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待遇的核定和申领

2024-05-09 20:05

1. 失业保险待遇的核定和申领

失业保险待遇的核定和申领,关系到职工失业后的基本生活和再就业的稳定性,关系到社会保险操作的权威性和社会的安定。但目前国家失业保险和促进就业的相关政策、法规和规定比较原则,缺乏具体要求和硬约束,面对职工一些复杂的失业和就业情况,很难对照操作。笔者就实际工作中碰到的一些案例提出相关的看法,以期引起重视和讨论。可以继续申领前次停发的失业保险金的情况【案例一】:吴某1986年5月参加工作,单位同时为其缴纳了失业保险金。2003年9月他因企业改制而失业,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核定了应领取的24个月失业保险金。2003年10月他开始失业登记领取失业保险金。2004年9月,因他被某单位招聘,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停发了其剩余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新的用工单位继续为其缴纳失业保险金2年多后本人因故辞职,再次失业,并要求享受失业保险金。笔者认为,吴某如果没有再就业,可以继续申领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12个月失业保险金。理由有二:第一,吴某第二次失业是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故第二次的缴费年限不可以核发失业保险金,但缴费年限应予以保留,待其再次就业后再次失业重新计算。第二,吴某第二次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并不影响申领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的失业保险金,因为前次失业是因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只要本人处于失业状态,就可以继续申领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失业保险金。不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情况【案例二】:李某1980年5月在国有企业参加工作,单位一直为其缴纳了失业保险金。2003年9月企业改制,转变为民营股份制公司,他领了改制单位的经济补偿后继续在新企业上班。新企业从2003年10月与其签订了劳动合同,并继续缴纳失业保险金。新的用工单位继续为其缴纳失业保险金2年多后,本人主动辞职而失业。李某是否可以享受国有企业改制时的失业保险待遇?如果他没有领取改制单位的经济补偿,而将此经济补偿作为融资(或集资,或参股)提留在新企业该怎么处理。《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已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笔者认为,李某不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理由如下:国有企业改制时,李某领取经济补偿后继续在新企业上班,没有失业,不符合《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虽然李某与新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后失业,但他是主动辞职,不符合《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失业保险待遇的核定和申领

2. 失业 保险 金 失业保险待遇核定申请表

1、如果单位给你开的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上没体现你是主动辞职的,就可以领取失业金。不存在救济金,叫失业保险金。。
2、下次找工作了,失业金没领完就会暂时停,没领完的年限可以跟下次一起累计。

3、属于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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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是社会保险的简称,包括五种保险:养老保险(个人缴费8%,单位18%),医疗保险(个人2%,单位7.5%),失业保险(个人1%,单位2%),工伤/生育保险(比例都由单位出)..

3. 失业补助金待遇核定

您好亲,失业补助金待遇标准按待遇所属期从2022年7月起(含7月)调整,2022年7月前的待遇仍按原标准发放。符合条件的人员每月可领取最长不超过6个月,最多可领取6372元。【摘要】
失业补助金待遇核定【提问】
您好亲,失业补助金待遇标准按待遇所属期从2022年7月起(含7月)调整,2022年7月前的待遇仍按原标准发放。符合条件的人员每月可领取最长不超过6个月,最多可领取6372元。【回答】
您好亲,失业补助金是近年来国家为应对疫情新增的阶段性政策,符合条件的人员只能申领一次。失业补助金的发放对象是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此外,申领还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根据最新政策规定,深圳今年7月后(含7月)的失业补助金标准已经调整,失业保险缴费1年(含)以上的,失业补助金标准由过去的990元/月上调至1062元/月;失业保险缴费不满1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由过去的297元/月上调至318.6元/月。失业补助金待遇标准按待遇所属期从2022年7月起(含7月)调整,2022年7月前的待遇仍按原标准发放。符合条件的人员可按月领取最长不超过6个月,最多可领6372元。主动辞职也可以领。【回答】
亲亲,按照人社部3月下发的最新通知,对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发生的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未申领过失业补助金的,延长失业补助金的受理期限。【回答】
我问一下我申请了失业补助金,初审和缴费核验都过了,现在到待遇核定这了要多久能有结果啊?【提问】
您好亲,一般情况下,失业补助金申领通过之后,会在办理失业后的次月到账,也就是说需要一个月的时间才可以到账。社保局在受理用户的失业补助金申请之日起的20个工作日内会完成该申请的审核,在市社保局审核通过后次月就会把用户的所得补助金发放到失业人员卡中。【回答】
不是审核通过后当月月末发放么?【提问】
亲亲,不是的,是在办理失业后的次月到账。请您 耐心等待。【回答】

失业补助金待遇核定

4. 失业待遇核定信息查询

您若属于下列三种情形之一的失业人员,可以点击“失业补助金网上申领”:参保缴费不满1年的;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本人主动离职的;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

具体流程:失业保险待遇申领人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选择“申领开通地区查询”服务,查看参保地是否已开通网上申领统一入口服务。已经开通服务的地区,申领人选择“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或“失业补助金网上申领”服务,经实人认证成功后,填写申领信息,并提交申请。参保地经办机构负责受理申请,进行后台审核。经核查符合申领条件的,发放相关待遇。

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同步开通地方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链接查询服务网上申领链接查询服务,参保失业人员可通过国家平台查询访问各地的网上服务大厅,申领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摘要】
失业待遇核定信息查询【提问】
您先稍等,这边正在编辑答案哦【回答】
你好,失业待遇核定信息查询可以: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失业待遇申领——失业补助金网上申领”入口办理,审核结果可通过“失业补助金网上申领审核结果查询”模块查询。

您若属于参保缴费满1年,并且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可以点击“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回答】
您若属于下列三种情形之一的失业人员,可以点击“失业补助金网上申领”:参保缴费不满1年的;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本人主动离职的;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

具体流程:失业保险待遇申领人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选择“申领开通地区查询”服务,查看参保地是否已开通网上申领统一入口服务。已经开通服务的地区,申领人选择“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或“失业补助金网上申领”服务,经实人认证成功后,填写申领信息,并提交申请。参保地经办机构负责受理申请,进行后台审核。经核查符合申领条件的,发放相关待遇。

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同步开通地方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链接查询服务网上申领链接查询服务,参保失业人员可通过国家平台查询访问各地的网上服务大厅,申领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回答】

5. 失业待遇定期核定是什么意思

核实下是否符合领取定期失业待遇的条件。定期失业待遇是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失业保险金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失业保险基金支出包括失业保险待遇支出、稳定岗位补贴支出、技能提升补贴支出、转移支出、补助下级支出、上解上级支出、其他支出。

失业待遇定期核定是什么意思

6. 失业待遇核定要多久?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具体的核定期限我国法律并未有明确规定。
一、失业人员如何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用人单位应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于终止或者解除职工的劳动关系之日起七日内,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档案和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的证明等有关手续报送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用人单位依法破产、撤销,解散的,由其清算组织或者主管部门向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及时提交有关材料,并帮助失业人员办理失业登记。
(二)失业人员应当自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送达之日(发生劳动争议的,可延长至仲裁或判决生效之日)起六十日内,到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申领失业证。
(三)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受理失业人员失业登记手续之日起十日内对其失业情况进行审核确认,对符合条件的,核定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和标准,并开具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的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二、领失业金这两年算不算医保年限
领失业金这两年算医保年限,属于正常缴费。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失业保险金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三、领取失业保险需要出示哪些材料
领取失业保险需要出示的材料如下:
1、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
3、原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的通知;
4、求职登记表;
5、失业登记证明;
6、其它规定的材料。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7. 失业保险待遇范围和标准

失业保险待遇是由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等构成。失业保险待遇中最主要的是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只有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才能享受到其他各项待遇。失业保险待遇中,医疗补助金是失业人员患病就医时在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的补助,标准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一般包括每月随失业保险金一同发放的门诊费和按规定比例报销的医疗费两部分;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家属可以领取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标准参照当地在职职工的规定;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是为了鼓励和帮助失业人员尽快实现再就业而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的费用,一般说来职业介绍的补贴支付给职业介绍机构,由他们为失业人员免费介绍职业,而职业培训的补贴的支付办法则不同,有些是直接发给失业人员、有些则是失业人员培训后报销,还有的是对培训失业人员的培训机构进行补贴。
一、辞职是否可以领失业金
失业保险金主动辞职不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领取的条件为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本人辞职是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二、失业金和失业补助金可以同时领取吗?
不可以,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不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失业人员还能享受职工医保的待遇、生育补助费、丧葬补助金、一次性抚恤金、失业人员创业补贴及一次性待遇、取暖补贴等。而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这些待遇。

失业保险待遇范围和标准

8. 失业保险待遇详情

失业保险待遇
第二十一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按照本条例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四)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第二十二条失业人员每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设区的市根据省人民政府确定的企业最低工资的百分之七十至百分之八十确定。
第二十三条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期限(以下称享受待遇期限),根据本人及其失业前所在单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以下称缴费时间)确定:
(一)缴费时间不满一年的,不领取失业保险金;
(二)缴费时间满一年的,领取二个月失业保险金;
(三)缴费时间一年以上的,一年以上的部分,每满八个月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余数超过四个月不满八个月的,按照八个月计算,但享受待遇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七条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