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泰康人寿健康人生的详细条款

2024-05-10 05:44

1. 求泰康人寿健康人生的详细条款

  健康人生重大疾病定期保障计划
  产品介绍
  本保障计划由《健康人生两全保险》和《附加健康人生重大疾病定期保险》组合而成,两者捆绑销售,并可附件多种附加险种,它集重疾、养老、身故保障于一身,涵盖32种重大疾病保障,最高可保至80周岁,具有投入少、保障全、到期还的特色。本计划提供“保至70周岁”和“保至80周岁”两种保险期间供客户任意选择,0~65周岁人群均可投保,同时还特设定额保费,可按份购买。

  四大特色  凸显保障


   保障全面     重疾无忧(提供多达32种重大疾病保障)
   满期返还     兼顾养老(一生健康,到70或80周岁可返还本金)
   保费合理     物超所值(保费低廉,性价比高)
   健康人生     呵护一生

  多重选择  灵活便捷


  投保年龄:0岁(出生满30天且出院)至55周岁/65周岁
  保险期间:至70周岁/至80周岁
  缴费期间:趸缴、5、10、15、20年
  缴费方式:年缴

  生老病死  保障全面


   生存保险金
  在约定的生存保险金给付日(被保险人健康生存至70周岁或者80周岁后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返还已缴保费。
   身故或重疾保险金
  一年内非因意外伤害身故或重疾,返还已缴保费,合同终止;
  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重疾,或一年后非意外身故或重疾,给付基本保额,合同终止。

  额外附加  让家无忧


  该保障计划还可额外附加以下险种,满足家庭多样化保障需求。
  《泰康附加少儿住院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
  《泰康附加安心无忧意外伤害保险》
  《泰康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泰康附加生命关怀提前给付(2006)定期寿险》


  案例说明:
  辛女士,30周岁,年收入6万元。辛女士非常关注身体健康状况,考虑到当前高额的医疗费用显示,打算通过购买保险来进行风险转移。考虑到辛女士的投保需求和经济实力,我们建议她采用如下保险方案:
  购买《泰康健康人生重大疾病定期保障计划》10份(每份500元),缴费期间选择20年。
  辛女士的保额及所交保费情况如下:
  辛女士享受的利益:

  险种名称
  保额
  保费

  泰康健康人生
  重大疾病定期保障计划  258790元
  5000元/年

  泰康附加生命关怀提前给付(2006)定期寿险  258790元
  0元


  身故保险金:   保险期间内因意外伤害或一年后非因意外导致身故,可获258790元身故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
  重大疾病保险金:若初患32种重大疾病的一种或几种,可获258790元重大疾病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
  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身体全残,可提前给付身故保险金258790元,保险合同终止;
  生存祝寿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健康生存至70周岁生存对应日,将获得祝寿保险金100000元,保险合同终止;

  《健康人生重大疾病定期保障计划》常见问题

  问:泰康人寿《健康人生保障计划》适合哪些人群购买?
  答:《健康人生保障计划》适合出生满30天至65周岁(含)的人群购买。该计划为以上人群提供了可达80周岁的32种重大疾病保障。

  问:城镇居民社保医疗覆盖面越来越广,农村也正在全面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已经拥有基本保障的广大群众,还需要购买此款产品吗?
  答:有位保险专家说得好,“保险不会改变你的生活,但是可以让你的生活不改变。”对于低收入者来说,社保医疗是基础,商业保险是补充;但对于高收入者来说,商业保险是基础,社保医疗只是补充。换句话说,在职时收入越高的人,退休后对“高品质的晚年生活”的需求就会越强烈。因此,越是高收入人群越应该及早规划自己未来的新生活。

  问:《健康人生保障计划》如何体现“有病防病,无病养老”的功能?
  答:《健康人生保障计划》提供32种重大疾病定期保障。保障期间,若客户罹患保障范围内的重大疾病,可获得重大疾病保险金;若健康生存至70或80周岁,可以领回所交保费作为养老金。

  问:《健康人生保障计划》如何既能获得急用现金又能继续拥有保障?
  答:《健康人生保障计划》具有保单贷款功能。只要合同有效且具有现金价值,客户急需用钱时,可以书面形式申请办理保单贷款,及时获得急用现金。但每次申请贷款的最低金额为5000元,最高金额不超过保单现金价值的70%。贷款期间,保单保障部分依然有效。

  问:《健康人生保障计划》对哪类人群可以实现理财需求?
  答:对于现代社会的年轻“月光族”或者没有更好的理财渠道的人来说,《健康人生保障计划》可以是一个不错的强制储蓄理财手段,在留存一定收入的同时还解决了一旦患重大疾病的后顾之忧。

  问:请问年龄在50岁以上的人投保《健康人生保障计划》保是否需要体检?
  答:对于投保该计划的年龄在50~65岁且没有既往病史人,如果投保的保险金额不超过5万元即可免检。这也是本款产品的优势之一,放宽投保条件,更易于承保,可以让更多的中老年人拥有健康人生。

  问:请问少儿群体投保《健康人生保障计划》有何优势?
  答:3~17岁少儿投保《健康人生保障计划》免体检的最高保险金额可达到20万元,保障额度业内领先。这也满足了解决了部分高收入家庭对孩子重疾保障的需求,且投保更简单。

  该产品将于2月份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请与当地分公司或业务人员联系

求泰康人寿健康人生的详细条款

2. 泰康幸福人生分红型保险

唉,你亏大了,你这二十万,我从你三十岁开始算,如果只按年利3.3%算,到你六十岁,存银行,你可以得本息529711元。如果算到你八十岁,1014018元,这样,明显得出,到底谁划算? 你退保,也许现在看是马上就亏了六万块钱,但从长远看,你还是自已决定吧 
   关于保险公司的分红,你真的不要报太大希望的,肯定永远不会比银行利息高,关于业务必员吹的通货膨胀,你自己想吧,保险公司给你的保险金额在那里,也是固定的,抵个P的膨胀。
   存银行,钱灵活,万一要用的时候,随时拿出来。把钱交给保险公司,你就等着当孙子吧。
   另外,关于意外保险,你完全可以一年一买,如果你不是做的特别危险工种,一年意外保额为20万的意外保险,一年也只用交保费150元。
    总之,买寿险的时候一定要慎重啊,你不懂用笔算复利,你可以在电脑上下个复利计算器吧。
     我是一个一个字打出来的,如还有不懂可以问我,希望采纳

3. 泰康幸福人生b投保规则

从泰康人寿上海分公司获悉,一款终身养老规划产品——“泰康幸福人生A款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正式上线,成为追求“幸福养老”一族提早规划退休生活的新选择。进入2010年,随着人类寿命普遍延长,全国两会期间调查显示“养老”一跃成为国人关注的第一焦点,晚年幸福人生将如何规划?退休人群幸福养老有三大诉求点: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家庭财富保值增值、人身安全有保障。于是,终身型年金保险应时而生,一辈子都领钱不再是养老梦想。为此,泰康人寿推出了“泰康幸福人生A款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集终身养老金领取、资产传承、财富增值和人身保障四大功能于一身,在为客户规划一生现金流的同时,给予全方位的养老保障。“‘泰康幸福人生A款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每份1000元,5份起售,出生30天到50周岁的人均可作为被保险人购买该产品。”泰康人寿上海分公司有关负责人向记者透露,该产品具有“三个领取、四重收益、两项关怀”等三大优势。“保险离不开保障这个核心功能,该产品在提供双倍意外保障等常规人身风险保障的同时,还提供了投保人意外身故豁免或意外高残豁免保险费功能。”上述负责人指出,若投保人在交费期内因意外发生身故或高度残疾的不幸,将豁免余下未交的保费,保险责任继续有效。相关条款,请看参考资料!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泰康幸福人生b投保规则

4. 泰康甜蜜人生保险条款

从泰康人寿上海分公司获悉,一款终身养老规划产品——“泰康幸福人生A款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正式上线,成为追求“幸福养老”一族提早规划退休生活的新选择。进入2010年,随着人类寿命普遍延长,全国两会期间调查显示“养老”一跃成为国人关注的第一焦点,晚年幸福人生将如何规划?退休人群幸福养老有三大诉求点: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家庭财富保值增值、人身安全有保障。于是,终身型年金保险应时而生,一辈子都领钱不再是养老梦想。为此,泰康人寿推出了“泰康幸福人生A款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集终身养老金领取、资产传承、财富增值和人身保障四大功能于一身,在为客户规划一生现金流的同时,给予全方位的养老保障。“‘泰康幸福人生A款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每份1000元,5份起售,出生30天到50周岁的人均可作为被保险人购买该产品。”泰康人寿上海分公司有关负责人向记者透露,该产品具有“三个领取、四重收益、两项关怀”等三大优势。“保险离不开保障这个核心功能,该产品在提供双倍意外保障等常规人身风险保障的同时,还提供了投保人意外身故豁免或意外高残豁免保险费功能。”上述负责人指出,若投保人在交费期内因意外发生身故或高度残疾的不幸,将豁免余下未交的保费,保险责任继续有效。相关条款,请看参考资料!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5. 查找泰康幸福人生A款终身年金保险条款

泰康幸福人生A款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发行公司\x09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主附险类别\x09主险保险类别 (按保险责任)\x09年金保险适用人群\x0918到60缴费方式\x095年,10年 每份1000元,5份起售保险期限\x09终身产品特色\x09保险责任\x09生存保险金:自保单生效日起至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如下约定在每个保单年度起始日给付生存保险金,(1)自犹豫期结束的次日开始至60岁之前,每年生存保险金金额为约定年金领取额的20%;(2)自年满60岁开始,每年按约定年金领取额领取生存保险金。身故保险金:(1) 被保险人身故时未满18周岁的,身故保险金=已交保费(2) 18周岁以后身故时,非意外身故保险金:交费期满前因非意外导致身故,给付金额=1.1*已交保费交费期满后因非意外导致身故,给付80周岁前未领取的保证年金总额【摘要】
查找泰康幸福人生A款终身年金保险条款【提问】
泰康幸福人生A款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
发行公司\x09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主附险类别\x09主险
保险类别 (按保险责任)\x09年金保险
适用人群\x0918到60
缴费方式\x095年,10年 每份1000元,5份起售
保险期限\x09终身
产品特色\x09
保险责任\x09生存保险金:
自保单生效日起至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如下约定在每个保单年度起始日给付生存保险金,
(1)自犹豫期结束的次日开始至60岁之前,每年生存保险金金额为约定年金领取额的20%;
(2)自年满60岁开始,每年按约定年金领取额领取生存保险金。
身故保险金:
(1) 被保险人身故时未满18周岁的,身故保险金=已交保费
(2) 18周岁以后身故时,非意外身故保险金:
交费期满前因非意外导致身故,给付金额=1.1*已交保费
交费期满后因非意外导致身故,给付80周岁前未领取的保证年金总额【回答】
【回答】
【回答】
【回答】
【回答】
【回答】
亲,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您。如果您其它问题,请开启新的一轮咨询。祝您幸福![微笑][微笑][微笑]【回答】

查找泰康幸福人生A款终身年金保险条款

6. 泰康幸福人生a款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条款

保险金额:

本合同的保险金额即为本合同约定的年金领取额。年金领取额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未成年人身故
保险金限制为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因被保险人身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不得超过国务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身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约定也不得超过前述限额。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犹豫期结束的次日及本合同每一年的年生效对应日生存,我们向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生存保险金。生存保险金的数额为保险单上载明的年金领取额×生存保险金给付比例。在被保险人年满60周岁前,生存保险金给付比例为20%,在被保险人年满60周岁(含60周岁生日)后,生存保险金给付比例为100%。


身故保险金
(1)若被保险人身故时未满18周岁,我们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其数额等于已交纳的本合同的累计保险费数额(不计息),本合同终止【摘要】
泰康幸福人生a款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条款【提问】
保险金额:

本合同的保险金额即为本合同约定的年金领取额。年金领取额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未成年人身故
保险金限制为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因被保险人身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不得超过国务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身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约定也不得超过前述限额。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犹豫期结束的次日及本合同每一年的年生效对应日生存,我们向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生存保险金。生存保险金的数额为保险单上载明的年金领取额×生存保险金给付比例。在被保险人年满60周岁前,生存保险金给付比例为20%,在被保险人年满60周岁(含60周岁生日)后,生存保险金给付比例为100%。


身故保险金
(1)若被保险人身故时未满18周岁,我们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其数额等于已交纳的本合同的累计保险费数额(不计息),本合同终止【回答】
2)若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后(含18周岁生日)至年满80周岁前(不含80周岁生日)本合同最后一个年生效对应日之间,非因意外伤害(见10.5)事故导致身故,我们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非意外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非意外身故保险金为:①若被保险人在交费期间内身故,非意外身故保险金数等于您已交纳的本合同累计保险费数额(不计息)的110%;②若被保险人在交费期间后身故非意外身故保险金数额为:按照本合同
“生存保险金”约定的方法,计算自被保险人身故之日至被保险人80周岁前(不含80周岁日)本合同最后一个年生效对应日期间,生存保险金受益人所应领取的生存保险金累计数额
(不计息),该数额即为非意外身故保险金的数额。

(3)若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含18周岁生日)至年满80周岁前(不含80周岁生日)本合同最后一个年生效对应日之间,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因该次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被保险人在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身故,我们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意外身故保险金的数额为非意外身故应给付的保险金数额的2倍,但同一被保险人的所有《泰康幸福人生A款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保险单的该项给付累计最高以如下数额为限:100万元与所有上述保险单按被险人非意外身故给付的保险金数额之和。

(4)如果被保险人在年满80周岁前(含80周岁生日)
本合同最后一个年生效对应日后身故,身故保险金的数额为零,本合同终止。一次性领取选择权在被保险人年满60周岁后的本合同首个年生效对应日前30日内,若被保险人生存,生存保险金受益人可以选择一次性领取生存保险金,其数额等于年金领取额的20倍,本合同终止。如果生存保险金受益人未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行使选择权,则视为放弃选择权,我们继续按本合同
关于生存保险金和身故保险金的约定履行保险责任。

投保人意外身故豁免保险费投保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因该次意外伤害直接导致投保人在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身故,则自其身故后本合同的首个保险费约定交纳日开始至
最后一次保险费约定交纳日止,我们豁免前述期间内您应交纳的本合同的保险费。

投保人意外高残豁免保险费投保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因该次意外伤害直接导致投保人在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造成本合同所指的高残则自其高残后本合同的首个保险费约定交纳日开始至本合同的最后一次保险费约定交纳日或投保人不再符合本合同所指高残的规定之日,我们豁免前述期间内您应交纳的本合同的保险费。【回答】
2)若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后(含18周岁生日)至年满80周岁前(不含80周岁生日)本合同最后一个年生效对应日之间,非因意外伤害(见10.5)事故导致身故,我们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非意外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非意外身故保险金为:①若被保险人在交费期间内身故,非意外身故保险金数等于您已交纳的本合同累计保险费数额(不计息)的110%;②若被保险人在交费期间后身故非意外身故保险金数额为:按照本合同
“生存保险金”约定的方法,计算自被保险人身故之日至被保险人80周岁前(不含80周岁日)本合同最后一个年生效对应日期间,生存保险金受益人所应领取的生存保险金累计数额
(不计息),该数额即为非意外身故保险金的数额。

(3)若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含18周岁生日)至年满80周岁前(不含80周岁生日)本合同最后一个年生效对应日之间,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因该次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被保险人在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身故,我们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意外身故保险金的数额为非意外身故应给付的保险金数额的2倍,但同一被保险人的所有《泰康幸福人生A款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保险单的该项给付累计最高以如下数额为限:100万元与所有上述保险单按被险人非意外身故给付的保险金数额之和。

(4)如果被保险人在年满80周岁前(含80周岁生日)
本合同最后一个年生效对应日后身故,身故保险金的数额为零,本合同终止。一次性领取选择权在被保险人年满60周岁后的本合同首个年生效对应日前30日内,若被保险人生存,生存保险金受益人可以选择一次性领取生存保险金,其数额等于年金领取额的20倍,本合同终止。如果生存保险金受益人未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行使选择权,则视为放弃选择权,我们继续按本合同
关于生存保险金和身故保险金的约定履行保险责任。

投保人意外身故豁免保险费投保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因该次意外伤害直接导致投保人在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身故,则自其身故后本合同的首个保险费约定交纳日开始至
最后一次保险费约定交纳日止,我们豁免前述期间内您应交纳的本合同的保险费。

投保人意外高残豁免保险费投保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因该次意外伤害直接导致投保人在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造成本合同所指的高残则自其高残后本合同的首个保险费约定交纳日开始至本合同的最后一次保险费约定交纳日或投保人不再符合本合同所指高残的规定之日,我们豁免前述期间内您应交纳的本合同的保险费。【回答】
如投保人不再符合本合同所指高残规定,投保人必须通知我们,我们所承担的本次高残豁免保险费的责任自投保人不再符合本合同所指高残的规定时起中止。投保人持续高残证明投保人高残豁免保险费期间,我们有权每隔一段时间要求投保人提供持续高残的证明或接受体检,其时间间隔取决于投保人高残的程度及我们有关规定。

持续高残证明和体检必须由双方认可的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提供,所需费由我们承担。如投保人不能提供前述证明或未按我们的要求接受体检,我们有权中止本次高残豁
免保险费的责任。


保单红利的确定
本合同为分红保险合同,在每一保单年度,如果本合同有效,我们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决定是否向您进行红利分配。如果有红利分配,我们将在保单红利派发日根据保险监管机关的规定确定向您分配的红利金额。保单红利派发日为本合同生效日在每年的对应日,如果当月无对应的同一日,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作为对应日。每一保单年度,我们将向您提供一份红利通知书。本合同在效力中止期间不参与红利分配。


保单红利的领取
本合同提供的红利领取方式为累积生息,即红利留存在本公司,按我们每年确定的利率以年复利方式生息,并在您申请或本合同终止时给付。

投保人可每年申请领取一次红利,但领取金额不能超过申请时本合同项下的红利累积余额。留存于本公司的红利与累积利息将不参与红利分配。划入生存保险金累积生息账户的生存保险金与累积利息将不参与红利分配。【回答】
生存保险金累积生息账户

生存保险金按本合同条“生存保险金”一项约定的给付时间划入生存保险金受益人名下的生存保险金累积生息账户,根据我们每年确定的生存保险金累积利率以年复利方式累积生息,并于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申请时或本合同终止时给付给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申请领取该生存保险金累积账户中的余额每年仅限一次,且领取金额不能超过申请时生存保险金受益人名下生存保险金累积生息账户的余额。生存保险金受益人可以通过我们的服务热线或服务场所工作人员查询生存保险金累积利率。生存保险金给付时默认进入累积生息账户,如需变更,生存保险金受益人可以向我们提出书面申请。【回答】
这个保险交五年,60岁能领出多少钱【提问】
亲,您好,如果就想问具体能领多少钱的话,得去保险公司或者打保险公司客服电话才能知道,我们这边是百度的。无法帮您计算的,不好意思。【回答】

7. 泰康人寿年金保险幸福人生

从泰康人寿上海分公司获悉,一款终身养老规划产品——“泰康幸福人生A款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正式上线,成为追求“幸福养老”一族提早规划退休生活的新选择。进入2010年,随着人类寿命普遍延长,全国两会期间调查显示“养老”一跃成为国人关注的第一焦点,晚年幸福人生将如何规划?退休人群幸福养老有三大诉求点: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家庭财富保值增值、人身安全有保障。于是,终身型年金保险应时而生,一辈子都领钱不再是养老梦想。为此,泰康人寿推出了“泰康幸福人生A款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集终身养老金领取、资产传承、财富增值和人身保障四大功能于一身,在为客户规划一生现金流的同时,给予全方位的养老保障。“‘泰康幸福人生A款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每份1000元,5份起售,出生30天到50周岁的人均可作为被保险人购买该产品。”泰康人寿上海分公司有关负责人向记者透露,该产品具有“三个领取、四重收益、两项关怀”等三大优势。“保险离不开保障这个核心功能,该产品在提供双倍意外保障等常规人身风险保障的同时,还提供了投保人意外身故豁免或意外高残豁免保险费功能。”上述负责人指出,若投保人在交费期内因意外发生身故或高度残疾的不幸,将豁免余下未交的保费,保险责任继续有效。相关条款,请看参考资料!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泰康人寿年金保险幸福人生

8. 泰康人寿的幸福年金保险

从泰康人寿上海分公司获悉,一款终身养老规划产品——“泰康幸福人生A款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正式上线,成为追求“幸福养老”一族提早规划退休生活的新选择。进入2010年,随着人类寿命普遍延长,全国两会期间调查显示“养老”一跃成为国人关注的第一焦点,晚年幸福人生将如何规划?退休人群幸福养老有三大诉求点: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家庭财富保值增值、人身安全有保障。于是,终身型年金保险应时而生,一辈子都领钱不再是养老梦想。为此,泰康人寿推出了“泰康幸福人生A款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集终身养老金领取、资产传承、财富增值和人身保障四大功能于一身,在为客户规划一生现金流的同时,给予全方位的养老保障。“‘泰康幸福人生A款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每份1000元,5份起售,出生30天到50周岁的人均可作为被保险人购买该产品。”泰康人寿上海分公司有关负责人向记者透露,该产品具有“三个领取、四重收益、两项关怀”等三大优势。“保险离不开保障这个核心功能,该产品在提供双倍意外保障等常规人身风险保障的同时,还提供了投保人意外身故豁免或意外高残豁免保险费功能。”上述负责人指出,若投保人在交费期内因意外发生身故或高度残疾的不幸,将豁免余下未交的保费,保险责任继续有效。相关条款,请看参考资料!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