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会计非流动资产包括哪些

2024-05-04 17:40

1. 政府会计非流动资产包括哪些

政府财务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
1、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过去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形成的,由政府会计主体控制的,预期能够产生服务潜力或者带来经济利益流入的经济资源。服务潜力是指政府会计主体利用资产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以履行政府职能的潜在能力。经济利益流入表现为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流入,或者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流出的减少。
2、负债是指政府会计主体过去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资源流出政府会计主体的现时义务。现时义务是指政府会计主体在现行条件下已承担的义务。未来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形成的义务不属于现时义务,不应当确认为负债。
政府会计主体的负债按照流动性,分为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是指预计在1年内(含1年)偿还的负债,包括应付及预收款项、应付职工薪酬、应缴款项等。
非流动负债是指流动负债以外的负债,包括长期应付款、应付政府债券和政府依法担保形成的债务等。
3、净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资产扣除负债后的净额。净资产金额取决于资产和负债的计量。净资产项目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
4、收入是指报告期内导致政府会计主体净资产增加的、含有服务潜力或者经济利益的经济资源的流入。
收入的确认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与收入相关的含有服务潜力或者经济利益的经济资源很可能流入政府会计主体;
(二)含有服务潜力或者经济利益的经济资源流入会导致政府会计主体资产增加或者负债减少;
(三)流入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符合收入定义和收入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列入收入费用表。
5、费用是指报告期内导致政府会计主体净资产减少的、含有服务潜力或者经济利益的经济资源的流出。
费用的确认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与费用相关的含有服务潜力或者经济利益的经济资源很可能流出政府会计主体;
(二)含有服务潜力或者经济利益的经济资源流出会导致政府会计主体资产减少或者负债增加;
(三)流出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符合费用定义和费用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列入收入费用表。

政府会计非流动资产包括哪些

2. 政府会计流动资产包括哪些

政府财务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
1、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过去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形成的,由政府会计主体控制的,预期能够产生服务潜力或者带来经济利益流入的经济资源。服务潜力是指政府会计主体利用资产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以履行政府职能的潜在能力。经济利益流入表现为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流入,或者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流出的减少。
2、负债是指政府会计主体过去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资源流出政府会计主体的现时义务。现时义务是指政府会计主体在现行条件下已承担的义务。未来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形成的义务不属于现时义务,不应当确认为负债。
政府会计主体的负债按照流动性,分为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是指预计在1年内(含1年)偿还的负债,包括应付及预收款项、应付职工薪酬、应缴款项等。
非流动负债是指流动负债以外的负债,包括长期应付款、应付政府债券和政府依法担保形成的债务等。
3、净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资产扣除负债后的净额。净资产金额取决于资产和负债的计量。净资产项目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
4、收入是指报告期内导致政府会计主体净资产增加的、含有服务潜力或者经济利益的经济资源的流入。
收入的确认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与收入相关的含有服务潜力或者经济利益的经济资源很可能流入政府会计主体;
(二)含有服务潜力或者经济利益的经济资源流入会导致政府会计主体资产增加或者负债减少;
(三)流入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符合收入定义和收入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列入收入费用表。
5、费用是指报告期内导致政府会计主体净资产减少的、含有服务潜力或者经济利益的经济资源的流出。
费用的确认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与费用相关的含有服务潜力或者经济利益的经济资源很可能流出政府会计主体;
(二)含有服务潜力或者经济利益的经济资源流出会导致政府会计主体资产减少或者负债增加;
(三)流出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符合费用定义和费用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列入收入费用表。

3. 非流动资产的会计制度

《企业会计制度》中与非流动资产暂估入帐有关的叙述: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七条、固定资产在取得时,应按取得时的成本入账。取得时的成本包括买价、进口关税、运输和保险等相关费用,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必要的支出。固定资产取得时的成本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分别确定:(一)购置的不需要经过建造过程即可使用的固定资产,技实际支付的买价、包装费、运输费、安装成本、交纳的有关税金等,作为入账价值。对于这种情况,实务中发票未到时企业财务人员多是做预付帐款核算,等发票到达时再入固定资产,这样的处理会造成少计提折旧。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三条、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应当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制度关于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规定,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作调整。这种情况是对应需要安装建造的固定资产来说的。文中提到“办理竣工决算”,好像专门指的是房屋建筑物,个人认为并不尽然。对于各种机器设备等一样的适用。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四条、下列固定资产应当计提折旧:(一)房屋和建筑物;(二)在用的机器设备、仪器仪表、运输工具、工具器具;(三)季节性停用、大修理停用的固定资产;(四)融资租入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在年度内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按照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并调整已计提的折旧额,作为调整当月的成本、费用处理。如果在年度内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应当按照估计价值暂估入账,并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按照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同时调整年初留存收益各项目。

非流动资产的会计制度

4. 政府非流动资产包括哪些

1.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过去的经济业务或事项形成的,由政府会计主体控制的,预期将产生服务潜力或带来经济利益的经济资源。服务潜力是指政府会计主体利用资产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以履行政府职能的潜在能力。经济流入表现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流入,或者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出的减少。
2.负债是指政府会计主体过去的经济业务或事项形成的、预计会导致经济资源流出的现时义务。现时义务是指政府会计主体在当前条件下已经承担的义务。未来经济业务或事项产生的义务不属于现时义务,不应确认为负债。
政府会计主体的负债按照流动性分为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是指预计在一年内(含一年)偿还的负债,包括应付及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付款项等。
非流动负债是指流动负债以外的负债,包括长期应付款、应付政府债券和依法由政府担保形成的债务。
3.净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扣除负债后的资产净额。净资产的多少取决于资产和负债的计量。该项目的净资产应当计入资产负债表。
4.收入是指报告期内导致政府会计主体净资产增加的具有服务潜力或经济利益的经济资源的流入。
收入确认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与收入相关的、包含服务潜力或经济利益的经济资源很可能流入政府会计主体;
(2)具有服务潜力或经济利益的经济资源的流入将导致政府会计主体资产增加或负债减少;
(3)流入量能够可靠地测量。
符合收入定义和收入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计入收入费用表。
5.费用是指报告期内减少政府会计主体净资产的具有服务潜力或经济利益的经济资源流出。
费用确认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具有服务潜力或者与费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出政府会计主体;
(2)具有服务潜力或经济利益的经济资源流出,将导致政府会计主体资产减少或负债增加;
(3)流出量能够可靠地计量。
符合成本定义和成本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计入收入费用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