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保最低缴费年限是多少

2024-05-04 08:32

1. 重庆医保最低缴费年限是多少

法律分析: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为男满30年,女满25年,其中本人按规定实际缴费年限必须满10年。
法律依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实际统筹暂行办法的通知》 第六条 缴费年限
(一)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为男满30年、女满25年,其中本人按规定实际缴费年限必须满10年。参保人员2003年12月31日前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视同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二)2008年12月31日前,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的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最高不超过15年。
(三)缴满本人缴费年限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不再缴纳医疗保险费(大额医疗保险费继续缴纳);缴满本人缴费年限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继续缴费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四)参保人员按《重庆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暂行办法》和原《重庆市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暂行办法》规定参加医疗保险,本人实际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年限按二档实际连续缴费年限计算。

重庆医保最低缴费年限是多少

2. 重庆医保最低缴费年限是多少

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为男满30年,女满25年,其中本人按规定实际缴费年限必须满10年。
一、医疗保险补交费用怎么算
按灵活就业人员标准缴纳参保人员按照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标准,继续按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至年满15年。如继续缴费至男年满65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仍不满足规定缴费年限的,本人自愿也可以按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当年缴费标准,一次性补缴不足15年差额年限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医疗险补缴政策:
参保人员缴纳基本医保费男不满25年、女不满20年的,以上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70%为基数,按7%的比例,继续按月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对于延期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并达到按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参保人员但仍不满足基本医疗保险年限要求的,也可自愿申请一次性补缴差额年限的基本医保费。补缴后基本养老金将不低于最低标准对于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补缴保费至规定年限后,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准,次月起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金低于本市基本养老金最低标准的,按最低标准发给。
二、南京医保要交多少年终身享受
南京医疗保险缴费最低年限男女不同,具体如下:男性最低缴费年限为满25年,女性最低缴费年限为满20年。需要补充说明一点的是,居民医保没有最低年限规定,一般是按年缴费,缴纳费用即可享受医保,不缴纳则不能享受医保待遇。
三、职工医保缴费年限新规条文简介
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为男满30年,女满25年,其中本人按规定实际缴费年限必须满10年”,“缴满本人缴费年限并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不再缴纳医疗保险费(大额医疗保险继续缴纳),缴满本人缴费年限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继续缴费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就是说你的医保缴费最低年限在男满30年,女满25年的前提下,其中实际缴费不得低于10年,在满足基本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的条件下,但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仍需继续缴纳直到退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实际统筹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六条缴费年限
(一)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为男满30年、女满25年,其中本人按规定实际缴费年限必须满10年。参保人员2003年12月31日前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视同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二)2008年12月31日前,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的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最高不超过15年。
(三)缴满本人缴费年限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不再缴纳医疗保险费(大额医疗保险费继续缴纳);缴满本人缴费年限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继续缴费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四)参保人员按《重庆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暂行办法》和原《重庆市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暂行办法》规定参加医疗保险,本人实际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年限按二档实际连续缴费年限计算。

3. 重庆职工医保个人缴费年限该怎么算?

女性25年,用人单位在2004年12月31日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缴费年限,以参保前符合国家计算连续工龄的工作年限和参保后的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用人单位在2004年12月31日后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其参保人员在2004年12月31日前符合国家计算连续工龄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但2005年1月1日至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前的工作年限不再视同缴费年限。
2002年1月1日后,按法定条件、法定程序退休的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不足30周年的。按本单位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8%为一个年度的缴费额,一次性补足不足年限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后,可以享受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补缴不足年限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同时解除基本医疗保险关系。你办理退休后需要把档案提交医保中心审核由他们具体认定,以上政策只针对市级统筹区。

一、重庆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在重庆参保了基本医疗保险的消费者最低缴费年限为男满30年、女满25年,其中本人按规定实际缴费年限必须满10年。参保人员2003年12月31日前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视同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对随单位参加职工医保(含住院医疗保险)的人员,2004年12月31日前,符合国家规定计算连续工龄的工作年限视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年限;1993年3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之间,随用人单位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视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同时,对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2003年12月31日前,符合国家规定计算连续工龄的工作年限视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年限;1993年3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之间,随用人单位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视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二、重庆医疗保险缴费比例:
1.单位按缴费基数的8%,职工个人按缴费基数的2%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2.大额医疗费互助基金:
(1)个人(包括在职和退休)每月缴费2元。
(2)在职职工由用人单位按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1%缴纳。
(3)退休人员由用人单位按本单位在职职工平均缴费基数的1%缴纳。

三、重庆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住院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和支付比例。
1.统筹基金起付标准
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是指参保人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或特病门诊医疗费用达到规定的额度时统筹基金才开始支付,这个规定的额度称之为统筹基金起付标准,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按参保人就医的医院等级确定,即:
一级医院起付标准为400元;
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40元;
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880元;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以上标准基础上减少200元。
1年内多次住院治疗的,起付标准在上述标准基础上逐次降1%(80元)。恶性肿瘤住院一年内只支付一次起付线。
2.住院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在职按85%支付,退休按95%支付。

重庆职工医保个人缴费年限该怎么算?

4. 重庆职工医保个人缴费年限该怎么算?

重庆职工医保个人缴费年限为男满30年、女满25年,其中本人按规定实际缴费年限必须满10年。医疗保险一般指基本医疗保险,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与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对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实施集聚了单位和社会成员的经济力量,再加上政府的资助,可以使患病的社会成员从社会获得必要的物资帮助,减轻医疗费用负担,防止患病的社会成员“因病致贫”。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体现国家社会保险的强制特征和权利与义务的统一。医疗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不仅可以扩大医疗保险资金的来源,更重要的是明确了单位和职工的责任,增强个人自我保障意识。这次改革中国家规定了用人单位缴费率和个人缴费率的控制标准:用人单位缴费率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具体比例由各地确定,职工缴费率一般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

5. 重庆市医保缴费最低年限是多少年

重庆市医保缴费的最低年限需按照实际情况判断,具体内容如下:1、2003年12月31日前,参保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35周年以上的,实际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年限满10周年,不再缴纳医疗保险费,终身享受医疗保险待遇;2、2003年12月31日前,参保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30周年不满35周年的,实际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年限满12周年,不再缴纳医疗保险费,终身享受医疗保险待遇;3、2003年12月31日前,参保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不足30周年的,实际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年限在12周年基础上相应增加不足30周年的差额年限,作为本人实际缴费年限,缴满本人实际缴费年限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不再缴纳医疗保险费。缴满本人实际缴费年限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继续缴费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不再缴纳医疗保险费,终身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参保人员参保期间,大额医疗互助保险每年均要缴纳。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针对男女的规定不同,其中要求男满25年、女满20年。但要是针对一些特殊的情况,即使不满足这个年限要求也是可以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十一条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重庆市医保缴费最低年限是多少年

6. 重庆市医保 缴费的最底年限是多少年

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为男满30年,女满25年,其中本人按规定实际缴费年限必须满10年。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实际统筹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09〕29号)文件规定:“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为男满30年,女满25年,其中本人按规定实际缴费年限必须满10年”,“缴满本人缴费年限并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不再缴纳医疗保险费(大额医疗保险继续缴纳),缴满本人缴费年限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继续缴费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就是说你的医保缴费最低年限在男满30年,女满25年的前提下,其中实际缴费不得低于10年,在满足基本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的条件下,但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仍需继续缴纳直到退休。 

扩展资料
基本医疗保险是为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以避免或减轻劳动者因患病、治疗等所带来的经济风险。
基本医疗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它与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共同构成现代社会保险制度。
参考资料: 重庆市江北区政府公开信箱 重庆市政府信息公开 百度百科--基本医疗保险


7. 重庆职工社保最低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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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工作的重庆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个人缴纳比例:养老8%;医保1%;大病2元;失业1%;重庆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最低缴纳标准目前暂按2012年标准执行,待2013年社平工资公布后补足。即,有工作的重庆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每月最低缴纳标准为3783元的40%,1513.12元*8%=121元。医保30.26元+2元(大额医保)无工作单位的重庆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个人缴纳比例:养老20%;医保11%;即个人每月最低缴纳标准为:基本养老309元,医保:全年一次性缴纳1700多元(含大额医保)。

重庆职工社保最低缴费年限

8. 重庆市医保缴费的最底年限是多少年

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为男满30年,女满25年,其中本人按规定实际缴费年限必须满10年。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实际统筹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09〕29号)文件规定:“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为男满30年,女满25年,其中本人按规定实际缴费年限必须满10年”,“缴满本人缴费年限并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不再缴纳医疗保险费(大额医疗保险继续缴纳),缴满本人缴费年限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继续缴费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就是说你的医保缴费最低年限在男满30年,女满25年的前提下,其中实际缴费不得低于10年,在满足基本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的条件下,但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仍需继续缴纳直到退休。 

扩展资料
基本医疗保险是为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以避免或减轻劳动者因患病、治疗等所带来的经济风险。
基本医疗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它与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共同构成现代社会保险制度。
参考资料: 重庆市江北区政府公开信箱 重庆市政府信息公开 百度百科--基本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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