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率市场化的历史改革进程

2024-04-30 20:02

1. 利率市场化的历史改革进程


利率市场化的历史改革进程

2. 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步骤与进展

1993年《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若干问题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最先明确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基本设想。1995年《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九五”时期深化利率改革的方案》初步提出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基本思路。   1996年6月1日放开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利率,实现由拆借双方根据市场资金供求自主确定拆借利率。   1997年6月银行间债券市场正式启动,同时放开了债券市场债券回购和现券交易利率。   1998年3月改革再贴现利率及贴现利率的生成机制,放开了贴现和转贴现利率。   1998年9月放开了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券市场化发行利率。   1999年9月成功实现国债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利率招标发行。   1999年10月对保险公司大额定期存款实行协议利率,对保险公司3000万元以上、5年以上大额定期存款,实行保险公司与商业银行双方协商利率的办法。   逐步扩大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权,简化贷款利率种类,探索贷款利率改革的途径。1998年将金融机构对小企业的贷款利率浮动幅度由10%扩大到20%,农村信用社的贷款利率最高上浮幅度由40%扩大到50%;1999年允许县以下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最高可上浮30%,将对小企业贷款利率的最高可上浮30%的规定扩大到所有中型企业;2002年又进一步扩大试点。同时,简化贷款利率种类,取消了大部分优惠贷款利率,完善了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体系。   2000年9月21日实行外汇利率管理体制改革,放开了外币贷款利率;300万美元以上的大额外币存款利率由金融机构与客户协商确定。2002年3月将境内外资金融机构对中国居民的小额外币存款,纳入人民银行现行小额外币存款利率管理范围,实现中外资金融机构在外币利率政策上的公平待遇。   2002年扩大农村信用社利率改革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农信社利率浮动幅度;统一中外资外币利率管理政策。利率市场化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对经济转轨中包括利率市场化在内的金融体系市场化就作为“不得不玩的一个游戏”(the only game in town)风行全球,并正在中国大地上蓬勃进行。中国利率的决定和传导机制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改革已进入到存贷款利率市场化的最后攻坚阶段,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阶段性目标基本得以实现。为确保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活动按照适应金融资源特征、符合金融可持续发展思路进行,在此承前启后的重要时刻,对中国利率市场化改革进行阶段性评价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它将在某种意义上指导甚或决定着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剩余道路的前进方向、路径选择和制度安排。
    一、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总体评析
    利率市场化是一个国家金融深化质的标志,是提高金融市场化程度的重要一环,它不仅是利率定价机制的深刻转变,而且是金融深化的前提条件和核心内容。利率市场化首先是一个过程,是一个逐步实现利率定价机制由政府或货币当局管制向市场决定的转变过程,是一个利率体制和利率决定机制变迁的过程,随着这一过程的不断深化,整个利率体系由借贷双方根据市场供求关系决定的利率的比例越来越多,由政府或货币当局直接干预的成分越来越小。从范围过程来看,即是从部分利率市场化向全部利率市场化过渡的过程;从程度过程来看,即是从较低程度的利率市场化向较高程度的利率市场化转变的过程;从阶段过程来看,完整的利率市场化过程包括利率市场化准备、利率市场化进展和利率市场化成熟三个阶段。作为一个动态过程,利率市场化从时间上观察,在短期内利率可能会维持在相对稳定的水平上,但从长期来看,其变动由市场货币供求决定。同时,利率市场化又是一种状态,是一种金融生态的可持续状态,在理论上是指利率能否灵敏地反映资金供求状况,其衡量标志主要是金融机构有没有确定利率的自主权;作为其阶段性目标,利率调整频度以及浮动幅度,也是衡量利率市场化的重要指标,其最终目标是实现社会资金及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金融经济的和谐发展与可持续发展。
    利率市场化作为一项既涉及金融体制改革,又涵盖了经济体制改革的系统性改革,中国经济特定的体制背景和金融环境决定了中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长期性、多样性和复杂性。利率市场化的长期性是指始于1978年的中国利率市场化的过程,直至1996年6月,才真正揭开了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第一幕,放开了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利率;直至 2000年9月21日,才迈出具有真正实质性的第一步,实现外币贷款利率的市场化;到目前为止才基本走到了存贷款利率市场化的最后攻坚和破解阶段,这不仅与激进式改革相差甚远,与中国经济其它领域的渐进改革比较,利率体制改革也是滞后的。利率市场化的多样性是指利率市场化的改革模式、体系内涵、程度范围、次序安排等是层多面广、不一而同的,既有利率市场化内涵的多样化,包括利率决定的市场化、利率传导的市场化和利率形成机制的市场化;也有利率市场化体系的多样化,包括中央银行基准利率市场化、金融机构法定存贷款利率市场化、银行间利率市场化和债券利率市场化,只有以上部分均得以实现市场化,才是真正实现利率市场化。利率市场化的复杂性是指衍生于融资活动的利率制度与金融产权制度、金融市场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错综交杂,相伴相随,无论是对宏观经济社会,还是对银行、企业和个人,都将产生较为深远的影响。由于与中国市场经济改革相符合的金融产权制度约束的弱化、金融市场机制及结构的不完善、中国企业和银行的不完全市场化、金融救援机制的不健全等障碍的存在,不可避免地给中国利率市场化未来的改革增添了变数和难度。
    二、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进程评析
    从1978年起,我国开始了对整个经济体制的改革,金融体制改革随之进行。利率体制改革作为金融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也在逐步深化,根据利率走势和利率改革内容,可将我国利率改革分为前期的调整利率水平和结构、改革利率生成机制和利率市场化快速推进等三个阶段。在调整利率水平和结构阶段(1978年—1993年):经过近15年的改革,基本改变了负利率和零利差的现象,偏低的利率水平逐步得到纠正,利率期限档次和种类得到合理设定,利率水平和利率结构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改善,银行部门的利益逐步得到重视。在改革利率生成机制阶段(1993年—1996年):利率改革主要任务是不断通过扩大利率浮动范围,放松对利率的管制,促使利率水平在调整市场行为中发挥作用,以逐步建立一个有效宏观调控的利率管理体制。中央银行的基准利率水平和结构是金融市场交易主体确定利率水平和结构的参照系,中央银行主要是根据社会平均利润率、资金供求状况、通货膨胀率和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及世界金融市场利率水平,合理确定基准利率,利率逐渐被作为调节金融资源配置的重要手段,成为国家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杠杆。但在此期间,我国的利率管理权限仍然是高度集中的。在利率市场化快速推进阶段(1996年—至今):从1996年开始,中央银行才在利率市场化方面进行了一些根本性的尝试和探索,推出一些新的举措,其目的在于建立一种由中央银行引导市场利率的新型体制,实现利率管理直接调控向间接调控的过渡。同业拆借利率、贴现率与再贴现率、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券发行利率、国债发行利率、 3000万元以上和期限在5年以上的保险公司存款利率、外币贷款利率、300万元美元 (或等值的其他外币)以上外币定期存款利率先后得以放开,开展了利率衍生工具试点,银行间市场利率基本实现市场化,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的市场化机制正在逐步增强和深化。尽管部分金融市场的利率市场化程度大大提高,但利率市场化改革的进程还远未结束。其主要表现特征如下:
    (一)社会资金配置的市场化机制正在逐步形成
    1.以基准利率为核心的利率体系正逐步形成。经过多年的改革实践,我国利率体系已出现两个变化:一个是基准利率种类越来越少,如存贷款利率种类得到简化,大部分优惠贷款利率被取消,外币利率管理的币种减少,并正在朝最终保留一年期存贷款基准利率方向前进;另一个是各金融交易主体实际执行市场化利率越来越多,过去单一性地执行基准利率的时代已被执行以基准利率为核心上下浮动的利率体系时代所取代。中央银行通过基准利率的变动,在短暂的时间内对货币市场利率和商业银行存贷款利率产生影响,货币市场利率对中央银行利率的变动做出快速反应,而商业银行存贷款利率则对中央银行利率和货币市场利率做出充分的响应。从实际情况来看,商业银行对存贷款利率执行浮动制度越来越多,其利率水平基本围绕着中央银行基准利率这一轴心而变动;其他各种金融产品的利率水平也受一个时期内平均基准利率的影响,并充分反映长期资金供求关系和各种心理预期,一个以央行基准利率为核心、以市场利率为主导的多层次利率体系正逐步形成。
    2.部分领域资金定价初步实现市场化。近年来,国家尝试将一些资金置于市场中,通过市场机制来确定其价格,在部分领域实现了资金定价的市场化。从市场来看,包括银行同业拆借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贴现、再贴现市场等在内的货币市场以及外汇市场,已基本实现了市场化;从区域来看,在农村先行试行了存贷款利率市场化;从产品来看,国债、金融债券等非存款金融工具的市场利率已基本实行放开,大额外币利率初步实现了市场化,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管制已经放松到“存款利率只管住上限,贷款利率只管制下限”的阶段,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阶段性目标基本得以实现。就市场化程度而言,贷款利率市场化程度要高于存款利率,外币利率市场化程度要高于本币利率,农村利率市场化程度要高于城市利率,大额利率市场化程度要高于小额利率,长期利率市场化程度要高于短期利率,随着企业、居民金融意识的提高和商业银行经营机制改革的推进,利率的全面市场化目标距离我们已经越来越近。到目前阶段利率市场化改革已经只剩下少数关键步骤,已经到了厚积薄发的攻坚阶段,但是利率市场化的改革道路还依旧漫长,促使利率形成机制的市场化仍将是未来金融改革的重点。
    (二)利率市场化的实际程度落后于名义上的利率市场化
    尽管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已经取得阶段性进展,但是各类金融市场上资金的互相流动问题没有真正解决,利率的微观机制还是不完善的,价格机制、市场机制的不健全性和存款利率的强管制性,导致了中国利率市场化的实际程度要落后于名义上的利率市场化的程度。其主要表现为:
    1.操作层面上的利率市场化程度落后于制度层面的利率市场化。制度层面的利率市场化是指根据制度框架设计利率可以按照价值规律自发调节高低;操作层面的利率市场化是指金融机构特别是商业银行具备利用利率自主对各类资金合理定价的能力。在某种意义上,制度层面的利率市场化是具有象征意义和法律意义的市场化,操作层面的利率能否实现市场化才是利率能否真正市场化的关键。从我国利率体系的现实情况来看,现在除了贷款下限和存款上限以外,其他各类利率基本是可以浮动的。也就是说,从制度层面看,中国利率体系的“市场化”水平已经比较高了。但是“新兴加转轨”的经济体系,经济结构中非市场化成分较多。对各商业银行来说,长期以来,利率只是计算利息的指标,并没有被真正作为资金价格来控制成本和风险,利率的功能并没有发挥其真正的作用。银行也没有根据经济形势和市场风险调整利率的能力,在操作层面上利率的市场化程度是比较低的。
    2.中央银行利率作为基准利率的调节作用和导向引力小。首先,调整中央银行基准利率起不到调整货币供应量的作用。在发达市场经济国家,调整基准利率政策的同时也就是调整货币供应量。准确地说,在这些国家中,存在基准利率水平与货币供应总量反向变动的联系。在中国情况可能就不是这样:利率的变动并不意味着流动性的相反变动,主要基准利率和货币供应两者之间不具备显著的关联效应。其次,现行的利率管理体制下,中央银行有权管理和制定包含基准利率在内的几乎所有银行利率,如存贷款利率水平、种类和期限档次等,“只缘身在此山中”,因而中央银行利率作为基准利率很难起到导向和调节作用。第三,再贷款利率调整对商业银行的影响很小。因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以财政贴息为前提的再贷款在全部再贷款余额中占比高达54%,剩余不到一半比例的再贷款又有相当一部分是因农村信用社的改革而享受准备金低利率优惠,故对再贷款利率的调整几乎没有弹性,再贷款利率的影响面越来越小。第四,再贴现利率因再贴现量规模较小,而难以担当起中央银行基准利率的功能。第五,货币市场利率对中央银行利率形成的贡献度不大,同业拆借利率和中央银行基准利率之间的相互关系比较弱。
    3.利率浮动定价机制执行缺乏现实基础。金融机构普遍未建立或使用贷款利率定价模型,没有形成一整套完善的利率管理办法,利率管理机制僵硬,大部分商业银行分行以下没有设置专门的利率管理机构,利率管理人员大多是兼职,利率管理基本上还是停留在文件的上传下达、报表上报等日常事务上,有的业务人员素质较低,对浮动利率定价机制的形成、具体浮动利率标准的确定及资金成本的测算等相关业务知识知之甚少,无法掌握具有相对难度的浮动贷款利率政策,执行起来就存在严重的偏差。也就是说,所谓的利率管制已基本取消,只是假象,缺乏现实基础。例如,金融机构没有形成合理的贷款浮动利率定价机制,要么“浮而不动”,要么操作手法简单、“一浮到顶”。同时,国有商业银行的浮动利率定价机制和贷款浮动利率水平总体上由各自总行制定,层层上报审批增加了贷款决策的成本、延长了资金流动周期,也影响了基层行工作的积极性。
    4.利率的风险结构和水平不尽合理。现在的利率结构和水平没能反映预期投资回报率与风险之间的关系,例如,享有国家信用的“金边债券”——国债的实际利率高于同期的银行存款利率,没有体现“高风险高收益,低风险低收益”的匹配原则,中长期的存贷款利率的差异程度不能够真实反映现实的风险程度和水平。
 (一)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选择实施渐进模式是适宜的
    众所周知,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方式选择与模式确定至关重要,它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改革的成功与失败。从总体而言,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选择实施渐进模式是正确和适宜的,也是符合我国经济金融现状的,其原因在于:第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采取的是渐进性改革,利率市场化改革是整个经济市场取向改革的组成部分,我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采取渐进方式,从实际效果看,改革是成功的。故而,利率市场化改革方式应当与经济体制市场化改革相适应。第二,从国外利率市场化的过程来看,尽管有部分发达国家采取的是激进的方式进行,这与它们的经济发展水平较高、金融市场比较成熟、金融监管比较有效、各种法规相对完备等因素密切相关,这些条件在我国还不具备和完善。同时,当今世界各国再也不会象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那样盲目的开放和放松管制,而是更加注重利率市场化对一国经济所造成的风险,认真研究利率市场化所需要具备的条件,对利率市场化改革大多采取了渐进的和谨慎的做法。所以,简单效仿发达国家利率市场化方式是不可取的。第三,我国和其它发展中国家一样,随着市场经济改革的推进,利率市场化已成为金融改革的必然趋势,我们不能因为存在风险而裹步不前,也不能因为盲目而造成全面的金融风险,而要认真学习和借鉴其它国家的经验和教训,针对自己的实际情况,制订相应开放策略和步骤。鉴于我国整体经济发展水平不高以及金融市场发育还不够完善等实际情况,采取审慎态度推进利率市场化,是一种能在最大程度上避免风险和维护改革成果的现实选择。例如,确立“贷款利率管下限、存款利率管上限”这一目标本身就反映了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力求稳健的特点,充分考虑了我国金融机构自身约束力和市场机制约束力水平,以防止那些经营上出问题的金融机构通过高息揽存来掩盖现金流不足,从而严重扰乱存款市场秩序的风险,有助于维护金融机构的稳健经营和金融市场的稳定。第四,我国经济正处于转轨阶段,经济和金融的整体水平有待提高,这就决定了我国利率市场化的过程实际也是创造利率市场化条件的过程,必须渐进推进,稳扎稳打,步步为营,急于求成必然适得其反。
   利率市场化是我国金融产业走向市场的重要步骤之一,也是国民经济运行体制转变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上来的基本标志之一。我国金融业正经历着利率市场化的微观消化过程,许多矛盾和扭曲正在影响着这一改革的质量和下一步抉择。我国金融体制的既有框架容纳了现行的我国的利率体系、利率政策和利率水平决定机制,也决定了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所必然经历的路径以及所能达到的最终效果,而利率制度的效率则最终决定了我国金融体系的效率。创造条件、沿渐进路径从边际调整中有序推进、尽早防范后利率市场化问题无疑是利率体制改革目前最为重要也是具有战略意义的三项工作。

3. 我国的利率市场化改革状况?

一、我国利率市场化的提出 

党和国家非常重视我国的利率市场化改革。1993年,党的十四大《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我国利率改革的长远目标是:建立以市场资金供求为基础,以中央银行基准利率为调控核心,由市场资金供求决定各种利率水平的市场利率体系的市场利率管理体系。 

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提出,中央银行按照资金供求状况及时调整基准利率,并允许商业银行存贷款利率在规定幅度内自由浮动。 

2003年,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优化金融资源配置。 

党的第十六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进一步明确“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建立健全由市场供求决定的利率形成机制,中央银行通过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引导市场利率。” 

二、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基本思路 

根据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我国经济金融发展和加入世贸组织后开放金融市场的需要,人民银行将按照先外币、后本币,先贷款、后存款,存款先大额长期、后小额短期的基本步骤,逐步建立由市场供求决定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水平的利率形成机制,中央银行调控和引导市场利率,使市场机制在金融资源配置中发挥主导作用。 

三、利率市场化的改革进程 

自1996年我国利率市场化进程正式启动以来,经过7年的发展,利率市场化改革稳步推进,并取得了阶段性进展。 

1996年6月1日人民银行放开了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 1997年6月放开银行间债券回购利率。1998年8月,国家开发银行在银行间债券市场首次进行了市场化发债,1999年10月,国债发行也开始采用市场招标形式,从而实现了银行间市场利率、国债和政策性金融债发行利率的市场化。 

1998年,人民银行改革了贴现利率生成机制,贴现利率和转贴现利率在再贴现利率的基础上加点生成,在不超过同期贷款利率(含浮动)的前提下由商业银行自定。再贴现利率成为中央银行一项独立的货币政策工具,服务于货币政策需要。 

1998年、1999年人民银行连续三次扩大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幅度。2004年 1月1 日,人民银行再次扩大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贷款利率浮动区间扩大到[0.9,1.7],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浮动区间扩大到[0.9,2] ,贷款利率浮动区间不再根据企业所有制性质、规模大小分别制定。扩大商业银行自主定价权,提高贷款利率市场化程度,企业贷款利率最高上浮幅度扩大到70%,下浮幅度保持10%不变。在扩大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利率浮动区间的同时,推出放开人民币各项贷款的计、结息方式和5年期以上贷款利率的上限等其他配套措施。 

进行大额长期存款利率市场化尝试,1999年10月,人民银行批准中资商业银行法人对中资保险公司法人试办由双方协商确定利率的大额定期存款(最低起存金额3000万元,期限在5年以上不含5 年),进行了存款利率改革的初步尝试。2003年11月,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可以开办邮政储蓄协议存款(最低起存金额3000万元,期限降为3年以上不含3 年)。 

积极推进境内外币利率市场化。 2000年9月,放开外币贷款利率和300万美元(含300万)以上的大额外币存款利率;300万美元以下的小额外币存款利率仍由人民银行统一管理。2002年3月,人民银行统一了中、外资金融机构外币利率管理政策,实现中外资金融机构在外币利率政策上的公平待遇。2003年7月,放开了英镑、瑞士法郎和加拿大元的外币小额存款利率管理,由商业银行自主确定。2003年11月,对美元、日元、港币、欧元小额存款利率实行上限管理,商业银行可根据国际金融市场利率变化,在不超过上限的前提下自主确定。 

回顾1996年以来利率市场化改革的进程,中国人民银行累计放开、归并或取消的本、外币利率管理种类为119种,目前,人民银行尚管理的本外币利率种类有29种。今后,随着金融机构改革和利率市场化的稳步推进,人民银行将不断扩大金融机构的利率定价自主权,完善利率管理,并通过中央银行的间接调控,引导利率进一步发挥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和调控宏观经济运行的作用。

我国的利率市场化改革状况?

4. 关于中国利率市场化得改革

对我国利率市场化的思考摘要:科学分析、比较和借鉴了其他市场经济国家利率市场化成功改革的经验,客观评价了我圆利率市场化改革的现状.对于顺利推进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从利率市场化的原因、利弊、条件厦利率市场化的步骤四个方面对此问题展开讨论。关键词:利率,市场化改革,经验,利率制度利率市场化是我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过程中进行金融市场改革的核心内容。利率市场化是指金融机构在资金市场上融资的利率。它是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的。供大于求时,利率下降;供小于求时,利率上升。1 我国推进利率市场化的原因1.1 利率管制影响了国内资金的充分利用。恶化了中资银行的竞争地位目前外资银行享有超国民待遇,外资银行被允许在规定的利率基础上收费,但禁止中资银行收费。这实际上相当于外资银行的贷款利率是浮动的,而中资银行的贷款利率却是管制的。国内商业银行无法根据项目风险的大小确定贷款利率,因此出现了所谓的“惜贷”现象,客观上也使贷款流向大中企业,流向国有企业,而中小企业和非国有企业难以获得赞款。这样。对利率敏感的效益好的非国有企业由于无法获得贷款而不能增加投资。削弱了利率政策的投资效应。加入WTO后,不推动利率市场化,必将束缚国有银行的手脚。使中资银行的网点优势无法发挥。国有银行将在竞争中处于劣势。1.2 利率机制僵化使宏观调控受到约束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金融市场在政府推动下逐步发展.但由于利率管制和债券利率没有与风险程度挂钩。各种债券为主导的资本市场利率和同业拆借利率、公开市场利率为主导的货币市场利率没有形成合理的比例关系。货币政策要通过金融市场传导。利率作为金融市场的核心结构受到管制。无法形成具有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和灵活的利率体系。必然使货币政策效应大打折扣。1.3 利率市场化是与国际金融市场接轨的客观要求加入WTO。这意味着我国的金融业将全面融入国际金融市场。按照协议.我国要承担的义务之一就是进一步开放金融市场.必须遵循国际银行业经营管理的“游戏规则”,建立起敏感的价格信号系统,完善市场机制。这必然要求建立利率的市场形成机制。同时,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各国经济间的联动性和趋同性大大增强了,这就要求各国的经济机制日趋接近。显然,我国现行的利率管制同国际金融市场普遍执行利率市场化的机制是不接轨的,造成国内的资本市场同国际资本市场脱节。总之,利率市场化是我国扩大改革开放和发展开放型经济的客观要求,是为适应国际经济发展趋势而主动进行的理性选择。2 利率市场化的利弊2.1 收益分析随着改革逐步深入、经济发展已到了一定程度.管制利率已不合时宜,其成本已远远大干收益,利率市场化已是不可逆转的趋势。适时适度进行利率市场化有非常巨大的收益。首先,利率市场化对金融资源配置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优化资源配置是市场经济的重要职能。若金融资源配置不够优化,哪怕是很小的偏差,都会使整体经济的效率损失显著。其次.中国的一个特殊情况就是就业压力非常大。中国每年须解决1 00O万人新增就业。近年来统计数字表明。解决新增就业的最主要贡献来自于城镇中小企业。如何更好地服务于中小企业。特别是利率政策如何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使其获得贷款或其他渠道的融资。在相当程度上有赖于利率市场化改革这项重要任务的推进。第三.中国于2006年银行业全面对外开放.包括市场准入、客户范围和人民币业务。但中资金融机构目前有一个致命的弱项.就是产品定价的能力差。特别是贷款产品定价经验不足,因为过去利率方面管制多,没有机会去做。假如不主动进行利率市场化改革.就很有可能使我们在市场博弈中.非常被动地接受变相的市场利率化,即接受市场利率宴际上在某种程度已经市场化的现实.其结果可能会使他们在未来激烈的竞争中处于某种劣势。2.2 风险分析2.2.1 利率市场化会造成存贷利差的收窄利率市场化是相对于利率管制而育的。有管制的利率会扭曲资金的真实供求,无法把社会资金最有效地配置到所需要的地方。而在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中,当利率管制取消之后 商业银行对优质客户的追逐会使贷款利率下降。而对存款的竞争叉会造成存款利率的上升,其结果往往是商业银行的利差收窄。如果收窄的利差不能有效覆盖风险。银行将被迫接受利润下滑甚至破产倒闭的命运。利率市场化带来的利差收窄,实际上是资金作为生产要素参与市场竞争,对管制利率条件下形成的超额利润的丧失,是社会平均利润率下降规律在商业银行领域的表现。目前,我国仍旧对存款利率实行上限管理、对贷款利率实行下限管理。目的也是为了避免突破两个界限而引发过度竞争。

5. 中国的利率市场化改革

你具体要问什么呢?还是先给你一个答案吧
 
利率市场化进程:
 
--1996年6月1日,人民银行放开了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1997年6月放开银行间债券回购利率.1998年8月,国家开发银行在银行间债券市场首次进行了市场化发债,1999年10月,国债发行也开始采用市场招标形式,从而实现了银行间市场利率、国债和政策性金融债发行利率的市场化.
 
--1998年,人民银行改革了贴现利率生成机制,贴现利率和转贴现利率在再贴现利率的基础上加点生成,在不超过同期贷款利率(含浮动)的前提下由商业银行自定.再贴现利率成为中央银行一项独立的货币政策工具,服务于货币政策需要.
 
--2004年1月1日,人民银行在此前已二次扩大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的基础上,再次扩大贷款利率浮动区间.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贷款利率浮动区间扩大到基准利率的0.9-1.7倍,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浮动区间扩大到基准利率的0.9-2倍,贷款利率浮动区间不再根据企业所有制性质、规模大小分别制定.扩大商业银行自主定价权,提高贷款利率市场化程度,企业贷款利率最高上浮幅度扩大到70%,下浮幅度保持10%不变.
 
同时,进行大额长期存款利率市场化尝试,1999年10月,人民银行批准中资商业银行法人对中资保险公司法人试办由双方协商确定利率的大额定期存款(最低起存金额3,000万元,期限在5年以上不含5 年),进行了存款利率改革的初步尝试.2003年11月,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可以开办邮政储蓄协议存款(最低起存金额3,000万元,期限降为3年以上不含3 年).
 
--积极推进境内外币利率市场化.2000年9月,放开外币贷款利率和300万美元(含300万)以上的大额外币存款利率;300万美元以下的小额外币存款利率仍由人民银行统一管理.2002年3月,人民银行统一了中、外资金融机构外币利率管理政策,实现中外资金融机构在外币利率政策上的公平待遇.2003年7月,放开了英镑、瑞士法郎和加拿大元的外币小额存款利率管理,由商业银行自主确定.2003年11月,对美元、日圆、港币、欧元小额存款利率实行上限管理,商业银行可根据国际金融市场利率变化,在不超过上限的前提下自主确定.
 
目前,人民银行尚管理的本外币利率种类有29种.

中国的利率市场化改革

6. 中国利率市场化进程及其论述

楼上对进程讲的不错,我斗胆来论述论述。利率的市场化,意思是,现在是利率是非市场化的,是受国家管制,而非由市场上的供需关系决定资金价格的。对资金的价格作出强制规定和对商品价格作出限制是一样的,会扭曲资源的配置,使想借钱的人借不到,有资金的人不能得到造成福利损失,降低金融机构的效率。
但是利率非市场化也是有好处的。
从国家经济发展角度说,这种低估汇率,压低利率的金融抑制是有其道理的,在发展中国家中国也非孤例,因为低贷款利率有利于降低企业成本,给企业降低负担。但是,这种优厚条件往往为国企所得,中小企业想贷到款,要支付更高的资金价格。此外,存贷利差较大也是由于国家对银行业垄断的一种保护。
从调控角度讲,中国的货币间接调控水平的准确性还有待提高,如果利率市场化推进过快,影响到宏观变量,那么政府会有别的考虑
从银行角度讲,其实不存在这个风险识别问题,多少年以前就可以实现了的.....借口罢了。

7. 试述我国的利率市场化改革

建国初期,为迅速集中资源、重建经济,稳定物价,国家对利率进行了严格管理,并灵活调整利率水平、实行差别利率,有力地支持了国民经济的恢复。
  
 文革期间,受对利率认识的局限和左的思想的影响,利息被看作某种资本主义的东西,利率管理也向简化档次、降低水平的方向发展,利率在国民经济中的调控作用不断弱化,但利率集中管理的体制仍然没有改变。
  
 1978年以后,随着经济建设中心地位的确立,国民经济管理逐步由实物管理转向价值管理,调控方式逐步由以指令性计划为主的直接控制转向以经济手段为主的间接调控,利率在国民经济宏观调控中的重要性重新显现出来,利率管理体制也不断得到完善和发展。
  
 1988年10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下发了《关于加强利率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首次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对利率管理进行了专门规范,初步明确了人民银行利率管理的主体地位和管理范围。1990年人民银行下发了《利率管理暂行规定》,对人民银行利率管理的职责范围进行了全面的界定,并明确了人民银行各级机构在利率管理中的职责。此时,人民银行对利率管理的范围覆盖了几乎涉及所有资金价格和对计息规则的管理。在完善利率管理制度的同时,通过适度扩大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浮动幅度和下放利率浮动权的形式,对利率管理体制改革进行了积极尝试。
  
 1996年随着统一的银行间市场的建立,利率管理体制改革迈上了新台阶。金融机构间的批发业务利率逐步放开,人民银行管理的利率范围不断缩小,利率管理种类不断简化;人民银行针对不同性质资金和不同行业制定的差别利率政策逐步减少,利率管理承担的财政职能逐步弱化,而对宏观经济灵活调控的职能不断增强。1998-1999年人民银行连续三次扩大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贷款利率的浮动幅度,并统一了不同期限档次利率的浮动政策,使金融机构的定价权逐步扩大。
  
 1999年3月2日,人民银行修订并下发了《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强调了利率杠杆对国民经济的调节作用,进一步简化了利率管理的种类,明确了人民银行利率管理和金融机构自定利率的范围。使利率管理体制改革的成果以规范的形式明确下来。目前,我国利率管理基本上是在该《规定》的框架内进行。
  
 在外币利率管理方面,1984年以来,人民银行授权中国银行公布境内外币存贷款利率。2000年,人民银行改革了外币利率管理体制,放开了境内外币贷款利率和3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外币)以上的大额存款利率,3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外币)以下的小额外币存款利率由人民银行对外公布。2002年3月,人民银行统一了中、外资金融机构外币利率管理政策。将境内外资金融机构对境内中国居民的小额外币存款,纳入人民银行现行小额外币存款利率管理范围,实现中外资金融机构在外币利率政策上的公平待遇。
  
 回顾1996年以来利率管理体制改革的进程,中国人民银行累计放开、归并或取消的本、外币利率管理种类为114种,目前,人民银行尚管理的本外币利率种类有34种。今后,随着金融机构改革和利率市场化的稳步推进,人民银行将不断完善利率管理,扩大金融机构的利率定价自主权,并通过人民银行的间接调控,引导利率进一步发挥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和调控宏观经济运行的作用。
 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必要性
  
    利率其实就是资本的价格,是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基础。在市场经济中,资本是连接生产、销售、消费等环节的基本要素,利率提高,资金就会流向银行,导致消费和投资下降,经济增长速度就要放缓;反之,资金就会倒流,消费和投资就要扩张,经济增速就将加快。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在价格领域,尤其在商品价格领域的改革是有目共睹的,但利率仍然受到管制。
  
 随着金融市场的开放,利率市场化已经成为了金融市场改革的主要内容。利率市场化是指金融机构在货币市场经营融资的利率水平由市场供求来决定,它包括利率决定、利率传导、利率结构和利率管理的市场化。实际上就是将利率的决策权交给金融机构,由金融机构自己根据资金状况和对金融市场动向的判断来自主调节利率水平,最终形成以中央银行基准利率为引导,各种利率保持合理利益和分层有效传导的利率体系。利率市场化是我国金融产业走向市场的重要步骤之一,也是国民经济运行体制转变到市场经济上来的基本标志之一。中国要实现对外开放,参与经济和金融的全球化,必须将人民币利率问题、人民币自由兑换问题、汇率问题、资本项目开放问题结合起来综合考虑。如果国际资本完全开放,汇率就应该自由化,这必然要求人民币利率市场化,以调节汇率。而利率是金融市场适应开放形势的核心要素,为适应这一开放形势,我国现行的利率体系走向市场是多方面外部因素作用而成的必然。
  
1.从国际实践的角度来看。80年代以来,国际金融市场上利率市场化已成趋势,美国于1986年3月成功地实现了利率市场化,日本于1994年10月最终成功地实现了利率市场化。通过国际视角利率市场化的实践、经验与教训的比较,已经证明利率市场化在实现内外均衡、保证金融资源优效配置、促进经济增长等方面起着重要的调节作用,已被世界各国所采用。我国的国民经济运行体制要转变到真正意义上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上来,就必须扬长避短,借鉴和吸收世界各国的先进生产方式和管理经验。
  
2.从加入WTO的角度看。一方面,中国加入WTO后,在5年后取消外资银行开展人民币业务的地域和客户服务限制,并可以经营银行零售业务,银行业的所有业务将彻底放开。如此,中国的银行将最先面临外资银行的空前挑战。入世"后,在华外资企业和外资银行可以到国际资本市场进行低成本融资,部分中资企业也可以向外资银行融资,这就促使了本币和外币的融通以及国际资本的流入和流出,也加大了利率管制的难度。而另一方面,我国银行业面对的现实情况是沉重的历史包袱、高比例的不良资产、盈利能力差等,再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实行利率管制政策和欠发达的金融市场,这不利于商业银行吸收大额存款和到资本市场去融资,从而提高了资金成本和降低了资本边际效应,丧失了资本来源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商业银行执行由中央银行按期限长短确定的法定存贷款基准利率,贷款利率水平与贷款风险不相匹配,形成利率倒逼机制--银行贷款利率偏低,创利空间狭小,加上以前高利率和保值储蓄吸收的存款兑付,使应付息形成大量赤字,形成不少银行实际亏损,从根本上制约了金融发展→金融创新→资本扩张→资本积累→资本再扩张的发展思想。面对内忧外患,中国银行业又谈何容易在加入WTO后与外资银行在国际资本市场上展开新一轮较量,不在改革中"创新"就在竞争中"淘汰",为适应这一开放形势,我国现行的利率体系走向市场化是势所必然。
  
3.从外汇管理的角度看。从理论上说,在资本自由流动的条件下,不仅境内和境外的外币利率不应当存在稳定的利率差,而且人民币利率和境内外币利率和国际金融市场利率之间也难以形成稳定的利率差。首先,如果境内外币利率低于境外利率,必然推动境内外币资金的外流。其次,人民币利率和境内外外币利率的差额,也会诱导人民币与外币之间的资金转换和境内外的资金流动,特别是境内外币利率与人民币利率的差异,必然诱使居民在毋需承担资本外逃的成本和风险的条件下设法将本币转换成外币。这样,本币利率与境内外币利率之间的稳定的利率差就难以存在。因此,有效的外汇管理是近年来,特别是东南亚金融危机爆发以来保持人民币利率、境内外币利率和国际市场利率之间较大的、比较稳定的利率差的重要原因之一。但是,外汇管制需要付出相当大的成本。国际经验表明,目前还不存在一种在长期内持续有效的外汇管制政策措施。因此,通过外汇管制维持本外币之间的稳定的利率差只能视为在特定经济发展阶级的特定政策的产物。随着中国即将加入WTO,境内外资金流动的规模更大,流动方式更为复杂,继续依靠简单的外汇管制措施可能难以继续取得令人满意的效果。在这个阶段,不失时机去推动利率市场化改革,在缩小本外币利率差额的同时,也会减轻实施外汇管制的政策压力,使得积极稳妥地放开更多的本外币沟通的渠道成为可能。
  
4.从中小企业发展的角度看。我国的中小企业(包括国有中小企业、乡镇企业、私营企业等)在GDP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中小企业在推动国民经济的发展、增加就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加快产业升级等方面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中央最近提出给予中小企业"国民待遇原则",为中小企业进行融资提供了便利条件。但是,目前的利率管制政策,也不利于中小企业融资的要求。近几年中国人民银行虽然对中小企业贷款利率的浮动幅度做过调整,但由于上浮幅度扩大,下浮幅度未变,结果是中小企业的借款成本仍大大高于大型企业,严重阻碍和制约了中小企业的正常发展。如何克服这一瓶颈,利率市场化改革将成为中小企业特别是中小高科技企业发展与创新的助推器,利率市场化改革就成为众望所归。

试述我国的利率市场化改革

8. 关于“我国利率的市场化改革”的论文

我们对于中国的利率市场化改革有如下几个观点和判断:

第一,中国利率市场化仍处起步阶段,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在过去的十几年中,在人民银行的主导下,中国利率市场化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若以利率市场化的应有之义来衡量,这一改革还未取得实质性的进展。粗略判断我们目前所处的阶段,可能还没有达到美国利率市场化改革(即取消Q条例)开始前的水平。在美国开始利率市场化改革时,其早就有市场化的基础利率体系,而且,在金融市场上,存款替代类金融产品的发展已经达到了相当的规模。

对比我们目前的情况:首先,基础利率体系(Shibor)仍在建设和完善当中。而且,更重要的是,只要对存、贷款的利率管制存在,Shibor就不能完全由市场决定。这一现实,极大地限制了Shibor的作用及其发展前景;其次,存贷款的替代产品(特别是存款的替代产品)受到了较为严格的限制,发展规模有限,这也会使存贷款(特别是存款)利率自由化缺乏定价基础。

第二,中国利率市场化改革所面临的倒逼压力不大,改革进程加速的可能性较小。通货膨胀预期对存款增长有一定的压力,但在替代品匮乏且受严格管制的情况下,还不至于形成严重的脱媒现象。而在经济思潮和国际发展趋势方面,金融危机后世界范围内金融管制的强化,也为我们化解了很多来自外部的压力。

第三,制度因素的存在,会对利率市场化形成约束。利率市场化的核心要义,在于由市场供求来决定均衡的利率和融资数量。在我国目前的体制下,市场的资金供给面临诸多制度因素的影响。比如,外汇占款、法定存款准备金率调整、信贷规模控制等。只要这些因素存在,利率市场化的功能和作用就会受很大的限制。

综合以上的判断,我们对中国利率市场化的前景提出这样几个观点和建议:

首先,从长远看,利率市场化改革对于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促进经济长期可持续增长,有着积极和深远的意义。但在中短期内,由于改革动力、制度约束以及相关风险方面的原因,不能、也不应该要求这一改革有较快的进展。而且,从改革的逻辑和顺序看,利率市场化改革有其所依赖的制度前提,不能单兵突进。在开始实质性的利率市场化改革之前,很多基础性的制度:包括企业、银行的治理结构,银行的退出机制,存款保险制度,外汇管理制度等,都需要取得较大的进展。

其次,应在确保金融体系稳定的前提下,进行适度调整,兼顾各方利益,确保改革的稳步推进。既往的利率市场化改革,采用了“先贷款、后存款”,“先短期、后长期”,“贷款下限、存款上限”的步骤。这种改革思路,事实上是将早期经由存、贷款利率管制为企业提供的补贴,改变成为银行提供补贴。这种补贴的存在,为中国银行业改革的顺利完成提供了极大的支持,同时也有效地维护了银行体系的稳定。但是,在商业银行的改革基本完成之后,这种补贴的继续存在,事实上已演变成了一种过度保护。建议在未来的利率市场化改革或调整中,应在保证银行体系稳定的前提下,有意识地压缩银行的利差空间,将对银行的部分补贴转移给企业以及广大储蓄者,以优化整体经济的产业结构和收入分配结构。

最后,具体到利率市场化的进程安排上。人民币存贷款利率是目前最后受到管制的利率,也是未来利率市场化改革的主要内容。当然,在其中,人民币存款利率改革应该是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核心内容和关键所在。

从目前看,贷款利率市场化的条件已经相对成熟,替代品市场发展程度较高、规模也较大,而且金融机构的贷款定价能力在过去一段时间里也已经有了长足的发展。因此,可以考虑在未来几年中,逐步加大贷款下浮区间,并直至完全取消。


存款利率市场化的进程则相对漫长。一方面是因为储蓄存款在银行的资金来源中占据主导地位,其利率的放开,对银行的资金成本以及相关经营会造成非常大的影响;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存款替代产品市场的发展较为滞后(这种滞后和监管当局为减少对银行的冲击,有意进行限制有关),银行存款缺乏市场化定价的基础。因此,作为先期准备,存款利率市场化的早期重点工作,应该以培育替代品市场为主。从其他国家的经验来看,可转让存单(CDs)是最重要的存款替代品,存款利率的市场化也基本肇端于大额可转让存单市场的发展。之后,随着存款替代品占银行资金来源比重的逐步上升,最终实现存款以及银行所有资金来源的利率市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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