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生育津贴材料

2024-05-18 04:04

1. 申请生育津贴材料

                  申请生育津贴的材料包括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夫妻双方户口簿、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实名制银行结算账户卡(折)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生育津贴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夫妻双方户口簿(集体户口的,携带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或《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 
     4.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实名制银行结算账户卡(折)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生育津贴材料

2. 申领生育津贴需要什么材料

申领生育津贴需要的材料有:
1、参保职工的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2、准生证、出生证和独子证复印件。
3、生育住院发票复印件、出院小结(盖就诊医院章)。
4、单位证明(含职工姓名、年龄、身份证号、产假起止日期)。
5、报销资料涉及复印件的部分,需提供原件审核。

扩展资料:

生育保险的待遇
一、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均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二、、假期天数:
1、 2012年的新劳动法规定正常产假98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较之前90天产假增加了8天;
2、 晚育假增加30天(新劳动法中未曾出现晚育假,地方出台的生育办法可能会增加此假期);
3、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产假15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4、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5、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天;
三、生育医疗费
1、在医保中心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2、怀孕16周前的突然流产,非定点医院的急诊、产假期间产科并发症按核定的数额报销。
3、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按定额标准报销。
四、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1、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2、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
五、一次性补贴: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参考资料:生育津贴—百度百科

3. 领取生育津贴需要什么材料

一、正常参保、生育人员需提供材料
如果夫妻双方都有生育险,这种情况下,一般选择用女方的生育险报销。
同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诊断证明;
3、出院证明;
4、收费票据(产前检查及住院费用票据);
5、住院费用结算清单(加盖医院印章);
6、住院病案(加盖医院印章);
7、《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引、流产人员需提供材料
1.《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3、去经办机构办理
用人单位到经办机构提交材料后,领取《申领生育津贴待遇核准表》并签字确认。
4、待遇发放
选择单位发放的,于申领次月中下旬收到生育津贴款项后,要及时支付至申领职工本人;
选择银行代发的,款项于次月中旬发放到申领人个人账户。

三、女方未参保,男方参保,女方需提供材料
如果女方是全职太太或公司没有缴纳生育险。
那么,就可以使用男方的生育险来报销生育费用。
但是,女方用男方的生育险,只能对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进行申请报销,不包括生育津贴。
同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2、诊断证明;
3、出院证明;
4、收费票据(产前检查及住院费用票据);
5、住院费用结算清单(加盖医院印章);
6、住院病案(加盖医院印章);
7、《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9、女方户口原件及复印件;
10、女方外地户口需提供无工作无社保证明。

领取生育津贴需要什么材料

4. 领取生育津贴需要什么材料


5. 领取生育津贴需要什么材料?

生育津贴申领时需携带审核资料:
①住院医疗费收据;
②诊断证明书(盖专用章);
③《第一个子女生育登记卡》原件及复印件、二胎《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终止妊娠无此项);
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⑥医保卡 (异地证或异地备案表);
⑦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⑧单位出具的参保职工请假条;
⑨参保职工在享受生育津贴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明。
用人单位专管员于每月1-10日持下列有效资料,到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领取生育津贴需要什么材料?

6. 生育津贴申领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所需材料: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须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注:以上复印件必须用A4纸。
2、提交时间:每月1-10日(婴儿出生后的2个月后办理)。
3、经办流程:单位经办人持以上材料上报社保中心,受理审批后30个工作日支付生育津贴费用。
符合享受晚育(满二十三岁)奖励津贴条件的,夫妻双方应在《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中选择享受晚育津贴的对象,且夫妻双方本人签字确认,并由双方单位盖章。
夫妻双方均已参加生育保险的,由女方单位填报《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女方未参加生育保险,男方已参加生育保险,且由男方享受晚育津贴,则男方单位须填报《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并进行申报工作。

7. 领取生育津贴需要哪些材料

领取生育津贴需要的材料如下:1、参保职工的社会保障卡复印件;2、准生证、出生证和独子证复印件;3、生育住院发票复印件、出院小结(盖就诊医院章);4、单位证明(含职工姓名、年龄、身份证号、产假起止日期);5、报销资料涉及复印件的部分,需提供原件审核。生育津贴须在分娩后60天至180天之间申请办理。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8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领取生育津贴方法如下:1、怀孕后,带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由单位经办人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登记,确定产检和生小孩的医院;2、注意需要办理准生证;3、生育时,将就医登记表带到医院,这样使得社保局、医院核对后,便于使用生育保险结算;4、生小孩后,办理独生子女证,带就医登记表、出院小结(盖公章),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由单位经办员到社保局申请,申领生育津贴。参保职工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3、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4、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出院小结等材料,于每月1-10日之间的工作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领取生育津贴需要哪些材料

8. 领取生育津贴需要哪些材料

申请生育津贴需要提供医学证明、生育住院发票、盖有就诊医院公章的出院小结等资料,以及含有参保职工姓名、年龄、身份证号、产假起止日期的单位证明。另外,生育津贴是只有女职工可以享受的,男职工是无法享受的。不过男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是可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的,男职工可以为其配偶申领一次性生育补助,不过需要提供配偶的身份证和失业证明。

法律依据:《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七条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