余额/实收资本 高于15% 监管线15%
  2.资金拆借比例 拆入、拆出资金余额/实收资本 高于80% 监管线为80%
  3.债券回购比例1 债券回购资金余额/净资产 高于50%
  4.国债回购比例2 债券融资回购未到期余额/自有债券标准券总额 高于80%
  5.现金留存比率 (期末现金余额+银行存款余额+结算备付金)/期末净资产 低于5%


  当然,确定指标体系及其预警界限,难免带有主观意向,需在实践中作进一步检验,并不断进行修正和完善,使指标本身及其预警界限更科学、更合理。
  三、财务风险指标的动态监测
  证券公司的财务风险管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在建立全面风险管理指标体系基础上,还必须建立风险监测系统, 这样才能完善证券公司的风险量化管理。
  (1)风险状态设定:为综合反映风险程度并方便进行处理,可将指标值统一映射为百分数范围内表示的分数值。设定的风险状态有四种,分别用安全、基本安全、风险、较大风险表示,对应的分数范围:0-20、20-50、50-80、80-100,分数值越大,表示对应的风险越大。
  具体做法为:对于每一个指标值,根据其在不同风险状态的预警区域上限和下限以及对应的分数段范围,按照线性映射函数:y=a2·[(x-b1)/a1]+b2,可以计算出相应的分数。(其中b1、b2分别表示某风险指标警界状态的下限及所对应的分数段的下限,a1、a2分别为该风险指标警界状态的上限与下限之差所对应的分数段的上限与下限之差,x为风险值,则y即为映射后的分数值。)
  (2)风险监测框架:可以设计两个层次的风险监测系统,把一级风险指标作为一个系统,对每项指标赋予相应的权重,根据上述映射方法计算每项指标的风险分数值,加权平均后可计算出公司综合风险值;把二级风险指标作为一个系统,数据处理方法同上。公司综合风险值与实时风险值是互补的,前者是定期、静态的、综合的,后者是动态的、具体的,在风险评估和管理上要结合使用。

【证券公司财务风险案例】

4. 单一客户融资或融券规模不得超过净资本的5% 啥意思

证监会的发布《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其中融资融券业务规模得到明确,即证券公司对单一客户融资或融券规模不得超过净资本的5%,券商接受单只担保股票的市值不得超过该股票总市值的20%,并按对客户融资或融券业务规模的10%计算风险准备。
《办法》将风险控制指标分为净资本绝对指标和相对指标两个层次,使公司业务范围与其净资本充足水平相匹配。

扩展资料:
证券公司对单一客户融资融券业务规模不得超过净资本的5%;接受单只担保股票的市值不得超过该股票总市值的20%。
而征求意见稿中规定对单一客户融资或者融券业务规模不得超过净资本的1%,接受单只担保股票的市值不得超过净资本的30%。
《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全面降低了证券公司经营证券承销业务时需要提取的风险准备金比例,第二十二条规定:证券公司承销股票的,应当按承担包销义务的承销金额的10%计算风险准备;
证券公司承销公司债券的,应当按承担包销义务的承销金额的5%计算风险准备;证券公司承销政府债券的,应当按承担包销义务的承销金额的2%计算风险准备。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  ——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

5. 证券问题

投资债券或股票变化,对经济充满信心。如果投资者对未来增长充满信心,他们将投资于个别公司的股票。如果他们不这样做,他们将投资债券,欢着我,只是因为遇见你的时候,还不懂感

证券问题

6. 证券金融公司充抵保证金的每种证券余额不得超过该证券总市值的15% 是什么意思?

periences, what associations should we

7. 有关股票的术语和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


  开盘价:

  是指当日开盘后该股票的第一笔交易成交的价格。如果开市后30分钟内无成交价,则以前日的收盘价作为开盘价。

  收盘价:

  指每天成交中最后一笔股票的价格,也就是收盘价格。

  最高价:

  是指当日所成交的价格中的最高价位。有时最高价只有一笔,有时也不止一笔。

  最低价:

  是指当日所成交的价格中的最低价位。有时最低价只有一笔,有时也不止一笔。

  普通股:

  是指收益随着股份公司的利润变动而变,限制股东权利的一种股票。普通股股东不享有经营参与权,股息请求权、剩余财产分配要求权和新股认购权等权利。除此以外,普通股股东还拥有股票转让权,股票持有人不必征求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同意,可按照自己的意愿随时将股票出售转让。目前我国上海和深圳发行的上市股票,均为普通股。

  优先股:

  是相对于普通股而言的。主要指在利润分红及剩余财产分配的权利方面,优先于普通股。

  优先股有两种权利:

  a. 在公司分配盈利时,拥有优先股票的股东比持有普通股票的股东,分配在先,而且享受固定数额的股息,即优先股的股息率都是固定的,普通股的红利却不固定,视公司盈利情况而定,利多多分,利少少分,无利不分,上不封顶,下不保底。

  b. 在公司解散,分配剩余财产时,优先股在普通股之前分配。

  绩优股:

  是指那些业绩优良,但增长速度较慢的公司的股票。这类公司有实力抵抗经济衰退,但这类公司并不能给你带来振奋人心的利润。因为这类公司业务较为成熟,不需要花很多钱来扩展业务,所以投资这类公司的目的主要在于拿股息。另外,投资这类股票时,市盈率不要太高,同时要注意股价在历史上经济不景气时波动的记录。

  热门股:

  是指交易量大、流通性强、股价变动幅度较大的股票。

  成长股:

  是指这样一些公司所发行的股票,它们的销售额和利润额持续增长,而且其速度快于整个国家和本行业的增长。这些公司通常有宏图伟略,注重科研,留有大量利润作为再投资以促进其扩张。

  手:

  它是国际上通用的计算成交股数的单位。必须是手的整数倍才能办理交易。目前一般以100股为一手进行交易。即购买股票至少必须购买100股。

  成交量:

  反映成交的数量多少。一般可用成交股数和成交金额两项指标来衡量。目前深沪股市两项指标均能显示出来

  价位:

  指喊价的升降单位。价位的高低随股票的每股市价的不同而异。以上海证券交易所为例:每股市价末满100元 价位是0.10元,每股市价100-200元 价位是0.20元 每股市价200-300元 价位是0.30元,每股市价300-400元 价位是0.50元 每股市价400元以上 价位是1.00元

  停牌:

  股票由于某种消息或进行某种活动引起股价的连续上涨或下跌,由证券交易所暂停其在股票市场上进行交易。待情况澄清或企业恢复正常后,再复牌在交易所挂牌交易。涨跌:

  以每天的收盘价与前一天的收盘价相比较,来决定股票价格是涨还是跌。一般在交易台上方的公告牌上用”+””-“号表示。

  涨(跌)停板:

  交易所规定的股价一天中涨(跌)最大幅度为前一日收盘价的百分数,不能超过此限,否则自动停止交易。

  升高盘:

  是指开盘价比前一天收盘价高出许多。

  开低盘:

  是指开盘价比前一天收盘价低出许多。

  盘档:

  是指投资者不积极买卖,多采取观望态度,使当天股价的变动幅度很小,这种情况称为盘档。

  整理:

  是指股价经过一段急剧上涨或下跌后,开始小幅度波动,进入稳定变动阶段,这种现象称为整理,整理是下一次大变动的准备阶段。

  跳空

  指受强烈利多或利空消息刺激,股价开始大幅度跳动。跳空通常在股价大变动的开始或结束前出现。

  股市 术语解释


  利多:对于多头有利,能刺激股价上涨的各种因素和消息,如:银行利率降低,公司经营状况好转等。

  利空:对空头有利,能促使股价下跌的因素和信息,如:银根抽紧,利率上升,经济衰退,公司经营状况恶化等。

  牛市:股市前景乐观,股票价格持续上升的行情。

  熊市:前途暗淡,股票普遍持续下跌的行情。

  多头:投资人预期未来价格上涨,以目前价格买入一定数量的股票等价格上涨后,高价卖出,从而赚取差价利润的交易行为,特点为先买后卖的交易行为。

  空头:预期未来行情下跌,将手中股票按目前价格卖出,待行情下跌后买进,获得差价利润。其特点为先卖后买的交易行为。

  反弹:股票价格在下跌趋势中因下跌过快而回升的价格调整现象。回升幅度一般小于下跌幅度。

  盘整:通常指价格变动幅度较小,比较稳定,最高价与最低价之差不超过2%的行情。

  死空头:总是认为股市情况不好,不能买入股票,股票会大幅下跌的投资者。

  死多头:总是看好股市,总拿着股票,即使是被套得很深,也对股市充满信心的投资者。

  多翻空:多头确信股价已涨到顶峰,因而大批卖出手中股票成为空头。

  空翻多:空头确信股价已跌到尽头,于是大量买入股票而成为多头。

  短多:短线多头交易,长则两三天短则一两天,操作依据是预期股价短期看好。

  斩仓(割肉):在买入股票后,股价下跌,投资者为避免损失扩大而低价(赔本)卖出股票的行为。

  套牢:预期股价上涨而买入股票,结果股价却下跌,又不甘心将股票卖出,被动等待获利时机的出现。

  坐轿:预期股价将会大涨,或者知道有庄家在炒作而先期买进股票,让别人去抬股价,等股价大涨后卖出股票,自己可以不费多大力气就能赚大钱。

  抬轿:认为目前股价处于低位,上升空间很大,于是认为,买进是坐轿,殊不知自己买进的并不低价,不见得就能赚钱,其结果是在替别人抬轿子。

  多杀多:普遍认为股价要上涨,于是纷纷买进,然而股价未能如期上涨时,竞相卖出,而造成股价大幅下跌。

  热门股:交易量大、换手率高、流通性强的股票,特点是价格变动幅度较大,与冷门股相对。

  对敲:是股票投资者(庄家或大的机构投资者)的一种交易手法。具体操作方法为在多家营业部同时开户,以拉锯方式在各营业部之间报价交易,以达到操纵股价的目的。

  筹码:投资人手中持有的一定数量的股票。

  踏空:投资者因看淡后市,卖出股票后,该股价却一路上扬,或未能及时买入,因而未能赚得利润。

  跳水:指股价迅速下滑,幅度很大,超过前一交易日的最低价很多。

  诱多:股价盘旋已久,下跌可能性渐大,"空头"大都已卖出股票后,突然"空方"将股票拉高,误使"多方"以为股价会向上突破,纷纷加码,结果"空头"由高价惯压而下,使"多头误入陷阱"而"套牢",称为"诱多"。

  诱空:即"主力多头"买进股票后,再故意将股价做软,使"空头"误信股价将大跌,故纷纷抛出股票错过获利机会,形成误入"多头"的陷阱,称为"诱空"。

  骗线:利用技术分析的划线原理,在想出货的时候,先造成有利的线路,使依靠技术分析的人误以为会涨而买进,谓之"骗线"。

  阴跌:指股价进一步退两步,缓慢下滑的情况,如阴雨连绵,长期不止。

  停板:因股票价格波动超过一定限度而停做交易。其中因股票价格上涨超过一定限度而停做交易叫涨停板,其中因股票价格下跌超过一定限度而停做交易叫跌停板。目前国内规定A股涨跌幅度为10%;ST股为5%。

  洗盘:是主力操纵股市,故意压低股价的一种手段,具体做法是,为了拉高股价获利出货,先有意制造卖压,迫使低价买进者卖出股票,以减轻拉升压力,通过这种方法可以使股价容易拉高。

  平仓:投资者在股票市场上卖出股票的行为。

  换手率:即某股票成交的股数与其上市流通股总数之比。它说明该股票交易活跃程度,尤其当新股上市时,更应注意这个指标。

  现手:当前某一股票的成交量。


  平开:某股票的当日开盘价与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持平的情况称为开平盘,或平开。

  低开:某股票的当日开盘价低于前一交易日收盘价的情况称为低开。

  高开:某股票的当日开盘价高于前一交易日收盘价的情况称为高开。

  内盘:以买入价成交的交易,买入成交数量统计加入内盘。

  外盘:以卖出价成交的交易。卖出量统计加入外盘。内盘,外盘这两个数据大体可以用来判断买卖力量的强弱。若外盘数量大于内盘,则表现买方力量较强,若内盘数量大于外盘则说明卖方力量较强。

  均价:指现在时刻买卖股票的平均价格。若当前股价在均价之上,说明在此之前买的股票都处于盈利状态。

  填权:股票除权后的除权价不一定等同于除权日的理论开盘价,当股票实际开盘价交易高于这一理论价格时,就是填权。

  多头陷阱:即为多头设置的陷阱,通常发生在指数或股价屡创新高,并迅速突破原来的指数区且达到新高点,随后迅速滑落跌破以前的支撑位,结果使在高位买进的投资者严重被套。

  空头陷阱:通常出现在指数或股价从高位区以高成交量跌至一个新的低点区,并造成向下突破的假象,使恐慌抛盘涌出后迅速回升至原先的密集成交区,并向上突破原压力线,使在低点卖出者踏空。

  溢价发行:指股票或债券发行时以高于其票面余额的价格发行的方式。

  场内交易:在证券交易所内进行的证券买卖活动。

  场外交易:在交易所以外市场进行的证券交易总称,也称为"柜台市场""第三市场"或"第四市场"。

  收盘价:证券交易所每个营业日闭市前的最后一笔交易价格为该证券收盘价。

  散户:通常指投资额较少,资金数量达不到证券交易所要求的中户标准,常被称为散户。(目前进入中户有些地方是50万资金,有些地方是30万资金)。

  建仓:投资者开始买入看涨的股票。

  市价总额(总市值):指在某特定的时间内,交易所挂牌交易全部证券(以总股本计)按当时价格计算的证券总值。可以反映该证券市场的规模大小,由于它是以各证券的发行量为权数的,所以当发行量大的证券(流通量不一定大)价格变动时对总市值影响就大。这也是股市中庄家经常通过拉抬大盘股来影响股指的一个重要原因。

  实多:指资金实力雄厚、持股时间长,不做见跌就买见涨就卖,只图眼前一点小利的投资者。

  浮多:与实多相对,指资金较弱、持股时间短、见涨就卖见跌就买、只图眼前利益的小投资者。

  卖压:在股市上大量抛出股票,使股价迅速下跌。

  买压:买股票的人很多,而卖股票的人却很少。

  回档:在多头市场上,股价涨势强劲,但因过快而出现回跌,称回档。

  护盘:股市低落、人气不足时,机构投资大户大量购进股票,防止股市继续下滑的行为。

  惯压:用大量股票将股价大幅度压低,以便低成本大量买进。

  盘档:一是当天股价波动幅度很小,最高与最低价之间不超过2%;二是行情进入整理,上下波动幅度也不大,持续时间在半个月以上。

  抢帽子:指当天先低价买进,等股价上升后再卖出相同种类和相同数量的股票,或当天先卖出股票,然后再以低价买进相同数量和相同种类的股票,以获取差价利益。

  跳空与补空:股市受强烈的利多或利空消息影响,开盘价高于或低于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股价走势出现缺口,称之为跳空;在股价之后的走势中,将跳空的缺口补回,称之为补空。

  委比:是衡量一段时间内场内买、卖盘强弱的技术指标。它的计算公式为:委比=(委买手数-委卖手数)/(委买手数+委卖手数)×100%。从公式中可以看出,“委比”的取值范围从-100%至+100%。若“委比”为正值,说明场内买盘较强,且数值越大,买盘就越强劲。反之,若“委比”为负值,则说明市道较弱。上述公式中的“委买手数”是指即时向下三档的委托买入的总手数,“委卖手数”是指即时向上三档的委托卖出总手数。如:某股即时最高买入委托报价及委托量为15.00元、130手,向下两档分别为14.99元、150手,14.98元、205手;最低卖出委托报价及委托量分别为15.01元、270手,向上两档分别为15.02元、475手,15.03元、655手,则此时的即时委比为-48.54%。显然,此时场内抛压很大。通过“委比”指标,投资者可以及时了解场内的即时买卖盘强弱情况。

  什么是ST股票:1998年4月22日,沪深证券交易所宣布将对财务状况和其他财务状况异常的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进行特别处理(英文为specialtreatment,缩写为“ST”)。其中异常主要指两种情况:一是上市公司经审计两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二是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低于股票面值。在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被实行特别处理期间,其股票交易应遵循下列规则:(1)股票报价日涨跌幅限制为5%;(2)股票名称改为原股票名前加“ST”,例如“ST钢管”;(3)上市公司的中期报告必须经过审计。

  量比=现在总手/当前已开市多少分钟/(5日平均总手/240).若>1表示现在这时刻的成交总手放大;量放大.

  送红股、配股以及转增股本的区别:

  送红股是上市公司将本年的利润留在公司时,发放股票作为红利,从而将利润转化为股本。送红股后,公司的资产、负债、股东权益的总额及结构并没有发生改变,但总股本增大了,同时每股净资产降低了。配股是指公司按一定比例向现有股东发行新股,属于发行新股再筹资的手段,股东要按配股价格和配股数量缴纳配股款,完全不同于公司寻股东的分红。而转增股本则是指公司将资本公积转化为股本,转增股本并没有改变股东的权益,但却增加了股本规模,因而客观结果与送红股相似。转增股本和送红股的本质区别在于,红股来自于公司的年度税后利润,只有在公司有盈余的情况下,才能向股东送红股;而转增股本却来自于资本公积,它可以不受公司本年度可分配利润的多少及时间的限制,只要将公司帐面上的资本公积减少一些,增长率加相应的注册资本金就可以了,因此从严格意义上来说,转增股本并不是对股东的分红回报。

有关股票的术语和名词解释

8. 为什么说市场均衡点(M点)是所有证券以各自市值为权重的组合?

我觉得你应该多看资本市场线的假设前提条件,第一点:我们可以分析下M点上下曲线情况,在引入无风险借贷情况下,在有效集内,M点下面的斜率大于资本市场线斜率,M点上面小于资本市场线斜率,说明最优点是M(这是确定M为最优点的情况)。我知道第一点你清楚,接下来看第二点:这条曲线是市场所有风险证券组合可能情况的集合,下半部是无效集合,着重考察上半部有效集合;既然前提条件是市场均衡,何为市场均衡?肯定不存在套利空间才能均衡;在看看什么表示的横纵坐标,定性分析得出,越是左上方越有利。为什么不是最右或者最左段均衡?因为最右边的曲线斜率小于资本市场线斜率(即单位风险的单位收益较低),左边也是同理分析,如果是上述两种不在M点市场的风险证券组合情况就会存在套利空间,市场也就无法均衡,市场就会引导其市场组合达到均衡(引导高风险低收益证券降价,低风险高收益证券涨价)。本质情况是因为无风险借贷的引入,确定了市场组合均衡的标准;这个标准与个人的风险承受力无关,完全由市场决定证券购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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