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以股权出资要注意什么问题?

2024-05-18 19:39

1. 股东以股权出资要注意什么问题?

1、为什么会允许用股权出资?
允许投资人以股权出资,一是能够丰富股权权能,通过激活股东已往投入到公司所形成资产,增加股权利用的渠道,同时降低转让的交易成本,有效调动投资人的积极性,促进投资;二是通过资本链条的纽带作用,可以在维系投资人对原有公司和产业的影响力控制力的同时,实现投资向新的领域和产业转移,为企业优化产业结构,重组兼并,扩大规模,做大做强服务;三是通过促进投资创业可以带动就业,减轻社会就业压力,实现经济稳定增长。
2、可以出资股权的标准
(1)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
(2)权属清楚、权能完整、依法可以转让。
3、股权出资的限制
(1)股权公司的注册资本尚未缴足;
(2)已被设立质权;
(3)已被依法冻结;
(4)股权公司章程约定不得转让;
(5)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股权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应当报经批准而未经批准;
(6)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不得转让的其他情形。
这几点规定尤其是第(4)点股权公司章程约定不得转让,投资者都应予以足够的重视。股权出资的最终法律效果就是股权权属发生变更,因此投资者应遵守股权公司的公司章程以及相关其他法律法规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以避免出现股权出资不能的后果。
4、股权出资实际缴纳期限。
公司设立时,投资人以股权出资的,自被投资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投资人应当实际缴纳,被投资公司应当办理实收资本变更登记;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投资人以股权出资的,应当在被投资公司申请办理增加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前实际缴纳
5、验资证明应当包括的内容。
股权出资实际缴纳后,应当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验资证明,验资证明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以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出资的,相关股权依照本办法第七条规定办理股东变更登记情况;
(2)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出资的,相关股权依照本办法第七条规定转让给被投资公司情况;
(3)股权的评估情况,包括评估机构的名称、评估报告的文号、评估基准日、评估值等;
(4)股权出资依法须经批准的,其批准情况。
6、被投资公司申请办理有关股权出资登记手续,应当提交的材料:
(1)以股权出资的投资人签署的股权认缴出资承诺书;
(2)股权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股权公司印章);
(3)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4)国务院授权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5)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
(6)公司章程;
(7)筹办公司的财务审计报告;
(8)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9)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10)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11)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1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3)公司住所证明。
7、股权出资向公司办理转移手续的步骤
对于股权所在公司而言,股权的实际缴纳以出资证明书和股东名册变更签署记载并修改公司章程为准。
对于拟投资公司而言,该项出资的转移需要记载于出资证明书、股东名册和公司章程,如果是公司成立后变更的,则应当签署和记载出资证明书和股东名册,并修改公司章程。
双方需要履行公司法规定的相关程序分别为:
(1)股权所在公司的相关程序为:公司章程无特别规定的,以股权出资应当经股权所在公司的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应当从其规定。
(2)拟投资公司的相关程序为:全体股东一致同意该项股权作为出资。

股东以股权出资要注意什么问题?

2. 股东可以以什么方式出资?

股东出资方式包括,货币、实物出资,以及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还可以用货币计价可以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出资,法律法规规定不能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股东应当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价值进行评估核实,不得高估或者低估其价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 股东怎么以权利出资

如果是可以评估作价的权利,股东能以该权利出资。根据法律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东怎么以权利出资

4. 股东可以出资的方式

股东可以用货币方式出资和非货币财产作价方式出资。非货币财产包括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财产,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 股东可以以什么方式出资?

股东出资方式包括,货币、实物出资,以及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还可以用货币计价可以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出资,法律法规规定不能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股东应当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价值进行评估核实,不得高估或者低估其价值。
一、股东出资如何认定
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认定股东出资:
1、出资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
2、以非货币财产出资是否经过了作价评估;
3、是否具有公司签发的出资证明书。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股东可以以哪些东西进行出资
股东可以以货币或实物、工业产权、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出资。工业产权、非专利珠或土地使用权作为出资对象,必须对价格进行评估,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低估毛价。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价格,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发起人可以以货币或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出资。对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必须进行评估和定价,核实财产,折合为股份。不得高估或低估价格。
三、股东出资形式包括哪些
股东的出资方式可以采用认缴制,货币持资方式,也可以采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方式。但是法律、行政法规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东可以以什么方式出资?

6. 股东可以以什么方式出资

公司股东依法可以用下列方式出资: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以及其他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如股权等。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设定担保的财产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出资。 法律依据《公司法》。

7. 股东可以用什么方式出资

法律分析:股东可以用货币方式出资和非货币财产作价方式出资。非货币财产包括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财产,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东可以用什么方式出资

8. 股东都可以通过什么方式出资

公司股东依法可以用下列方式出资: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以及其他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如股权等。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设定担保的财产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出资。【法律依据】《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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