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不良贷款能从银行辞职吗

2024-05-06 06:48

1. 有不良贷款能从银行辞职吗

  有不良贷款是不能从银行辞职的,如果员工还完不良贷款的话,是可以辞职的。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你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3、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二、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或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三、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有不良贷款能从银行辞职吗

2. 银行客户经理的不良贷款追责怎么处理

先介绍下背景,银行借贷和民间借贷对于出现不良贷款,核心态度是一样的,但表现态度是不一样的。出现了不良贷款,肯定都是想至少把不良贷款本金收回来,挽回损失。
但银行出于经营考核,不良率等指标原因,优先态度是先把不良给压降下去,变成正常贷款,再考虑如何把贷款收回来,这个态度上的区别非常关键。


最根本的原因是,银行的资金本金不属于任何银行人员,即使造成损失,认定责任等,还有一个时间差,采取诉讼等其他手段收回不良,也有一个巨大的时间差,或许在此期间,相关人员已出现工作变动,调离原有岗位了,但考核指标确实实实在在的,及时指标,与银行各级人员的现有工作挂钩。


所以表现态度上来讲:

银行高层可能会优先选择压降不良贷款,从数据上把不良贷款变成正常贷款,至于客户经理,工作上肯定要服从管理。


所以很多银行处理不良贷款,是先想办法把该笔不良贷款从转换成正常贷款,哪怕只是一种数字游戏,实际上越到后面越难收回,但是对于银行的经营考核等非常重要。


不良贷款的核心定义是逾期期限超过90天,这个逾期90天就核心,现在对于不良贷款的监管力度会非常严格,近两年有大量的信用社转型为农商行,其监管对于不良率的指标压力会非常大,银行会围绕这个“90天“来展开相关工作,想方设法不越过这个“90天”。


即使诉讼,只要没得到圆满的执行,这笔不良贷款仍然是不良贷款,占用了“不良率”指标。


所以,只要是借款人还能配合银行工作,进行“有效”的催收,能定期签订相关催收通知书之类的,保证银行的诉讼时效,反而进行“一诉了之”处理,不见得就是银行的第一选项。


一般常见的处理方式有:

①借新还旧,发放一笔新贷款来偿还老贷款。

这里面涉及几个变种形式,第一,帮助借款人及保证人自行将之前的欠息结清,本金通过新发放的贷款来偿还老贷款,并保证总的贷款金额不增加。处理的最终效果:欠息全额收回,新贷款暂无欠息,假设中途借款人仍然不能按时付息,但至少可以再延长三个月进入不良的时间。

第二,挂息转贷,之前的欠息保留,只发放新贷款来偿还老贷款,新贷款的金额不超过老贷款的本金余额。
处理的最终效果:与处理前的效果一样,所欠本金及利息金额一致,风险没有扩大,只是时间又延长了三个月。


借新还旧时,可以采取将付息方式调整为“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这样的话,可以将不良时长延长至1年。

如果还款方式仍为“按月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配合挂息转贷,理论上讲,可以一直让该笔贷款不进入不良,只是积累的欠息会越来越多。


②重组贷款:

根据具体情况,通过与借款人、保证人及第三方利益方协商,将债权债务进行重新分配,按新的方案重新制定贷款方案,可以采取变更借款人及追加担保方式等情况,只要能解决眼前的不良率,对未来尽量延缓三个月的不良时间就行。


③对内售卖不良贷款,员工认购不良贷款




④根据条件或者创造条件对该笔贷款进行核销。

核销后可放心的进行诉讼,诉讼周期一般为一到两年。若借款人、抵押人等失联,需采取财产保全及公告的方式,周期半年,然后进行立案、查封、公告、诉讼、拍卖执行等流程,整个周期大概两年左右,运气好,能收回贷款,运气不好,能胜诉,拿到法院判决好写相关的免责报告,但贷款不能全额追回

3. 不良贷款不让离职合理么

法律分析: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没有违法的行为的话是可以提前30天告知单位就可以。 劳动者合法辞职有以下三种方式: 1.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2.若用人单位存在法定过错,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之情形,劳动者可以书面告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3.若用人单位不存在法定过错,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30日(试用期提前3日)书面告知用人单位,到期后劳动合同即解除。但需注意保存已递交的证据,可采取邮寄的方式递交辞职通知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目前社会上一些用人单位,任意克扣职工工资,停发、少发甚至完全不发工资,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有的用人单位为了赚钱不顾劳动者死活,让职工在有毒气体、无防护设备等恶劣的生产环境下劳动,导致职工中毒生病、死亡或残废。针对这种情况,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本法明确规定劳动者享有特别解除权可无条件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不良贷款不让离职合理么

4. 银行客户经理有不良贷款可否离职

如果存在不良贷款,那么银行主管会让你先处理这笔钱,然后再给你办理离职的,不然银行是不也许你离职的。而且今年开始,各银行及分行自负盈亏,就是要自己弥补贷款的亏损,因此以后银行辞职只会越来越严格。

扩展资料:
职业要求:
银行客户经理(BCM)是在银行内从事市场分析、客户关系管理、营销服务方案策划与实施,并直接服务于客户的专业技术人员(银行作为特殊的企业,其客户经理说的明白点就是银行的销售人员)。
作为内涵丰富的金融行业对外业务代表,通过集中商业银行内部各种可用资源,向目标客户大力营销金融产品,提供优质金融服务,搭建起银企双方沟通联系与关系发展的桥梁;是银行战略决策和产品创新的源泉,是实现银行整体发展战略与目标的主要执行者。
该岗位的服务对象的行业具有多样性,客户对信贷、结算、理财等方面的多种需求导致了客户经理所要掌握的营销手段和职业技能的多样性、综合性。客户经理要做好经济、金融、财务、法律、税收、市场营销、公关、心理等多方面的知识储备才能做好客户管理和服务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银行客户经理

5. 银行客户经理辞职了,过了半年,他之前的贷款客户出现逾期,这跟原客户经理有责任么?谢谢

一、银行客户经理辞职了,过了半年,之前的贷款客户出现逾期,这跟原客户经理没有绝对的关系的,借款人有义务按时还款的。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贷款通则》
第十二条 贷款展期:

不能按期归还贷款的,借款人应当在贷款到期日之前,向贷款人申请贷款展期。是否展期由贷款人决定。申请保证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展期的,还应当由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出具同意的书面证明。已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

短期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中期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的一半;长期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3年。国家另有规定者除外。借款人未申请展期或申请展期末得到批准,其贷款从到期日次日起,转入逾期贷款帐户。
第十四条 贷款利息的计收:

贷款人和借款人应当按借款合同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计息规定按期计收或交付利息。

贷款的展期期限加上原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期限档次时,从展期之日起,贷款利息按新的期限档次利率计收。

逾期贷款按规定计收罚息。

银行客户经理辞职了,过了半年,他之前的贷款客户出现逾期,这跟原客户经理有责任么?谢谢

6. 已经离职的银行信贷员对在未来出现的不良贷款需要负责吗

  已经离职的银行信贷员对在未来出现的不良贷款不需要负责。
  离职手续交接清楚,当事人与原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也无需承担工作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7. 银行贷款出现逾期,经办客户经理可否跳槽?若原银行不给办理辞职手续的话,通过仲裁可否解决?

辞职是员工自由选择,是否批准是用人单位权利。 如果银行基于收贷事宜未了,不同意辞职,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首先,劳动仲裁是不受任何费用的,在仲裁之前,可以在现行向所在的企业再进行一次调解,调解无果的话,可以直接到劳动仲裁机关去申请仲裁,至于说的需要什么手续,我国新颁布的劳动争议仲裁法第二十八条有明文规定: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就准备这些材料就行了,关于说的没有证据,劳动争议仲裁法第六条规定,劳动者因客观原因不能举证的,用人单位有举证责任,如不能举证,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这就是举证责任的倒置对劳动者的好处! 
还有,关于仲裁的程序问题:
1,1年,这个是劳动仲裁的时效,就是说得知受到不公平待遇的时候起一年之内必须仲裁,超过1年的,不再受理.不过这种属于在劳动存续期间内拖欠工资,应该不受仲裁时效限制。 
2,5日。仲裁机关受理后5日之内表示含糊不清的,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 
2,45日。整个仲裁期限不能超过45日,但是特别复杂的可以延长。针对这个,我想就45天。 
最后我想说,建议直接到法院申请支付令。方便,快捷。而且成本低。 
还有,经济补偿金不能忘了,干了三个月没有签合同,需要双倍返还这几个月的工资。这些不能忘了! 
最后效力问题。仲裁书在达成后15日内有不服的可以申请诉讼,但是15日一过,就发生法律效力,不执行就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银行贷款出现逾期,经办客户经理可否跳槽?若原银行不给办理辞职手续的话,通过仲裁可否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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