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的合肥租房补贴政策

2024-05-10 17:12

1. 2020年的合肥租房补贴政策

@合肥人,这笔钱你能领吗?      个人每平方米最高奖补达18元      一套100平方米出租房      可领1000多元
      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发布《关于开展2020年度住房租赁财政奖补资金申请审核工作的通知》,从4月1日到4月30日,符合条件的房东和企业可以申请领取租赁奖补资金,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      一      申请奖补时间      2021年4月1日—2021年4月30日。      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      二      奖补对象和条件      市辖区内,住房租赁合同已在合肥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市租赁平台)登记备案,自行出租自有住房给他人自住的个人、提供住房租赁居间服务的企业和为属地乡镇(街道、社区)提供住房租赁信息采集的物业服务企业。      申请奖补的企业,其工商注册地须在合肥市区范围内,经营范围中包含房屋租赁类经营业务;依法依规、规范经营,无违反《合肥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情形。      三      奖补发放标准      1.对自行出租自有住房给他人自住的个人,按照备案面积每平方米每年奖励18元(其中:2020年1月1日—2020年4月24日按照每平方米每年奖励12元计算)。      2.提供住房租赁居间服务的企业,当年累计备案面积达到3000平方米的,每平方米每年奖励1.6元(其中:2020年1月1日-2020年4月24日按照每平方米每年奖励1.2元计算)。      3.第1、2项奖补政策,同一套房屋不重复奖补。备案面积和时间,以在市租赁平台登记备案的为准。备案时间不满一年的按月折算。      4.为属地乡镇(街道、社区)提供住房租赁信息采集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按每套50元进行奖补。同一套住房每年度仅奖补一次。      四      申请审核方式和流程      (一)个人用户      1.申请流程。已在市租赁平台注册的个人用户可直接下载登录 “合肥住房”手机APP,未注册的登录后需首先进行实名注册(注:注册人应与备案出租人一致)。登录成功后进入首页,点击“租房”→“租赁奖补”,菜单会列出可申请奖补的有关信息,点击“申请奖补”,系统弹出奖补申请表单页面,绑定银行卡(用于发放财政奖补资金,注:该卡必须与实名认证人一致,请尽量优先选择开设在合肥市交、工、建、中、农五大银行的账户),上传租期内任一个月度的租金收缴证明(如:银行流水、网络支付截屏、租金收据等),填写承诺书,点击“确认申请”提交奖补申请,等待审核。      2.审核条件。住房租赁合同已在市租赁平台备案,合同及租赁关系在2020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真实有效,没有弄虚作假、骗取财政奖补资金等违规行为。租赁双方有夫妻、抚养、扶养关系或个人出租给企业使用的住房,不得申领奖补资金。      3.审核流程。提交申请后,合肥市住房租赁服务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租赁中心)通过线上校验审核,并委托第三方机构按照比例进行核查,核查结果作为财政奖补资金兑现依据。对拒绝配合上门核查的,取消奖补资格。      (二)房地产经纪机构      1.完善企业信息。企业用户登录市租赁平台“管理端”,进入“企业信息”页面,完善“开户银行名称”“银行账户名”“银行账号”等信息后保存。      2.申请流程。通过“地方奖补”→“奖补申请”链接进入企业奖补申请表单页面,查看年度租赁合同备案列表并完善房源信息,填写承诺书,点击“申请奖补”提交申请,等待审核。      3.审核条件。除满足企业奖补条件以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奖补:未纳入市租赁平台监管或未办理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的;企业存在不良记录、投诉率较高、违法违规行为,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失信被执行人的;产权不明晰、违法违规建设、安全质量不达标的;用于旅游度假等需求的短期租赁住房和宾馆、民宿等;公共租赁住房项目。      4.审核流程。企业提交申请,市租赁中心审核后,通过政府采购方式,选择第三方机构对企业申报的资质、项目情况、住房租赁备案合同等材料真实性进行核查,核查结果作为财政奖补资金兑现依据。      (三)物业服务企业      1.完善企业信息。访问网页https://www.hfzfzlw.com/,选择“物业登录”,登录成功后,进入“修改信息”页面完善“企业名称”“开户银行名称”“银行账户名”“银行账号”等信息后保存。      2.申请流程。登录企业账号,在“出租房源”页面录入或导入所采集的住房租赁信息,提交申请,等待审核。      3.审核条件。物业服务企业所采集住房租赁信息,必须是前期未在市租赁平台备案的,方可视为有效信息,按每套50元进行奖补。      4.审核流程。物业服务企业提交采集住房租赁信息后,由属地乡镇(街道、社区)初审,并将符合信息采集标准的报区级住建部门复审,区级住建部门复审后报市租赁中心核准。      五      公示和资金拨付      此次财政奖补资金经审核通过后,将于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官网(http://zfbzfcglj.hefei.gov.cn/)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按相关程序及时拨付奖补资金。      六      其他      申请奖补资金的申请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个人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和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属于《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所列违法行为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且3年内不得申请财政资金支持,相关记录纳入信用体系监管。      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21年3月31日

2020年的合肥租房补贴政策

2. 合肥租房补贴政策2022

1.补贴对象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新落户的在职在岗、且无自有住房的下列人员:
(1)博士;
(2)35岁以下的硕士;
(3)35岁以下毕业3年内的全日制本科和大专、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
上述人员不含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
2.补贴条件
申请租房补贴者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为2018年1月1日以后落户我市,本市户籍未迁出的毕业生视同新落户人员;
(2)全日制本科(含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及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大专、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生)应为毕业三年内;
(3)按规定在我市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4)申请人家庭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
1.租房补贴申请实行网上申报。申请人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合肥专厅或手机APP完成租房补贴申请。
2.申请人应如实填报个人资料:
(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常住人口登记表、社保卡和缴纳社保证明;已婚的需提供结婚证和家庭成员身份证号码。
(2)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留学认证。
3.租房补贴申请审核通过的,续发期间无需再申请,符合补贴条件即按月发放。

3. 合肥租房补贴2022怎么申请

一、租房补贴如何申请?1.网上申请,申请人可自行在网上或APP上办理。填写个人身份证号、户籍、学历(本人毕业证、学士学位证书)、婚姻状况、住房状况、社保查询及办理等个人信息。个人或家庭成员的,由安徽政务服务网自动比对验证。符合条件的,予以审批。2.接受和审查。合肥房管部门将在申报平台上公布核定结果。如果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疑问,可以申请人工复核。3.住房保障部门将在5日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等相关部门发布公示结果和租赁补贴金额。符合租房补贴条件的,按月发放补贴。二、申请流程1.网上申请租房补贴。申请人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合肥专厅或手机APP完成租赁补贴申请。2.申请人应如实填写个人资料:(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常住户口登记表、社会保障卡和缴纳社保证明;已婚人士需提供结婚证和家庭成员身份证号码。(2)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海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海外学位认证。3.租房补贴申请通过的,续租期间无需再次申请。符合补贴条件的,按月发放。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应当重新申请补贴:租房补贴标准为:博士每人每年2万元,硕士每人每年1.5万元,本科每人每年1万元。如申请人社保卡丢失、信息不准确、金融账户未激活等。导致补贴发放不成功的,发放地住房保障部门应当及时通知申请人完成补卡、信息更正、财政账户激活等工作。并将其纳入下个月一起发行;因申请人个人原因无法发放租赁补贴的,不予补发;当申请人的个人工作、住房等。变,且不能满足发放租赁补贴条件的,从当月起停止发放补贴。符合条件后,申请人重新申请补贴,符合条件的,经审核后按规定发放补贴。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出租人与抵押权人协议折价、变卖租赁房屋偿还债务,应当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请求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合肥租房补贴2022怎么申请

4. 合肥人才补贴政策2022

1.补贴对象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新落户的在职在岗、且无自有住房的下列人员:
(1)博士;
(2)35岁以下的硕士;
(3)35岁以下毕业3年内的全日制本科和大专、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
上述人员不含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
2.补贴条件
申请租房补贴者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为2018年1月1日以后落户我市,本市户籍未迁出的毕业生视同新落户人员;
(2)全日制本科(含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及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大专、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生)应为毕业三年内;
(3)按规定在我市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4)申请人家庭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
1.租房补贴申请实行网上申报。申请人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合肥专厅或手机APP完成租房补贴申请。
2.申请人应如实填报个人资料:
(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常住人口登记表、社保卡和缴纳社保证明;已婚的需提供结婚证和家庭成员身份证号码。
(2)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留学认证。
3.租房补贴申请审核通过的,续发期间无需再申请,符合补贴条件即按月发放。

5. 合肥市人才补贴政策2022

1.补贴对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新落户的在职在岗、且无自有住房的下列人员:(1)博士;(2)35岁以下的硕士(3)35岁以下毕业3年内的全日制本科和大专、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上述人员不含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2.补贴条件申请租房补贴者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申请人为2018年1月1日以后落户我市,本市户籍未迁出的毕业生视同新落户人员;(2)全日制本科(含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及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大专、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生)应为毕业三年内;(3)按规定在我市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4)申请人家庭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1.租房补贴申请实行网上申报。申请人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合肥专厅或手机APP完成租房补贴申请。2.申请人应如实填报个人资料:(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常住人口登记表、社保卡和缴纳社保证明;已婚的需提供结婚证和家庭成员身份证号码。(2)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留学认证。3.租房补贴申请审核通过的,续发期间无需再申请,符合补贴条件即按月发放。法律依据合肥人才引进购房和生活补贴标准1、人才项目资助引进的两院院士等顶尖人才,给予个人200万元生活补助,给予培养单位最高500万元奖励,有特别需求的,可“一事一议”予以支持特殊贡献的顶尖人才,给予个人200万元生活补助、最高500万元工作经费入选市领军人才引进计划的,创业类分三档给予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资助,创新类分三档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资助2.人才服务引进的市级以上领军人才子女就读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学校,尊重本人意愿,优先安排其子女到公办学校就读;配偶工作安排保持原单位编制性质和职级在合肥部分重点医院设立就医绿色通道和国际医疗部,为市级以上领军人才、外籍人才提供预约诊疗和导医服务同时设立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窗口,办理人才子女就学、就医、就业等相关业务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按照“最多跑一趟”要求,建设一体化人才智慧服务平台,人才生活补贴、租房补贴、购房资格认定等事项,实现网上统一申报、统一受理、统一审核,方便各类人才在肥创新创业3.人才创业资金支持高校毕业生首次创办小微企业并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可享受1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同时,设立大学生创业创新引导资金,为在校或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创办企业提供免资产抵押融资支持,最高可提供免息贷款1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对在校和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创业企业进行综合评价,每年选出100个左右优秀大学生创业团队,最高给予10万元项目资助4.人才生活补贴对于来肥企业工作且符合人才目录的博士、全日制硕士和“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以及其他急需紧缺人才,合肥市在三年内每月分别给予3000元、2000元生活补贴5.人才安居保障对新落户在合肥市工作暂无自有住房的博士、35岁以下的硕士、毕业3年内的全日制本科和大专、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三年内按每人每年2万元、1.5万元、1万元和0.6万元的标准发放租房补贴(不含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

合肥市人才补贴政策2022

6. 合肥市人才补贴政策2022

合肥市人才补贴政策2022如下:
1、补贴对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新落户的在职在岗、且无自有住房的下列人员:
(1)博士;
(2)35岁以下的硕士;
(3)35岁以下毕业3年内的全日制本科和大专、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上述人员不含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
2.补贴条件申请租房补贴者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为2018年1月1日以后落户我市,本市户籍未迁出的毕业生视同新落户人员;
(2)全日制本科应为毕业三年内;
(3)按规定在我市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4)申请人家庭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
1.租房补贴申请实行网上申报。申请人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合肥专厅完成租房补贴申请。
2.申请人应如实填报个人资料:
(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常住人口登记表、社保卡和缴纳社保证明;已婚的需提供结婚证和家庭成员身份证号码。
(2)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留学认证。
3.租房补贴申请审核通过的,续发期间无需再申请,符合补贴条件即按月发放。

7. 合肥大学生租房补贴政策2021

1、补贴对象(1)博士;(2)35岁以下的硕士;(3)35岁以下毕业3年内的全日制本科和大专、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2、补贴条件(1)申请人为2018年1月1日以后落户我市,本市户籍未迁出的毕业生视同新落户人员;(2)全日制本科(含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大专、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应为2015年1月1日以后毕业;(3)按规定在我市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4)申请人家庭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申请程序租房补贴申请实行网上申报。申请人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合肥专厅或手机APP完成租房补贴申请。申请人应如实填报个人资料:(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常住人口登记表、社保卡和缴纳社保证明;已婚的需提供结婚证和家庭成员身份证号码。(2)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留学认证。3、租房补贴申请审核通过的,续发期间无需再申请,符合补贴条件即按月发放。4、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须重新提出补贴申请:(1)申请人在肥劳动合同解除、终止,或变更在肥就业单位的;(2)申请人创业实体依法破产、注销,或在本市其他单位就业的;(3)申请人租房补贴申请审核不通过,或在续发期间不符合补贴条件停发的。三、受理与审核1、人才租房补贴全程实行网上自助办理,安徽政务服务网实现数据在线实时比对。申请人网上申请,信息填写保存后,在提交申请时,户籍、学历、婚姻状况、住房、社保、纳税等申请信息能够自动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进行数据比对验证,验证符合条件的予以审核通过,验证不通过的信息自动反馈显示到申请提交界面,供申请人核实和补充。如申请人发现系统反馈信息有误,可向相关信息验证部门提出修改申请,相关部门在接到申请5个工作日内完成信息修正等工作。2、每月前10个工作日内,各县(市)区、开发区住房保障部门对上月新申请补贴和拟续发补贴的相关情况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在申报平台上发布。申请人对于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人工复核。

合肥大学生租房补贴政策2021

8. 合肥人才补贴2022新政策

      合肥市于今年      发布了《合肥市服务人才      发展若干政策(试行)》      并于2022年6月16日起施行
      那么今年的人才政策是怎样的呢      一起来跟着肖肖去看看吧(一)对象范围      在合肥市重点产业链入库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安徽省专精特新冠军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含港澳台和外籍人才),经“合肥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管理系统”认定后(分为A、B、C、D四个类别),符合条件的可申报享受如下政策。(二)政策内容(上下滑动查看完整内容)类人才:“一事一议”“一人一策”“量身定制”予以支持。2. B、C、D类人才:      人才公寓:在肥无自有住房的,可分别按不高于180m2 、140m2 、120m2 标准免费租住人才公寓3年,在肥连续工作满1年的可按相同面积标准购买人才公寓,并分别享受人才公寓备案价格的30%、25%、20%优惠。购房保障:在肥购房享受本市户籍家庭政策,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可优先摇号,其中在肥连续工作满1年的可分别按购房时商品房平均价格的30%、25%、20%享受购房补贴(计算购房补贴的房产建筑面积不高于180m2、140m2、120m2 ,与人才公寓政策不重复享受)。租房保障:新引进的B、C、D类人才,在肥无自有住房且自行租住的,3年内可分别按每年6万元、万元、万元标准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岗位补贴:享受5年岗位补贴,前3年按个人对地方经济贡献留成部分等额补贴,之后2年减半补贴。      在医疗保障、配偶就业、子女教育等方面享受相关保障。
      图虫创意-715650884265050121(一)对象范围      合肥市属教育、卫生、审计、金融、规划建设、安全生产等领域的急需紧缺人才及团队,经市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委员会认定后,符合条件的可申报享受如下政策。(二)政策内容(上下滑动查看完整内容)      1.可简化程序引进到相应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并纳入编制管理。2.在肥购房享受本市户籍家庭政策,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可优先摇号。      3.对引进的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才:      (1)在肥无自有住房的,可按不高于120m2 标准免费租住人才公寓3年;可按相同面积标准购买人才公寓,并享受人才公寓备案价格的20%优惠。      (2)在肥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可按购房时商品房平均价格的20%享受购房补贴(计算购房补贴的房产面积不高于120m2,与人才公寓政策不重复享受)。      (3)在配偶就业、子女教育等方面享受相关保障。      (4)特别优秀的人才或成建制引进的人才团队,可“一事一议”予以支持。
      摄图网_500951726(一)对象范围      在合肥市重点产业链入库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工作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符合条件的可申报享受如下政策。(二)政策内容购房保障:可在肥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不受落户条件限制。租房保障:在肥无自有住房的,可分别按不高于90m2、70m2和50m2标准,免费租住国有租赁公司房源3年;自行租住的,3年内可分别按每年万元、2万元和万元标准发放住房租赁补贴。      注:认定为高层次人才的,可申报享受重点产业链入库企业、专精特新企业高层次人才有关政策。
      摄图网_500566123(一)对象范围在合肥市重点产业链入库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稳定就业的35周岁以下的博士、硕士、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可申报享受如下政策。(二)政策内容1.博士      人才公寓:新来合肥市就业的博士,在肥无自有住房的,可按不高于90m2 标准购买人才公寓,并享受人才公寓备案价格的10%优惠。      购房保障:在肥购房享受本市户籍家庭政策。在肥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可按购房时商品房平均价格的10%享受购房补贴(计算购房补贴的房产建筑面积不高于90m2,与人才公寓政策不重复享受)。      租房保障:新来合肥市就业且在肥无自有住房的,可按不高于90m2标准免费租住国有租赁公司房源3年;自行租住的,3年内可按每年万元标准发放住房租赁补贴。2.硕士、本科生购房保障:可在肥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不受落户条件限制。租房保障:新来合肥市就业且在肥无自有住房的,可分别按不高于70 m2和50 m2标准,免费租住国有租赁公司房源3年;自行租住的,3年内可分别按每年2万元和万元标准发放住房租赁补贴。
      图虫创意-903329332911669342上下滑动查看完整内容(一)海外引才奖励。鼓励猎头机构或个人为合肥市企业引荐掌握关键核心技术的海外研发人才,每成功引进1人并认定为A类或B类人才的,按人才引进后年薪的30%,给予猎头机构或个人引才奖励。其中,引进A类人才最高奖励30万元,引进B类人才最高奖励20万元。(二)柔性引才补贴。对合肥市重点产业链入库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市属事业单位从市外柔性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团队),按年度计税报酬的30%择优给予用人单位引才补贴,每人(团队)每年最高补贴100万元。(三)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对在肥高校、科研院所的科研团队和科研人员,将科技成果作价入股成立企业在肥转化且符合条件的,下一年度可参照享受合肥市重点产业链入库企业高层次人才相关政策。(四)人才项目支持。1. 高层次人才团队创业扶持:每年遴选一批在肥创新创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国际先进或国内一流水平的高层次人才团队,给予最高1000万元市天使投资基金扶持。2.“合肥市领军人才计划”:在合肥市产业领域和教育、文化、卫生、规划、建设、审计、技能、乡土等专业领域,每年遴选认定一批“合肥市领军人才”。在产业领域,创新类给予50万元项目经费、创业类给予200万元项目经费,对其中技术水平达到国际领先、能够引领产业发展的,创新类可给予100万元项目经费、创业类可给予500万元项目经费;在专业领域,给予每人5万元工作经费。3.“名师名医名家”工作室:在文化、教育、卫生、外专、农业、技能领域,充分发挥本地名师、名医、名家的作用,以“名师带徒”方式分批组建300个左右工作室,管理期内给予每个工作室15万元至20万元工作经费。(五)博士后政策。1. 建站补助:对合肥市重点产业链入库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新型研发机构新设立的国家级、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别给予30万元、15万元建站补助。2. 生活补贴:对合肥市重点产业链入库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新型研发机构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招收的全职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给予每人10万元生活补贴。3. 留(来)肥津贴:凡出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到合肥市重点产业链入库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工作的,给予20万元生活津贴。(六)优秀技能人才奖励。对合肥市在世界技能大赛中新获得金牌、银牌、铜牌、优胜奖的选手,分别给予50万元、35万元、25万元、15万元奖励;给予代表中国队参赛的选手3万元奖励,并给予受奖励人员的专家团队相应奖励。对在各自领域做出较大贡献的技能人才,新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大国工匠”的给予20万元奖励,新获得全国技术能手(经评选产生)和“江淮杰出工匠”的给予5万元奖励,新获得省技能大奖的给予3万元奖励。(七)其他各类用人单位普惠性人才政策。1.安居:在合肥市就业的35周岁以下的博士、硕士、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符合条件的,落户后即可在肥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新来军工科研院所(仅限在本单位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非事业编制人员)和市属国有投资类企业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及35周岁以下的博士,可参照享受重点产业链入库企业高层次人才和高校毕业生购房资格、租房补贴政策。2.创业:高校毕业生在肥创业的,最高可申请5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3年。(八)对各领域引进的优秀人才或团队,经相关领域专家委员会评审和市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委员会认定后,可按条件参照享受合肥市相应人才政策。
      摄图网_401746902《若干政策》自2022年6月16日起施行,试行至2025年12月31日。合肥市已出台的有关人才政策在本文件中未予明确的条款,不再执行;已出台的人才政策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此前已批准分年度拨付的奖补项目尚未兑现完毕的,仍按原标准兑现。      政策咨询:“12345人才专线”:0551-12345合肥市人才发展集团:      0551-65532185      0551-65900788      (咨询时间:每个工作日8:30-12:0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