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有工资吗?

2024-05-10 15:53

1. 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有工资吗?


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有工资吗?

2. 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发给他们工资吗?

问: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发给他们工资吗?
答:君同法律在线咨询为您解答
劳务人员的薪酬,参照市场价格和用人单位的工资标准,具体可以双方协商,综合考虑劳务人员的风险程度、管理责任、人均工资和劳务人员数量及缴纳服务费方式的等因素。

3. 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有工资吗


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有工资吗

4. 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有工资吗

  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仍能得到工资。根据法律规定,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相关法律可参考: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
,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5. 在劳务派遣中用工单位需要做哪些工作

1、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2、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3、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4、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条【劳务派遣单位的告知义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第六十二条【用工单位的义务】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第六十三条【被派遣劳动者同工同酬】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第六十六条【劳务派遣的适用岗位】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在劳务派遣中用工单位需要做哪些工作

6. 不做劳务派遣岗位以后还能做什么工作?

首先,目前就业压力肯定是越来越大,找工作可能先是看学历再是看能力
1、如果你的学历是大专或本科,有工作经验,找一份一般的工作应该难度是不太大的,如果还有自身的专业知识,那应该就会加分很多,但前提在于你的心性不能太浮躁,有明确的方向,合理的定位。这定位取决于你自身的技术能力,在工作中你的优势所在,那样才会实现自我价值,找到方向。
2、如果没有学历,只是工作经验,那么如果你想找工作必须得想好你以后想做什么,在此基础上去提高这方面的知识,目前像成人高考之类的教育机构也比较多,在学技术的基础上也提高了自己的水平,但前提在于前期你得静下心,在保证每月还有小部分的经济收入基础上去努力
3、想好自己想做什么的基础上也可以选择学徒类之类的工作,也能获得一技之长
现在的社会不是看学历就是看能力,只有自己先提高自己,才能有一个高的格局

7. 劳务派遣工可否长期派遣

劳务派遣工不可以长期派遣。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扩展资料: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参考资料: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劳务派遣工可否长期派遣

8. 被劳务派遣的员工在上班时间内还要接受原公司的工作吗

首先没有“原公司”和现在“用工单位”这种概念! 
你的公司就是“派遣公司”,也就是说你的劳动关系在“劳务派遣公司”,你就是“劳务派遣公司”的员工。 
当“派遣公司”把你派遣到“用工单位”后,你的业务工作肯定是由“用工单位”安排,而不由“派遣公司”安排! 
至于“派遣公司”让你在上班时间内还要接受其他工作是不符合规定的!(这种问题只能说属于私下的事情),按规定你完全没有必要去做!(做与否自己衡量) 
要搞清这个关系首先要了解什么叫“劳务派遣”! 
简单理解:劳务派遣就是“人才租赁”。你是“劳务派遣”公司的人,用人单位把你租过去用,在这个期间,你接受“用工单位”的业务管理!可你的人事关系却归“派遣公司”,他们负责你的工资发放、社会保险缴纳等(这些费用由“用工单位”打给“派遣公司”,后“派遣公司”又给你们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