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BT项目的回报率,判断投资的可行性。

2024-05-05 16:30

1. 计算BT项目的回报率,判断投资的可行性。

由于您给的条件实在不明确,无法详细判断。提出几点参考,希望对您有用。
考虑的方面有很多,简单说几项:
1、改类工程建设是否是贵单位熟悉业务,如果分包,10%的利润是否可控。
2、工程的建设难度,如地质条件,工期充足与否,施工组织的难度,己方能否满足。
3、如需融资,融资条件、融资成本的确定。
4、所处行业资本金的规定,一般都在35%以上,资本金的约定和如何筹措,需确定。
5、政府回购的条件,即验收的详细约定。
6、工程款决算的执行标准。
7、政府回购能力的判断,是否具备回购财政。
8、担保条件,财政担保还是土地质押等边界条件的确定。

计算BT项目的回报率,判断投资的可行性。

2. BT投资项目中关于投资回报率的规定?

  投资回报是由双方约定的,没有硬性规定。一般来说,工程回报是实际施工单位获得的回报;而投资回报则是BT项目公司在该项目中获得的回报。
  BT投资项目考虑的方面有很多,简单说几项:
1、改类工程建设是否是贵单位熟悉业务,如果分包,10%的利润是否可控。
2、工程的建设难度,如地质条件,工期充足与否,施工组织的难度,己方能否满足。
3、如需融资,融资条件、融资成本的确定。
4、所处行业资本金的规定,一般都在35%以上,资本金的约定和如何筹措,需确定。
5、政府回购的条件,即验收的详细约定。
6、工程款决算的执行标准。
7、政府回购能力的判断,是否具备回购财政。
8、担保条件,财政担保还是土地质押等边界条件的确定。

3. BT项目建设期及回购期利息计算

这个不是已经有建设期费用吗?再加上建设期利率就是建设期投资。
总投资换应该加上运行期投入和运行期利息。计算如下:
到运行期的建设期总投资入是:
300000000*10%*1.5+300000000=345000000元
回购期为5;每次回购期的本金为:345000000÷5=69000000元
第一次回购期利率为:
345000000*10%*0.5=17250000元;
第二次回购期利率为:
(345000000-69000000)*10%*0.5=13800000元;
第三次回购期利率为:
(345000000-69000000*2)*10%*0.5=10350000元;
第四次回购期利率为:
(345000000-69000000*3)*10%*0.5=6900000元;
第五次回购期利率为:
(345000000-69000000*4)*10%*0.5=3450000元;
运行期利息总和:17250000+13800000+10350000+6900000+3450000=51750000元
总投资为:
建设期总投资+运行期利息总和
=345000000+51750000
=396750000元。
差不多总投资为4个亿。

BT项目建设期及回购期利息计算

4. 政府BT项目公司 ,项目完成后,由政府回购, 那么bt项目公司一般是什么去向?? 那帮人怎么办?

你所讲的bt项目应该是新成立项目公司专门来建设管理这个项目。项目结束后,该项目公司完全收到政府回购款后再由股东决定去向(继续存在、股权转让还是解散),因为回购周期长,所以即使项目结束后,一般也需要2-3年甚至更长的时间才能全部收到回购款,所以,该公司在项目结束后存在的主要价值就是等着收款、保修工程。

5. BT项目项目资本金如何返还

  BT模式,指一个项目的运作通过项目公司总承包,融资、建设验收合格后移交给业主,业主向投资方支付项目总投资加上合理回报的过程。目前采用BT模式筹集建设资金成了项目融资的一种新模式。那么,这种模式下,税收该如何处理呢?
  公司以BT模式承包建设项目,其实质上是垫付资金提供建筑安装劳务,只是所收取的收入包含融资等费用。如公司收取的1100万元项目资金里,1000万元属营业收入,应按“建筑业”税目依照3%的税率缴纳营业税。还有100万元是融资费或资金占用费等各项费用,实际是延期付款的利息等费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解答(之一)〉的通知》(国税函〔1995〕156号)规定,无论金融机构还是其他单位,只要是发生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行为,均应视为发生贷款行为,按“金融保险业”税目依照5%的税率缴纳营业税。但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三条对“价外费用”规定,“价外费用”包括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罚息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由此可见,纳税人提供劳务过程中所收取的“延期付款利息”属于营业税的价外费用,应当并入纳税人所提供的劳务收入一并计算缴纳营业税。所以,纳税人采取BT模式承建工程项目所收取的工程价款及价外费用,包括融资费、管理费、延期付款利息、合理回报等全部价款及价外费用,均应按“建筑业”税目依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营业税。其应纳营业税1100÷(1+3%)×3%=32.04(万元)。
  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并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条例第十二条所称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为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的当天;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应税行为完成的当天。第二十五条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业或者租赁业劳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因此,采取BT模式承建工程的营业税纳税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按BT模式合同规定的分期付款时间。合同未明确付款时间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证的当天。如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BT项目项目资本金如何返还

6. 在建设工程中BT项目回购方式不懂意思 下面中70%是否包含40%?不是的话是怎样算的 求答

是施工单位全权负责项目建设,然后业主给钱。当然给钱方式到底是一次性付清还是分期付清,就看双方如何商议。不过不管一次性还是分期,钱都是在项目竣工后支付,这是BT操作的特点。
至于说招不招标,也要看业主需不需要,正常情况下都要招标,因为BT项目一般涉及规模都很大,多为政府关联的项目。

上诉话的意思是,第一期支付总工程款的40%,第二期至少支付30%(70%-40%),其余30%第三期支付。

7. 请教一些bt项目的问题,政府回购是在开发商成本的基础上给一定利润空间,那这个成本是开发完成后的实际成

个人认为事先已经估算在成本之内,就像是买保险,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开发商是不会吃这个亏的

请教一些bt项目的问题,政府回购是在开发商成本的基础上给一定利润空间,那这个成本是开发完成后的实际成

8. BT项目能否在建设期进行付款,是否有依据?谢谢

应该可以的。
   BT项目,可以分几次支付工程款项 。BT项目的回购,可以一边建设,一边对“已完工并达到合同规定的验收条件的单项或单位工程”进行付款回购的。法律上好像没有这方面的相关规定,最好在合同上约定好相关条款或事项。
    BT(Build Transfer)即建设移交,是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领域中采用的一种投资建设模式,是指根据项目发起人通过与投资者签订合同,由投资者负责项目的融资、建设,并在规定时限内将竣工后的项目移交项目发起人,项目发起人根据事先签订的回购协议分期向投资者支付项目总投资及确定的回报。大部分BT项目都是政府和大中型国企合作的项目。
    BT投资是BOT的一种转换形式,是指一个项目的运作通过项目管理公司总承包后,由承包方垫资进行建设,建设验收完毕再移交给项目业主。BOT是对Build-Own-Transfer(建设—拥有—转让)和Build-Operate-Transfer(建设—经营—转让)形式的简称,现在通常指后一种含义。而BT是BOT的一种历史演变,即Build-Transfer(建设—转让),政府通过特许协议,引入国外资金或民间资金进行专属于政府的基础设施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完工后,该项目设施的有关权利按协议由政府赎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