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社是属于什么性质的单位

2024-05-04 08:19

1. 供销社是属于什么性质的单位

供销社属于事业单位。其工作职责是: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三农工作方针政策,指导全国供销合作事业发展;负责研究制定全国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服务全系统改革发展;推进供销合作社法治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行业发展的政策法规建议,维护各级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政府与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的关系:按照政社分开的原则,各级供销合作社退出政府行政机构序列。根据实际需要,可以承担政府委托的任务,行使政府授权的某些职能,列席政府的有关会议。政府依照法律和政策,对其进行指导、协调、扶持、监督。各级地方政府要加强对供销合作社的指导、协调、扶持和监督,但不得干预供销合作社正常的经营活动。供销合作社结构调整、企业改革、再就业工程等需要政府组织协调的,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要切实保护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不允许随意下达政策性经营任务和进行各种行政摊派。今后凡政府委托供销合作社从事政策性业务,都要事先签订委托合同,明确责任和义务,并确保兑现。

供销社是属于什么性质的单位

2. 供销社是什么单位


3. 供销社是什么单位

您好,供销社是为满足农村生产和生活需要而设立的销售生产工具、生活用品和收购农产品、副业产品的商业机构。

供销社是劳动人民为了改善生产生活条件,谋取共同的经济、社会利益,通过资金、劳力、技术或生产资料入股的方式,在平等互助的基础上,自愿联合建立起来的一种合作经济组织。【摘要】
供销社是什么单位【提问】
您好,供销社是为满足农村生产和生活需要而设立的销售生产工具、生活用品和收购农产品、副业产品的商业机构。

供销社是劳动人民为了改善生产生活条件,谋取共同的经济、社会利益,通过资金、劳力、技术或生产资料入股的方式,在平等互助的基础上,自愿联合建立起来的一种合作经济组织。【回答】
县级以上政府主管的供销社机关是同级政府直属的事业单位,其工作人员比照公务员待遇,县、市、省、中央都有;县以下的基层供销社是自负盈亏的企业性质的经营实体。【回答】
是事业单位,还是公务员编制。【提问】
您好,是事业单位,人员是事业编。【回答】

供销社是什么单位

4. 现在供销社是什么性质的单位

供销社是事业单位。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是中国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领导,行政级别为正部级。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设立理事会、监事会,实行理事会主任负责制。其工作职责是:
1、负责研究制定全国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服务全系统改革发展;
2、推进供销合作社法治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行业发展的政策法规建议,维护各级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章程》
第二十六条
本社所属省(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的理事、监事,如犯有严重错误,使该合作社在财产上、工作上遭受重大损失时,本社理事会得撤销其职务,并指定暂时代理人。
社员如有违反国家法令、社章、社员群众利益,或与本社指示相抵触的错误决定,本社理事会得令其撤销。

5. 供销社是属于什么单位呢?

首先区别一下概念,没有公务员单位这样的说法。你的意思应该是在供销社工作的人员,是不是公务员吧。
如果是供销社的正式工作人员,是属于公务员编制的。
首先了解一下供销社这个单位的概念: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是中国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领导,行政级别为正部级。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设立理事会、监事会,实行理事会主任负责制。目前,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理事会内设机构14个,监事会内设机构1个,下辖15个直属事业单位、15家主管社团和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供销集团管理有全资和控股子公司16家。

以上图片及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网页链接
资料显示,中国供销合作总社是属于正部级单位,也就是说,供销社属于政府机关单位,在供销社上班的正式工作人员为公务员。

供销社是属于什么单位呢?

6. 现在供销社是什么性质的单位

供销社是事业单位。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是中国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领导,行政级别为正部级。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设立理事会、监事会,实行理事会主任负责制。其工作职责是:
1、负责研究制定全国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服务全系统改革发展;
2、推进供销合作社法治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行业发展的政策法规建议,维护各级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章程》
第二十六条
本社所属省(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的理事、监事,如犯有严重错误,使该合作社在财产上、工作上遭受重大损失时,本社理事会得撤销其职务,并指定暂时代理人。
社员如有违反国家法令、社章、社员群众利益,或与本社指示相抵触的错误决定,本社理事会得令其撤销。 

7. 供销社属于什么单位

法律分析:
供销社:县级以上政府主管的供销社机关是同级政府直属的事业单位,县以下的基层供销社是自负盈亏的企业性质的经营实体。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是中国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领导,行政级别为正部级。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设立理事会、监事会,实行理事会主任负责制。国家拨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的财政预算拨款及国家专项资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使用和管理。总社争取的国家财政扶持资金可依法以股权形式投入下级社。公积金作为积累性资金,属于总社社有资本收益,由总社管理使用。总社有资本收益的管理、使用实行预决算制度,具体办法由总社理事会制定。

法律依据:
《供销合作社股金管理办法》  
第八条 社员社股金是下级供销合作社向上级供销合作社入社交纳的股金。每个社员社均应向上级社交纳一定数额的股金,具体额度由上级社理事会确定。社员社股金在利益分配上实行“保息分红”,办法与社员股金的“保息分红”办法一致。 
第九条 对吸收的股金颁发股金证,并编制股金名册。股金证由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统一监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供销合作社印制。各级供销合作社负责对股金保密。股金证丢失应及时挂失,否则造成损失自行承担。

供销社属于什么单位

8. 供销社是什么单位

县级以上政府主管的供销社机关是同级政府直属的事业单位,其工作人员比照公务员待遇,县、市、省、中央都有;县以下的基层供销社是自负盈亏的企业性质的经营实体。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是中国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领导,行政级别为正部级。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设立理事会、监事会,实行理事会主任负责制。
目前,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理事会内设机构14个,监事会内设机构1个,下辖15个直属事业单位、15家主管社团和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供销集团管理有全资和控股子公司16家。

扩展资料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办发〔1995〕39号)的规定,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研究制订全国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国供销合作社的发展和改革;
2.按照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管理;
3.维护各级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4.协调同有关部门的关系,指导全国供销合作社的业务活动,促进城乡物资交流;
5.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
6.代表中国合作社参与国际合作社联盟的各项活动;
7.承办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