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社保局在哪里

2024-05-09 23:46

1. 昆山社保局在哪里

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 前进西路1801号政务服务中心(西区)D座 
电话:0512-57912333 (总机) 0512-55230900 (社保总机)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57314810,传真号码:57310638
通信地址:前进西路1801号
邮政编码:215300
电子邮箱地址:ksrsjbgs@163.com

扩展资料
昆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信息
七、办事流程




一、仲裁院信息
1、办公地址:昆山市前进中路305号
2、联系电话:57550194
3、工作时间:
办 公 室 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立案窗口 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
4、负责人信息:
调解仲裁科科长 叶小强
电 话 55216796
仲裁院院长 陈 英
电 话 55216792

二、各仲裁庭信息
1、开发区仲裁庭
地址:昆山开发区青阳南路315号。
电话:57908775。
2、高新区仲裁庭
地址:昆山高新区鹿城路1188号。
电话:55196102、57792261。
3、张浦仲裁庭
地址:昆山市张浦镇花苑路到底,交警中队北面。
电话:57952689、36900082。
4、周市仲裁庭
地址:昆山市周市镇青阳北路100号。
电话:57938739、57938729。
5、花桥开发区仲裁庭
地址:昆山市花桥开发区花园路1号。
电话:57962607。
6、千灯仲裁庭
地址:昆山市千灯镇文峰路人民政府西大楼。
电话:57469559。
7、陆家仲裁庭
地址:昆山市陆家镇孔巷路2号。
电话:57285713。
8、淀山湖仲裁庭
地址:昆山市淀山湖镇淀兴路612号(原淀山湖小学内)。
电话:57051167。
9、巴城仲裁庭
地址:昆山市巴城镇湖亭路28号。
电话:57659377。
参考资料来源:昆山市人民政府-昆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信息公开指南
参考资料来源:昆山市人民政府-单位联系方式

昆山社保局在哪里

2. 昆山社保中心

目前,在统筹区域内,可以随意转移社保;统筹区之间转,只能转养老保险,并只能往户口所在地转移。转移时,只能转移个人帐户部分,统筹账户不能转移。
  
办理转移时需持调出单位开具的《转移介绍信》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人员减少并打印出《转移单》,社保经办机构同时将基金转入外省市社保部门;中断缴费的职工,由单位开出《转移介绍信》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人员减少并打印出《转移单》存入职工档案。
  
   养老保险可以中断,但必须累计缴纳15年(含视同缴纳),多缴多得;根据当地政策的不同,连续缴纳25/30年。退休时才能享受养老金和医疗报销。 一般的,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达到退休年龄。
  
  
现在正在筹备全国统筹,相信以后会出台相关政策。你可以先在昆山重新办理,等以相关政策出台后,再进行合并。
  
  公积金有封存,单位不缴纳后,会把你帐户调到公积金封存办。
  
 办理社保封存可以带上个人资料和社保资料到当地社保局办理;或者中断一般在3个月后就会自动纳入封存状态,但有些地区启封时需要交纳滞纳金。
  
 以后回到江苏,可以继续缴纳社保~

3. 昆山社保中心

目前,在统筹区域内,可以随意转移社保;统筹区之间转,只能转养老保险,并只能往户口所在地转移。转移时,只能转移个人帐户部分,统筹账户不能转移。
办理转移时需持调出单位开具的《转移介绍信》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人员减少并打印出《转移单》,社保经办机构同时将基金转入外省市社保部门;中断缴费的职工,由单位开出《转移介绍信》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人员减少并打印出《转移单》存入职工档案。
养老保险可以中断,但必须累计缴纳15年(含视同缴纳),多缴多得;根据当地政策的不同,连续缴纳25/30年。退休时才能享受养老金和医疗报销。
一般的,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达到退休年龄。
现在正在筹备全国统筹,相信以后会出台相关政策。你可以先在昆山重新办理,等以相关政策出台后,再进行合并。
公积金有封存,单位不缴纳后,会把你帐户调到公积金封存办。
办理社保封存可以带上个人资料和社保资料到当地社保局办理;或者中断一般在3个月后就会自动纳入封存状态,但有些地区启封时需要交纳滞纳金。
以后回到江苏,可以继续缴纳社保~

昆山社保中心

4. 昆山社保中心

目前,在统筹区域内,可以随意转移社保;统筹区之间转,只能转养老保险,并只能往户口所在地转移。转移时,只能转移个人帐户部分,统筹账户不能转移。

办理转移时需持调出单位开具的《转移介绍信》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人员减少并打印出《转移单》,社保经办机构同时将基金转入外省市社保部门;中断缴费的职工,由单位开出《转移介绍信》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人员减少并打印出《转移单》存入职工档案。

养老保险可以中断,但必须累计缴纳15年(含视同缴纳),多缴多得;根据当地政策的不同,连续缴纳25/30年。退休时才能享受养老金和医疗报销。
一般的,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达到退休年龄。

现在正在筹备全国统筹,相信以后会出台相关政策。你可以先在昆山重新办理,等以相关政策出台后,再进行合并。

公积金有封存,单位不缴纳后,会把你帐户调到公积金封存办。

办理社保封存可以带上个人资料和社保资料到当地社保局办理;或者中断一般在3个月后就会自动纳入封存状态,但有些地区启封时需要交纳滞纳金。

以后回到江苏,可以继续缴纳社保~

5. 昆山社保中心电话是多少

昆山社保中心电话是12333。
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电话咨询服务热线是国家重要的民生服务平台,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电话咨询服务系统的建设,有助于畅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与社会公众的沟通渠道,提高对社会公众的服务能力。

扩展资料2003年,原劳动保障部申请开通了全国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专用号码“12333”,之后下发了《关于开展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的通知》(劳社部函[2003]84号)、《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系统建设指导意见》(劳社信息函[2004]13号),对各级电话咨询服务系统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建后,下发了《关于继续使用全国性公益服务号码12370与12333的通知》(人社信息函[2009]35号),明确12333用于向社会公众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12370用于公务员管理的业务政策咨询及公务员招考等服务。
参考资料来源:苏州人力和社会资源局-公共服务
参考资料来源:12333电话咨询服务-电话咨询服务介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12333

昆山社保中心电话是多少

6. 昆山市社会保险中心

  您好!办理员工退休,需要去当地的社保中心进行办理。


  所需材料如下:
  1.经局社会保险科审批的《昆山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审批表》、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2.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卡、身份证原件;
  3.如为企业退休人员需提供:(1)《昆山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基本信息采集表》(2)昆山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协议书(3)昆山市企业退休人员档案移交花名册(4)《整理档案十大类材料》;
  4.如为征地折算人员,需提供《被征地人员转移折算和补缴养老保险申请表》。

  具体情况,建议您详细咨询一下您当地的社保中心,相信会得到一个更精准的答案的。

7. 昆山社保和园区社保中心

1、我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至昆山市前进西路69号社保中心北楼二楼服务大厅3~4号窗口办理。办理流程:(1)灵活就业人员或失业人员到服务窗口申请参保,确定参保险种和起缴时间(不可单交医疗保险);(2)经审核资料符合条件,凭开具的《银行开户通知单》到农业银行办理《金穗惠农卡》;(3)参保人员凭身份证、户口簿、中国农业银行借记卡到户口所在地的社区(村)登记,签订《灵活就业人员委托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协议书》并选缴费档次,并按时存入相应金额。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3:00-16:30)。2、我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社会保险,其中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为1530元,基本养老保险的月缴费基数为1750元、4832元二档供灵活就业人员选择。养老保险比例为20%,医疗保险比例为10%。例按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1750元计算,一年缴费为(1750*20%+1530*10%)*12+60=6096元(60元为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60元/人.年);例按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4832元计算,一年缴费为(4832*20%+1530*10%)*12+60=13492.8元(60元为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60元/人.年)。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昆山社保和园区社保中心

8. 昆山社保中心电话

昆山社保服务中心电话号码:0512-57912333 (总机),0512-55230900 (社保总机)
地址:昆山市前进西路1801号政务服务中心(西区)D栋
工作时间:工作日 9:00 - 12:00;13:00 - 17:00
同时也可以拨打12333。
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电话咨询服务热线是国家重要的民生服务平台,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电话咨询服务系统的建设,将有助于畅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与社会公众的沟通渠道,提高对社会公众的服务能力。


部门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法规和规划,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府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全市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全市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就业援助制度,负责全市就业、失业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牵头拟订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外国人来本市工作政策。
(四)统筹推进覆盖全市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拟订全市工伤保险定点单位管理和结算办法。贯彻实施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办法和国家、省、苏州市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
组织拟订全市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负责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完善应对预案,保持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完善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五)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办法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监督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法律法规,贯彻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完善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工作制度。
(六)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开发工作,参与人才管理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拟订吸引留学人员来本市工作或定居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以上内容参考 昆山市人民政府-部门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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