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无锡市住房公积金应该在哪里取

2024-05-16 07:02

1. 在无锡市住房公积金应该在哪里取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提取必须要满足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条件才可以,应携带单位公积金管理部门开具的《无锡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提取申请单》(加盖单位公章)、本人身份证、《无锡市职工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对帐卡》及其密码,并根据下列支取范围提供有关资料,按照规定的可支取额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房提取提供本人名下自住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或经房屋产权监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和首付款收据原件或契税完税凭证原件或《江苏省公有住房出售收入专用票据》原件。可提取金额为合同签订日期或《房屋所有权证》签发日期的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
2、建房提取提供本人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自建自住住房《建设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可提取金额为《建设规划许可证》批准日期顺延一年的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
3、大修住房提取提供
(1)本人经城建管理部门批准的自建自住住房大修证明原件或经无锡市物业管理中心确认的房改房、商品房《大修住房费用分摊表》原件;
(2)本人名下的自建自住住房《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可提取金额为大修证明签发日期的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或《大修住房费用分摊表》明确的应由本人承担的大修理费用金额。
4、归还购、建、大修自住住房贷款提取提供
(1)本人的购、建、大修自住住房贷款合同及借款借据;
(2)本人名下的自住住房《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归还购、建、大修自住住房贷款采取支票转帐还贷方式(不提取现金),每年办理一次,办理时间为每年四月或十月。职工如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与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含各下设机构)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还贷协议,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每年十一月将委托人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冲抵其住房公积金贷款。可提取金额为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之日(签订委托还贷协议的按每年10月31日)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如职工公积金帐户余额大于职工剩余贷款本息额,还贷提取额按职工剩余贷款本息额提取。
5、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比例提取提供
(1)本人租住住房的《房屋租赁契约》原件;
(2)本人及同户家庭成员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3)《无锡市公有住房租金收据》原件或《江苏省无锡市租赁收入发票》原件。可提取金额=(月住房租金-月家庭收入10%)已交付房租月数(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
6、离、退休提取提供离休或退休证原件。可提取金额为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包括利息)。
7、调离本市提取提供
(1)本人与本市公积金缴存单位脱离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户口迁移证明或外地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可提取金额为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包括利息)。

在无锡市住房公积金应该在哪里取

2. 无锡公积金提取在哪里办理

营业部地址:运河东路388号;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 13:00-17:00);联系电话:0510-12329。1.营业部      地址:运河东路388号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 13:00-17:00)      联系电话:0510-123292.江阴市分中心      地址:江阴市长江路188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 13:00-16:30)      联系电话:880271903.宜兴市分中心      宜兴市宜城街道永安路15号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 13:30-17:00)      联系电话:879622064.锡山分中心      锡山区东亭街道迎宾北路6号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 13:00-17:00)5.惠山分中心      惠山区政和大道206号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 13:00-17:00)      联系电话:82449273

3. 无锡公积金提取在哪里办理?

法律分析:
携带单位公积金管理部门开具的《无锡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支取申请单》(加盖单位公章)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公积金查询密码(提取公积金时要输入申请人的公积金账户密码)、申请人本人的银行借记卡(到工行提取公积金携带工行的银行借记卡,如此类推)。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无锡公积金提取在哪里办理?

4. 无锡公积金提取在哪里办理

法律分析:携带单位公积金管理部门开具的《无锡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支取申请单》(加盖单位公章)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公积金查询密码(提取公积金时要输入申请人的公积金账户密码)、申请人本人的银行借记卡(到工行提取公积金携带工行的银行借记卡,如此类推)。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5. 无锡公积金提取在哪里办理

法律分析:1、申请人现场或通过网上提出申请。2、受理,符合受理条件,当场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3、审查,对服务对象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规范性进行审核,提出准予许可或不准予许可的意见。4、办结,送达申请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无锡公积金提取在哪里办理

6. 无锡市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符合提取条件的,提取程序为:一、职工申请。携带提取相关证明材料及本人身份证,到公积金中心咨询台或单位领取《xx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二、单位核实。三、公积金中心审批。四、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7. 无锡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1、一手房提取: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2、二手房提取: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住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无锡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8. 无锡公积金在哪里领取

法律分析: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营业部地址位于运河东路388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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