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可以上市吗?

2024-05-04 16:35

1. 分公司可以上市吗?

法律分析:
分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条件可以上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十二条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二)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三)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四)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
(五)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公开发行存托凭证的,应当符合首次公开发行新股的条件以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分公司可以上市吗?

2. 股份公司上市会分股份吗?

股份有限公司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经过一定的审批程序后,可以上市。至于是不是会分股份,这是公司内部的管理决定,不同的公司做法不同,不一定会分股份。有些公司可能会在上市前,或者上市后,对员工进行相应的股权激励,那么此时也可以算是分股份,但这并不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1、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提出股票上市申请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必须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授权证券交易所根据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核准公司股票上市申请。
2、接受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
对于股份有限公司报送的申请股票上市的材料,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审查,符合条件的,对申请予以批准;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驳回;缺少所要求的文件的,可以限期要求补交;预期不补交的,驳回申请。
一、股份公司上市要符合哪些条件?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上市公司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3、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本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一千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一千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5、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3. 上市公司可持有自己的股份吗

可以。为股票发行出具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应当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守本行业的业务标准和执业规范,对发行人的相关业务资料进行核查验证,确保所出具的相关专业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2018》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适用本办法。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发行人申请文件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核,依法核准发行人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并对发行人股票发行进行监督管理。证券交易所依法制定业务规则,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保障创业板市场的正常运行。
一、上市公司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1、主体资格:A股发行主体应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经国务院批准,有限责任公司在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可以公开发行股票。
2、公司治理:发行人已经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任职资格;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经了解与股票发行上市有关的法律法规,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
3、独立性:应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资产应当完整;人员、财务、机构以及业务必须独立。
4、同业竞争: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同业竞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也不会产生同业竞争。
5、关联交易(企业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应完整披露关联方关系并按重要性原则恰当披露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形。
6、财务要求:发行前3年的累计净利润超过3000万;发行前3年累计净经营性现金流超过5000万或累计营业收入超过3亿元;无形资产与净资产比例不超过20%;过去3年的财务报告中无虚假记载。
7、股本及公众持股:发行前不少于3000万股;上市股份公司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公众持股至少为25%;如果发行时股份总数超过4亿股,发行比例可以降低,但不得低于10%;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8、其他要求:发行人近3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近3年内不得有重大违法行为。
二、上市公司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1、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具有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法律特征。
如股东人数广泛性,股份发行转的公开性、自由行,股份的均等性,公司经营的公开性。
2、上市公司是符合法定上市条件的股份有限公司。
我国公司法对上市条件有严格规定,只有符合条件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才可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3、上市公司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上市公司可持有自己的股份吗

4. 股份公司上市会分股份吗

股份有限公司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经过一定的审批程序后,可以上市。至于是不是会分股份,这是公司内部的管理决定,不同的公司做法不同,不一定会分股份。有些公司可能会在上市前,或者上市后,对员工进行相应的股权激励,那么此时也可以算是分股份,但这并不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1、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提出股票上市申请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必须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授权证券交易所根据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核准公司股票上市申请。
2、接受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
对于股份有限公司报送的申请股票上市的材料,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审查,符合条件的,对申请予以批准;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驳回;缺少所要求的文件的,可以限期要求补交;预期不补交的,驳回申请。
一、成立公司股份怎么分配
股份可以由投资人共同均分,总占有85-75%以上,预留15%-25%的股份,在经营期间,表现优秀,适当在15-25%股份里面调整,由投资人和管理人共同同意均可,经营后期,若其中一位投资人认为自己的付出比较大,调整股份会比较麻烦。
二、股份公司上市要符合哪些条件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3、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本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一千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一千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5、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5. 什么是股分有限公司?公司怎样才能上市?

股份有限公司也称股份公司, 其信用基础是公司的资本而非股东个人,是一种典型的资合公司。 是指由数量较多的股东所组成, 其全部资本以股票为表现形式分为等额股份, 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股份公司的股东人数不少于5人( 国有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除外),但没有最高人数限制; 设立合运行中均可公开募股集资( 目前证券法规不允许设立时公开募股);股东权益转让灵活。  股份有限公司具有如下法律特征:(一) 股份有限公司是典型的资合公司, 公司的信用完全建立在资本的基础上。(二)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条件较为严格。(三) 股份有限公司具有严密的内部组织机构。(四)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是等额的。(五)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体现为股票形式。股票是一种有价证券, 可以在证券市场流通,任何人购买股票都可以成为公司的股东, 股票持有者可以在市场上自由转让股票。(六) 股份有限公司是企业法人,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设立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应具备下列条件:(一) 发起人符合法定资格和法定人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应有5个以上的发起人, 且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如果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 但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发起人必须按照《公司法》 规定认购其应认购的股份。(二) 发起人认缴和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最低资本限额。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三) 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 并经创立大会通过。(五)有公司名称, 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六) 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须的生产经营条件。(七) 必须经过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应符合以下条件:(一) 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二) 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三) 开业时间在3年以上,最近3年连续盈利; 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公司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 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四) 持有股票面值达到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 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 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 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5%以上;(五) 公司在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六)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符合条件的就是股份有限公司,所以有些股份有限公司不一定很大。

什么是股分有限公司?公司怎样才能上市?

6. 公司上市和分公司有关系吗?

法律分析:
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隶属于总公司。不是独立的主体。因此,总公司上市的同时,分公司就变为上市公司的分公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7. 上市公司能给公司持有的股票分红吗

一般来说,上市公司当年有盈利了,就可以分红。盈利多的公司分红就多,盈利少的公司分红就少。但有一点要注意的是,并非公司有盈利就一定会分红。
如果上市公司要分红,会提前公告的。大家及时留意一下股票公告就可以了。股票分红会自动到账,但具体到账时间要看实际情况。股票分红有两种,一种是直接发钱,俗称为派息,一种是发股票,俗称送股。至于要采取哪种方式,那就得看上市公司的决定。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应按照弥补亏损、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提取公益金、支付优先股股利、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支付普通股股利的顺序进行分配。公司弥补亏损、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公益金前,不得分配股利。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公司资本。公司提取的公益金用于本公司职工的集体福利。如公司当年无利润,一般不得分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七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上市公司能给公司持有的股票分红吗

8. 公司能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吗?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