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的组织

2024-05-18 06:18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的组织

 中国农民体育协会  海峡两岸农业交流协会  中国农业展览协会  中国农业国际合作促进会  中国村社发展促进会  中国农业经济学会  中国农业经济法研究会  中国农村合作经济管理学会  中国合作经济学会  中国绿色食品协会中国农产品市场协会  中国农业资源与区划学会  中华农业科教基金会  中国农业会计学会  中国农业国际交流协会  中国农业科技国际交流协会  中国农村能源行业协会  中国沼气学会  中国农业技术经济研究会  中国农业生物技术学会  中国原子能农学会  中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协会  中国农业科技管理研究会  中国农业技术推广协会  中国农用塑料应用技术学会  中国种子协会  中国种子贸易协会  中国插花花艺协会  中国柑桔学会  中国国际茶文化研究会  中国盆景艺术家协会  中国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协会  中国植物营养与肥料协会中国杜仲综合开发协会  中国农机鉴定检测协会  中国畜牧业协会  中国饲料工业协会  中国马业协会  中国鸵鸟养殖开发协会  中国畜产品加工研究会  中国养蜂学会  国动物保健品协会  中国小动物保护协会  中国农民企业家联谊会  中国乡镇企业协会  中国奶业协  中国甜菊协会  中国农垦经贸流通协会  中国农垦经济研究会  中国渔船渔机行业协会  中国渔船船东互保协会  中国海藻工业协会  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  中国渔业协会  中国农药发展与应用协会中国兽医协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的组织

2. 农业部的机构职责

农业部的主要职责是:1.拟定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机机械化、乡镇企业、农垦等农业各产业(以下简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组织起草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法律法规草案,推进农业依法行政。负责农村改革试验区相关工作。2.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和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农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拟订农村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3.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负责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国务院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项目。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经批准后与财政部共同制定实施方案并指导实施。拟订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配合财政部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4.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组织拟订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农业产业保护政策建议。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政策建议,研究提出主要农产品的进出口建议。研究制定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养、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5.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提出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建议。制订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标准和技术规范。参与制订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机构考核。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6.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种畜禽、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和职责范围内的农药、肥料等其他农业投入品质量及使用的监督管理。制订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并按规定发布。依法负责渔船、渔机、网具的监督管理。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开展兽药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瘦肉精”监管工作。指导农业机械化发展和农机安全监理。7.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起草动植物防疫和检疫的法律法规草案,签署政府间协议、协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动植物防疫检疫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对国内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担境外引进农作物种子(种苗)检疫审批工作。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的管理。承担有关国际公约的履约工作。负责起草畜禽屠宰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配套规章、规范;制定畜禽屠宰行业发展规划;负责畜禽屠宰行业统计;负责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监督检查、技术鉴定等活动。8.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检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9.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的工作。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信息服务。10.制定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实施科教兴农战略,按分工组织实施农业科研重大专项。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组织引进国外农业先进技术,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1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会同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12.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草原、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运用工程设施、农艺、农机、生物等措施发展节水农业。负责政府间双边或多边渔业协定和与国际区域性渔业组织的谈判和履约工作,负责远洋渔业管理、渔船检验和职责范围内的渔政、渔港监督管理。13.制定并实施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等的发展。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牵头管理外来物种。14.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物,参与农业贸易谈判和农业贸易规则制订,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参与农业对外援助政策和规划制定,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援外项目,组织有关国际公约的履约和协定的执行。15.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3. 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总公司的组织机构

 拉斯帕尔马斯办事处、里塔尼亚代表处、毛里塔尼亚毛中渔业有眼公司、摩洛哥代表处、海丰公司、摩洛哥菲拉卡渔业公司、摩洛哥摩中渔业有限公司、摩洛哥纽帕梅英物资公司、摩洛哥大西洋公司、摩洛哥 AOC公司、加纳代表处、阿联酋代表处、缅甸代表处 、阿曼代表处、迪拜代表处、澳大利亚代表处、中水远洋(澳洲)有限公司、马德里旅游贸易公司、中国国际渔业公司、塞内加尔代表处、塞内加尔渔业有限公司、塞内加尔捕捞公司、几内亚比绍代表处、塞拉利昂代表处、几内亚代表处 、劳中远渔业有限公司、阿根廷环球渔业有限公司、中水(新加坡)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总公司的组织机构

4. 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的机构设置

(一)综合处(二)农情信息处(三)行业发展处(四)粮油处(五)经济作物处(六)种子处(七)植保植检处(国际植物保护公约履约办公室)(八)农药管理处(九)耕地与肥料管理处

5. 农业厅的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农业厅设15个职能处(室)。(一)办公室协助厅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协调机关政务工作;承办重大会议的组织、文电、政务信息、新闻宣传保密、信访、档案和保卫等工作;组织有关综合性报告、文件的起草、拟定厅机关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劳模的评比管理与审核工作。(二)人事处负责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工作;拟定农业技术推广队伍建设规划和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承担全省农业各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负责农民技术职务评审;提出农业行业劳动工资标准建议;承办管理直属单位领导班子的工作。(三)发展计划与财务处研究提出全省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和农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拟定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协调农业各产业间的结构调整与综合平衡工作;组织农业建设项目申报、审批和扶持具有示范效应的产业化项目的工作;参与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管理;组织农业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协调垦区对外关系;研究提出有关农业和农村发展的财政、税收、信贷和保险的政策建议;管理厅管各项资金;指导农业行业和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监督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和厅属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指导厅属单位财务工作。(四)科技教育处拟定全省农业科技、教育发展规划与政策,承办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的工作;协调农科教关系,承办重大科研和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及实施工作,推进农业科技进步,增加农民收入;管理科技成果,组织农业植物新品保护工作;指导农业科研与职业技术教育工作;承办农用地、草场、渔业水域、宜农滩涂、宜农湿地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和管理的协调监督工作。(五)产业政策与法规处监督实施全省农业产业政策,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产品品质的改善;组织农业各产业地方性法规的起草和监督检查工作,对其他部门起草的法规中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条款提出审核意见;负责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法制宣传教育;承担农业行政复议工作。(六)市场与经济信息处拟定全省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提出大宗农产品和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的流通及价格政策建议;预测并发布农业各行业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部门信息系统建设;组织农业投入品的质量检验及农业各产业产品的技术和质量标准的拟定;组织绿色食品标准的拟定,负责农业各产业的质量认证工作。(七)农村经济体制与经济管理处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政策,研究提出我省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及稳定和完善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意见;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化经营;指导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建设、财务会计、资产管理和审计;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合同管理等工作;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建设。(八)对外合作处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农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研究国外农业发展动态;协调管理我省与有关国际农业组织或机构的合作、交流事务。(九)种植业处研究提出全省种植业发展的重大技术措施,引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的调整;提出耕地保护、补偿与改良的政策措施;发布农情信息,负责救灾备荒种子、化肥等生产资料的储备和调拨;负责化肥、农药、种子等产品的质量监督、检验、登记;组织种子及其资源的品种审定;组织农业植物内检工作。(十)经济作物处指导全省特产作物生产;研究拟定特产作物生产规划和生产技术措施;负责特产示范区的建设和经济作物的种子、种苗的繁育管理工作。(十一)省饲料工作办公室组织拟定全省饲料工业的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技术改造措施及产品质量标准并监督执行;审发饲料生产许可证;协助组织饲料监测和质量检验工作,对饲料工业进行行业管理;开展饲料科研及试验、示范与推广。(十二)农业产业化处研究制定农业化发展的重大政策措施;推进农业、农村经济产业化,合理组织农业各产业的布局、协调发展和农村资源的有效配置。(十三)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宣传贯彻落实减轻农民负担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并组织实施减轻农民负担的措施和方法;研究拟定有关政策规定;审核报批涉及农民负担的文件;开展农民负担情况调查,督促检查农民负担执行情况;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涉及农民负担的违规、违纪事件;接待处理农民来信、来访。(十四)水产管理办公室(渔港监督管理局、渔船检验局)研究拟定渔业发展的技术进步措施,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查处重大渔业纠纷案件和污染案件,维护渔业生产秩序,保障渔业生产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组织水生动植物检疫;指导水产品加工、流通;监督实施渔船、渔机、网具的建造规范和技术标准;行使渔船检验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权。(十五)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研究提出农业机械化发展方向及重大技术措施建议;负责农机使用管理;引导农机、牧机和植保机械产品结构调整,提高农业机械化普及和应用水平;拟定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组织实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农用运输车等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理、产品质量检验、鉴定和认证管理;负责农机抗灾物质的储备、申请、分配和管理。直属机关党委。负责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农业厅的内设机构

6. 农业部下派机构有哪些

内设机构    
办公厅    人事司    
政法司    经管司    
市场司    计划司    
财务司    国际司    
科教司    种植业司    
种子局    农机化司    
畜牧业司    兽医局    
农垦局    农产品加工局    
渔业局    监管局    
机关党委    老干部局    

派出机构    
长江办    
驻部机构    
驻部纪检组监察局    
驻外机构    
常驻联合国粮农机构代表处    

直属单位    
船检局    
机关服务局    
农科院    水科院    
热科院    农影中心    
管理干部学院    
人力中心、农学会         
农研中心    科教基金会    
外经中心    贸促中心    
国交中心    
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         
农技中心    药检所    
优农中心    
水产总站    
绿色食品    
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7. 农业局的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协调局机关政务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文电、政务信息、新闻宣传、保密、信访、档案、保卫和后勤等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报告、文件;拟订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协调办理人大政协议案建议提案。(二)政策法规科组织研究拟订全市农业产业方面的管理办法、规定等;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农产品品质的改善;负责对全市农业产业政策法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其他部门规范性文件起草中涉及农业、农民和农村经济条款的审核;指导农业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法制宣传教育,维护农资市场正常经济秩序;负责农业行政复议工作;组织政策性和综合性调研,承担规范性文件的起草;研究提出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流通、价格、进出口等政策建议;主管有关农业产业许可证审核、登记和发证;组织协调种子、种苗、农药、化肥、农机、兽药、饲料添加剂等产品的质量监测、鉴定和执法监督管理,负责农业环境保护的监督检查。(三)计划财务科组织拟订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规划,负责农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及农业技术改造项目的计划管理;负责农业统计工作;承办扶持具有示范效应的产业化项目的工作;负责编制市财政拨给农业各项经费以及本部门各项经费的预算、决算,监督局管各项资金的使用;指导农业行业和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监督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保值增值;研究提出我市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财政、税收、信贷和保险等的政策建议;负责局的财务管理工作。(四)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科组织实施国家、省、市有关农村工作和农民问题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完善以家庭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和农村双层经营体制工作;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拟订农业产业化规划,指导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业现代化建设;指导镇、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建设;指导镇、村集体资产管理;指导农村土地承包、使用权流转和承包合同管理等工作;组织对农村经济收支、农民收入与农民负担情况的监测,管理、监督减轻农民负担的工作;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建设;负责实施强镇富民战略,促进镇级经济发展。(五)市场与经济信息科负责农情的收集上报工作;拟定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推进农业产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规划并实施“菜篮子工程”,负责“菜篮子工程”发展基金的管理使用;组织协调农业投入品的质量检验及农业有关产业产品的技术和质量标准的拟订;负责绿色食品的审查、推荐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和管理农业部门信息系统建设,收集、整理、预测并发布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农业经济信息;组织种植业、畜牧业、乡镇企业、农业机械对境内外的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拟订农业利用外资和农业招商项目规划及有关政策,指导农业外资企业发展,推动农业对外开放。(六)科技教育科拟订农业技术、教育、技术推广及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管理、指导农业科研、技术推广和教育培训体系建设;实施科教兴农战略工作;组织重大科研和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及实施;管理、申报和推荐科技成果;指导农业和农民教育工作,组织农民技术职称评定;负责农业技术宣传和组织指导农业展览活动;负责涉农各有关协会、学会的管理和指导工作。(七)种植业管理科研究提出种植业发展规划和重大技术措施;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的调整;负责种植业生产项目建设的实施和管理;组织农作物适用先进技术的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引进农作物优良品种和先进技术;拟定农作物良种培育繁殖和种子工程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救灾备荒种子、化肥等生产资料的储备和调拨;指导农作物病虫草鼠螺害的防治;负责植物检疫工作。负责农业生物物种、野生植物保护。(八)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农业机械化的方针、政策、实施有关农业机械化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引进国内外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做好示范推广工作,引导农业机械产品结构调整;拟定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实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安全监理和农机人员的安全教育;组织农业机械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农机化推广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管理国家和地方政府投资兴建的各类农业机械化服务设施和农业机械化专项资金使用;组织农业机械参与农业综合开发、农田基本建设和抗灾救灾活动;负责农业机械化统计、信息服务和技术咨询工作。(九)畜牧兽医办公室指导畜牧业的结构调整,研究提出畜牧业(饲料生产)发展规划及重大技术措施;负责兽医医政、兽药药政和种畜禽、牧草、饲料、饲料添加剂管理工作;负责畜禽优良品种和先进生产技术的引进、改良、推广;组织实施动物防疫、检疫工作;组织动物疫病控制和扑灭工作;组织兽医、兽药、牧草、饲料、饲料添加剂、畜禽品种国家、行业、地方相关标准的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畜产资源和牧草地资源保护工作;负责有关业务统计;组织和指导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各级畜牧兽医部门的业务指导工作。(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拟订农业综合开发中长期规划;开展项目前准备和申报工作;按上级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批准的计划组织项目实施,对竣工项目组织全面验收;拟定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指导各市(区)、镇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和项目区干部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农田基本建设的规划和组织实施;提出耕地保护、补偿与改良的措施、办法;对全市农田实行地力监测,实施“沃土工程”提高土壤地力;指导、管理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工作;负责农用地、宜农湿地的保护;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十一)人事科负责局机关及指导直属单位人事、劳动工资、劳动保险、工会、共青团、妇女、计划生育、教育培训和离退休老干部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组织工作和行业特有的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党群、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十二)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扶贫开发的方针政策,拟订扶贫开发规划;组织指导贫困地区的扶贫开发工作;组织协调市对口帮扶贫困县和支援三峡库区工作;负责扶贫资金和扶贫基金的划拨、管理、监督工作。负责制定支援老区建设计划,办理老区建设的日常事务。

农业局的内设机构

8. 农业部信息中心的内设机构

共12个处室:办公室、计划财务处、研究与规划处、通讯与网络处、技术服务处、信息安全处、系统开发处、数据资源处、信息分析处、舆情监测处、网站运行处、信息服务处。 1、负责组织中心发展战略研究;2、协助中心领导处理日常行政工作;3、负责党群、纪检、监察等工作;4、负责中心综合文秘工作;5、负责中心人力资源开发管理工作;6、负责中心外事管理工作;7、负责中心后勤、员工福利及劳动保障工作;8、负责中心消防和安全保卫工作;9、其它事务。 1、负责组织中心相关处室进行部信息系统有关规划设计工作,协调有关处室拟订中心信息系统建设及业务发展计划;2、负责拟订信息中心财务工作有关规章制度;3、负责管理中心财政、基建项目和政府采购工作;4、负责中心日常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工作;5、负责中心的资产帐务管理、中心所属实体的财务监督和审计工作;6、负责中心对外经济合作和投资融资管理工作;7、其它事务。 1、负责收集编选网络媒体有关“三农”的信息工作;2、承担报送网络农业信息的工作;3、协助处理中国农业信息网《部长信箱》的有关工作;4、其它事务。 1、参与信息系统规划设计工作,负责提出部信息系统建设的安全保障技术方案设计;2、组织起草有关信息安全保障的规定;监督、检查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规定的落实;3、组织审查部有关单位的信息系统安全保障技术方案;4、承担安全评估和等级保护工作;5、负责组织拟定信息安全保障的各类应急预案,组织处理部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信息安全应急事件,并负责应急现场指挥协调;6、负责部信息网络的安全管理及监测审计工作;7、负责组织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知识的培训和宣传工作;8、负责信息中心安全运行技术值班的组织工作;9、其它事务。 1、参与信息系统规划设计工作,负责提出中国农业信息网(农业部政府门户网站)的发展规划和建设计划;2、负责中国农业信息网内容维护和相关服务工作;3、承担农业部重要信息上网发布和重大新闻的网络宣传报道工作;4、承担全国农产品批发市场价格信息系统的管理和运行工作;5、负责与中央政府门户网站的联络,承担相关信息维护工作;6、承担部办公资源网公共信息内容维护工作;7、承担全国农业系统网站发展指导工作,协调资源整合,组织网站联播运行;8、其它事务。 1、承担农产品市场监测预警分析工作;2、承担农产品国际贸易形势监测分析工作;3、负责相关政务信息的组织报送工作;4、承担有关分析咨询服务工作;5、承担对省农业部门信息分析人员的指导和培训工作;6、其它事务。 1、参与信息系统规划设计工作,负责提出部信息资源开发项目的发展规划和建设计划;2、负责信息中心数据库和数据仓库的建设、维护、管理;3、负责信息中心数据资源采集系统设计及相关数据采集工作;4、负责信息中心数据库、数据仓库及其数据产品开发服务和有关数据查询工作;5、负责有关地理信息系统开发与应用工作;6、其它事务。 1、参与信息系统规划设计工作,负责提出部应用系统的发展规划和建设计划;2、研究提出部应用系统整合技术方案,负责部通用软件支撑平台的设计、建设、运行及维护工作;3、负责提出部应用系统软件开发标准和规范;4、组织信息中心管理的应用系统设计,负责其开发和运行维护工作;5、承担应用推广技术支持工作;6、其它事务。 1、参与信息系统规划设计工作,负责提出部通讯系统、信息网络、数据中心的发展规划和建设计划;2、负责部网络系统及数据中心的设备及系统软件运行和管理,对数据中心提供运行平台、技术支持服务;3、负责部电话通讯系统的运行和管理;4、负责协调与电信、联网部门的业务关系,负责部通讯及网络系统的计费核算;5、负责部指挥调度卫星通信系统、部视频会议系统的运行和管理;6、参与处理信息安全应急事件;7、承担机房消防安全工作;8、其它事务。 1、参与信息系统规划设计工作,负责提出部政务办公系统的发展规划和建设计划;2、负责部政务办公平台的管理、运行、维护和技术支持,承担部政务内、外网计算机终端的网络安全技术支持;3、负责部机关统一配备的办公自动化桌面设备的采购和资产管理工作;4、承担对部机关、直属事业单位计算机网络和计算机应用的技术服务,负责部大楼各会议室视频会议播放设备的调试工作;5、负责网络通讯线务、维修工作;6、负责受理电话装移机、因特网上网业务及收费工作,负责部机关电话查询及传真收发业务;7、受理通讯及网络用户的服务请求、意见投诉督促落实;8、其它事务。 1、参与农业信息化调研工作,参与制订农业信息化应用发展规划、政策措施;2、参与推进农业系统信息化应用项目推广工作,推动农产品市场信息服务及电子商务应用;3、参与推进农业信息化知识普及教育和承担农业工作队伍信息化培训事务等相关工作;4、负责组织推动农业信息化经验交流和国际合作联络事务;5、负责农业信息化应用效果考核和信息发布、宣传工作;6、其它事务。 1、承担全国12316三农综合信息服务平台规划、建设、运维管理和服务工作。2、协助开展农产品网络营销促销、展会促销工作规划。3、参与促进农产品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物流配送等新型流通方式发展研究和试点应用工作。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