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拍卖?拍卖有哪几种形式

2024-05-19 16:55

1. 什么是拍卖?拍卖有哪几种形式

拍卖(auction) 是专门从事拍卖业务的拍卖行接受货主的委托,在规定的时间与场所,按照一定的章程和规则,将要拍卖的货物向买主展示,公开叫价竞购,最后由拍卖人把货物卖给出价最高的买主的一种现货交易方式。
拍卖有以下八种形式:
1、英格兰式
也称“增价拍卖”或“低估价拍卖”。是指在拍卖过程中,拍卖人宣布拍卖标的的起叫价及最低增幅,竞买人以起叫价为起点,由低至高竞相应价,最后以最高竞价者以三次报价无人应价后,响槌成交。但成交价不得低于保留价。
2、荷兰式
也称“降价拍卖”或“高估价拍卖”。是指在拍卖过程中,拍卖人宣布拍卖标的的起拍价及降幅,并依次叫价,第一位应价人响槌成交。但成交价不得低于保留价。
英格兰式与荷兰式相结合的拍卖方式。是指在拍卖过程中,拍卖人宣布起拍价后及最低增幅,由竞买人竞相应价,拍卖人依次升高叫价,以最高应价者竞得。若无人应价则转为拍卖人依次降低叫价及降幅,并依次叫价,以第一位应价者竞得。但成交价不得低于保留价。
3、密封递价式
又称招标式拍卖。由买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密封的报价单(也称标书)递交拍卖人,由拍卖人选择买主。
这种拍卖方式,和上述两种方式相比较,有以下两个特点:一是除价格条件外,还可能有其他交易条件需要考虑:二是可以采取公开开标方式,也可以采取不公开开标方式。拍卖大型设施或数量较大的库存物资或政府罚没物资时,可能采用这种方式。
4、标准增量式
这是一种拍卖标的数量远大于单个竞买人的需求量而采取的一种拍卖方式(此拍卖方式非常适合大宗积压物资的拍卖活动)。卖方为拍卖标的设计一个需求量与成交价格的关系曲线。竞买人提交所需标的的数量之后,如果接受卖方根据他的数量而报出的成交价即可成为买受人。
5、维克瑞式
维克瑞拍卖,也称为第二价格密封拍卖。这种拍卖方式与首价密封拍卖基本相同,区别仅在于胜出者需要支付的价格是第二高的报价,而不是他自己的报价。这与易趣网所使用的代理人竞价系统相似,在这个系统中,胜出者需要支付第二高的报价,再加上一个报价的增额(如10%)。
6、速胜式
这是增价式拍卖的一种变体。拍卖标的物的竞价也是按照竞价阶梯由低到高、依次递增,不同的是,当某个竞买人的出价达到(大于或等于)保留价时,拍卖结束,此竞买人成为买受人。
7、反向拍卖
反向拍卖也叫拍买,常用于政府采购、工程采购等。由采购方提供希望得到的产品的信息、需要服务的要求和可以承受的价格定位,由卖家之间以竞争方式决定最终产品提供商和服务供应商,从而使采购方以最优的性能价格比实现购买。
8、定向拍卖
这是一种为特定的拍卖标的物而设计的拍卖方式,有意竞买者必须符合卖家所提出的相关条件,才可成为竞买人参与竞价。

扩展资料:拍卖发展史:
经历了2009年宏观经济的触底回升和2010年的稳健回归,2011年以来,我国政府已推出一系列政策推动消费增长,高储蓄、低消费模式正迎来改变。
而在世界经济复苏乏力、货币政策转向稳健、消费刺激政策逐步淡出等综合因素影响下,2011年我国国民经济增长速度将有所放缓,GDP全年增长速度为9.2%,增速比2010年回落1.2个百分点。
2011年,中国拍卖行业经营呈现“稳中趋缓”的特点,全年成交总额为6260.7亿元,与2010年的6648.2亿元基本持平,同比小幅下降5.8%。在完全同步于当期GDP增长的同时,拍卖行业也呈现出增长率明显放大GDP变化的特点,拍卖业已经进入业务规模及结构的同步调整阶段。
2011年拍卖行业平均佣金率为1.88%,文物艺术品拍卖业务全年成交576.2亿,仅占总成交额的9.2%,但佣金总额为67.8亿元,占全行业佣金收入的57.5%,以11.8%的佣金率高居行业之首。
而土地使用权拍卖业务成交2844.8亿元,佣金仅为11.1亿元,佣金率不足0.4%。“赚数字,不赚佣金”的现象已非常明显。
数据监测显示,受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相关政策的影响,拍卖行业细分领域成交规模也在较大程度上受到影响:
2011年房地产调控力度的持续加强,土地使用权和房地产拍卖业务的下滑带动全行业成交总额下行。
2011年土地使用权拍卖成交2844.8亿元,较2010年的历史最高点减少100亿;而以商业房产为主的房地产拍卖所受的影响尤为强烈,较2010年劲减513.7亿,成交额为1811.9亿元,降幅达22.1%。两项成交额所占比重从2010年80.3%下降到74.4%,减少5.9个百分点。
法院委托拍卖业务则相应受到政策环境的影响。多年来成交额一直稳定占据行业成交额15%左右的法院委托拍卖业务在2011年所占比重下降为13.2%,成交额较2010年下降41亿。以司法委托拍卖为主要业务来源的部分拍卖企业面临严峻的生存考验。
较为乐观的是2011年全国文物艺术品拍卖市场在调整中保持稳步增长。全年成交576.2亿,较2010年的397亿元增长45.2%,成交额在业内的比重首次从历年来5%左右的水平上升到9.2%,创文物艺术品拍卖板块在业内比重的历史新高,但45.2%的增幅较之于2010年的74%已出现了明显回落。
拍卖的三个基本特点(或基本条件):
1、拍卖必须有两个以上的买主:即凡拍卖表现为只有一个卖主(通常由拍卖机构充任)而有许多可能的买主,从而得以具备使后者相互之间能就其欲购的拍卖物品展开价格竞争的条件。
2、拍卖必须有不断变动的价格:即凡拍卖皆非卖主对拍卖物品固定标价待售或买卖双方就拍卖物品讨价还价成交,而是由买主以卖主当场公布的起始价为基准另行应报价,直至最后确定最高价金为止。
3、拍卖必须有公开竞争的行为:即凡拍卖都是不同的买主在公开场合针对同一拍卖物品竞相出价,争购以图,而倘若所有买主对任何拍卖物品均无意思表示,没有任何竞争行为发生,拍卖就将失去任何意义。
拍卖技巧:
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仔细看样,定好心理价位。
看样是竞买活动顺利进行的的第一个步骤,顾客在观看拍卖样品过程中,应对物品的真伪、成色、规格等细细观察。如果发现与拍品目录不符或有未注明的瑕疵,可即时向拍卖行提出询问,然后决定是否参与竞买。
拍品上标有参考价,顾客如果不懂行,可到相关商店或市场去了解一下同类档次的价格,将几个价格相比较后,确定自己竞买的最高出价、即“心理价格”。心理价格是根据顾客对某件物品的喜好程度、该物品的市场价格和增值潜力等几方面组成的,这些因素和心理价格成正比关系。
2、熟悉拍卖规则。
拍卖有许多基本规则,不同的拍卖会又有一些特殊的规定,竞买人参加拍卖会,应仔细阅读拍卖的规则规定。
竞价时,应按照拍卖师宣布的竞价方式出价;每次加价不得低于加价幅度,否则叫价无效;每件拍品成交后,买主应当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在限定的时间内付清价款和取回拍品等待。
3、运用竞价技巧。
拍卖场上,竞买者应冷静观察场上的竞价情况,稳定自己的竞价心态,守住心理价格。竞价时,一般可按加价幅度轮番出价,但价格接近心理价位时应谨慎,避免受拍卖场上竞价气氛的影响,盲目超出心理价位的界限。
如果拍卖场上气氛平淡,竞买人可不急于出价,稍后,可出其不意地跳过加价幅度,一下子提高出价,摆出一幅志在必得的架势。
几轮出价后,常会吓退一些经验不足的竞买人,使竞价获得成功。还有一种比较省力的竞价方式是,在竞价低潮时,竞买人直接报出心理价格数,使他人一下子被出价气势所迷惑,在犹豫不决时成交。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拍卖 (公开竞价的买卖方式)

什么是拍卖?拍卖有哪几种形式

2. 拍卖形式有哪几种

主要的拍卖方式有以下四种: 
1、英式拍卖       
也称为“出价逐升式拍卖”,是目前最流行的网上拍卖方式。拍卖中,竞买人出价由低开始,此后出价一个比前一个要高,直到没有更高的出价为止,出价最高即最后一个竞买人将以其所出的价格获得该商品。
传统的和网上的英式拍卖在做法上有所不同。传统拍卖中,对每件拍卖品来说,不需要事先确定拍卖时间,一般数分钟即可结束;而网上拍卖则需要事先确定拍卖的起止时间,一般是数日或数周。如eBey网站规定的拍卖持续时间一般为7天。
       英式拍卖对卖方和竞买人来说都有缺点。既然获胜的竞买人的出价只需比前一个最高价高一点,那么每个竞买人都不愿马上按照其预告价出价。当然,竞买人也要冒风险,他可能会被令人兴奋的竞价过程吸引,出价超出了预估价,这种心理现象被称为赢者诅咒(Winner's Curse)。
2、荷兰式拍卖      
是英式拍卖的逆行,也称为“出价逐降式拍卖”。它是先由拍卖人给出一个潜在的最高价,然后价格不断下降,直到有人接受价格。荷兰式拍卖成交的速度特别快,经常用来拍卖诸如果蔬、食品之类的不易长期保存的鲜活产品。如果拍卖的是同类多件物品,竞买人一般会随着价格的下降而增多,拍卖过程一直进行到拍卖品的供应量与总需求量相等为止。还有的拍卖站点,出价最高者也可以以出价最低的获胜的竞买人的价格获得该产品。
该方式的缺点是拍卖速度太快,而且需求所有竞买人在某一时候竞买。
3、密封拍卖(Sealed Auction)      
是指竞买人通过加密的E-mail将出价发送给拍卖人,再由拍卖人统一开标后,比较各方递价,最后确定中标人。
网上密封拍卖多用于工程项目、大宗货物、土地房产等不动产交易以及资源开采权出让等交易。目前,这种拍卖方式已被越来越多国家政府用于在网上销售库存物资以及海关处理的货物。
密封拍卖可分为一级密封拍卖和二级密封拍卖。一级密封拍卖也称为密封递价最高价拍卖,即在密封递价过程中,出价最高的竞买人中标。如果拍卖的是多件相同物品,出价低于前一个的竞买人购得剩余的拍卖品。二级密封拍卖也称为密封递价次高价拍卖,其递价过程与一及密封拍卖类似,只是出价最高的竞买人是按照出价第二高的竞买人所出的价格都按其预告价出价,降低了竞买人串通的可能性,获胜者不必按照最高价付款,从而使所有的竞买人都想以比其一级密封拍卖中高一些的价格出价。威廉.维克瑞(William Vickrey)因对此拍卖的研究而荣获1996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因此,二级密封拍卖也称为维氏拍卖。
4、双重拍卖      
该方式是买方和卖方同时递交价格和数量来出价。在网上双重拍卖中,买方和卖方出价是通过软件代理竞价系统进行的。拍卖开始前,买方向软件代理竞价系统提交最低出价和出价增量,卖方向软件代理竞价系统提交最高要价和要价减量。网上拍卖信息系统把卖方的要约和买方的要约进行匹配,直到要约提出的所有出售数量都卖给了买方。双重拍卖只对那些事先知道质量的物品有效。例如,有价有标准级别的农副产品,通常这类物品交易的数量很大。网上双重拍卖既可按照公开出价方式也可按照密封递价方式进行。
目前国内外的拍卖网站,其竞价模式实际上只有两种,即正向竞价和逆向竞价;其交易方式则有三种:竞价拍卖、竞价拍买和集体议价。

3. 目前拍卖的主要形式有几种?

拍卖是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



  所谓公开竞价是指买卖活动公开进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愿参加,并根据拍卖师的叫价,决定是否应价,其他竞买人应价时,可以高于其他人的应价再次出价,直到某人的应价经拍卖师三次叫价再无人竞价时,拍卖师以落槌或以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确认拍卖成交。



拍卖,又称“竞买”,它是指通过中介组织,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的物品或财产权利出售给最高应价者的一种买卖方式。从经济学的角度讲,拍卖属于商品流通的范畴。拍卖是一种以货币为媒介的商品交换行为,是社会再生产四要素——生产、分配、交换(流通)和消费的一分子,它是社会分工和社会化大生产的必然产物和组成部分。从法律角度讲,拍卖是在主体平等、公正、公开的基础上订立竞买契约的行为。这种契约以竞争缔约的方式进行,体现了最大限度地实现出卖物价值的特征。拍卖这种竞争缔约的法律行为,虽不等同于其他契约(如合同之类)的法律行为,但其法律效力与其他契约相同。也就是说,拍卖中的拍定成交,即表示合同成立,买卖双方须承担相应的民事权利和义务,如有违约,则要承担民事责任。在拍卖的法律关系中不存在一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高于另一方当事人的情况,只要买者合法自愿地竞买,就有可能买到自己想要买的东西,一旦其出最高价将拍卖标的拍定成交,就依法获得领受拍卖标的的权利,同意有按最高价支付价款的义务。



  拍卖与其他两种特殊商品流通方式的区别

  一、拍卖与变卖:所谓变卖,一般是指出卖财物,换取现款。与拍卖相比较,两者都是出卖财物的商业行为,但两者在出卖程序、方式、范围等方面存在相当大的差别。这种差别集中体现在民事诉讼程序中。拍卖和变卖都可以作为在民事诉讼程序执行阶段中对到期不履行债务的义务人的财产采取的一种民事执行措施。但拍卖的公开性及竞争性,使拍卖严格区别于变卖。主要有如下几点:

  1、程序不同。拍卖必须先期公告,并通知有关人员到场,变卖则无此规定。

  2、期限不同。拍卖从对物品的公告拍卖的时间,均有明确的期限规定;而变卖则不受时间的限制。

  3、确定标的物价值的方法不同。拍卖时须对拍卖标的物进行估价,确定底价,然后通过竞介,确定拍卖标的价值;变卖则无此程序。

  4、形式不同。拍卖采取公开的形式,以竞争的方式当场成交,而变卖则可直接交商业部门收购或代为出售。

  5、标的范围不同。拍卖的财产既适用于动产又适用于不动产;既适用于一般的财产,也适用于特殊价值的财产。对不动产的变卖和具有特殊价值财产的变卖,大多数国家均对其作了一定的限制。因此,在强制拍卖中,拍卖的范围比变卖更广,其地位也比变卖更重要。

  6、在民事诉讼程序中,强制执行的范围不同。凡拍卖的物品,在拍卖之前须对其查封、扣押,一方面禁止债务人或所有人随意处分,另一方面也便于实施拍卖。换言之,凡没有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能拍卖。而变卖的范围更广一些,它不公包括查封、扣押的财产,也包括未经查封、扣押的被执行人的财产。 



  二、拍卖与招标。

 招标是根据招标人的招标条件及所列举的商品,在规定期限内,由投标人向其报价、争取中标,从而形成买卖关系的一种行为。虽然拍卖和招标都是使竞买人或投标人各自提出条件选择对自已最有利的条件而与委托人或卖方订立契约,但两者有很大的区另。

 1、方式不同。在拍卖中,竞买人公开出价,相互知道其他竞买人的价格;而在投标中,由各应买人秘密提出条件,彼此均不知道对方的底细,所以有可能出现两人以上提出相同承诺条件的情况。

 2、程序不同。拍卖中各竞买人均有再次出价的机会,即别人的出价比自已高以后,还可以再次出价;但投标人不能多次出价,只能有一次出价的机会。

 3、法律效果不同。从订立合同的角度看,拍卖人的叫价,只是为诸多竞买人提供一个信息,供竞买人参考。但招标人的表示,除另有约定保留外,其表示均具有承诺的法律效力。

 4、形式不同。一般拍卖用口头语表示,而投标必须用书面形式表达。

 5、先后出价的法律约束力不同。在拍卖中,前一竞买人的应价在后一竞买人又有更高应价时,即失去约束力,不发生法律上的后果。但在招标中,在规定期限内投标的,能否中标不取决投标先后,即使前投标人提出比后投标人在某些方面更令招标者满意的方案,然而在全面衡量后,仍可选择后投标人中标。



  拍卖的功能

  拍卖具有四大功能:1、商品流通功能。是将商品从委托人手中通过拍卖人的中介,转移给出价最高的竞买人,从现象上可以看出,这是一个资金和商品循环周转过程的一瞬,商品流通也因此而实现;2、中介服务功能。既拍卖人既不占有拍卖标的,又不会成为拍卖标的的买主,更不会支付款项,它只是帮助供需双方以拍卖这种独特的方式完成商品交易过程。中介服务的主要表现是服务、沟通、联络、监督;3、价格发现功能。是指通过拍卖形成的价格,不是人为规定和制造出来的,而是在拍卖市场上,由竞买人通过激烈的竞争,商品价格水平不断更新,最终由出价最高者决定商品成交价格的一种价格形成机制;4、保值增值功能。实践证明,经拍卖的商品一般增值都在30%以上,这种增值是在拍卖竞争中实现的。

目前拍卖的主要形式有几种?

4. 拍卖方式有哪三种

【法律分析】:拍卖方式的分类主要有:1、增价拍卖:亦称“英格兰式拍卖”或“低估价拍卖”。价拍卖:是指在拍卖中,拍卖标的的竞价由低至高,依次递增,直到以最高价格成交为止。2、减价拍卖:亦称为减价拍卖,这种方式起源于荷兰人拍卖果蔬和鲜花时所使用的方法。拍卖标的的竞价由高到低,依次递减,直到以适当价格成交的一种拍卖。3、有底价拍卖:是指在拍卖前,委托人与拍卖机构双方经共同协商并以书面合同形式先行确定拍品的底价(也叫保留价),在拍卖时,凡竞买人所出的最高竞价达不到底价则拍卖不能成交。4、无底价拍卖:是指在拍卖前,委托人与拍卖机构并不先行确定拍品的底价,在拍卖时只要产生最高应价,拍卖即可成交。5、密封递价拍卖:又称投标拍卖。是指由拍卖人事先公布拍卖标的的具体情况和拍卖条件,然后,竞买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密封的标书递交拍卖人,由拍卖人在事先确定的时间公开开启,经比较后选择出价最高者成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条 拍卖是指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者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第四条 拍卖活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5. 各种拍卖方式的内容

各种拍卖方式的内容有以下几种:1、英式拍卖也称为“出价逐升式拍卖”,拍卖中,竞买人出价由低开始,此后出价一个比前一个要高,出价最高一个竞买人所出的价格获得该商品;2、荷兰式拍卖是英式拍卖的逆行,也称为“出价逐降式拍卖。3、密封拍卖是指竞买人通过加密的E-mail将出价发送给拍卖人,再由拍卖人统一开标后,比较各方递价,最后确定中标人;4、双重拍卖该方式是买方和卖方同时递交价格和数量来出价。拍卖流程有哪些1、委托拍卖,当事人双方签定合同,规范双方责任、利益和义务;2、发出拍卖公告,向公众发出拍卖相关事宜的公告,扩大拍卖活动的宣传影响;3、拍卖交易,通过竞买,采取竞价的方式寻找竞得人;4、拍卖成交,拍卖物交付买受人,买受人向拍卖人交付价款,委托人与拍卖人结算拍卖费用及价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条拍卖是指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者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第四条拍卖活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各种拍卖方式的内容

6. 拍卖方式有哪三种

法律分析:拍卖方式的分类主要有:1、增价拍卖:亦称“英格兰式拍卖”或“低估价拍卖”。价拍卖:是指在拍卖中,拍卖标的的竞价由低至高,依次递增,直到以最高价格成交为止。2、减价拍卖:亦称为减价拍卖,这种方式起源于荷兰人拍卖果蔬和鲜花时所使用的方法。拍卖标的的竞价由高到低,依次递减,直到以适当价格成交的一种拍卖。3、有底价拍卖:是指在拍卖前,委托人与拍卖机构双方经共同协商并以书面合同形式先行确定拍品的底价(也叫保留价),在拍卖时,凡竞买人所出的最高竞价达不到底价则拍卖不能成交。4、无底价拍卖:是指在拍卖前,委托人与拍卖机构并不先行确定拍品的底价,在拍卖时只要产生最高应价,拍卖即可成交。5、密封递价拍卖:又称投标拍卖。是指由拍卖人事先公布拍卖标的的具体情况和拍卖条件,然后,竞买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密封的标书递交拍卖人,由拍卖人在事先确定的时间公开开启,经比较后选择出价最高者成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条 拍卖是指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者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第四条 拍卖活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7. 各种拍卖方式的内容

一、各种拍卖方式的内容1、各种拍卖方式的内容有以下几种:(1)英式拍卖也称为“出价逐升式拍卖”,拍卖中,竞买人出价由低开始,此后出价一个比前一个要高,出价最高一个竞买人所出的价格获得该商品;(2)荷兰式拍卖是英式拍卖的逆行,也称为“出价逐降式拍卖。(3)密封拍卖是指竞买人通过加密的E-mail将出价发送给拍卖人,再由拍卖人统一开标后,比较各方递价,最后确定中标人;(4)双重拍卖该方式是买方和卖方同时递交价格和数量来出价。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条拍卖是指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者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第四条拍卖活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二、拍卖流程有哪些1、委托拍卖,当事人双方签定合同,规范双方责任、利益和义务;2、发出拍卖公告,向公众发出拍卖相关事宜的公告,扩大拍卖活动的宣传影响;3、拍卖交易,通过竞买,采取竞价的方式寻找竞得人;4、拍卖成交,拍卖物交付买受人,买受人向拍卖人交付价款,委托人与拍卖人结算拍卖费用及价款。

各种拍卖方式的内容

8. 拍卖的方式有哪些

目前主要的拍卖方式有以下四种:
1、英式拍卖
也称为“出价逐升式拍卖”,是目前最流行的网上拍卖方式。拍卖中,竞买人出价由低开始,此后出价一个比前一个要高,直到没有更高的出价为止,出价最高即最后一个竞买人将以其所出的价格获得该商品。
传统的和网上的英式拍卖在做法上有所不同。传统拍卖中,对每件拍卖品来说,不需要事先确定拍卖时间,一般数分钟即可结束;而网上拍卖则需要事先确定拍卖的起止时间,一般是数日或数周。
英式拍卖对卖方和竞买人来说都有缺点。既然获胜的竞买人的出价只需比前一个最高价高一点,那么每个竞买人都不愿马上按照其预告价出价。当然,竞买人也要冒风险,他可能会被令人兴奋的竞价过程吸引,出价超出了预估价,这种心理现象被称为赢者诅咒。
2、荷兰式拍卖
是英式拍卖的逆行,也称为“出价逐降式拍卖”。它是先由拍卖人给出一个潜在的最高价,然后价格不断下降,直到有人接受价格。荷兰式拍卖成交的速度特别快,经常用来拍卖诸如果蔬、食品之类的不易长期保存的鲜活产品。如果拍卖的是同类多件物品,竞买人一般会随着价格的下降而增多,拍卖过程一直进行到拍卖品的供应量与总需求量相等为止。还有的拍卖站点,出价最高者也可以以出价最低的获胜的竞买人的价格获得该产品。
该方式的缺点是拍卖速度太快,而且需求所有竞买人在某一时候竞买。
3、密封拍卖
是指竞买人通过加密的邮件将出价发送给拍卖人,再由拍卖人统一开标后,比较各方递价,最后确定中标人。
网上密封拍卖多用于工程项目、大宗货物、土地房产等不动产交易以及资源开采权出让等交易。目前,这种拍卖方式已被越来越多国家政府用于在网上销售库存物资以及海关处理的货物。
密封拍卖可分为一级密封拍卖和二级密封拍卖。一级密封拍卖也称为密封递价最高价拍卖,即在密封递价过程中,出价最高的竞买人中标。如果拍卖的是多件相同物品,出价低于前一个的竞买人购得剩余的拍卖品。二级密封拍卖也称为密封递价次高价拍卖,其递价过程与一及密封拍卖类似,只是出价最高的竞买人是按照出价第二高的竞买人所出的价格都按其预告价出价,降低了竞买人串通的可能性,获胜者不必按照最高价付款,从而使所有的竞买人都想以比其一级密封拍卖中高一些的价格出价。威廉.维克瑞因对此拍卖的研究而荣获1996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因此,二级密封拍卖也称为维-氏拍卖。
4、双重拍卖
该方式是买方和卖方同时递交价格和数量来出价。在网上双重拍卖中,买方和卖方出价是通过软件代理竞价系统进行的。拍卖开始前,买方向软件代理竞价系统提交最低出价和出价增量,卖方向软件代理竞价系统提交最高要价和要价减量。网上拍卖信息系统把卖方的要约和买方的要约进行匹配,直到要约提出的所有出售数量都卖给了买方。双重拍卖只对那些事先知道质量的物品有效。例如,有价有标准级别的农副产品,通常这类物品交易的数量很大。网上双重拍卖既可按照公开出价方式也可按照密封递价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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