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赠支出税前扣除标准

2024-05-05 12:35

1. 捐赠支出税前扣除标准

捐赠支出税前扣除标准,企业进行公益性捐赠,如果没有达到年度总利润的12 %可以在缴纳税时相应的扣除。捐赠是一种无偿行为,不要求回报,自愿将合法的资金赠送给受赠人,没有任何直接的公益事业行为,所以说捐赠是一种公益性的活动。1、捐赠支出两种,一种是公益性和救助性的,而另一种是非广告性质的赞助。2、公益性捐赠有两个部分,一种是捐赠的价值不超过年度会计利润的12%,还有一种就是捐赠的资产是超出了12%。3、在年度会计利润12%以内将允许税前扣除,而超也12%以上则不实行税前扣除。4、捐赠指的是没有目的性的将有价值的东西赠予其它人,同时受赠人将捐赠的资产或物品合法使用,促进了公益事业的发展。5、受赠企业或个人不可以玩忽职守,如果令捐赠财产遭到损失将按有关规定处分,严重者将追究刑事责任。捐赠支出指的是企业或个人向外捐赠各种财产的金额, 许多人将捐赠支出和赞助支出混为一谈,其实它们之间有非常大的不同,无论是纳税扣除、动机还是效果上面都有明显的区别。捐助是公益支出,而赞助则是一种商业广告模式的宣传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对公益性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如下:一、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大于零的数额。二、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捐赠支出税前扣除标准

2. 捐赠支出税前扣除标准

对于公益性捐赠的税前扣除你了解了吗?看这里

3. 捐赠支出税前扣除标准

企业捐赠支出的所得税税前扣除规定

捐赠支出税前扣除标准

4. 捐赠支出税前扣除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结转扣除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本条所称公益性社会组织,应当依法取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本条所称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大于零的数额。
二、企业当年发生及以前年度结转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准予在当年税前扣除的部分,不能超过企业当年年度利润总额的12%。
三、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未在当年税前扣除的部分,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扣除,但结转年限自捐赠发生年度的次年起计算最长不得超过三年。
四、企业在对公益性捐赠支出计算扣除时,应先扣除以前年度结转的捐赠支出,再扣除当年发生的捐赠支出。

5. 国家捐赠支出税前扣除标准

捐赠支出,税前扣除的标准是,对于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可以扣除;而对于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可以在结转后的三年内扣除,而不是在当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第八条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第九条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国家捐赠支出税前扣除标准

6. 捐赠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是多少

捐赠支出,税前扣除的标准是,对于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可以扣除;而对于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可以在结转后的三年内扣除,而不是在当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一、税法规定企业捐款抵多少的税
企业的捐款可以抵消其年度利润总额12%的税。我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二、企业所得税的扣除范围
1、工资薪金支出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2、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
(1)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2012年判断题)
(2)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3)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3、社会保险费
(1)企业按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五险一金),准予扣除。
(2)企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4、业务招待费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实际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三、民非企业的捐赠发票可以抵税吗
民非企业的捐赠发票可以抵税。但必须是公益性单位接受公益捐赠。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减除关于税收优惠的规定,减免和抵免的税额后的余额,为应纳税额。

7. 捐赠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是怎样的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举例计算:
1、某企业2008年度实现利润总额为10000元,公益性捐赠支出10000元,假设除此之外,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计算方法
(1):该企业2008年度应纳税所得额=10000+(10000-10000×12%)=18800(元)计算方法
(2):该企业2008年度应纳税所得额=10000+10000-(10000+10000)×12%=17600(元)
2、某企业2008年度实现利润总额为0元,公益性捐赠支出10000元,假设除此之外,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计算方法
(1):该企业2008年度应纳税所得额=0+(10000-0×12%)=10000元计算方法
(2):该企业2008年度应纳税所得额=0+10000-(0+10000)×12%=8800元
3、某企业2008年度实现利润总额为-10000元,公益性捐赠支出10000元,假设除此之外,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计算方法
(1):该企业2008年度应纳税所得额=-10000+(10000-(-10000×12%))=1200(元)计算方法
(2):该企业2008年度应纳税所得额=-10000+10000-(-10000+10000)×12%=0(元)请问上述三例中,哪种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方法正确。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第一条规定,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大于零的数额。根据上述规定,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应是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扣除全部公益性捐赠支出后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
1、某企业2008年度实现利润总额为10000元,公益性捐赠支出10000元,假设除此之外,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计算方法:该企业2008年度应纳税所得额=10000+(10000-10000×12%)=18800(元)
2、某企业2008年度实现利润总额为0元,公益性捐赠支出10000元,假设除此之外,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计算方法:该企业2008年度应纳税所得额=0+(10000-0×12%)=10000(元)
3、某企业2008年度实现利润总额为-10000元,公益性捐赠支出10000元,假设除此之外,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计算方法:该企业2008年度应纳税所得额=-10000+(10000-0×12%)=0(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第八条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九条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捐赠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是怎样的

8. 捐赠支出税前扣除标准为多少

捐赠支出的税前扣除的标准一般为: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可以予以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可以在结转后的三年内扣除,而不是在当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一、个人工资计算如何缴纳个税
个人工资计算个税的交法:应纳税所得额=月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
税收专项附加扣除如下:
1、子女教育:纳税人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费用,按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继续教育:纳税人在中国接受学历继续教育的费用,在学历教育期间按每月400元的定额扣除。同等学历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得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费用,在取得相关证书当年按3600元定额扣除;
3、重疾医疗: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发生的与基本医疗保险相关的医疗费用,扣除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超过1、5万元的部分,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最终结算时,在8万元的限额内实际扣除;
4、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在中国购买住房时,发生的第一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按实际发生贷款利息年度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二、泉州地区考虑个税,哪些情况下可以全额退税
1.、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2、年度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的。3、因年中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减除费用6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企业(职业)年金以及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等扣除不充分的。4、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年度汇算办理各种税前扣除的。5、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年度中间适用的预扣率高于全年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6、预缴税款时,未申报享受或者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的,如残疾人减征个人所得税优惠等。7、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支出,但预缴税款时未办理扣除的等等。
三、税收比例的设定
工资扣除标准5000元/月。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所得额=扣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扣除标准。
个税缴纳标准:
以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为标准(居民个人所得综合所得,每一纳税年度收入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
1级:不超过3.6万元的,3%
2级:超过3.6万元至14.4万元的部分,10%
3级:超过14.4万元至30万元的部分,20%
4级:超过30万元至42万元的部分,25%
5级:超过42万元至66万元的部分,30%
6级:超过66万元至96万元的部分,35%
7级:超过96万元的部分,45%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第八条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九条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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