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提涨工资行吗

2024-05-13 08:59

1. 劳动合同到期提涨工资行吗

可以。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合同的内容,可以经过双方共同协商在公平公正的情况下共同签署,在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对原有工资条款进行变动,涨工资就属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合同条款的协商。
一、签合同基本原则都有哪些
签合同的原则有:
平等原则。这一原则包括三方面内容:1、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2、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对等。3、合同当事人必须就合同条款充分协商,取得一致,合同才能成立。
自愿原则。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公平原则。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善良风俗原则。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二、关于劳动合同履行的原则
劳动合同履行的概念是指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完成各自义务的行为。劳动合同的原则是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必须做到主体合法、内容合法、形式合法、程序合法,在合法的前提下,劳动合同的订立必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是双方“合意”的表现,不能是单方意思表示的结果。
三、签订劳动合同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劳动合同的订立条件是:
(1)劳动合同的主体应当适格。即用人单位为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
(2)意思表示真实。即双方订立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3)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满足的其他条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劳动合同到期提涨工资行吗

2. 劳动合同到期提涨工资行吗

法律分析:可以。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合同的内容,可以经过双方共同协商在公平公正的情况下共同签署,在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对原有工资条款进行变动,涨工资就属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合同条款的协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3. 合同到期可以要求加薪吗?

法律分析:
当然可以要求加薪了,你随时都可以要求加薪,这跟续签不续签劳动合同是两码事,当是没有必然联系的。你要是觉得之前的工资太低,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加薪的要求,但是用人单位也是有权拒绝的。这个劳动合同呢,是你到期了,要在维持原来合同的条款的基础上,你可以选择续签或者不续签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三条 合同编的调整范围,本编调整因合同产生的民事关系。
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的定义和身份关系协议的法律适用,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效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百六十六条 合同条款的解释,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
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
第四百六十七条 无名合同及涉外合同的法律适用,本法或者其他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合同,适用本编通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适用本编或者其他法律最相类似合同的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四百六十八条 非因合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适用,非因合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适用有关该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编通则的有关规定,但是根据其性质不能适用的除外。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四百六十九条 合同订立形式,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主要条款与示范文本,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四百七十一条 合同订立方式,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的定义及构成要件,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四百七十三条 要约邀请,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第四百七十四条 要约生效时间,要约生效的时间适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
第四百七十五条 要约撤回,要约可以撤回。要约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

合同到期可以要求加薪吗?

4. 合同到期涨工资怎么谈

如果你觉得自己的付出与得到的回报不相符,如果你认为你的潜力足以压过你身边的平庸之辈,那么你就不妨把你的加薪要求直接向老板提出来。你不愿提或不敢提,知情人反而会觉得你这人缺乏激情,不思进取。要知道,精明的老板有时宁愿给一个敢为天下先的“激进分子”加一千,也不愿给10个按部就班的平庸之辈人均加一百块钱。
      薪酬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都是十分重要的,因为薪酬就代表着生活水平,毕竟我们每个人都希望自己的生活的好一些。有的朋友和公司的合约就要到期了,但是又不满现在的工资水平。想要和公司谈判加薪,却不知道怎么开口。今天小编就给大家讲讲合同到期如何谈加薪。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 用工单位的义务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一、合同到期如何谈加薪      老板给员工加薪,意味着他自己要因此承担部分损失。当你打定主意准备向老板提出加薪要求的时候,一定得先给自己作一番正确的评估,即你在公司的资历怎样,你在老板心中的分量重不重,你最近出色地完成了哪些项目,这些项目为公司带来了多大的利润,你认为你未来还会为公司作出哪些贡献,你的离去是否会为公司带来某种损失总之对自己有一个正确的评估,你就能知彼知己,有的放矢,既不会让老板为难,也能让大家知道你是否真正“薪有所值”。二、选择适当的时机      当老板沉浸在成功的喜悦中,或是他的家人有什么喜事而使他轻松愉快的时候,你向他提出适当的要求他就比较容易接受。      从你自身来说,由于你的努力,公司近期业绩增长,或者你刚刚完成了某个大项目为公司增了光,这个时候,你向老板提出加薪要求,他也会慎重考虑一番。再者就是你看到同行业的许多员工都不同程度地加了薪,老板心里也有数,正在等待观望中,你适时地捅破这层纸,他也会欣然接受,顺水推舟。三、善开“金”口几招式      向老板提加薪要求其实是一招险棋,弄不好就会因此而被“扫地出门”,或者即使没赶你出去,今后也会对你“另眼相看”。所以,善开“金”口是既不让老板对你反感又能让你腰包鼓鼓的前提。托人传话      作为一般员工,你也许不会经常直接和老板打交道,但部门经理会对你了解得更多一些,而部门经理则是老板经常要召集开会的人之一。除此之外,老板身边也有比较亲近的人,通过他们转达你的加薪要求有时比你直接开口效果更好。当然这里你得把握好一个“度”,即能替你传话的人一定是了解你、理解你、同情你的人,这样他在传话的过程中就能把话说得婉转些、圆满些,即使遭到拒绝,面子上也不至于太尴尬,因为你毕竟没和老板“正面交锋”。四、适时“提醒”      记得五年前,我在南方一家公司打工,由于初来乍到,不懂规矩,每到发工资时总爱向别人打听:“哎,这个月你拿了多少?”谁知他们一个个都讳莫如深,三缄其口。后来我才明白个中奥妙,因为每个员工的工资是不一样的。但在一个偶然的机会里,我还是发现我的工资连续好几个月比与我做同一样事的同事少了好几百块钱。于是我趁向老板送材料的机会向他作了一番“提醒”:“老板,实在是不好意思,有一件事我一直没弄清楚,我发现这几个月我的工资比我的同事少了好几百块钱,是不是我的试用期已过而正式聘用的相关手续还没有办妥(其实我知道人事部门已经给我办好了手续)”当时老板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反应,而是很认真地答应替我过问一下。第二天,他正式通知我说,真是不好意思,其实你的工资早几个月就应该加上去了,只是财务上一时没办好手续,以后有什么事如果我忘了可以提醒我一下,不要有什么顾虑,按劳分配嘛。五、假意辞职      公司真的离不开你吗?你这一走马上就有单位愿意接收你吗?新的公司薪水就一定比现在多吗?这些问题在你假意辞职前一定得吃准了,否则“偷鸡不成反蚀一把米”,那可是你自找的。      小王是公司里的业务骨干,同他一块出来打拼的一个同学在另一家公司干得有声有色,而且月薪比他多了近千元。他力邀小王加盟他们公司,并说他们老板已经给他留好了位置,承诺月薪一定比原单位多一千元。小王考虑到自己老板平时对他不薄,工作也干得很顺心,只要老板给他加个五六百元,他就不想离开原公司。但薪水毕竟是个诱惑,不提出来也不行。于是他找了机会把同学的意思向老板说了,并说如果老板有接替他的合适人选,他才会考虑离开,如果暂时还没有合适人选,他宁愿不要那份薪水继续留在公司干。老板感动之余自然明白了小王的心思。过了一个月,小王的工资袋里就多了800元钱。六、直言不讳      一个人因为暗恋另外一个人却不敢当面对他说,结果人家最终投入了别人的怀抱。这种叫人后悔不已的事在职场上也时有发生。如果你觉得自己的付出与得到的回报不相符,如果你认为你的潜力足以压过你身边的平庸之辈,那么你就不妨把你的加薪要求直接向老板提出来。你不愿提或不敢提,知情人反而会觉得你这人缺乏激情,不思进取。要知道,精明的老板有时宁愿给一个敢为天下先的“激进分子”加一千块钱,也不愿给10个按部就班的平庸之辈人均加一百块钱。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往往是创造财富最多的人。      以上就是今天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同到期如何谈加薪的相关知识。从上文中我们知道了,和老板谈加薪需要注意的几种情况。归根结底,一个人的薪酬在很大一定程度上还是取决于个人的能力,能力越高,干出的成绩越好,工资也就自然高了。

5. 劳动合同后期涨工资了怎么办

劳动合同后期涨工资了的,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重新再订立一个补充协议,将涨工资的情况附加进去。这样可不仅方便,也能够有效的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一、倒签劳动合同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倒签劳动合同可以要求赔偿。用人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在劳动者提供劳动一段时间后又与劳动者补签了合同,而且合同的期限也往往会将前段未签合同的期间予以覆盖,即构成所谓的“倒签劳动合同”。
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能得到赔偿,由相关条款规定,只是补签劳动合同并不能成为支付经济补偿金和经济赔偿金的法定理由。劳动合同法要求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补签劳动合同并不违反法律规定,但是不能产生抵销用人单位未签劳动合同应支付二倍工资的法律效果。
用人单位应摒弃一个错误认识,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就不能要求用人单位履行合同义务,工资报酬等标准也可以由用人单位随意发放。劳动者证明其在用人单位工作并不难,如果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二、用人单位可以隐瞒婚育状况解除劳动合同吗?
司法实务中认为,只有在一方当事人利益受损,而法律并无对其进行保护的具体规定时,为了避免显失公平,这种情况下,裁判机构可以援引法律的基本原则来实现对当事人的救济。
除此之外,裁判机构不宜直接以此作为裁判依据,因为,这样做会导致法律具体条款的弱化。
鉴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已经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的单方解除权,这种情况下,如果还允许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违反诚实信用的法律原则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这样做,会导致用人单位滥用合同解除权,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故用人单位不能仅以劳动者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而与之解除劳动合同。
所以,在实际生活中,不少用人单位在招聘启事中明确提出未婚要求,这样的要求涉嫌性别歧视,《宪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就业促进法》都规定了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权。
三、劳动合同书上时间怎么写?
劳动合同订立时间,就是指用人单位在什么时候订立劳动合同。依据其与劳动关系的建立来看,分为三种情况: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时订立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劳动合同生效和用人单位使用劳动者的同时发生。
(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建立劳动关系后一个月内订立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先使用劳动者,然后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建立劳动关系前订立劳动工合同。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先和劳动者订立了劳动合同,过了一段时间才使用劳动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劳动合同后期涨工资了怎么办

6. 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还没有到涨工资怎么办

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过了没涨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试用期工资一般为正式工资的百分之八十,试用期通过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资;试用期工资已经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额支付的,通过试用期后可以不涨工资。
一、劳动者的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
劳动者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试用期工资和正式工工资一样吗
试用期是指包括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工资计算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1)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以北京市(2)为例,2017年北京市最低工资每月为2000元人民币,因此劳动者在试用期中的工资不得低于2000元的标准.注意:不同地区、不同单位工资标准不同,对试用期工资的标准也不尽相同,以实际情况为准,但是不得违法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工资规定的标准。
三、劳动合同试用期工资发放规定
劳动合同试用期工资发放规定: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其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劳动法》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7. 劳动合同没到期可以索要双倍工资吗

无劳动合同两年内能索要双倍工资,但最多支持11个月工资。劳动者可以就未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时间部分请求支付双倍工资进行赔偿,双倍工资应以实发工资为基数,已发放的工资部分应当扣除。
一、私人企业不签劳动合同有违法吗
私人企业超过法定的期限不签劳动合同是违法的。私企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但支付双倍工资一般不超过11个月。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未签订劳动合同,则会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未签署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未签署劳动合同的话,那么赔偿是按照双倍工资的标准来进行赔偿的。具体而言,这属于用人单位的责任,法律对此的规定是无劳动合同用工一般赔偿双倍工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没签订劳动合同满一个月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的工资,一般是11个月的工资,如果超过了一年的话,还可以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没有签署劳动而合同的情况下,其赔偿可以按照上述规定来处理。
三、事实劳动关系有权要求经济补偿吗?
事实劳动关系有权要求经济补偿。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需要按照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同时劳动者可以就未签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时间部分请求支付双倍工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没到期可以索要双倍工资吗

8. 合同到期工资怎么处理不发工资怎么办?

我们知道,员工与公司之间是有合同的关系,这是保障员工的基本权益,但是合同到期工资怎么处理不发工资怎么办?根据我们国家的劳动法规定,如果合同到期,员工的工资不发,员工可以到相应的部门进行合法仲裁,来维护个人权益,具体的我们看下文。
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
公司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劳动合同同到期存在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反馈到公司所在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要单位返还拖欠的工资。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相关法律法规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以下皆属于违法行为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并且如果员工的工资在等到期的时候并没有领取,或者公司并没有按时发放给员工工资,那么员工就可以适当的仲裁公司,来维护个人的权利了,以上的内容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