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不动产?

2024-05-08 10:46

1. 什么是不动产?

不动产是指依自然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可移动的财产,如土地,房屋、探矿权、采矿权等土地定着物,与土地尚未脱离的土地生成物、因自然或者人力添附于土地并且不能分离的其他物。
概念定义:不动产是指实物形态的土地和附着于土地上的改良物,包括附着于地面或位于地上和地下的附属物。不动产不一定是实物形态的,如探矿权和采矿权。
如建筑物及土地上生长的植物。依自然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可移动的土地、土地定着物、与土地尚未脱离的土地生成物、因自然或者人力添附于土地并且不能分离的其他物。包括物质实体和依托于物质实体上的权益。
不动产是财产划分的一种形态。因不动产对人们生活影响重大,且具有耐久性 、稀缺性 、不可隐匿性和不可移动性等特点,故许多国家法律对其均有特殊规定。

扩展资料《物权法》第9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这就是从法律上正式采纳了登记要件主义作为一般原则,而以登记对抗作为例外。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一是物权变动的效力,一般来说,以法律行为发生的物权变动,都是从登记之日起发生物权变动的效果,凡是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的,其不动产物权的变动,都需要依法办理登记,只有从办理登记时起才发生物权的设立和变动。《物权法》第14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二是权利推定效力,是指登记记载的权利人应当被推定为法律上的权利人,在登记没有更正也没有异议登记的情况下,只能推定登记记载的权利人就是物权人。我国《物权法》第16条确认了此种登记的效力。
三是善意保护的效力。它是指登记记载的权利人在法律上被推定为真正的权利人,即便以后事实证明登记记载的物权不存在或存有瑕疵,对于信赖该物权的存在并已从事了物权交易的人,法律仍然承认其行为具有与真实的物权相同的法律效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不动产

什么是不动产?

2. 什么是不动产和动产?


3. 什么是动产和不动产?有什么区别?

动产与不动产的区别:

1、移动性

动产具有可移动性。比如说手机、机动车、办公桌椅等流动资产与资金等动产、。

不动产这种就是属于位置固定性。比如说像土地,房屋、等这些就是属于土地定着物。

2、个别性

动产一般来说不具特殊个性,都是普遍存在的。

不动产可以说它都是有着它的独特性、异质性,包括位置差异、权利差异 等。

3、耐久性

动产一般来说都是会存在损耗的,它的耐久性一般来说都是有限的。

不动产可以说它的寿命长久,比如说有的时候可能是土地不因使用或放置这样也是会造成损耗、毁灭,且增值。

4、数量有限性

动产数量一般来说也是量化的,但是它的数量没有太多的局限性。

不动产却是供给有限。

5、保值增值性

动产很少具有保值增值性_。

不动产这种是由于数量有限性及耐久性,相对来说它的财产可以说具有一定保值增值特性的。

什么是动产和不动产?有什么区别?

4. 什么是不动产和动产?

不动产是指实物形态的土地和附着于土地上的改良物,包括附着于地面或位于地上和地下的附属物。
动产是指能够移动而不损害其经济用途和经济价值的物,一般指金钱、有价值的物品等。与不动产相对。
在法律上区分动产与不动产的定义在于:
(一)得失变更上,动产是交付主义,不动产需登记。
(二)诉讼管辖及涉外法律适用上,动产是属人主义,不动产是属物主义。
不动产不一定是实物形态的,如探矿权和采矿权。如建筑物及土地上生长的植物。依自然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可移动的土地、土地定着物、与土地尚未脱离的土地生成物、因自然或者人力添附于土地并且不能分离的其他物。包括物质实体和依托于物质实体上的权益。

5. 动产和不动产的区别

法律分析:1、移动性:动产就是脱离原有位置,不动产地理位置固定;2、个别性:动产没有什么特别的个性,不动产有着独特性、异质性;3、耐久性:动产会存在损耗的,不动产会造成损耗、毁灭,且增值;4、数量有限性:动产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动产和不动产的区别

6. 什么是不动产和动产?


7. 动产和不动产的区别

1权力设定方式不同
动产的转让和其他权利的设定不需要书面的形式,而不动产无权的转让和其他权利的设定必须采用书面的形式。
2公示方式不同
动产的转让以交付为公示方式而不动产和其他权利的设定则以登记为公示方式。
3权利派生的种类不同
动产可以派生出质权、留置权。而不动产可以派生出地上权、永佃权、典权、抵押权。
4管辖不同
不动产产生的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专属管辖
5对他人的权利限制不同
不动产所有人和使用人为自己土地利用的方便,可以通过相邻权或设定地役权而使用他人的土地,而动产不存在该权利。

动产和不动产的区别

8. 动产和不动产的区别

动产与不动产的区别如下:
1、基准不同
不动产物权变动以登记为准,而动产则以交付为准。
2、个别性不同
动产一般没有什么特别的个别性,都是普遍存在的。
不动产都是有独特性、异质性、独一无二,包括位置差异、利用程度差异、权利差异。

3、转移情况不同
动产的权利转移一般是伴随着物质的空间转移的,即交付。不动产的权利转移一般没有伴随物质的空间转移,即仅发生登记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