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可否用于非农业建设

2024-05-09 12:57

1. 目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可否用于非农业建设

 《土地管理法》第63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才旦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转移的除外。"根据这一规定,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原则上不允许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只有一种情形可以例外,就是对于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原因使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的情形。这种情形是指乡镇企业破产、兼并,企业的资产(包括厂房等)发生转移而导致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如果土地上没有建筑物等设施,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将不允许转让,也不得转让用于非农业建设。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8条规定:"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所有的土地,经依法征用转为国有土地后,该幅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方可有偿出让。

目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可否用于非农业建设

2. 全国土地分类是分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三大类,这和只分两大类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有什么区别?

《土地管理法》中将土地分为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中按照一级类和二级类对土地进行分类。
可以这样理解,《土地管理法》中是很笼统的分类,《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是更完备的分类。具体工作中,更多的是以《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中的分类标准进行处理。

3. 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的国家规定

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1995年3月11日国家土地管理局[1995]国土籍字第26号发布)目 录第一章 总 则第二章 国家土地所有权第三章 集体土地所有权第四章国有土地使用权第五章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第六章 附 则

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的国家规定

4. 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还有

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还有未利用地。同时国家还细分了八类土地;并形成两个层次的土地使用体系。我们在利用土地时,不得擅自更改土地用途。八大类: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居民点及工矿用地、交通用地、水域、未利用地。1.其中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归入三大类中农用地的二级类,分类标准没有区别2.居民点及工矿用地归入建设用地二级地类,没有明显区别3.交通用地中的农村道路归入三大类农用地中其他农用地的三级类,其余归入建设用地的交通用地类4.水域最复杂,坑糖水面归入三大类的其他农用地中的坑糖水面及养殖水面,沟渠归入其他农用地中变为农田水利:水库水面和水工建筑归入三大类建设用地中的水利用地,其他归入未利用地的其他类中未利用地除田埂在三大类中归入农用地的其他用地以外,其余继续计入未利用地《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采用一级、二级两个层次的分类体系,其中一级类包括十二大类: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特殊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其他土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条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5.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可否用于非农业建设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一般不可以用于非农业建设,但以下情形可用于非农建设:
1、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
2、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
3、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转移土地使用权。
一、农村建设用地可以盖房子吗
在农村村民几乎都是通过自建房的方式来满足各自的居住需求,那么很多人就有疑问了,农村建设用地可以盖房子吗?农村建设用地是否可以盖房子得视情况而定,最主要得看土地的性质。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43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农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依法经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除外。但是,农村建设用地经流转需要注意以下的事项:第一、出让使用权须经村民同意;第二、集体土地不得开发商品房;第三、土地收益百分之五十用于社保;第四、制定基准地价防止炒卖。
二、村委会能私下跟占地单位签征地协议吗
建设单位经批准的建设项目需要占用农村集体农用地的,必须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由人民政府依照法定程序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和土地征收手续。农村集体土地经征收程序转为国有土地后,建设单位再通过有偿使用或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因此,村委会不能擅自与用地单位签订征地协议。
《土地管理法》和《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的规定,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时所办理的征地程序分以下几个步骤:(1)预选符合规划的农用地。征用农村土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否则,不得使用该土地。用地单位在初步选定某农用地为建设用地后,首先应向国土资源、建设、规划等部门咨询是否符合该
农用地的各项规划。(2)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报告。确认农用地可用于建设后,应根据建设部门的要求,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报告,并向建设部门提交用地申请,由建设部门审查,符合的,由用地单位按规定缴纳选址规费,建设部门颁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3)提交用地预审申请。农用地转用或土地征收经依法批准后,用地单位应持《选址意见书》两年内向同级国土资源局提出用地预审申请,由该国土资源局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4)办理立项等手续。用地单位凭《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向建设部门、环保局等办理立项、规划、环保许可等手续,并缴纳各项审批费用。(5)提交用地正式申请。用地单位再持以上各项审批文件,向原作出预审的国土资源局提出项目用地的正式申请。(6)办理审批手续,批准用地。由国土资源局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地方案和供地方案,分不同类型,经各级人民政府审批。(7)土地征收。由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对农用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进行征收,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办理征地手续。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以上各项补偿,应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由用地单位全额支付。用地单位未按期全额支付到位的,政府应拒绝发放建设用地批准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有权拒绝建设单位动工用地。(8)领取用地批准文件。国土资源局根据批准的供地方案,在征地的补偿、安置补助完成后,向用地单位发出批准用地文件和《建设用地批准书》。(9)缴纳出让费,获得土地使用权。土地征收后,该土地即成为国有土地,由国土资源局与土地使用者按照相关规定,签订《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出让供地。用地单位按约定缴纳出让费用。(10)办理建设项目审批手续,开始建设使用土地。签订合同并按约缴纳费用后,用地单位才真正获得该土地的使用权,用地单位即可办理建设项目的相关审批手续予以施工建设。
三、农村哪些土地可以建房
农村可以建房的土地为:
1、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
2、农村村民建住宅,可占用一般耕地等农用地,但不能占用基本农田,农用地主要用于农业生产,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不可避免的会要占用农用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因建设用地不够用等原因,农村村民建住宅占用农用地的情况是普遍存在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二条
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通过出让、转让使用权或者出租等方式用于非农业建设,或者违反本法规定,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可否用于非农业建设

6.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可否用于非农业建设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法定条件是: 1、可以使用 集体土地 的情形包括: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转移 土地使用权 。 2、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应当向县级政府登记、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以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九条规定,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农村村民住宅等乡(镇)村建设,应当按照村庄和集镇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建设用地,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并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7.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可否用于非农业建设

法律分析:不可以。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可否用于非农业建设

8. 什么叫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1、农用地是指: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设施农业用地、农村道路、坑塘水面、其他农用地等。
2、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是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能源、交通、水利、通信等基础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用地等,付出一定投资(土地开发建设费用),通过工程手段,为各项建设提供的土地。
3、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主要包括荒草地、盐碱地、沼泽地、沙地、裸土地、裸岩等。

扩展资料
未利用地分类
1、荒草地:树木郁闭度<10%,表层为土质,生长杂草,不包括盐碱地、沼泽地和裸土地。
2、盐碱地:表层盐碱聚集,只生长天然耐盐植物的土地。
3、沙地:表层为沙覆盖,基本无植被的土地,包括沙漠,不包括水系中的沙滩。
4、裸土地:表层为土质,基本无植被覆盖的土地。
5、裸岩石砾地:表层为岩石或石砾,其覆盖面积>50%的土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农用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建设用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未利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