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个税收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2024-05-05 02:26

1. 第25个税收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4月是全国第25个税收宣传月,全国财税系统要以“聚焦营改增试点,助力供给侧改革”为主题开展一系列税收宣传活动。为进一步普及税收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税收法律意识,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推动税收事业科学发展。根据上级的要求和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活动宗旨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对财税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财税中心工作,充分依托各种载体,坚持服务大局、把握导向,坚持贴近实际、注重实效,紧扣宣传主题,围绕中心任务,突出工作重点,实施项目推动,加大税收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全社会依法诚信纳税意识和税法遵从度,积极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努力构建和谐税收,为实现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重点
    4月,全国税务系统要以“聚焦营改增试点,助力供给侧改革”为主题开展一系列税收宣传活动。贴近百姓需求解读税收政策,重视百姓关注热点,以清晰简洁的文字音像,通俗易懂地解读得的成效,加大财税服务我县经济发展的宣传力度。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税收宣传月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税收宣传工作和税收宣传月活动有组织、有步骤地进行,并收到良好的宣传效果,经研究决定成立自治县第25个税收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黄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陆雄飞龙脊镇党委委员(借调县政府办工作)
    祝义县财政局局长
    黄锡清县国税局局长
    胡尚华县地税局局长
    成员:乐永胜县财政局副局长
    唐丽卿县国税局副局长
    刘建军县地税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办公室人员名单如下:
    蒙昌荣、胡学标、秦金生、贺玉香、秦丹曲、苏新维、
    吴文勇、谭海香、李源、张瑕燕、曾凡凯、韦宝山、
    韦双林、梁忠贤、卢晓明、彭培松、石庆松、朱珈霓。
    四、活动安排
    (一)4月初,自治县政府领导发表税收宣传月活动启动电视讲话。
    (二)4月1日,在县城主要街道悬挂横幅标语及在县城有线电视台滚动播出宣传标语,营造宣传氛围。
    (三)开展2016年第二届湘、黔、桂三省(区)四县“法制•税收”宣传月系列活动(“法律法规进万家”宣传与咨询、“百幅税收法制书画展”、税收法制宣传板报展等)。
    (四)结合实际,开展各项税收活动,增强税收宣传活动的针对性。
    1.继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系列活动。突出便民指向开展税收咨询,通俗易懂地解读报道“营改增”扩大试点、扶持小微企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与群众息息相关的税收政策。
    2.开展税法“六进”活动。4月中上旬,联合团县委开展以“税收宣传进校园活动”为主题,走进贫困地区校园开展系列宣传慰问活动。开展“税收宣传进社区”活动,联合社区开展文艺宣传活动。
    3.实施“互联网+纳税服务”活动。联合《桂林龙胜》官方微信平台设立“龙脊税月、你我共话”栏目,及时宣传税收政策、税收动态,解答纳税人咨询涉税问题。
    4.开展纳税信用评价工作,推进税收信用体系建设。
    5.搭建多元化办税服务平台。建设自助办税服务厅,为纳税人提供24小时自助服务;建立税收公告栏,实时发布最新税收政策。
    (五)加强税企培训、交流、互动。
    1.共建纳税人学校。利用纳税人学校平台,推出培训课程表,由纳税人自行学习选择课程项目。重点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新认定一般纳税人政策辅导、“营改增”政策及发票管理新政策、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进行培训。
    2.为县域大企业提供个性化服务。加强税企交流,共建和谐税收环境。
    (六)组织参加上级单位举办的有关税收宣传活动。
    (七)委托第三方开展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广泛听取纳税人意见,进一步夯实管理基础。开展税收短信群发活动,利用短信平台宣传国税网站网址、纳税服务方式等。
    五、工作要求
    (一)牵头单位和各协作单位的领导要高度重视税收宣传月的各项工作,并根据各自实际开展宣传活动;各乡(镇)人民政府也要积极组织起来,配合开展税收宣传活动。
    (二)县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要抽出专人负责活动的具体实施,积极参与,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在深化宣传效果上下工夫,确保各项税收宣传项目顺利开展。
    附件:XX县第25个税收宣传月活动安排表
  
    

第25个税收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2. 2017年税收宣传月活动策划方案,2017年税收宣传月活动策划方案

   全国税收宣传月之际,紧紧围绕“聚焦营改增试点助力供给侧改革”这一主题,突出宣传重点,立足自身优势开展宣传活动。历史新知我整理的2017年税收宣传月活动策划方案,欢迎阅读!
    【2017年税收宣传月活动方案1】
    为了广泛深入宣传财政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推进依法理财治税,结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筹推进第26个税收宣传月活动的安排部署和耒阳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穿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诚信纳税”为主题,大力加强财税法规宣传,普及财税法律知识,增强全社会依法诚信纳税意识,提高税法遵从度,营造我市良好的财税工作法治环境,推动财税事业健康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宣传改革原则。围绕“十三五”进步之年开启的各项改革设计宣传活动,把握财税体制和征管体制改革带来的机遇,深入推进税收征管改革建设。
    (二)突出便民原则。以纳税人为中心,集中报道“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和国税、地税合作推进情况,让纳税人获得更多尊重感。
    (三)宣传法治原则。加大普法力量,宣传税收的强制性,推进财税法规普及教育,大力开展财税法规“六进”活动,增强全体市民依法协税、护税、纳税意识。
    三、活动方式及时间
    (一)挂横幅:在市委、人大、zf、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征管局、国土资源局、交通运输和旅游局、房产管理局以及30个乡镇办事处、所有非税执收单位大门口悬挂税法宣传横幅或滚动电子宣传屏幕,其中财税办负责市委、人大、zf横幅的挂放并督促检查征管主体单位和协管责任单位以及30个乡镇办事处的悬挂情况,财政局负责督促检查全市所有非税执收单位的悬挂情况。(活动时间:4月上旬)
    (二)摆板报:由财税办统一组织财政、国税、地税制作宣传板报,分别在市委、人大、zf大厅;五一路、城北路等主要干道人员流量大的公共场所;发明家广场、神农广场、高铁站广场、火车站广场、汽车站广场巡回展示宣传,并在上述地点适时适地设置咨询台,发放印制的宣传手册。(活动时间:4月中旬及下旬)
    (三)有图像:在耒阳电视台和耒阳政务网站公开晒税和公布新政策文件,尤其要在网络电视的开机扉页打出醒目的今年宣传主题词:履行法律义务,依法诚信纳税。(活动时间:4月中旬至下旬)
    (四)送 *** :以市人民zf的名义印发致全体纳税人的一封 *** ,由乡镇办事处负责发放至本辖区内每家生产经营户;在国税、地税的办税大厅以及各乡镇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设置宣传台,发放其他相关宣传资料。(活动时间:4月中旬至下旬)
    (五)见文字:在《今日耒阳报》刊登2015年纳税和2017年定税的内容,公开晒税,将零散税收委托代征文件等新政策规定见诸报端。(活动时间:4月中旬至下旬)
    (六)进企业:结合今年“营改增”等一系列重大财税体制改革,专门制作宣传手册进入机关和重点企业宣讲,并由税务机关根据需要举办相关知识培训,具体由国税局负责。(活动时间:4月下旬)
    四、具体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税收宣传月活动,精心策划,严密组织,把各项活动安排落到实处。
    (一)加强领导。相关单位尤其是财政、国税、地税等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税收宣传月活动的领导。各单位要明确一位副职负责抓宣传,安排相关股室抓落实,做到有班子、有人员、有活动。一把手要亲自过问,并检查结果。
    (二)形成合力。财政、国税、地税等部门单位要按照要求联合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发挥整体优势,形成宣传合力。要积极加强与宣传、新闻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取得他们对税收宣传月活动的支持,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三)注重实效。要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把税收宣传月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结合起来,建立税法宣传的长效机制,不断增强税法宣传的效果。
     【2017年税收宣传月活动方案2】 
    2017年4月是全国第26个税收宣传月。为深入开展学习、宣传、贯彻税收政策,普及税法知识,增强全民税收法律意识,营造全社会依法纳税的良好氛围,推进经济健康和谐发展。现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2017年“税收宣传月”活动。
    一、活动主题
    2017年全国税收宣传的主题是“新常态 新税风”
    二、活动对象
    区相关部门、各级干部、辖区内企业法人代表及经营管理人员、广大业户和全体职工、社区居民。
    三、活动时间
    2017年4月
    四、活动内容
    1、成立税法宣传服务队。在辖区各大营业场所、纳税单位、各街道、社区设立税法宣传站,制作税法宣传小册子通过现场发放宣传资料,接受政策咨询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
    2、组织税收政策宣传辅导活动。结合全区工作情况,组织纳税人宣传、学习、交流税收业务政策、财务会计知识、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进行辅导。
    3、通过多媒介宣传税法。利用电视台报纸、网络、短信、户外及商场内电子大屏幕对税法进行全方位宣传。
    4、结合实际,开展好相关活动项目。全区相关部门还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依托地域人文资源和优势,推出一系列创意新、内容好、形式佳、效果强的活动项目。大力弘扬依法诚信纳税的先进典型。
    五、活动要求
    (一)强化领导,组织到位。为保证宣传月活动的顺利开展,全区相关部门要对宣传月活动给予高度重视,加强沟通联系。在活动过程中,要切实加强领导,制定宣传月活动方案,安排专人负责,保证宣传月活动的项目和措施落到实处。使宣传活动开展的有声有色,收到实效。
    (二)密切联系,同步实施。各部门要发挥整体优势,统一组织影响力大、群众广泛参与的宣传活动,统一刊登宣传公告、统一开设专栏专版、统一制作标语口号,使有限的人力、物力做到优化组合,实现最优配置和最佳的宣传效果。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协调与配合,积极与新闻媒体进行沟通联系,本着节约高效的原则,加强合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社会宣传作用。
    (三)立足实际,提高认识。开展一年一度的税收宣传月活动,是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的需要,同时也是培养全社会依法诚信纳税意识、营造良好税收环境的需要,是一项长远的战略任务。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充分结合当前经济与税收工作发展的实际,以与时俱进、不断创新的精神状态开展好宣传月活动。
   

3. 税收宣传月活动方案

   税收宣传月活动方案         一、认真组织开展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        (一)明确活动主题。总局决定,今年全国税收宣传月继续以“税收·发展·民生”为主题。这一主题直观地表述了税收、发展、民生之间的联系,已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和普遍接受,公众认知度较高,有利于进一步提高税法遵从度。根据总局和省局精神,结合我市实际,2013年全市地税系统税收宣传月活动将以“感恩小平。地税为小平家乡发展作贡献”为宣传重点。各级地税机关务必紧紧围绕总局确定的宣传月主题,围绕各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产业特点,因地制宜开展宣传活动,广泛宣传税收的职能作用和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造福于民的本质,深入宣传税收在筹集财政收入、调节收入分配、保障改善民生、服务经济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增进社会公众对税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地税机关要高度重视宣传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及早谋划,周密部署,认真制定税收宣传月活动方案。抽调精干人员,充实宣传力量,进一步强化税收宣传月活动的组织协调、经费保障、激励考核和资源共享,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密切与各级国税部门协作配合,为税收宣传月活动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创新宣传形式。各级地税机关要结合自身实际,开展一批针对性高、实效性强的宣传活动,不断增强税收宣传的实效性和针对性。要不断创新宣传形式和手段,通过生动活泼、形象直观、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努力增强税收宣传的吸引力、辐射力和渗透力。各单位应于2013年5月10日前完成税收宣传月工作总结,推荐1-2个优秀创新活动项目(附相关文字及音像资料),填写《税收宣传月新闻宣传活动统计表》,统一报送至市局(办公室)。市局将对各单位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情况纳入年度绩效目标考核。        二、扎实抓好全年税收宣传工作        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地税系统的首要政治任务。各级地税机关要按照党的十八大要求,认真落实省、市地税工作会议各项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拓创新、务求实效,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年税收宣传工作。        (一)强化正面宣传引导。要围绕中心工作,突出以下三个方面的宣传重点:一是大力宣传地税部门在坚持依法行政、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方面取得的成效。二是大力宣传地税部门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广大纳税人和民生改善“两个大局”方面取得的成效。三是大力宣传地税部门在优化纳税服务,提升政风行风中取得的成效等。        (二)加强涉税舆情管理。各级地税机关要充分认识涉税舆情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细化工作流程,健全工作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强涉税舆情监测、分析,积极回应社会公众和广大纳税人关切,做好突发舆情事件的快速应对。坚持标本兼治、注重预防,提升攻关能力,从源头上消除涉税舆情。        (三)改进宣传作风。要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方针,把握群众脉搏、倾听群众呼声,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使税收宣传更好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打造宣传精品。严格执行省局、市局党组《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在全系统大力倡导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和鲜活朴实的文风。要力戒形式主义,避免在税收宣传过程中增加纳税人负担。        三、努力构建税收宣传长效机制        (一)健全宣传保障机制。要落实“三同步”工作机制,坚持税收宣传月集中宣传与日常税收宣传“两手抓”,充分调动系统上下的积极性和能动性。(www.fwsIr.com)严格按照《四川省地税系统税收宣传工作管理办法》规定,认真开展税收宣传工作,形成局领导负责、办公室牵头、各业务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大宣传”工作格局。进一步健全税收宣传长效机制,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推动税收宣传工作持续不断地深入开展下去。        (二)适时开展特色宣传。要根据不同阶段税收中心工作的需要,不定期地策划和组织专题宣传活动,广泛宣传税收政策和税收工作。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同时,要更加注重发挥各地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地域性资源优势,创新宣传内容和载体,把时代精神、税务特点与地域特色有机结合起来,组织开展一批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创新型宣传活动项目,努力增强税收宣传的灵活性和实效性。        (三)整合充实宣传力量。要加强向地方党政领导的请示汇报,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对税收宣传工作的大力支持。要加强宣传干部队伍建设,充实宣传力量,采取以会代训、以评代训和专业培训等有效方式,提升税收宣传队伍的工作能力和水平。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覆盖面大、影响力强的优势,增强税收宣传活动的社会效果。要积极与有关部门联合举办宣传活动,实现部门力量和社会资源的互补,形成全社会的宣传合力。        (四)及时报送宣传信息。各扩权县局要及时向省局报送税收宣传活动信息,各单位应按期向市局上报开展税收宣传的情况,及时报送重大新闻线索,以便市局统筹安排宣传力量,适时推出内容新、价值高的重大活动和重点新闻,推动税收宣传工作更加科学、规范地深入开展。

税收宣传月活动方案

4. 税收宣传月活动方案

      【2017年税收宣传月活动方案1】        为了广泛深入宣传财政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推进依法理财治税,结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筹推进第26个税收宣传月活动的安排部署和耒阳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穿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诚信纳税”为主题,大力加强财税法规宣传,普及财税法律知识,增强全社会依法诚信纳税意识,提高税法遵从度,营造我市良好的财税工作法治环境,推动财税事业健康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宣传改革原则。围绕“十三五”进步之年开启的各项改革设计宣传活动,把握财税体制和征管体制改革带来的机遇,深入推进税收征管改革建设。
        (二)突出便民原则。以纳税人为中心,集中报道“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和国税、地税合作推进情况,让纳税人获得更多尊重感。
        (三)宣传法治原则。加大普法力量,宣传税收的强制性,推进财税法规普及教育,大力开展财税法规“六进”活动,增强全体市民依法协税、护税、纳税意识。
        三、活动方式及时间
        (一)挂横幅:在市委、人大、政府、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征管局、国土资源局、交通运输和旅游局、房产管理局以及30个乡镇办事处、所有非税执收单位大门口悬挂税法宣传横幅或滚动电子宣传屏幕,其中财税办负责市委、人大、政府横幅的挂放并督促检查征管主体单位和协管责任单位以及30个乡镇办事处的悬挂情况,财政局负责督促检查全市所有非税执收单位的悬挂情况。(活动时间:4月上旬)
        (二)摆板报:由财税办统一组织财政、国税、地税制作宣传板报,分别在市委、人大、政府大厅;五一路、城北路等主要干道人员流量大的公共场所;发明家广场、神农广场、高铁站广场、火车站广场、汽车站广场巡回展示宣传,并在上述地点适时适地设置咨询台,发放印制的宣传手册。(活动时间:4月中旬及下旬)
        (三)有图像:在耒阳电视台和耒阳政务网站公开晒税和公布新政策文件,尤其要在网络电视的开机扉页打出醒目的.今年宣传主题词:履行法律义务,依法诚信纳税。(活动时间:4月中旬至下旬)
        (四)送公开信:以市人民政府的名义印发致全体纳税人的一封公开信,由乡镇办事处负责发放至本辖区内每家生产经营户;在国税、地税的办税大厅以及各乡镇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设置宣传台,发放其他相关宣传资料。(活动时间:4月中旬至下旬)
        (五)见文字:在《今日耒阳报》刊登2015年纳税和2017年定税的内容,公开晒税,将零散税收委托代征文件等新政策规定见诸报端。(活动时间:4月中旬至下旬)
        (六)进企业:结合今年“营改增”等一系列重大财税体制改革,专门制作宣传手册进入机关和重点企业宣讲,并由税务机关根据需要举办相关知识培训,具体由国税局负责。(活动时间:4月下旬)
        四、具体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税收宣传月活动,精心策划,严密组织,把各项活动安排落到实处。
        (一)加强领导。相关单位尤其是财政、国税、地税等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税收宣传月活动的领导。各单位要明确一位副职负责抓宣传,安排相关股室抓落实,做到有班子、有人员、有活动。一把手要亲自过问,并检查结果。
        (二)形成合力。财政、国税、地税等部门单位要按照要求联合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发挥整体优势,形成宣传合力。要积极加强与宣传、新闻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取得他们对税收宣传月活动的支持,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三)注重实效。要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把税收宣传月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结合起来,建立税法宣传的长效机制,不断增强税法宣传的效果。
        【2017年税收宣传月活动方案2】        2017年4月是全国第26个税收宣传月。为深入开展学习、宣传、贯彻税收政策,普及税法知识,增强全民税收法律意识,营造全社会依法纳税的良好氛围,推进经济健康和谐发展。现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2017年“税收宣传月”活动。
        一、活动主题
        2017年全国税收宣传的主题是“新常态 新税风”
        二、活动对象
        区相关部门、各级干部、辖区内企业法人代表及经营管理人员、广大业户和全体职工、社区居民。
        三、活动时间
        2017年4月
        四、活动内容
        1、成立税法宣传服务队。在辖区各大营业场所、纳税单位、各街道、社区设立税法宣传站,制作税法宣传小册子通过现场发放宣传资料,接受政策咨询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
        2、组织税收政策宣传辅导活动。结合全区工作情况,组织纳税人宣传、学习、交流税收业务政策、财务会计知识、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进行辅导。
        3、通过多媒介宣传税法。利用电视台报纸、网络、短信、户外及商场内电子大屏幕对税法进行全方位宣传。
        4、结合实际,开展好相关活动项目。全区相关部门还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依托地域人文资源和优势,推出一系列创意新、内容好、形式佳、效果强的活动项目。大力弘扬依法诚信纳税的先进典型。
        五、活动要求
        (一)强化领导,组织到位。为保证宣传月活动的顺利开展,全区相关部门要对宣传月活动给予高度重视,加强沟通联系。在活动过程中,要切实加强领导,制定宣传月活动方案,安排专人负责,保证宣传月活动的项目和措施落到实处。使宣传活动开展的有声有色,收到实效。
        (二)密切联系,同步实施。各部门要发挥整体优势,统一组织影响力大、群众广泛参与的宣传活动,统一刊登宣传公告、统一开设专栏专版、统一制作标语口号,使有限的人力、物力做到优化组合,实现最优配置和最佳的宣传效果。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协调与配合,积极与新闻媒体进行沟通联系,本着节约高效的原则,加强合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社会宣传作用。
        (三)立足实际,提高认识。开展一年一度的税收宣传月活动,是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的需要,同时也是培养全社会依法诚信纳税意识、营造良好税收环境的需要,是一项长远的战略任务。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充分结合当前经济与税收工作发展的实际,以与时俱进、不断创新的精神状态开展好宣传月活动。

5. 税收宣传月活动方案

 2017年税收宣传月活动方案范文
                         据悉,2017年第26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以“深化税收宣传,助力企业发展”为主题,以下是2017年税收宣传月活动方案范文,仅供参考!
    
          2017年税收宣传月活动方案范文一          xx年4月是全国第xx个税收宣传月。为深入开展好税收宣传月活动,根据《关于开展第xx个税收宣传月活动的实施意见》(新地税发〔xx〕8号)文件要求,现就地区税务系统开展全国第xx个税收宣传月活动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地区税务系统开展全国第xx个税收宣传月活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区地税局、国税局关于全国第xx个税收宣传月活动的总体安排和要求,紧紧围绕“税收•发展•民生”宣传月活动主题和税收中心工作,坚持贴近实际、注重实效,创新思维、力推精品,突出重点、多措并举,增强税收宣传实效,不断提高全社会依法诚信纳税意识和税法遵从度,提高税收管理和服务水平,促进税务干部队伍建设,推动税收事业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地区地税局、国税局成立第xx个税收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地区地税局李博局长和地区国税局玛莎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地区地税局、地区国税局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地区地税局、国税局各业务科(室)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分别在地区地税局、国税局设办公室。地区地税局办公室怀志萍主任,地区国税局办公室李超主任分别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主要担负地区税务系统第xx个税收宣传月活动的组织、计划、协调、指导、检查等工作。各县(市)地税局、国税局应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加强对宣传月活动的组织领导。
         三、活动安排
         第xx个税收宣传月活动期间,地区地税局、国税局重点协调抓好以下几项活动的落实:
         (一)发表领导署名文章。在吐鲁番主流党报《吐鲁番日报》开辟专版,发表由地委、行署领导、地区地税局、国税局主要领导关于税收宣传的署名文章,拉开税收宣传月的序幕。
         (二)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在宣传月期间,组织地区地税、国税职工开展喜闻乐见的群众性体育活动。通过在运动场悬挂税收宣传标语口号、开展集中健康向上的文体比赛,宣传税务干部聚财为国、执法为民、情系税收、改善民生的良好精神风貌。(地区地税局、国税局承办)。
         (三)举办税收知识讲座。由地区地税局、国税局兼职教师为吐鲁番地委、人大、行署、政协领导干部举办税收知识讲座。讲座以税收的意义、作用,税收与经济发展、改善民生的关系,个人所得税、消费税、车船税等税种的征收为主要内容。通过讲座,进一步增强党委、政府对税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地区地税局、国税局承办)。
         (四)制发税收宣传资料。印制税收宣传单、税收宣传购物袋向社会免费发放;积极编撰《税收优惠一本通》,录制《纳税辅导一盘通》、《纳税人权利、义务、责任》等宣传材料,下发纳税人和重点税源企业。(各县市地税局、国税局承办)。
         (五)建立中小学税收教育基地。进一步加强税收普法宣传基地和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建设,在原有的税收普法宣传基地的基础上,选择1-2所中小学,组织“税收教育基地”授牌仪式,开展税法宣讲、发放税收宣传材料、赠送税收书籍等活动。(各县市地税局、国税局承办)。
         (六)组织税收知识竞赛。组织税务干部和企业有关人员,参加国家税务总局在人民网开展的以“纳税人权利义务”为主题的税收知识有奖竞赛活动。(地区地税局、国税局承办)。
         (七)召开税企座谈会。了解企业困难,征求企业意见,为企业发展出谋划策,宣传税收政策。(各县市地税局、国税局承办)。
         (八)发布税收宣传信息。依托手机信息平台等,定期发布税收宣传信息,积极推荐优秀短信。(地区地税局、国税局承办)。
         (九)编播FLASH动漫作品。围绕当前税收热点,尤其是“纳税人权利义务”、“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税收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造福于民”等与百姓密切相关的内容,编播FLASH宣传作品。(地区地税局、国税局承办)。
         (十)开展纳税人权益宣传日(周)活动。组织干部深入繁华街区,通过发放税收宣传单、现场讲解、问题咨询等方式,宣传纳税人合法权益和义务。(各县市地税局、国税局承办)。
         (十一)参加“新广行风热线”、“火洲行风热线”活动。组织相关人员配合自治区地税局、国税局参加新疆人民广播电台“新广行风热线”活动,组织各县(市)地税局相关人员参加吐鲁番人民广播电台“火洲行风热线”活动,解答纳税人涉税问题。(地区地税局、国税局承办)。
         (十二)涉税案件曝光。在有关媒体、网站开设专栏,对近年来地区发生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影响较大的'制假贩假发票、偷逃税重大案件予以曝光。(地区地税局、国税局承办)。
         四、有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严密组织。今年税收宣传月活动由地税局牵头,各级地税部门要认真谋划,积极协调。各级国税部门要密切合作,全力配合。切实把税收宣传工作作为一项打基础、管长远的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采取有效措施,认真部署,抓好落实。各级地税、国税部门要加强协调沟通,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各县(市)局请于4月8日前分别向地区地税局、国税局上报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方案,5月21日前上报税收宣传月活动总结。
         (二)把握原则,精心策划。各级税务部门要紧密结合实际,合理安排活动内容,不脱离实际盲目攀比,不图形式走过场。坚持贴近实际,注重实效。坚持创新思维,力推精品。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同时,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的重大偷、逃税案件予以曝光,打击和震慑不法涉税行为。
         (三)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一是突出“税收•发展•民生”主题的宣传。二是突出与民生有关的税收宣传。三是突出诚信纳税宣传。四是突出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宣传。五是突出税务部门“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宣传,树立税务机关良好的社会形象。
          2017年税收宣传月活动方案范文二          今年4月是全国第xx个税收宣传月。为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税收法律意识,营造良好依法治税环境,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洪湖市国税局xx年税收宣传月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本次税收宣传月以“新常态、新税风”为主题,重点展示国税部门持续推进“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转变作风、简政放权和创新管理服务方式的成效。通过在税收宣传月集中开展系列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全社会对国税部门和国税工作的关注度、认可度和赞誉度,增强地方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依法治税、协税护税意识,营造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增强广大国税干部做好本职工作、奉献国税事业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自豪感,促进全市国税事业健康发展。
         二、活动项目
         1、开展税收“红黑榜”专题宣传。按照荆州市局要求,加强对A级纳税人名单,税收黑名单和部门联合惩戒措施的宣传。市局将公布xx年度全市A级信用企业纳税人名单、国税收入前20名企业名单,公布一季度税收黑名单。A级信用纳税人名单由纳税服务科负责,国税纳税20强企业由收入核算科提供。欠税公告由征管科提供。名单将在荆州电视台、荆州日报、洪湖国税网站等媒体公布。
         2、配合“图说税收”故事大赛。今年,省局与总局、中国税务报联合举办“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图片故事大赛,用图文记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中简政放权、服务发展、国际协作、提效减负等税收精彩瞬间,讲述税收好故事。对于入选的优秀作品将在总局网站、中国税网、省局网站等平台展示,评选若干奖项,并择优结集出版。为配合做好此次活动,市局也将在全市国税系统开展优秀图文故事的征集评选活动,对优秀作品进行评奖,并推送至荆州市局、省局参加全国大赛。市局将组成专班策划“图说洪湖国税”图片故事,各分局在四月底上报参赛作品不少于1件。
         3、开展税收文艺创作征集活动。按照总局部署,将围绕“新常态、新税风”主题,以刻画最美税务人、讲述税收故事、讴歌税务精神、传递税收正能量为主要内容,开展税收文艺创作征集评选活动。文艺创作形式包括人物通讯、评论、小说、诗歌、散文、摄影、影视等艺术创作。省局将于10月底推送优秀作品参加总局的评选。荆州市局将同步开展文艺作品的征集活动,于9月底完成全市文艺作品的收集和评选工作,择优向省局推荐。人教科要按期完成老干部文艺创作作品征集工作,各分局在四月底上报文艺作品不少于1件。
         4、配合开展“媒体国税行”系列采访活动。今年省局依托主流媒体,将组织媒体记者到各地采访落实“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和“三抓一促”活动的成效和创新举措。荆州市局将同步邀请市级主流媒体记者,到各县市区局开展采访,挖掘好新闻好素材。各分局要预先策划,提供亮点,做好配合工作。
         5、配合荆州市局开办税收微电影专栏。以传播税收理念,反映税收工作,普及税收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在系统内开展税收微电影的拍摄和展播活动。由荆州市局主导,各地配合,分期分主题进行拍摄。拍摄作品将在荆州新闻网、荆州电视台合作相关栏目播出。
         6、利用办税服务厅的电子显示屏、公告栏和橱窗开展税法宣传,重点为“营改增”政策、公布“权利清单”和“审批清单”、国税部门办税流程等内容。
         7、积极开展对“小微”企业的上门实地走访,主动上门送政策、送服务,并对开展落实情况进行宣传报道。
         8、开展“国税开放日”活动。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察员、政企代表、市级新闻媒体代表实际体验国税部门各办税岗位流程,开展征纳互动和交流体验活动。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充分认识税收宣传月活动的重要意义,在思想上高度重视,早谋划早实施,广泛向纳税人和国税干部职工征求意见和建议,谋划一批优秀税收宣传项目,不断扩大税收宣传月影响力,营造良好的税收发展环境。各分局要成立税收宣传月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为税收宣传提供人财物保障,安排业务骨干负责税收宣传月活动,加大督导力度,确保各级和各自安排的宣传月活动项目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加强合作,精心实施。各科室、各分局要树立“大宣传”的意识,人人都是宣传员,不仅要积极配合宣传工作,还要主动想宣传。同时,要加强与各级媒体的协调和沟通,精心设计活动方案,把宣传月活动与税收中心工作,与总局“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与群众路线教育“巩固、深化、提高”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力争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及时沟通,奖优罚劣。各分局要认真总结活动情况,把好的经验做法及时上报市局办公室。市局办公室将集中在内外网宣传,加强交流学习,进一步扩大活动成效。活动结束后,市局将通报全市税收宣传月开展情况,评选优秀活动项目和先进个人,并适当予以奖励,力求以税收宣传月带动全年税收宣传工作,形成齐心协力,百舸争流的良好势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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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宣传月活动方案

6. 税收宣传月主题


7. 第25个税收宣传月活动总结

 
  第25个税收宣传月活动总结(1)
    按照省局、宜昌市局统一部署,紧紧围绕“税收·发展·民生”的宣传主题,结合我局实际,精心部署,创新思维,结合当前重大热点问题,充分运用好新闻媒体、网络、税收教育基地等平台,将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结合起来,深度与广度结合起来,不断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内容,突出宣传实效,扎实有效地开展了税收宣传系列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形成税收宣传合力
    为加强对税收宣传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协调,确保宣传活动的顺利进行,我局成立了第22个税收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税收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对各相关单位进行了明确分工,周密部署,形成合力,保证了税收宣传月活动各类项目和人员的落实。领导小组在税收宣传月期间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税收宣传月活动,督促检查税收宣传活动落实情况,推动了税收宣传月活动的深入开展。同时,我局积极争取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支持,为广泛深入地开展税收宣传活动奠定了基础。
    二、突出重点,稳步推进,扎实开展各项活动
    
  
    今年,我局按照省局、宜昌市局总体部署,围绕税收宣传主题,结合历年税收宣传工作的成果,突出重点,创新形式,开展了丰富多彩的税收宣传活动。
    (一)认真做好上级部门规定的宣传项目。一是认真做好“税收·印象”摄影图片故事创作大赛。对纪实型图片进行组图配文,共组成“把握青春岁月抒写壮美人生”、“结对帮扶同心村”、“营改增工作扫描”3幅作品上报宜昌市局参与评选。二是积极做好“我看湖北国税这十年”图文征集及办税服务厅小品大赛创作活动,目前,小品剧本已完成初稿。
    (二)通过各种平台加强税收宣传。一是充分利用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定期滚动播放各种税收政策,特别是“营改增”相关税收政策的宣传。二是利用国税外网及政府信息公开网等媒体加强税收政策的宣传。三是通过企业QQ服务群及短信平台向纳税人发送相关政策信息。四是与地税、公安等部门联合,在文化广场设置税法咨询点,开展税法咨询、解答市民疑问,并现场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
    (三)积极开展税法进学校、进乡镇、进企业等活动。一是进入我局税收宣传教育基地——东群小学开展税法宣传。开设税法知识讲堂,对全校师生进行税法知识普及讲座。二是结合各地正在开展的“转变作风、服务基层”工作,组织国税干部与乡镇、街道社区工作人员一道,深入乡镇、社区宣传党的政策、税收惠民政策,开展税收咨询和税收服务活动。三是组织“百名税干下企业”活动。局领导带头到企业开展调研、送政策、送法律、求意见,面对面开展深层次服务,并为全省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授牌。各管理员深入企业除宣传最新政策外,还将《湖北省国家税务局优化环境助推跨越服务“五个湖北”建设若干意见》送到纳税人手上,大力宣传国税部门优化发展环境,服务企业发展的新举措。
    (四)以纳税人学校为载体,积极开展业务培训。税收宣传月期间,我局利用纳税人学校对全市130余家企业财务负责人举办了20xx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培训,重点围绕企业所得税法与会计制度差异调整、年度申报系统操作安装及纳税申报填报口径、汇算清缴有关政策及所需提供的资料进行系统讲解,提高了纳税人的业务素质,为进一步提高纳税人申报准确率,促使汇算清缴工作顺利进行提供了有力保障。
    (五)召开纳税人座谈会,广泛听取纳税人意见。税收宣传月期间,我局召开由部分企业参加的纳税人座谈会,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和当前面临的困难,征求企业意见,宣传税收政策,为企业发展出谋划策,税企双方通过相互交流、相互沟通,一方面体现了国税部门优化发展环境、服务纳税人的理念,另一方面也提高了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税企双方通过座谈,建立了征纳互相关系,达到了税企双赢的效果。
    (六)积极推行“免填单”办税服务。为切实优化办税服务,减轻纳税人负担,进一步提升纳税服务效能,实现为纳税人提供便捷高效优质服务的目标,在现有业务推行“免填单”服务的基础上,根据税收征管实际情况及不同纳税人的特点和需求,进一步扩充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的“免填单”服务范围,并通过办税服务厅进行公告,向前来办税的纳税人进行宣传。通过推行该项服务模式,赢得了纳税人的好评。
    三、点面结合,形式多样,税收宣传效果显著
    今年我局的税收宣传工作主要体现了以下特色:一是开展活动形式多样。既安排了常规的宣传咨询活动,又开辟了立体宣传空间,点面结合,形式多样。二是进一步拓宽视野,积极总结历年税收宣传月活动的成果,总结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增强策划意识,营造良好的税收宣传氛围。三是坚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把税收宣传与加强国税基础工作结合起来,税收宣传活动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税收宣传的社会氛围逐渐形成。四是内容宣传上突出了国税部门在推进依法行政、优化纳税服务、创新税收征管、加强队伍建设方面的重要举措和成效。五是宣传范围广。在宣传月期间,各基层单位以不同形式开展税收宣传活动,形成了全员参与的局面;受宣传教育影响的对象既包括企业纳税人、个体纳税人,也包括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及工人、农民、学生和社区群众等社会各界人士,宣传的范围进一步扩大,受教育的人群逐渐增多。
    四、认真总结,积极改进,为今后宣传奠定基础
    在今年税收宣传工作中,绝大多数单位都比较重视宣传月活动的开展,但也有少数单位重视程度不够,甚至不闻不问,缺乏大局意识,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还需在以下几方面进行努力。一是要进一步加强税收宣传队伍建设。通过集中培训、实践教学等方式,努力培养一支业务能力强、政策水平高、热心于税收宣传的兼专结合的宣传队伍,为今后的税收宣传工作提供良好的人才保证。二是要进一步挖掘税收宣传的深度。近年来,随着税收宣传月活动的广泛开展,税法已经通过多种形式渗透到社会的各个层面,全社会对税法有了普遍认识,但还不够深入。因此,我们将全面总结近年来的税收宣传工作,对于好的做法进行总结、提炼、充实、完善,在此基础上继续创新宣传形式,坚持从深入、细致入手,不断提高全社会对税法的遵从度,并能够以税法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三是要进一步强化税收宣传的针对性。在切实做好税收宣传月活动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日常税收宣传,实现税收宣传的常态化,广泛利用深入企业调研及举办有关征纳共建活动等机会,对纳税人的税法需求进行调查,有针对地为纳税人宣讲政策,送去适合对路的税收政策,真正使税收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总之,我局的税收宣传活动,在安排上突出了一个“早”字,在效果上抓住了一个“实”字,在范围上做到了一个“广”字,收到了良好的社会宣传效果,让各级党政领导、社会各界更加了解了国税工作,使广大纳税人进一步增强了学法、守法和依法纳税的自觉性,提高了税法遵从度,也让广大国税干部职工特别是一线征管人员受到了一次税法宣传教育,增强了依法治税的意识,确保了各项税收任务的完成。
    第25个税收宣传月活动总结(2)
    今年4月是第25个全国税收宣传月,宣传的主题是“聚焦营改增试点,助力供给侧改革”。这一主题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税收工作的重点,体现了当前经济发展新常态对税收工作的新要求,顺应了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对税制改革的期盼。
    税收是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稳定的财税收入,是政府有序运行的基础,是开展宏观调控应对各类风险的关键,是保障民生的前提。,面对极为严峻的宏观经济形势和前所未有的困难挑战,我市税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依法治税,优化纳税服务,加强税收征管,积极组织收入,税收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有力推动了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在此,我谨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广大纳税人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全市税务工作者致以亲切的慰问!
    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做好今年的税务工作意义重大。李克强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全面实施营改增,从5月1日起,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这对税务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希望全市各级税务部门要坚持“实字当头、干字为先、说到做到”,按照深化征管体制改革要求,紧紧围绕贵港的建设和发展大局,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充分发挥好税收职能作用,确保税收的持续稳定增长。一是要始终坚持税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第一要务,积极组织好税收收入,着力做大税收总量。二是要全面实施好营改增工作,减轻企业税负,促进企业做强做大。三是要优化纳税服务,推进简政放权,强化联合办税,促进国地税业务实现“一窗通办”。四是要认真落实国家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发挥税收对产业优化升级、经济结构调整的引导作用,推动产业转型发展。五是要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征税,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营造公正、公平的税收法治环境。
    做好税收工作,需要全社会的支持和配合。各级党委、政府要支持、关心税收工作,各部门要主动配合,齐抓共管,共同抓好税收工作。社会纳税主体要进一步提高依法纳税意识,自觉履行纳税义务,争做依法纳税的模范。社会各界要积极行动起来,更加关注和支持税收工作,努力把我市税收工作推上新台阶!
    第25个税收宣传月活动总结(3)
    按照省、市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今年我局的“税收宣传月”活动,紧紧围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这一主题,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落实省局“规定动作”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早谋划、早安排、针对纳税人多元化的服务需求,推出系列便民办税新举措,开展好税收宣传月活动。确保“税收宣传月”扎实有效。以务实为民清廉“三个三”要求为重点,以深入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本着“既重声势,更重效果”的原则,在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和精心组织下,经过全体干部的共同努力,以丰富的宣传内容,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广泛地在高新区再一次掀起了宣传税法、学习税法的新高潮。
    据统计,在宣传月期间,全局先后举办“企业所得税业务培训”、“服务零距离,宣传面对面,民政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辅导会”、“送税法到企业大走访活动”和其它多种形式的税收知识专题讲座、培训班等大小活动11场(次),可以说宣传月期间,高新区几乎星期有税收宣传专题活动。另外为扩大宣传面,还设立税收咨询站6个,税收咨询电话6部,制做、悬挂、张贴各类宣传标语近16份,印发税法宣传单2千余张,税收资料300余份。同时在本溪市行政服务中心二部开设了公益广告和专题、专栏等节目,在各级、各类报纸杂志上,共发表各类税收宣传稿件17篇,其中:省级3篇,市级2篇,有时一天就在微博上发表近10篇稿件,其宣传声势之大,影响之广,开创了高新区税收宣传之先河。
    今年我局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的主要特点是:领导重视,组织有力;活动质量高,影响广泛;针对性强,注重实效。
    领导重视,组织有力的主要表现是:不论是局领导,还是科室负责人,都对搞好今年的宣传月活动,思想上重视,态度上积极,工作上支持,计划早,落实快,肯投入。为了确保高质量地开展好今年的宣传月活动,全局在3月伊始就开始着手运作和筹划今年的税收宣传月活动。为此召开专门会议重点对开展好今年的税收宣传活动进行了提前动员和部署,制定了“活动方案”,成立了由局长亲自挂帅的活动领导小组。为了强化组织工作,我们还在方案中特别注重调动基层科室开展活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规定:各科室在必保完成区局的活动任务的同时,再组织开展1个有自己特色的活动项目。同时对各科室在各级新闻的上稿量和向区局报送活动信息的条数也都做了硬性规定。由于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以及各科室的精心组织,从而确保了全局税收宣传活动自始自终开展的既轰轰烈烈又井然有序。
    活动质量高,影响广泛的主要表现是:活动突出主题,便民、实用、规模大、层次高。
    在4月1日活动日当天,依托信息技术优化纳税服务工作。引入“二维码”技术,建立“本溪高新区国税微博”公众平台二维码,将宣传渠道浓缩于一张宣传海报中,纳税人只需用手机扫描,就可以快速进入本溪高新区国税微博平台,实现了实时链接,突破了时空界限,将点对点的政策宣传辅导转换成为纳税人提供多渠道、多选择的政策咨询辅导服务,依托信息技术改变了传统的服务方式,使纳税服务真正向高效便捷的现代服务方式转移。该宣传方式在本溪国税系统是第一家。
    结合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办税服务厅举行“廉洁从税、优质服务”全体党员干部签承诺书仪式,向纳税人作出承诺,敬请监督。
    在高新区国税局会议室举办的“服务零距离,宣传面对面,民政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辅导会”上,政策法规科的税务干部,把国家的各项税收优惠及时送到纳税人手中宣传到位,更要帮助企业把应该享受到的各种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将税收优势真正转变成经济发展的现实动力。通过实行税收政策辅导这种面对面交流的方法,进一步密切税务干部同广大纳税人的工作感情,促进税务干部更加深入地了解纳税人日常生产经营中都有那些问题和困难需要帮助解决,以便更好地加强对企业的纳税服务。
    针对性地向纳税人推送税收政策、服务信息,受理纳税人的合理需求及纳税服务的投诉举报,为纳税人提供新的、便捷的服务渠道;利用政务微博、QQ群、电子信箱、短信等网络宣传渠道和方式,扩大税法宣传的影响力和宣传面,截至目前,共发送宣传信息860余条。在税收宣传活动日的当天,可以说在高新区纳税人的手机中,此起彼伏地不断响起宣传税收的短信息,使人们无不处处感受到宣传税收的气息。
    针对性强,注重实效的主要表现是全局在集中力量,有重点地开展好几项重点活动的同时,各基层征收科室还因地制宜地围绕组织收入的中心工作开展了许多各具特色的系列宣传活动,有力地促进了宣传月期间的税收收入工作。
    为贯彻落实好国家税务总局第23号《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所得税范围的有关问题的公告》,我局积极联合本溪市行政服务中心二部采取多种形式,灵活多样的广泛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工作。通过网络、户外显示屏、报纸、手机短信、印制公告等新媒介,连续播放公告,大力宣传国家现行支持“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让广大纳税人及时了解到国家最新税收优惠政策。据统计,自宣传月以来,共发放《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所得税范围的有关问题的公告》500余份,打印发放涉税政策知识手册近200余册,解答各种涉税问题350余人次。
    由于我局在今年的税收宣传月期间,上下思想统一,准备充分,重点突出,形式多彩实际,所以取得了很好的宣传效果。同志们普遍总结说:税收宣传月一年比一年难搞,最后还是一年比一年搞得更精彩。
  

第25个税收宣传月活动总结

8. 2022年税收宣传月主题有哪些?

2022年税收宣传月主题是税费优惠促发展,惠企利民向未来。
2022年税收宣传月以“税收优惠促发展惠企利民向未来”为主题,将着重宣传减税降费优惠政策、便民办税举措,区税务局税政部门有关人员围绕新出台的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结合典型案例从增量和存量留抵税额区分、增值税留抵退税办理条件、留抵退税时间安排等八个方面进行深入讲解。

历年税收宣传月主题介绍:
1、1992-1994年这一时期,全国税收宣传月的主题分别是税收与发展税收与改革税收与改革。
2、1995-1999年这一时期,全国税收宣传月的主题分别是税收与法制税收征管与市场经济税收与文明税收管理与依法治国依法治税强国富民。
3、2000-2002年这一时期,全国税收宣传月的主题分别是税收与未来税收与公民诚信纳税利国利民。
4、2003-2007年这一时期,全国税收宣传月的主题是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小康(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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