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企业佣金税前扣除

2024-05-06 08:11

1. 保险企业佣金税前扣除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保险企业所得税有关业务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2]960号)的规定:二、保险企业营销员佣金支出税前扣除问题(一)保险企业应按保险合同的全额保费收入计入应税保费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保险企业支付的佣金不得直接冲减保费收入。(二)保险企业的佣金支出,在不超过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营销业务保费收入总额的5%部分,从保单签发之日起5年内,凭合法凭证据实在税前扣除;对退保收入的佣金支出部分,不得在税前扣除。保险企业应如实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当年的佣金计算分配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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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企业佣金税前扣除

2. 保险营销员佣金如何扣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营销员取得佣金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454号)第一条规定:“根据保监会《关于明确保险营销员佣金构成的通知》(保监发〔2006〕48号)的规定,保险营销员的佣金由展业成本和劳务报酬构成。
按照税法规定,对佣金中的展业成本,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劳务报酬部分,扣除实际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后,依照税法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根据目前保险营销员展业的实际情况,佣金中展业成本的比例暂定为40%。

扩展资料:
从业资格认定:
2015年8月18日起,保监会下发的《关于保险中介从业人员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以后庞大的保险营销员不再以代理人资格证书作为上岗的前提,“以后代理人资格证书将不作为执业登记管理的必要条件”。
今后将只登记不考试:
1、《关于保险中介从业人员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指出,保监会决定废止《关于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不再委托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组织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考试。
2、保险中介从业人员执业前,所属公司应当为其在保监会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进行执业登记,资格证书不作为执业登记管理的必要条件。
3、签订《代理合同书》:保险营销员取得《代理资格证》后,需与保险公司签订《个人代理人保险代理合同书》(简称代理合同书)。
4、取得《展业证》:根据《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第十九条规定:《代理资格证》持有人应当取得所属保险公司发放的《保险营销员展业证》(简称《展业证》),方可从事保险营销活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保险营销员

3. 保险佣金税前扣除标准

1、“工资、薪金支出”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规定扣除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实操解析:(一)哪种工资、薪金支出才是合理的?根据国税函〔2009〕3号文第一条规定,税务机关在对工资薪金进行合理性确认时,可按以下原则掌握:1、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2、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3、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4、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5、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二)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税前扣除是否有总额限制?1、非国有性质的企业,“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本合理性确认原则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2、国有性质的企业,其工资薪金,不得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限定数额;超过部分,不得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也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公司注销就找快注销网站!2、“职工福利费”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规定扣除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实操解析:(一)职工福利费支出的范围包含哪些?1、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2、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3、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二)职工福利费支付有何要求?1、职工福利费支付,来自外部的需要合法发票,如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2、由企业自行发放的文件中规定的各种补贴,则根据相关国家有关政策依据和企业制定制度及标准,自制原始凭证,如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具体到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及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3、“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规定扣除规定: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实操解析:(一)工会经费支付凭证有何规定?1、自2010年7月1日起,企业拨缴的职工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2、自2010年1月1日起,在委托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的地区,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也可凭合法、有效的工会经费代收凭据依法在税前扣除。(二)取得了《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未实际支付的能否扣除?没有实际支付给工会组织的工会经费,不得税前扣除。4、“职工教育经费”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规定扣除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实操解析:(一)职工教育经费支出范围有何规定?1、上岗和转岗培训;2、各类岗位适应性培训;3、岗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4、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5、特种作业人员培训;6、企业组织的职工外送培训的经费支出;7、职工参加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8、购置教学设备与设施;9、职工岗位自学成才奖励费用;10、职工教育培训管理费用;11、经单位批准参加继续教育以及政府有关部门集中举办的专业技术、岗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所需经费,可从职工所在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中列支;12、矿山和建筑企业等聘用外来农民工较多的企业,以及在城市化进程中接受农村转移劳动力较多的企业,对农民工和农村转移劳动力培训所需的费用,可从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中支出;13、有关职工教育的其他开支。(二)哪些支出不属于职工教育经费的支出范围?1、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上的学历教育以及个人为取得学位而参加的在职教育,所需费用应由个人承担,不能挤占企业的职工教育培训经费。2、对于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境外培训和考察,其一次性单项支出较高的费用应从其他管理费用中支出,避免挤占日常的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开支。3、专职教职员工的工资和各项劳保、福利、奖金等,以及按规定发给脱产学习的学员工资,不包括在职工教育经费以内,由本人所在单位按规定开支。4、学员学习用的教科书,参考资料、计算尺(器)、小件绘图仪器(如量角器、三角板、圆规等)和笔墨、纸张等其他学习用品,应由学员个人自理,不得在职工教育经费中开支。5、举办职工教育所必需购置的设备,凡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按规定分别由基建投资或企业更新改造资金、行政、事业费中开支,不列入职工教育经费。6、举办职工教育所需的教室、校舍、教育基地,应按因陋就简的原则,尽量在现有房屋中调剂解决。必须新建的,老企业可在企业更新改造资金中安排解决;行政、事业单位在基本建设投资中开支;新建单位在设计时就要考虑职工教育必要的设施,所需资金在新建项目的总投资之内解决。(三)职工教育经费支出有何特殊规定?1、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2、高新技术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3、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软件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应单独进行核算并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5、“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规定扣除规定: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实操解析:(一)基本社会保险费范围和标准是如何规定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员工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月平均工资60%时,就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纳社保的基数;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作为缴纳社保的基数,超过部分不记入缴费工资基数,也不记入计发养老金的基数。(二)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和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不应低于5%,原则上不高于12%。采取提高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方式发放职工住房补贴的,应当在个人账户中予以注明。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原则上不应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倍或3倍。具体标准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6、“补充养老保险”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规定扣除规定: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实操解析:(一)补充养老保险范围和标准是如何规定的?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二)补充养老保险扣除有何特殊规定?补充养老保险的缴纳必须惠及“全体员工”,如果只针对部分人员所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不得扣除。7、“业务招待费”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规定扣除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实操解析:(一)业务招待费的支出范围如何确认?1、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宴请或工作餐的开支;2、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赠送纪念品的开支;3、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旅游景点参观费和交通费及其他费用的开支;4、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业务关系人员的差旅费开支。(二)计算基数销售(营业)收入如何确认?销售(营业)收入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等主营业务收入,还包括其他业务收入、视同销售收入。但是不含营业外收入(如让渡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所有权收入)、投资收益(有特例)(正向列举和反向列举的都要记住)。(三)企业筹建期间业务招待费如何扣除?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四)股权投资企业业务招待费如何扣除?对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包括集团公司总部、创业投资企业等),其从被投资企业所分配的股息、红利以及股权转让收入,可以按规定的比例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8、“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规定扣除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实操解析:(一)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如何界定?1、业务宣传费是企业开展业务宣传活动所支付的费用,不一定必须是通过媒体的广告性费用,可以是广告性质的宣传,也包括企业发放的印有企业标志的礼品、纪念品等;2、广告费一般则是企业通过媒体向公众介绍商品、劳务和企业信息等发生的相关费用。广告费一般符合3个条件:一是广告是通过经工商部门批准的专门机构制作的;二是已实际支付费用,并取得相应发票;三是通过一定的媒体传播。(二)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有何特殊规定?1、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2、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3、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9、“佣金和手续费支出”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规定扣除规定: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计算限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1、保险企业:财产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5%(含本数,下同)计算限额;人身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0%计算限额。2、房地产企业:企业委托境外机构销售开发产品的,其支付境外机构的销售费用(含佣金或手续费)不超过委托销售收入10%的部分,准予据实扣除。3、电信企业:电信企业在发展客户、拓展业务等过程中(如委托销售电话入网卡、电话充值卡等),需向经纪人、代办商支付手续费及佣金的,其实际发生的相关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企业当年收入总额5%的部分,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4、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实操解析:(一)佣金和手续费支出,如何界定?佣金是指代理人或经纪人为委托人介绍佣金生意或代买代卖而收取的报酬。根据佣金是否在价格条款中表明,可分为"明佣"或"暗佣"。"明佣"是指在合同价格条款中明确规定佣金率。"暗佣"是指暗中约定佣金率。若中间商从买卖双方都获得佣金,则被称为"双头佣"。手续费就是为代理他人办理有关事项,所收取的一种劳务补偿;或对委托人来讲,是属于因他人代为办理有关事项,而支付的相应报酬。如:证券交易手续费、代办机票手续费、代扣代缴费用手续费、国债代办手续费等等。(二)佣金和手续费支付,有何具体要求?1、除委托个人代理外,企业以现金等非转账方式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企业为发行权益性证券支付给有关证券承销机构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2、企业不得将手续费及佣金支出计入回扣、业务提成、返利、进场费等费用。3、企业已计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相关资产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应当通过折旧、摊销等方式分期扣除,不得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4、企业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直接冲减服务协议或合同金额,并如实入账。5、企业应当如实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当年手续费及佣金计算分配表和其他相关资料,并依法取得合法真实凭证。10、公益性捐赠支出政策依据:《企业所得税法》(2017年修正案)第九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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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佣金税前扣除标准

4. 保险营销员佣金如何扣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营销员取得佣金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454号)第一条规定:“根据保监会《关于明确保险营销员佣金构成的通知》(保监发〔2006〕48号)的规定,保险营销员的佣金由展业成本和劳务报酬构成。
按照税法规定,对佣金中的展业成本,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劳务报酬部分,扣除实际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后,依照税法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根据目前保险营销员展业的实际情况,佣金中展业成本的比例暂定为40%。

扩展资料:
从业资格认定:
2015年8月18日起,保监会下发的《关于保险中介从业人员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以后庞大的保险营销员不再以代理人资格证书作为上岗的前提,“以后代理人资格证书将不作为执业登记管理的必要条件”。
今后将只登记不考试:
1、《关于保险中介从业人员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指出,保监会决定废止《关于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不再委托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组织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考试。
2、保险中介从业人员执业前,所属公司应当为其在保监会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进行执业登记,资格证书不作为执业登记管理的必要条件。
3、签订《代理合同书》:保险营销员取得《代理资格证》后,需与保险公司签订《个人代理人保险代理合同书》(简称代理合同书)。
4、取得《展业证》:根据《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第十九条规定:《代理资格证》持有人应当取得所属保险公司发放的《保险营销员展业证》(简称《展业证》),方可从事保险营销活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保险营销员

5. 保险营销员佣金如何扣税

 保险营销员佣金如何扣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营销员取得佣金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454号)第一条规定:“根据保监会《关于明确保险营销员佣金构成的通知》(保监发〔2006〕48号)的规定,保险营销员的佣金由展业成本和劳务报酬构成。按照税法规定,对佣金中的展业成本,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劳务报酬部分,扣除实际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后,依照税法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根据目前保险营销员展业的实际情况,佣金中展业成本的比例暂定为40%。
  保险营销员佣金  进你们业务员的系统 可以查到工资明细表,里面有扣营业税....很多数目,3600差不多得扣700 如果按20%扣税是扣720!
  保险营销员取得佣金收入如何缴税  保险营销员取得佣金收入会由保险公司代扣代缴,必须营销员无需自己处理——除非保险营销员所服务的保险公司不正规。
  保险营销员的佣金支出个税前如何扣除  ,余额发放给非雇员要税前抵扣要何程序? 2、总公司付给分公司的管理费(下拨公司业务建设款),要税前扣除需要何程序?答复:企业所得税管理处:1、对取得的佣金收入,应区分是保险营销员的个人行为还是保险经纪公司的公司行为。如果是保险营销员的个人行为,应由保险公司按规定扣缴个人所得税后直接支付给保险营销人;如果是保险经纪公司的行为,其取得的佣金收入应全部计入经纪公司的营业收入,除支付给本公司任职或受雇员工合理的工资薪金外,支付给非雇员的支出一律不允许税前扣除。 2、总公司应将其取得的全部收入计入营业收入,支付给分公司的管理费不允许税前扣除。 个人所得税管理处:保险营销员取得的佣金收入,直接按扣除40%展业成本和应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后的余额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税后收入发放给营销员。
  怎样算保险营销员的佣金  1、根据公司、不同的公司的不同产品不一样  2、同一公司的同一产品,缴费年限不同,佣金不同  3、产品不同、佣金不同  总结:佣金跟公司、产品、缴费年限有关
   
  保险营销员取得的佣金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营销员取得佣金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454号)文件规定:根据保监会《关于明确保险营销员佣金构成的通知》(保监发〔2006〕48号)的规定,保险营销员的佣金由展业成本和劳务报酬构成。按照税法规定,对佣金中的展业成本,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劳务报酬部分,扣除实际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后,依照税法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根据目前保险营销员展业的实际情况,佣金中展业成本的比例暂定为40%。
  公司扣了保险营销员全部佣金怎么办  公司没这个权利  但是我告诉你 公司有权利任何时候无条件解除他的代理合同  楼上的,劳动监督机关不管,保监会不管 保险营销员问题  中国就没有地方管保险营销员问题的地方!  法院,不好意思,中国没有任何保险营销员在代理合同问题上有胜诉的案件!  也就是说,即便法院判保险公司退还佣金,也没法阻止保险公司辞退此人。  这就是保险营销员现状,比奴隶社会还黑暗
  保险营销员取得佣金收入应当缴纳哪些税?  (1)保险营销员为保险公司的非雇员的,取得佣金收入,需要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取得收入以后,保险营销员要首先按照税法规定缴纳营业税,同时还要按照营业税税额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保险营销员以一个月内取得的佣金收入为一次劳务报酬所得,扣除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后,可按其余额扣除不超过25%的营销费用,再按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保险营销员为保险公司雇员的,只需就取得的所得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保险营销员的佣金以及产品那家好  佣金差不多,没有最好的基本法、没有最好的产品,只有更好。  寿险分红型产品首选增额红利方式,增额红利方式指的是红利直接购买增加保额,且红利再参与今后各年度分红(其他分红方式没有参与今后分红);增额红利方式采用的是全差分红,更让利于客户(其他的分红方式仅三差分红或两差分红)!
   

保险营销员佣金如何扣税

6. 保险佣金交什么税

问题一:保险佣金的个人所得税怎么交?  1300元以上 收20%的个人所得税 
  
   问题二:保险营销员取得佣金收入怎样计算缴纳营业税  按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营销员取得佣金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454号)》(以下简称“通知”),公司将对保险营销人员从2006年6月份起的收入按照新的通知计征个人所得税.其计算方法为:一、新计税方法 
  1.营业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计算方法: 
  应纳营业税 = 当月全部收入X 5%(按税法规定,营业税起征点为5000元) 
  应纳城建税 = 应纳营业税 X 7% 
  应纳教育费附加 = 应纳营业税 X 3% 
  或:应纳营业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当月收入 X 5.5% 
  (当月收入 = 底薪+佣金+各种津贴) 
  2.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1).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法 
  设:应纳税所得额为A 
  A =(当月全部收入)X (1 C 40%)C 营业税及其附加 
  2).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方法 
  设:税前可扣除费用为B 
  若:A ≤ 4,000 则 B = 800 
  若:A > 4,000 则 B = A X 20% 
  应纳税款 = (A C B) X 税率-速算扣除数(税率适用附表一) 
  附表一: 三级超额累进税率表 
  每次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不超过20000元的部分 
  20% 
  0 
  20000元以上~50000元的部分 
  30% 
  2000 
  50000元以上的部分 
  40% 
  7000 
  回答者: yvhkfn1 - 试用期 一级 3-5 23:11 
  希望对你能有所帮助。 
  
   问题三:保险佣金交税  按正常的个人所得税比例+该保单的营业税(保险公司将这部分税收转移到营销员来承担),所以保险佣金的扣税还是挺多的。 
  
   问题四:保险佣金税率计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保险营销员取得佣金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454号)规定,保险营销人员取得的营销业务收入,可以扣除40%的展业成本,对其余的劳务报酬部分,扣除实际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后,依照税法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则计算如下: 
  工资部分为25000-21600=3400 
  3400-2000=1400元 
  1400*10%-25=115元 
  佣金部分:营业税21600*5%=1080元 
  城建税1080*7%=756元 
  教育费附加1080*3%=32.4元 
  地方教育附加1080*1%=10.8元 
  个人所得税:[(21600×(1-40%)-1080-756-32.4-10.8-2000) ×20%=1816.16元 
  合计应该交纳:115+1080+756+32.4+10.8+1816.16=38贰0.36 
  你能拿到:25000-3810.36=21189.64 
  如果绝对我说的对请给个好评,要是不正确请指正,互相学习进步。 
  
   问题五:保险从业人员佣金收入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企业营销员(非雇员)取得的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3号)规定,保险企业营销员(非雇员)取得的收入应按劳务报酬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营销员取得佣金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454号)规定,保险营销员的佣金由展业成本和劳务报酬构成。按照税法规定,对佣金中的展业成本,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劳务报酬部分,扣除实际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后,依照税法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根据目前保险营销员展业的实际情况,佣金中展业成本的比例暂定为40%。 
  举例:A小姐是一名保险企业的营销员(不属于企业雇员),本月,A取得了4000元的佣金收入。,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应以本月收入4000元扣除展业成本1600元(4000×40%),实际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222元。其中:营业税4000×5%=200(元),城建税200×7%=14(元),教育费附加200×3%=6(元),当地规定的地方教育附加200×1%=2(元)。这样余额2178元,按劳务阀酬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由于余额不足4000元,应减除800元,则A小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2718-800)×20%=275.60(元)。 
  
   问题六:保险佣金一个月达到18万要交多少个人税费  一、 买房人应缴纳税费:1、 契税:首次购房评估额90平内1%、90平~144平内1.5%,超过144平或非首次3%,买方缴纳;2、印花税:房款的0.05% 3、 交易费:3元/平方米4、 测绘费:1.36元/平方米 5、 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二、 卖房人应缴纳税费: 1、 印花税:房款的0.05% 2、 交易费:3元/平方米3、 营业税:全额的5.56%(房产证未满2年的、普通房满2年减免) 4、个人所得税:房款的1%(.普通房满五年唯一减免)。 
  
   问题七:佣金怎么交税  财税(2009)29号文中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企业或个人”的含义是指什么,现行的政策并未作出明确的界定。我们认为,如果相关部门对中介资格作出了要求,那么相关的部位和个人也就应当具有从业资格。建议您向主管税务机关咨询。看主管税务机关在管理方面是否具有相应的规定。 
  从原则上分析,纳税人在发生收入时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合法有效的票据,其中主要的是发票。当个人自身不能开具发票时,应当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 
  对于佣金支出,纳税人应当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29号)规定的标准进行税前扣除,即: 
  保险企业:财产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5%(含本数,下同)计算限额;人身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0%计算限额。 
  2.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 
  个人在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时,税务机关通常都会按照规定扣缴个人所得税,因而在此时,付款方通常只需要按照发票上的金额进行支付,不需要再行扣缴个人所得税了。 
  
   问题八:2015年保险代理人扣税公式  保险代理人的佣金因为是佣金所得,所以不能像工资所得那样只缴纳个人所得税,还要缴纳营业税(含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税等,综合税率在5.56%)。其中营业税的起征点是5000元,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为20%(佣金收入扣除40%的展业成本后按劳务报酬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计算方法如下:设佣金收入为A, 
  1、如果A7347.54元,个人所得税为(A×60%-A×5.56%)×(1-20%)×20% 
  下面分别按,1000元、3000元、6000元、8000元计算一下应该交税的金额 
  1、1000元,不用缴纳任何税收; 
  2、3000元,营业税不用缴纳,个税为(3000×60-800)×20%=200元; 
  3、6000元,营业税为6000×5.56%=333.6元,个税为(6000×60%-333.6-800)×20%=493.28元; 
  4、8000元,营业税为8000×5.56%=444.8元,个税为(8000×60%-444.8)×(1-20%)×20%=696.83元。 
  
   问题九:保险营销员佣金个税计算  按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营销员取得佣金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454号)》(以下简称“通知”),公司将对保险营销人员从2006年6月份起的收入按照新的通知计征个人所得税.其计算方法为:一、新计税方法 
  1.营业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计算方法: 
  应纳营业税 = 当月全部收入X 5%(按税法规定,营业税起征点为5000元) 
  应纳城建税 = 应纳营业税 X 7% 
  应纳教育费附加 = 应纳营业税 X 3% 
  或:应纳营业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当月收入 X 5.5% 
  (当月收入 = 底薪+佣金+各种津贴) 
  2.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1).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法 
  设:应纳税所得额为A 
  A =(当月全部收入)X (1 C 40%)C 营业税及其附加 
  2).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方法 
  设:税前可扣除费用为B 
  若:A ≤ 4,000 则 B = 800 
  若:A > 4,000 则 B = A X 20% 
  应纳税款 = (A C B) X 税率-速算扣除数(税率适用附表一) 
  附表一: 三级超额累进税率表 
  每次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不超过20000元的部分 
  20% 
  0 
  20000元以上~50000元的部分 
  30% 
  2000 
  50000元以上的部分 
  40% 
  7000 
  回答者: yvhkfn1 - 试用期 一级 3-5 23:11 
  希望对你能有所帮助。

7. 保险佣金没扣税

你问的是“保险佣金没扣税是怎么回事”吧。应该是你的销售额没达到一定金额,所以没有扣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7号和2016年第23号文件规定,个人保险代理人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或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根据财税〔2016〕12号文件规定,自2016年2月1日起对个人保险代理人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5号文件规定,个人保险代理人以其取得的佣金、奖励和劳务费等相关收入(不含增值税)减去地方税费附加及展业成本,按照规定计算个人所得税。由保险企业按规定负责代扣代缴。根据保监发〔2006〕48号文件规定,保险代理人的佣金由展业成本和劳务报酬构成。展业成本是指保险代理人获取一份保单支付的费用,包括手续费(佣金)、管理津贴、奖励费用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5号文件规定,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展业成本为佣金收入减去地方税费附加余额的40%。

保险佣金没扣税

8. 保险佣金交个税的问题

因为你的不是工资薪金收入的个人所得税。用(30%,-2000)的税率是就工资薪金而言的。
根据我国税法,保险佣金的个人所得应该缴纳的是劳务报酬的个人所得税。用)×(1-20%)×20% 的税率是就劳务报酬而言的。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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