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下半年江苏社保缴费基数

2024-05-14 01:22

1. 2021下半年江苏社保缴费基数

法律分析:2021年江苏省社保缴费比例
1、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6%,个人缴费比例为8%;
2、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9%,个人缴费比例为2%;
3、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0.5%,个人缴费比例为0.3%;
4、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根据行业标准缴纳(0.08%-0.76%),个人不缴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2021下半年江苏社保缴费基数

2. 2021江苏社保基数调整

苏州昆山社保费用在调基之后的变化:在2021年1月份,社保费用是1193.90元,个人需要缴纳358.64元。在2021年7月份,由于苏州昆山社保基数调整,按照最低缴纳基数为3800元计算,社保费用是1342.60元,其中职工个人部分需缴纳404.00元。总结:7月起,如果按照最低缴费基数来计算的话,苏州昆山单位缴费部分增加103.34元,个人缴费部分增加45.36元,总计增加148.7元!2021年7月5日,江苏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下发《2021年7月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口径》,今后一年即从2021年7月到2022年6月30日周期内,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执行新的标准:下限:3368上调至3800元/月,上限:19335上调至20586元/月。职工费用是单位和员工共同承担,社保缴费基数上调,也意味着单位和个人的保险费用也将上涨,而缴纳基数最高,社保费用也越多因近期社保政策变动频繁,以上费用可能会有变化,最新费用明细可进入“社保计算器”计算查看。什么是社保调基补差?7月各城市调整社保基数,实行新基数之后,部分按照最低基数参保的用户在1月至6月产生了缴费基数差额。因此各地社保局会要求企业按新的社保基数标准,补收参保人员1-6月份的差价(低于社保局新社保基数参保的需要补收)社保调基的规律从整体趋势上来看,社保基数是在逐年走高的。因为社保缴费基数的上下限都与职工平均月工资挂钩,而整个社会的工资收入和最低工资标准都在逐步增加。所以,社保基数也会同步增加,这也是为什么我们每年缴纳的社保费用都在逐步增加。每年调整一次社保缴费基数,可以让大家在享受失业金、报销医疗保险、甚至未来领取养老金等事项时,所得到的待遇不会和当下社会生活水准、平均收入发生巨大的差距。而且从长远看,社保费交的多,退休后拿到的养老金就多。

3. 2021江苏社保基数

2021江苏社保基数
江苏省202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比去年提高4.9%

一、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为7974元,计算实际缴费工资指数的基数为82344元(6862元/月)。

二、2021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按20586元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按3800元执行。

2021江苏社保基数

4. 江苏2021社保基数

社保缴费的高低不仅会影响我们到手的工资,并且还会影响享受的社保待遇,所以大家都很关心社保缴费。社保缴费基数的上下限标准基本每年都会调整,今天将为大家带来2021年江苏省社保缴费基数,江苏的小伙伴赶紧来看看吧。
      一、2021年江苏省社保缴费基数      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通常是按当地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确定的。据了解到,近期江苏省医保局和财政厅已经公布了2021年上半年职工社保缴费基数,指出2021年1月1日-2021年6月30日,江苏省基本医保和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上限为19335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3368元/月。      通常,单位会根据职工的基本工资确定社保缴费基数,但不管工资的高与低,都不能超过社保规定的上下限标准,也就是即使职工工资低于3368元/月,公司也必须按3368元为基数帮职工交社保。      二、2021年江苏省社保缴费比例      1、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6%,个人缴费比例为8%;      2、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9%,个人缴费比例为2%;      3、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0.5%,个人缴费比例为0.3%;      4、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根据行业标准缴纳(0.08%-0.76%),个人不缴纳;

5. 2021江苏社保基数调整

法律分析:灵活就业参保基数下限2552元。对以个人身份参加重庆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参保人员缴费基数由本人在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100%之间自主选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2021江苏社保基数调整

6. 江苏2021下半年社保缴费基数

失业保险:从8月1日至12月31日,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统一从3%下降为2%,其中用人单位应缴纳的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从2%下降为1.5%,个人应缴纳的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从1%下降为0.5%。工伤保险:单位0.5%,个人不缴费生育保险:单位0.8%,个人不缴费社保缴费基数从9月1日起,南京参保企业和职工以及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工资下限从2200元提高到2400元,上限从13678元提高到16200元。社保缴费基数的上调,也意味着个人社保费支出要增加,以下是详细的调整办法: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的上下限(一)我市(除溧水、高淳区,下同)参保企业和职工(含个体工商户,下同)以及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工资下限为2400元,上限为16200元。(二)溧水、高淳区参保企业和职工以及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工资下限为2160元,上限为16200元。参保企业和职工的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工资的上下限,按照上述规定执行。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度参加医疗保险的月缴费标准调整为170元(其中含大病救助10元),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度参加失业保险的月缴费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48元。调整后的缴费工资上下限及缴费标准从9月1日起执行。江苏省社保补缴流程:1、参保单位在本单位显著位置张榜公布职工补缴历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有关情况,公布时间不得少于7天,以接受单位工会组织和职工的监督。2、参保单位提出补收历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同时向征缴科业务人员提交以下资料进行初审。2021年江苏省社保缴费比例1、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6%,个人缴费比例为8%;2、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9%,个人缴费比例为2%;3、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0.5%,个人缴费比例为0.3%;4、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根据行业标准缴纳(0.08%-0.76%),个人不缴纳;

7. 江苏社保缴费基数2022

一、2022江苏社保缴费基数是什么1、2022江苏社保缴费基数是按4250元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暂按21821元执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按照上述标准执行,具体执行时间由各设区市确定。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标准,按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百和百分之六十确定。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二、社保主要包括哪些内容1、养老保险。养老保险是劳动者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退休后,从政府和社会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物质帮助和服务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必须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根据财政、企业和个人的承受能力所建立的保障职工基本医疗需求的社会保险制度。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基本医疗保险社会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账户构成;3、工伤保险。工伤保险也称职业伤害保险。劳动者由于工作原因并在工作过程中受意外伤害,或因接触粉尘、放射线、有毒害物质等职业危害因素引起职业病后,由国家和社会给负伤、致残者以及死亡者生前供养亲属提供必要物质帮助。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对于工伤事故发生率较高的行业工伤保险费的征收费率高于一般标准,一方面是为了保障这些行业的职工发生工伤时,工伤保险基金可以足额支付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另一方面,是通过高费率征收,使企业有风险意识,加强工伤预防工作使伤亡事故率降低;4、失业保险。失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各类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国家机关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职工都应办理失业保险;5、生育保险。生育保险是针对生育行为的生理特点,根据法律规定,在职女性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者暂时中断工作、失去正常收入来源时,由国家或社会提供的物质帮助。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服务两项内容。生育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生育保险费及其利息以及滞纳金组成。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及国家规定的与生育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都应该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出。

江苏社保缴费基数2022

8. 2021年7月江苏省社保缴费基数?

法律分析:2021年7月5日, 江苏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下发《2021年7月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口径》 ,今后一年即 从2021年7月到2022年6月30日周期内,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执行新的标准: 下限按 3800元/月执行, 上限按 20586元/月执行。
法律依据:《江苏2021年7月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口径》
一、2021年7月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暂按20586元执行,缴费工资下限暂按3800元执行。
二、失业、工伤保险缴费工资上下限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三、2021年7月,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自愿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分为十二档,依次为3800元、5000元、6000元、7000元、8000元、9000元、10000元、12000元、14000元、16000元、18000元及20586元。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自主选择适当档次的缴费工资基数、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